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上洒格煤矿.pdf
兴仁县上洒格煤兴仁县上洒格煤矿矿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简本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Guizhou Coal Mine Design Research Institute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 3311 号号 二○二○一一○年○年六六月月 目目 录录 1 项目概况 .............................................................................................................................................. 1 2 项目环境影响、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3 3 环境经济损益 .................................................................................................................................... 14 4 环境风险 ............................................................................................................................................. 14 5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 ........................................................................................................................ 15 6 环境可行性 ........................................................................................................................................ 15 7 总体结论 ............................................................................................................................................ 17 8 要求与建议 ........................................................................................................................................ 18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规模及建设地点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规模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兴仁县上洒格煤矿; 建设单位兴仁县上洒格煤矿; 建设地点贵州省兴仁县下山镇苦森箐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矿井设计原煤生产能力为 30 万 t/a; 服务年限35.31a。 1.2 地理位置及对外交通地理位置及对外交通 1)地理位置 上洒格煤矿位于贵州省兴仁县下山镇苦森箐村,地理坐标为东经 10515′ 53″~10517′35″,北纬 2532′32″~2533′30″。 2)对外交通 矿区有兴仁县西环线公路穿区内通过, 长约 6km, 矿井工业场地距此公路约 1km; 新建成通车的关(岭)兴(仁)高等级公路和 S213 省道公路(断桥~顶效)从东北至 西南斜穿县境;S313 省道公路(兴仁~安龙)从县境东南侧穿出,南与 G324 国道在 安龙县县城相交, 北与 S213 省道公路在兴仁县城关镇交汇, 上述三条公路是兴仁县公 路运输的主骨架,另外,县内还有多条县道与周边普安县,晴隆县相接,经上述公路, 从县城至贵阳市 288km,至兴义市 67km,至安龙 61km,至晴隆 90km,至普安 82km, 至南昆铁路的顶效站 64km、郑屯站 74km,交通较为方便。 1.3 工程工程概况概况 根据兴仁县整合矿井、生产结构调整及合理矿权设置方案的规划,兴仁县上 洒格煤矿(原名为兴仁县鸿运煤矿)为规划单证新建矿井,该矿井位于贵州省兴仁县 下山镇苦森箐村,矿井井田面积 7.94km2,保有资源量共 2496.10 万 t,设计可采储量 1909.17 万 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 30 万 t/a。 矿井设计可采煤层为 C4、C5、C10、C11号煤层,可采煤层原煤为低中灰、中高硫、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 高热值、低挥发分、热稳定性较高的 03 号无烟煤。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井口及工业场地选择在井田中部上洒格村以西约 350m 缓坡 地带,风井场地选择在工业场地南面直线距离 655m 处的平缓坡地上。 全矿井划分为二个水平九个采区开拓全井田,首采区为一采区,首采煤层为 C4 号煤层。 设计回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煤工艺 为高档普采。 矿井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 矿井为高瓦斯矿井,按有煤与瓦斯突出、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设计 和管理。 设计在风井场地建瓦斯抽放站集中抽放瓦斯,规划考虑瓦斯综合利用于发电。 主井采用胶带输送机将原煤运出,经胶带输送机转运至筛分楼作筛分、选矸处理, 选后块煤与筛下产品分别经上仓胶带输送机(块)和上仓胶带输送机(末)运至装车 仓,并分别进入块、末煤仓,然后装车外运。 设计在工业场场地建备用储煤场,矿井若遇特殊情况装车仓储煤容量不够时,使 用备用储煤场。 矿井排矸场设于距离主井口北面约 85m 沟谷内,井下掘进矸石和筛分楼手选的矸 石运至排矸场处置。 设计推荐距该矿井工业场地主平硐井口东北面水平直线距离约 2km 处泉水,作该 矿井生活、消防用水(包含生产补充用水)供水水源。 设计在工业场地设井下水处理站对矿井水进行处理,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2400m3/d, 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对工业场地生产、 生活污废水进行处理,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0m3/d。 设计在工业场地设锅炉房一座,选用 DZL2-1.25WⅡ和 DZL1-1.25WⅡ型卧式 链条炉排蒸汽锅炉各一台作为本矿的采暖供热设备,采暖期运行二台,非采暖期运行 DZL2-1.25WⅡ型锅炉一台。 矿井供电电源为高武 35kV 变电所,矿井设备总装机容量 2758kw,矿井年电耗量 约 666.51 万 kw h,吨煤电耗为 22.22kw h 。 矿井原煤主要销往兴义电厂及省内外作建材、化工用煤,少部分作民用。 矿井在籍总人数 514 人,矿井全员效率为 2.68t/工。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 11569.81 万元,环保工程投资 1356.18 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3- 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 11.72,环保投资适中。 2 项目项目环境影响、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2.1 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生态保护措施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 上洒格煤矿所在区域为高原山地,沟谷发育,地形起伏较大。海拔最高 1617.2m, 最低 1080.0m,最大相对高差 537.2m。一般海拔 1350.0~1500.0m,相对高差 150.0m。 评价区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珠江南、北盘江治理区,同时也是贵州 省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内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评价区为轻 度水土流失区,土壤平均侵蚀模数约 2230.48t/(km2a),允许土壤侵蚀模数为 500t/ (km2 a)。 本评价区为典型的农业生态环境区,周围无大的工业污染源,区内生态系统由于 受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在依赖于自然生态条件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是一 种半自然的人工生态系统,目前区内农业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整体尚好。 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和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未见国家保护 的野生动植物。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土地、动植物、地表水体、地下水体。 评价范围内受地表沉陷影响的村寨房屋、井田内公路、矿井进场道路、矿井地面 建构筑物等纳入保护目标。 2)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 矿井的总占地面积为 8.55hm2,其中占用耕地 7.38hm2,占评价区耕地总面积的 0.63%,矿井占地为新增占地。矿井占地虽然对整个评价区的耕地来说影响不大,但 对各场地附近的局部区域还是有一定的影响。 矿井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将破坏其用地范围内的农作物和天然植被,改变土地资 源的原有使用功能及其地形地貌,增加裸露面积,并可能引起局部的水土流失,从而 对区内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相对项目所在的区域而言,工程所占用的土 地及破坏农田、自然植被的植物种类数量很小,不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 不利影响。 矿井平场工程填方利用挖方和掘进矸石作填方材料,工程不需场外取土,不会产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4- 生因取土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施工期应采取如下保护措施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设单位应结合本矿井工程新增占地、植被破坏情 况,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施工中不得将临时堆放土石方任意弃置,以免遇强降 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在地面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 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对于矿井场地施工区,水蚀加剧, 为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应考虑采取设置排水沟等相应的工程措施。 (3)植被的保护和恢复措施设计阶段要优化总体布局,新增用地要尽量少占用 林地、灌丛、天然草地等植被较好的地块,以减少对表土和植被的破坏、产生新的水 土流失;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尽量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 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保护和利用好表 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 塑地貌区,以利于植被恢复。 3)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本矿井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是可以承受 的。本矿在生产运行期间,不会出现大面积的积水沉陷区,对山区的地貌及土地利用 类型无大的影响,基本不会改变井田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且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 地大部分可通过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地表沉陷对矿区生态环境的 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 (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上洒格煤矿井田范围内煤层赋存稳定,预测首采区及全井田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 下沉值将达到 3.29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首采区为 0.57km2,全井田为 5.85km2。 预计本矿井开采后造成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还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 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不会象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 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边 界上方的局部区域内。 (3)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5- 根据兴仁县上洒格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井田内受地表沉陷影响的村 寨,已采取留设永久煤柱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村寨整体搬迁,如果井田内 有受开采影响的零星村民点,因不能采取留设保护煤柱措施,故应采取搬迁保护措施。 考虑地下开采的复杂性,在矿井地下开采过程中,必须严密观查地表沉陷的发展趋势, 发生可能对村寨民房造成破坏的状况时,受影响的村寨应搬迁。 矿井开采后期,如果矿井考虑压煤开采,受影响的村寨必须搬迁。 矿井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设计也考虑了留设保护煤柱的措施,从预测的地表沉 陷等值线图上也可看出,地表沉陷对矿井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的影响均较小。 目前矿区内道路主要为矿区公路(兴仁西环线)和进场道路,环评要求对公路采 取留设保护煤柱措施,从预测的地表沉陷等值线分布图上可看出,采取留设保护煤柱 措施后,地表沉陷对位于井田开采范围内的公路影响较小。地表沉陷对矿井进场道路 影响较大,但可以采取随沉随填,填后夯实的措施来保持进场道路的高度和强度,以 保证进场道路的通车功能。 (4)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 ① 地表沉陷对耕地的破坏情况 矿井首采区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42.99hm2, 其中受轻度破坏30.36hm2, 受中度破坏 11.85hm2,受重度破坏 0.78hm2,而其中受轻度破坏基本农田为 24.29hm2, 受中度破坏基本农田为 9.48hm2,受重度破坏基本农田为 0.62hm2,分别占本评价区基本 农田总面积的 2.58、1.01和 0.07。 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 435.81hm2,其中受轻度破坏 330.57hm2,受中度破坏 95.88hm2,受重度破坏 9.36hm2,而其中受轻度破坏基本农田为 264.46hm2,受中度破坏基本农田为 76.70hm2,受重度破坏基本农田为 7.49hm2,分别占 本评价区基本农田总面积的 28.13、8.16和 0.80。 ② 地表沉陷对林地的破坏情况 矿井首采区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为11.74hm2,其中受轻度破坏 9.14hm2, 受中度破坏 2.60hm2。 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97.24hm2, 其中受轻度破坏66.78hm2, 受中度破坏 24.98hm2,受重度破坏 5.48hm2。 (5)地表沉陷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上洒格煤矿的开发,对滑坡体(HP1、HP2)、崩塌体(BT1、BT2、BT3)有影响,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6- 同时,矿井地下开采,将使塌陷(TX1、TX2、TX3)、地裂缝(D1)进一步发育,故 本矿井开采产生的地面沉陷对矿区地质灾害现状有较大影响。因此,矿井必须采 取相应工程治理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F1断层斜穿矿区南东部,其断层破碎带宽 4~10m,断层角砾岩胶结紧密,具有隔 水性能,由于设计已采取了留设保安煤柱措施,地表沉陷对该断层影响较小。 根据地表沉陷预测及同类煤矿的调查,预计本矿在地下煤层开采过后,受井下采 动、地表变形、倾斜和沉陷影响,位于采空区边缘上方的局部区域和陡岩处还可能会 产生地表裂缝、崩塌等的次生地质灾害。因此,环评要求在陡岩或危岩处加强地质灾 害监控,以便及时疏散附近村民和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畜及环境带来的危害。 4)沉陷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综合治理方案 (1)土地复垦规划 地表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 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受轻度影响的耕地一般可继续使用;受中度影响的土地需经过 平整复垦或梯田式复垦来恢复其生产力;受重度破坏的土地,将完全丧失生产力,要 求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 (2)基本农田恢复与补偿 矿井投入生产营运后,评价要求由建设单位出资,对受地表沉陷中度破坏的基 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对受地表沉陷重度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经济补偿。 (3)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 矿井服务期满后,耕地和林地的土地复垦和补偿费用合计为 1112.49 万元,年均 计提费约为 31.51 万元,折合成吨煤成本 1.05 元,该费用要求从矿井年生产成本中列 支。 沉陷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应在兴仁县土地和林业部门的指导下组织 实施,为保证该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应设立专用帐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 按年或按实进行提取。 5)闭矿期生态保护措施 矿井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及废弃土地的再利用须引起高度重视。地表移动变形 影响需采取营运期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农田得到治理,植 被得以恢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积极开展堆存矸石的综合利用,减少堆存量,采用 营运期的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措施对排矸场进行综合治理,所占用的土地恢复其原有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7- 功能。妥善处理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各种建筑设施。 2.2 地表水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上洒格煤矿工业场地排污受纳地表水体为新寨河,新寨河为矿井污废水排放受纳 水体,新寨河自西向东转向北注入麻沙河,麻沙河属北盘江一级支流,自南向北注入 北盘江。 新寨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本次环评在新寨河及支流设置 5 个监测断面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新寨河 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新寨河已受 到污染。 地表水保护目标为新寨河、北盘江。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及改造过程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环评要求 先行建设井下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未建成前修建沉淀池(5m32),采用混凝沉淀工 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防尘用水,剩余排入新寨河。 在施工场地使用旱厕所,食堂污水和日常生活污废水采用先行建设的矿井生活污 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未建成前修建隔油沉淀池(5m32)集中收集生活污废水,生活 污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复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防尘,剩余排入新寨 河。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新寨河水质现状影响较小。 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矿井井下正常排水量为 1440m3/d, 矿井拟设一座处理规模为 2400m3/d 的井下水 处理站对矿井水进行处理,环评要求采用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二级锰砂 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复用于井下防尘洒水、地面生产系统 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冷却补充水、场地及道路防尘洒水、绿化用水等,其余达标排 放。矿井水复用水量为 482.64m3/d,矿井水复用率为 33.52,矿井瓦斯发电站建后, 矿井水在内部的复用量可达到 842.64m3/d,矿井水复用率为 58.52。 矿井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产生量为 190.70m3/d,设计在工业场地设生活污 水处理站一座,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规模为 240m3/d,环评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8- 要求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具备脱氮除磷功能。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经处理 后的达标排放。后期规划洗煤厂建成后,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可全部复用于洗 煤厂洗煤补充水。 经环评优化平衡后,矿井污废水近期外排总量为 1148.06m3/d,瓦斯发电站及规划 洗煤厂建成后,矿井污废水外排总量为 597.36m3/d。 雨季产生的场地及备用储煤场冲刷雨水为浓度较高的煤泥水,为防止场地和备用 储煤场冲刷雨水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环评要求备用储煤场改为封闭式棚架落地储煤场, 同时对场地、道路进行硬化,并在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和截水沟,实行“雨污分流”。 雨季排矸场将有较大的淋溶水产生,因此,环评要求排矸场设设置 120m3淋溶水 沉淀池一座,矸石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因矿井采用平硐开拓,矿井服务期满后还将有矿坑水自流排出,因此,服务期满 后工业场地内的井下水处理站需继续运行,直至矿井采取井下水封堵措施,无矿坑水 排出为止。 环评预测结果表明,生产营运期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预测水质不能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为新寨河本 底值超标。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寨河污染物浓度只有小幅的变化,对新寨 河水质的影响较小。 环评预测结果表明,生产营运期污废水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行情况下,预测水质不 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为本底值 超标。矿井污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寨河污染物浓度有较大幅度的变化,对新寨 河水质的影响较大。 综上所述,矿井采取设计及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矿井生产对地表水体影 响较小。 2.3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质量现状与保护目标 评价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环评根 据矿区水文地质图和现场调查,选取评价范围内 2 个泉点作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点。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泉点水质监测项目中除氨氮、总大肠菌群出现超标外,其它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9- 指标均未超标,说明本区域地下水受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已受到一定程度污染。 地下水保护目标为井田范围内具有供水意义的井泉和主要的含水层。 2)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的建设施工会对地下水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有可能造成地下水位的下降和 地下水资源的破坏,同时也会影响施工的进展,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考虑采取相应 的措施。在井巷掘进过程中,采用先探后掘、一次成形的施工方法。 井巷掘进过程中应注意 (1)巷道施工中所揭穿的含水层应及时封堵, 应使用隔水性能良好且毒性小的材 料,如 Fe、Mn 含量少且纯度高的高标号水泥。 (2)掘进过程所产生的井壁淋水必须排入地面井下水处理站处理,不得直接排入 地表水体或地下就地入渗。 (3)处理后的地下水应回用于施工用水,提高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率。 采取上述措施后,矿井建设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矿井开采将对地下水产生如下影响 (1)矿井开采后煤系地层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地层裂隙水有被疏干的可能。 (2)矿井开采产生的井下排水,造成的水资源损失量为 18.56 106m3,但通过矿 井水的资源化利用,可最大限度地减小煤炭开采造成的水资源损失。 (3)矿井开采对具有饮用功能的 S23、S37 泉点影响较大,井泉有漏失的可能。 (4)由于接近新寨河段的煤层设计已考虑预留矿界边际煤柱,因此,矿井开采对 新寨河的影响较小。矿井开采对井田范围内的基底岩层层位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 的溪流有一定影响,其它“V”型冲沟及小溪流的影响较小。 矿井运营期,污废水经处理复用后,剩余部分达标排入新寨河,基本不会影响区 域地下水水质。 矿井营运期间若出现影响村民饮用水的,应由业主出资解决。对位于井田开采影 响范围内的村民,主要采取集中供水或另建供水系统给予解决;对位于工业场地或风 井场地附近的可纳入矿井供水系统范围内给予解决。 矿井服务期满后,环评要求对井下水采取封堵措施,以防止地下水资源的损失。 综上所述,矿井采取设计及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矿井生产对地下水体影 响较小。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0- 2.4 环境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设 置 2 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对大气环境的现状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各采样点 TSP、SO2日平均浓度无超标现象,说明本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为距工业场地东面,直距 265m~500m 的上洒格村,以及 运煤道路两侧村民点。 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工业场地、风井场地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营地生活炉 灶燃煤排烟、建筑材料的运输及卸载中的扬尘、土石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 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混泥土搅拌站产生的水泥粉尘等。生活炉灶 的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施工扬尘会对工业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 定影响。 施工期环境空气防治措施为 (1)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做到建设工程的土石方挖、填平衡,土石方开挖及时送 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2)新增场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 (3)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 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 (4)对开挖区域要加强地面的清扫,防止尘土四处洒落,对运输车辆在驶离作业 点时,对车身进行清洗,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以防止运输中的二次扬尘产生; (5)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炉灶,应燃用低硫煤,加石灰作固硫剂; (6)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 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 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矿井燃煤锅炉烟气经湿式除尘脱硫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排放烟气中烟尘和 SO2能够达标排放。矿井瓦斯抽放稳定后将建成瓦斯发电站,并利用瓦斯发电站余热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解决矿井的供热问题,以此替代燃煤锅炉,可完全消除燃煤烟气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2)本矿井为高瓦斯矿井,设计在风井场地建瓦斯抽放站的集中抽放瓦斯,环评 要求在瓦斯电站未建成前,采用压缩、液化异地利用或燃烧方式处理抽排瓦斯,禁止 瓦斯直接排放。 (3)设计在转载站、筛分楼等生产产尘点采用喷淋洒水抑尘措施;环评要求装车 仑、皮带机走廊改为封闭式,备用储煤场改为封闭式棚架落地储煤场,并喷雾洒水降 尘;场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制路面扬尘,同时对运煤汽车采取加盖蓬布、控制装 载量等措施,以控制煤尘对环境的污染。 (4) 矿井服务期满后, 环评要求所有井口采取封堵措施, 防止矿井瓦斯继续溢出, 并挂警示牌明示。 4)瓦斯综合利用 矿井瓦斯综合利用方式主要是为发电,矿井可综合利用纯瓦斯为 10.08 106m3/a, 占平均纯瓦斯抽放量的 96,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 2010 年实现瓦斯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的要求。 综上所述,矿井采取设计及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矿井生产对大气环境影 响较小。 2.5 声环境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声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评价设置 3 个噪声现状监测点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 测值全部达到标准要求,说明本工程建设前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距风井场地西南面,直距 104m~320m 的曾家庄村,以及运煤 道路两侧村民点。 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昼间施工对周围居民点均有一定影响,夜间施工对周 围居民影响均较大。 本工程施工中须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机械设备由于松动部 件的振动等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2- 现场严禁鸣笛;混凝土搅拌站等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离职工宿舍,并采取适当降噪措 施。 (2)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在支架拆卸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减轻人为噪声对 声环境的影响,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做到文明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 (4)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 量方法(GB12523~12524),并由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超过限值必须调整施工强度。 (5) 建设单位应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主动协调与施工场地周 边的村民关系,对受施工影响的居民应提前予以通知,取得谅解,对村寨居民的环境 投诉,要及时解决,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可避免扰民现象发生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工业场地主要噪声源有工业场地坑木加工房、筛分楼、机修车间、锅炉 房、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压风机房产生的空气动力噪音;风井场地通风机 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副斜井提升机房、瓦斯抽放站产生的机械噪声。设计及评价主 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在采取上述噪声综合防治措施后,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工业场地东、南、西、 北面厂界噪声昼夜间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要求;风井场地南、西、北面厂界噪声昼夜间值及东面厂界噪声昼间值均达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要求,东面厂界噪 声夜间值达不到标准要求。 由于风井场地东面厂界噪声夜间值超标量较小,预计在风井场地东面厂区采取绿 化降噪措施,种植一定宽度的绿化林带,形成吸声林带后,风井场地厂界噪声能够达 标排放。 矿井工业场地周边村民点超出噪声评价范围,曾家寨部分村民位于风井场地噪声 影响范围内。从预测结果可知,风井场地厂界外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 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要求。 从预测结果可知,只要严格限制运煤车辆穿过居民点时,时速小于 30km/h,预计 运煤车辆对公路两侧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有限。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3- 综上所述,矿井采取设计及环评要求的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矿井生产对声环 境影响较小。 2.6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处置措施环境影响及处置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及处置措施 矿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井巷改造工程产生的掘进矸石,建井期井 巷工程共开挖岩巷 4.22 万 m3,用于项目区的建设填方 2.72 万 m3,废弃方 1.50 万 m3 置于排矸场处置,建设期无弃渣,故本矿井建设因弃方造成水土流失较小。 本工程采用场内空闲地进行临时堆放需转运的土石方,临时堆场必须用防雨布遮 盖,周围设临时土袋挡土墙。 地面场地施工过程中将排放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的碎 砖、石、砼块和各类包装箱、纸等,产生量较少。废弃碎砖、石、砼块等一般作为地 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有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 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并采取压实、 覆土措施,可用施工场地挖方中表土覆盖。因此,上洒格煤矿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对 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及处置措施 (1)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矿井生产营运期矸石产生量为 3 万 t/a,主要为采掘矸石,矸石运往排矸场堆存, 同时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 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利用煤矸石生产煤矸石烧结砖;二利用 煤矸石直接充填井下采空区。 (2)其它固体废物处置 矿井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时定点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 行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混煤外售;锅炉灰渣运至排矸场作填埋 处置,除尘器灰可利用作建筑辅料。 (3)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矿井矸石运到排矸场后,经分层压实,周围进行绿化后,可减少排矸场随风起尘, 同时在排矸场周围设截排水沟,对排矸场的淋溶水经收集后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 后外排。类比浸出试验表明本矿煤矸石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矸场可按Ⅰ类处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4- 置场设置,不需要做防渗处理。从矸石浸出液类比结果看,有害物质含量低于污水排 放一级标准要求,淋溶水经过表层土壤的吸附、过滤和分解,对地下水及土壤影响较 小。矸石经压实后发生自燃现象的可能性也较小。 在采取前述的一系列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或处置,因 此,矿井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 环境经济损益环境经济损益 本项目年环境代价为 107.30 万元,吨煤环境成本为 3.58 元,万元产值环境代价为 120.00 元,环境经济效益系数 1.02,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效益指数为 1.67,本项目的建 设环境经济可行。 4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 本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采煤诱发的地质灾害、排矸场垮塌、矿井事故排水、 地面瓦斯综合利用系统爆炸、地质灾害、工业场地洪灾风险等。 根据地表沉陷预测及同类煤矿的调查,预计本矿在地下煤炭开采过后,由于受井 下采动、地表变形、倾斜和沉陷影响,位于采空区边缘上方的局部区域和陡岩处有可 能产生崩塌和滑坡等新的地质灾害。矿井采煤诱发地表山体崩塌、滑坡,可能会对崩 塌体或滑坡体附近村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属灾难性风险。 为避免采煤诱发崩塌或滑坡对其下方房屋造成毁坏和人员伤害,应密切关注采区 边界处的陡峭及不稳定山体动态,并要求建设单位结合地质部门的要求设置地质灾害 监控系统,以便及时疏散附近的村民,同时要求严禁在其下侧新建民房。 对可能发生塌方、滑坡的地方,采取疏水、排水、削坡减载等多种方法增加稳定 性,对有人员活动的区域,发现有崩塌、滑坡征兆时,必须设立明显标志及警戒线, 并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采取打止滑桩、挡墙等工程措施。 排矸场发生溃坝时最大影响距离约为 221m, 当排矸场发生溃坝时, 将对排矸场下 游 221m 范围造成严重的泥石流危害,排矸场溃坝产生的泥石流将堵塞新寨河,影响 行洪,对新寨河上下游将造成威胁。 矿井事故排水主要是因为矿井突水及井下最大涌水导致的矿井水无法全部处理而 直接进入新寨河,影响新寨河水质。因此,应防范矿井事故排水,主要是防范矿井井 上洒格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5- 下突水,同时,尽可能地避免矿井水处理系统非正常运行。 矿井瓦斯综合利用管道、储罐设施爆炸发生的几率较小。 本项目风井场地瓦斯抽放站及管道卫生防护距离分别定为 50m。根据卫生防护距 离的要求,建设瓦期抽放站,应保证瓦斯抽放站边界与村民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大于 50m,确保瓦斯抽放站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 当出现特大山洪,工业场地及主井出现被新寨河的洪水淹没或被洪水冲毁的险情 发生时,及时疏散井下及地面工作人员,及时组织疏散工业场地、风井场地附近的村 民至安全地带,同时上报兴仁县水利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及下山镇人民 政府。 5 环境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管理及环境监测 1)矿井建成后应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的环保政策,建立环境管理制度, 治理污染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最大限度减少矿井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实 施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加强企业在煤炭系统的竞争力,防 止因事故排放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的环境风险。 2)项目环境工程与水土保持工程应实行施工监理制度。 3)矿井应实行环境监测的常规监测制度,环境监测建议由当地环境监测站承担, 矿井配备一定的监测仪器,负责日常污染源数据的监测。地表变形观测建议委托当地 地质部门承担,本矿的环保管理机构进行必要的协调和配合。 4) 矿井应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和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