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海洋大学工学院机械与机电工程学系.doc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工學院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教師升等論文著作審查要點 民國88年4月1日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本學系已於中華民國93年10月1日奉準改隸工學院 民國95年12月28日第3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依據本學系「教師升等初審辦法」第五條訂定本審查要點。 第二條 本學系教師升等為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其5年內論文著作計點皆須滿24點以上。 第三條 論文著作計點由本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開會審議。 第四條 論文著作計點標準如下 一、有嚴格審查制度之SCI、SSCI學術期刊4點。 二、有嚴格審查制度之EI期刊3點。 三、有審查制度之其他期刊2點。 四、國際會議研討會論文2點。 五、國內會議研討會論文1點。 六、個人專門論著原著3點。 七、各學系研究報告或其他相關雜誌之論文1點。 八、得獎政府或學會頒發之論文、著作另加12點。 九、發明專利3點、新型專利1點。 第四條 講師升等助理教授、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至少應有3篇SCI、SSCI論文發表。副教授升等教授至少應有4篇SCI、SSCI論文發表。 第五條 本審查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送院教師評審委員會核備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