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6).doc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工程名称 石首市应急救援中心综合楼 工程地点 石首市明珠大道西侧 施工单位 湖北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湖北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审批负责人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说明.4 第二章 工程概况.5 第三章 安全施工保证计划.....6 第四章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13 第一节 安全施工一般措施.13 第二节 现场重要安全施工措施 ...16 1. 安全用电措施...16 2. 现场消防管理措施...17 3. 现场治安保卫措施.......18 4. 防雷雨台风、防暑降温措施...19 5. 机械安全防护措施20 第五章 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1. 安全施工组织机构...21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2 3.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23 4.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4 5.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26 6.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8 7.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制度....29 8.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0 9.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31 10. 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32 11.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33 12. 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34 13.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36 14.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37 15.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38 16.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38 39 第一章 编制说明 1. 本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为本项目的现场安全施工提供技术、制度方面的支持,用以指导现场的安全施工和管理,确保优质、安全、按期地完成本工程。 2.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还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对一些重点部位和特殊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编制安全作业指导书。 3. 编制依据依据与建筑安全及文明施工有关的法规、规定、标准、文件及石首市应急救援中心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图、现场布置条件等。 第二章 工程概况 石首市应急救援中心综合楼新地位于明珠大道西侧,总建筑面积7745㎡,规划七层办公楼一栋、占地1022㎡。总建筑面积7749㎡ 属于框架结构。 本工程由本工程由石首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石首市测绘勘察院地质勘查,荆州建设工程监理石首分公司监理,湖北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由朱月明担任项目经理,刘兆明担任技术负责人。 项目概况描述 工程名称 石首市应急救援中心综合楼项目 工程地点 石首市明珠大道西侧 建设单位 石首市消防中队 设计单位 石首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监理单位 荆州市江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石首分公司 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及管理 一、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专业工长和施工队班组长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形成纵横网络管理体制。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详见插图安全管理体系图 安全施工组织机构见 第五章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防护为重点,同时抓好现场生产、用电、机械使用等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计划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等各项制度(详见第五章27)。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 实施“施工生产安全否决权”制,对于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专职安全员有权中止施工,并限期进行整改。 4.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要向职工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若改变原计划须取得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5. 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日检查当日记录。 6. 项目经理带队每星期组织一次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自查,奖优罚劣,及时整改。 7. 落实入场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 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管理控制详见插图安全管理控制图。 三、项目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项目经理责任制 1.1对承包项目工程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1.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及施工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的各项安全街道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1.3在组织工程业务承包、聘用职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理解力强的原则,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1.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联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对外联队的人员要全面负责,并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1.5组织落实施工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1.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危险因素,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预以解决。 1.7发生事故时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拯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及时解决。 1.8定期巡视现场安全,查找隐患,并发布安全指令。 2. 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2.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的施工生产。 2.3在布置生产任务时要阐明安全注意事项,并制定防范措施。 2.4坚持按合理施工须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指挥生产。 2.5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总结工作,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运行。 3. 项目总工责任制 3.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3.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4主持拟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合格标准的防护措施、设备的投入使用。 3.6参加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4. 安全主任责任制 4.1代表项目经理在安全上负主要责任 4.2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4.3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4.4负责新进场的工人的教育及考核工作。 4.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调度会,对违章施工及时提出。 4.6参加每道工序前的安全情况检查和机械设备的调试验收,参加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4.7协助项目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对消弱安全管理的部门和班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8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4.9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 工程部责任制 5.1在布置施工生产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同生产任务一起纳入计划,并优现先考虑。 5.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际工作服(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等)在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征。 5.3坚持按合理工序施工,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 5.4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事宜。 5.5对机电、起重设备,按照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督促各种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5.6对新购进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把关,在检查其出厂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6. 技术部责任制 6.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设计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6.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细节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 6.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6.4对新技术、新工艺,必须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6参加重大伤亡、未遂事故中技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提出防范措施。 7. 物料部责任制 7.1凡购进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等,新型建筑涂料、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资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7.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7.3认真执行公司和深圳市有关文明施工之规定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的物资的储存,保障安全。 8.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8.1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法令。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8.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8.3组织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新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办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签证工作。 8.4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及时上报。 8.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迅速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 9. 班组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9.1认真学习和严格招待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乱干,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在施工现场玩耍.儿戏.追逐和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到工作区域外的地方去。 9.3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9.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 9.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9.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第一节 安全施工一般措施 一、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措施 1. 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八十六),在操作中,要严守工作岗位。 2. 电工、焊工、爆破工、挖土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时,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材料堆放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7. 临边防护 该工程主要为地下结构,临边防护以基坑边坡为主,临边防护应按计划备齐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其栏杆高度不少于1m,并用密眼网围护绑牢。 8. 现场安全用电 严格按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规定进行系统设置。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1 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负责人。 2 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3 电焊机上要有防雨盖,下铺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一次电源线采用橡皮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米。 4 手持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完毕要办理验收单。 5 现场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按编制的平面布置图安装和埋设,禁止使用破坏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走。 9. 机械安全防护 (1) 大型机械基础必须满足设计要求。龙门架应设防雷装置;防冲击、防坠联锁装置要灵敏可靠,钢丝绳、制动设备要完整无缺。 (2) 各种机械要定机定人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运行正常。 (3) 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4) 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在吊运物料时要做好指挥及防护工作。 10. 安全检查和处理 (1) 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当日记录。 (2) 项目副经理带队每星期组织一次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自查,将优罚劣,及时整改。 二、 机电设备一般安全措施 1.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2.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完好后方准使用。 3. 操作机械前必须懂得相应该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不可盲目使用。 4.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附近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得少于相应规定。 7. 从事腐蚀、粉尘、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二节 现场重要安全施工措施 一、安全用电措施 (一)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严格按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规定进行系统设置,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1. 现场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按编制的平面布置图安装和埋设(详见附件十七),禁止使用破坏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走。 2. 该工程临时用电施工安装运行必须按本设计要求设置接地和接零,杜绝疏漏。所有接地、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专用PE线必须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区分,杜绝混用。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护及操作人员必须符合JGJ46-88规范中有关规定。 3.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均应配置漏电开关,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且开关箱中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箱内所设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值不超过30mA/0.1S。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4. 配电箱及开关箱中的电气装置必须完好,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各接头应接触良好,不准有过热现象,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号、用途名称、编号,负责人姓名并配锁。 5. 电焊机上要有防雨盖,下铺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一次电源线采用橡皮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米。 6. 手持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二)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 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制度。 2. 建立安全检测巡视制度,加强职工安全用电教育,建立健全运行记录、维修记录、设计变更记录,确保停电检修制度的实施,防止误送电、倒送电。 3. 凡不符合JGJ46-88规定的非专业电气人员严禁在系统内乱拉乱接电线、检修电气设备等一切有关工作。 (三) 电气防火措施 1. 合理配置、整改、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 在电气装置和线路下方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物,不使用火源。 3. 在用电设备及电气设备较集中的场所配置一定数量干粉式J1211灭火器和用于灭火的绝缘工具,并禁止烟火,挂警示牌。 4. 加强电气设备、线路、相间、相与地的绝缘、防止闪烁,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的高温,高热,并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四)使用与维护 1.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同时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 a.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设备。 b. 停电操作顺序为设备→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c.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d. 所有线路的接线、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私自用电。 e.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护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f.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每15天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二、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 严格遵守深圳市消防安全工作标准,贯彻以“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结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建立逐级放火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作好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对易燃物品的存放要设管理专人负责保管,远离火源。 2. 成立工地防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由安全员、保卫人员及工长为组员。 3. 对进场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并利用板报和醒目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火知识,从思想上使每个职工重视安全防火工作,增强防火意识。 4. 施工现场设设置蓄水池和干粉灭火器。 5. 现场保证消防环道宽大于3.5m;悬挂防火标志牌、防火制度、及119火警电话等醒目标志。 6. 同周围派出所、居委会积极配合,取得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7. 加强制度建设,创建无烟现场。 8. 现场动用明火,办理动火证,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 9. 搭设临建符合防火要求。 10. 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清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 现场治安保卫措施 1. 配合地方部门,维持社会治安管理,积极主动办理各种证件手续。 2. 精选综合素质高的作业人员,凡曾有不良表现的一律不予使用。 3. 加强入场教育及治安规章制度学习。 4. 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格将施工区域与周围生活区分开。 5. 增派现场保卫,实行24小时巡逻制;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岗位,注意防盗。 6. 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四、 防雷雨台风、防暑降温措施 东莞虎门地处海边,受海洋气候影响较大,雨季长,降雨量大,而且是雷雨和台风袭击的地区,并且该工程主要为地下结构,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防患于末然,特制定以下措施。 1. 施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发布气象资料,及时通报全体施工人员,以便安排工作各信时采取措施。 2. 对于搅拌站水泥罐、井架等高耸的机械设备,须配齐自身的避雷装置并作好地埋线。 3. 大雨或台风来临时,现场必须设人员值班,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大雨或台风后应对现场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整修,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 大雨台风来临前,现场要储备足够的材料等以便大雨台风后,迅速投入施工,保证施工继续进行。 5. 雷雨、大风到来前,要及时将高空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区并注意保护电源,做好设备、机具、材料的防雨遮盖工作。 6. 台风警报期间,在台风到来前,对高耸独立的机械、脚架、架板临时加固稳定。堆放在楼层、架上的小型机具及零星材料要归堆固定好,不能固定的东西要转移至建筑物内。大雨、台风过后,要立即对模板、脚手架、钢筋及各种机械设备、电源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核对,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做好现场排洪排涝工作,保证排水系统通畅,抽排设施完好。 7. 现场钢筋焊接、若遇雨天,可视具体情况搭设临时防护棚。 8. 混凝土浇捣前,应先获得较准确的天气情况,尽量避开雨天施工。一般小雨时,在浇捣后的混凝土表面覆盖一层塑料薄膜。大到暴雨时应停止浇捣工作,并注意施工缝的设置必须符合设计各施工规范的要求。 9. 在炎热的季节,要作好防暑降温的工作,要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和提供按劳保规定应享受的待遇,行政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现场应有医务人员值班就诊,工地设茶水供应站,保护施要操作人员的水分辅充,饮食要卫生,饭菜要可口,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五、 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 大型机械基础必须满足设计要求。龙门架应设防雷装置;防冲击、防坠联锁装置要灵敏可靠,钢丝绳、制动设备要完整无缺。 2. 各种机械要定机定人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运行正常。 3. 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4. 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在吊运物料时要做好指挥及防护工作。 第五章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 工程安全生产总负责 项目执行经理(生产经理) 代表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安全施工 安全主任 总工程师 1、 具体制定项目管理措施、制度及安全教育培训 2、 进行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 3、 组织“四项”安全验收 4、 执行安全奖罚和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2、 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机电工长 综合工长、片区工长 1、 下达机电安全交底书 2、 配合安全主任的检查工作 3、 监督执行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规定 1、 下达安全技术交底书 2、 执行项目安全制度和措施 3、 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工作 特殊工种 木工班 安全员 架子工班 安全员 钢筋班 安全员 专业分包安全员 1、 执行特种作业安全交底书 2、 进行特种设备安装、保养、维修、工作情况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 组织班前安全教育会 2、 配合安全主任的安全检查 3、 执行、落实安全交底书 4、 组织班组周、日安全会 5、 学习木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 1、 组织班前安全教育会 2、 配合安全主任的安全检查 3、 执行、落实安全交底书 4、 组织班组周、日安全会 5、 学习建筑施工脚手架实用手册 1、 组织班前安全教育会 2、 配合安全主任的安全检查 3、 执行、落实安全交底书 4、 组织班组周、日安全会 5、 学习钢筋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 1、 组织班前安全教育会 2、 配合安全主任的安全检查 3、 执行、落实安全交底书 4、 组织班组周、日安全会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由项目经理在工程开工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强调“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重要性。 二、 新入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操作的培训,相应之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三、 项目应根据工程之具体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使安全教育工作有趣及多样化。 四、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教育的基础形式,应叙述具体,可操作性强,在每一分项工程作业前,应针对分项工程的特点,由工长向操作人员实施交底。 五、 特殊工序的安全教育及交底,可较其它分项工程的安全教育范围适当扩大,必要时可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组织。 六、 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政策、法规、技术的知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定期培训,进行考核。 七、 安全教育工作应与经济挂钩,实施奖罚制度。 八、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于律己,不违章指挥,确保在安全状态下组织指挥生产。 九、 项目安全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提出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一、 安全生产应定期进行检查,工程开始检查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检查措施的落实、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结束,检查安全总结。 二、 施工过程的检查,项目组织不少于二次/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做检查记录,项目经理因故不参加的,可委托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组织。 三、 在脚手架工程、井架或龙门架搭设、塔吊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领导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吊尚应申请上一级主管部门检查。 四、 每次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记录,并加以整理,分发有关责任人,下次检查时,检查上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 安全检查应包括 (1)措施及其落实; (2)“三宝”的使用及“四口”、 “五临边”的防护; (3)是否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 (4)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 (5)电气设备及防雷; (6)安全记录 六、实施奖罚制度,督促安全问题整改,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4、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搞好企业内部防火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精神,结合公司深圳经理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生活用电均须执行下列规定 1. 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气人员进行。 2. 电器设备、器材必须合格,禁用劣质、残废品或代用品。 3. 各种电器设备或线路,不许超过安全负荷。要经常检查,发现超过负荷、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容易造成火灾的危险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修理。 4.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尘、防爆装置,装置在潮湿的腐蚀性场所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潮防腐措施,并经常检查维修。 5. 照明灯具不准靠近易燃物品,严禁用纸、布等易燃物蒙罩灯泡。 6. 宿舍内严禁用汽、柴油、煤气作燃料。 7. 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烟头不得随意乱扔。 8. 不准私拉电线点大灯泡,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电炉和大型电热器。 第三条仓库保管员、木工、焊接工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仓库保管员防火规定 10. 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仓库的保管、领取、使用、交接班等各项制度。 11. 保管人员在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对外来人员要严格监督其是否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的危险品带进库内。 12. 仓库保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储存物资的性质,尤其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后方可储存和操作。 13. 油库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明显位置设置醒目防火标志“油库重地、严禁烟火”。 14. 保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管理的库房的周围进行细致检查,并将库区电闸拉开,切断电源。 15. 仓库保管人员应清楚库内的一切灭火设备,要保持完整好用,做到会操作使用。 16. 发现仓库的火灾隐患,除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外,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发生火灾。 (二)木工防火规定 1. 木工车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2. 木工车间内废料(刨花、锯末、木屑)要及时清除,每天下班前必须清扫干净。 3. 电气照明设备均应符合安全要求。对电气设备和传动轴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经常清除电动积集的灰尘,在它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4. 木工车间内不准存放易燃液体或可燃液体。 5. 配备足够的各种灭火工具,并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下班后对电源、火源检查后方可离开。 (三)焊接工防火规定 1. 电焊工、气焊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能进行焊接作业。 2. 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加以防护。严禁在有可燃气体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焊、割。 3. 盛有或盛过易燃、可燃液体或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要经过清洗测定没有危险时,方可进行焊接。 4. 在高空焊接时,地面的可燃物不打扫干净不能焊接。 5. 与焊接操作有抵触的浸漆、喷漆、汽油、丙酮、乙醚,排出大量易燃气体的工种等地,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进行焊接。 6. 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险隐患。 其它各工种的防火规定均按各工种所要求的执行。 第四条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奖励 1.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未遂事故者。 2. 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英勇扑救,避免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者。 3. 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为改进防火安全工作作出贡献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凡因领导不重视安全防火工作,不落实防火措施,引起大小火灾事故,主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2. 凡因有章不循、麻痹大意,引起火灾事故者,造成损失200元以内,赔偿经济损失,罚款30-80元;造成损失200-600元,赔偿经济损失,罚款100-200元;造成损失600元以上者,赔偿30的经济损失,罚责任者200-300元,并根据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予以制裁。 3. 擅自挪动、损坏消防器材的责任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外,罚款30元。 4. 在严禁烟火区内吸烟,明火作业者,一次罚款50-100元。 5. 躺在床上吸烟,屡教不改者,罚款20-60元。 6. 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乱拉、乱接电线者,经教育不整改者,罚款30元。 7. 擅自使用电炉、大型电热器者,除予以没收外,罚交三个月的电费,并罚款10-200元;二次发现视情节加倍罚款。 5、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及生活临建用电,必须按用电线路布置规划线路,引入点按业主或供电单位要求引入。 二、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三级保护网络,配电箱应标准,并配有电路图,配电箱及各电闸的闭合由专业电工负责。 三、 任何人不得随意接拉电线,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申请,主管人员可根据用电情况安排专业电工办理。 四、 所有用电线路(固定的或临时的)均由专业电工统一接或拆,确保用电线路可靠和安全。 五、 宿舍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者将一次罚款100300元,并没收电器具。 6、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 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本规定适用该事故的处理。 三、 事故发生后,被伤害人或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按程序上报主管领导部门。 四、 事故应填报工伤事故报告,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五、 在调查处理事故的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者,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 事故处理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经过调查、审查、批复,确定是否可以结案,特殊情况下,结案不得超过180日。 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制度 一、 各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上岗前必须对其操作能力进行考察,技能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二、 特种作业人员因某种原因,长期未从事该工种的,虽有上岗证,亦不得正式上岗,可从新考核,并使用一段时间,待其技能熟悉后,再正式上岗,并于使用期间采取可行的监控措施。 三、 特种作业员应严格按相应操作规程操作,着衣、佩带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8、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本工程特点,对现场电工必须遵守以下技术规程 一、 所有电工必须熟悉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二、 每个电工必须穿绝缘鞋才能上岗。 三、 线路上禁止带电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四、 线路上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并经常检查是否起作用,不起作用的及时更换。 五、 有两个电源的倒顺刀开关,送电时一定先合闸刀开关,再合上电源控制自动空气开关;停电时一定拉掉电源,先断开控制自动空气开关,后拉开闸刀开关。 六、 每根电线的接头要有足够的接触面,并拧紧,按电工工艺要求的接头方式去接。 七、 对自动空气开关要检查,看三个触点是否接触严实一致,否则应进行调整。 八、 对接好的设备、线路进行验电,检查是否正确,不要盲目送电。 九、 所有的设备外壳都要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十、 对现场负荷要心中有数,尽量做到三相平衡。 十一、 对动力、照明线、手动工具线路及其它各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的线路要及时处理。 十二、 所有的配电箱都要有防雨措施。 十三、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进行有效的灭火措施。 十四、 在线路上有人工作要有相应的标志牌,如“线路有人操作,严禁合闸”。 十五、 当班电工,责任重大,对自己、对其他用电的操作者,必须保证安全用电。 9、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二、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配电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三、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四、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五、 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六、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