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山大学机械与机电工程学系教师教学意见调查成绩.doc
國立中山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教師教學意見調查成績處理要點 96.12.18 96學年度第三次系研發會暨教學委員會議通過 96.12.19 96學年度第四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為提升教師教學成效以及師生良性互動關係,訂定本要點。 二、 依據96.7.15教學意見調查委員會修正通過之「國立中山大學教學意見調查表」,在教師教學成效中,各項考核成績以「非常同意」與「非常不同意」之選項間分為7個等級7,6,5,4,3,2,1。 三、 對於講授學科之教學意見調查成績全院排名前20之教師,由系主動頒給獎勵金,另經該教師同意,得成為系傑出教學獎候選人。 四、 對於講授學科之教學意見調查成績為4.0以下且連續兩次全校排名後10之教師,應主動向系主任說明教學意見調查成績不佳之原因以及提出改善措施,必要時改授其他學科。 五、 本要點經系教學委員會通過,送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