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瓦斯检查工岗位作业指导书.doc
第二十二章 瓦斯检查工岗位作业指导书 一、岗位及本岗位作业人员情况 岗位介绍在井下生产过程中,瓦斯检查工是同瓦斯灾害进行斗争的侦查员和哨兵,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矿井和井下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同时,瓦斯检查工一般都是单独作业,在瓦斯检查工作中遇到或接触的危险危害多,既要做到很好的保护自己,又要做到有效地检查处理瓦斯事故。因此,瓦斯检查工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各个环节、注意事项、汇报程序以及相关处理办法,认真做好气体检查,谨慎注意作业环境内气体含量变化及工作面风量变化等相关问题,严格保证井下通风环境稳定正常。 岗位作业人员情况本岗位共有作业人员56人,经过郑煤集团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合格后,均持有效证件上岗。(瓦斯检查工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表1) 二、岗位描述 领导好,我是瓦斯检查工XXX,我现在XXX工作面负责瓦斯监测工作,工作面瓦斯XXX,二氧化碳XXX,温度XXX,回风流瓦斯XXX,二氧化碳XXX,温度XXX,上隅角瓦斯XXX,二氧化碳XXX,温度XXX。我保证做到不假检、不漏检、不 脱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报告完毕请领导指示 三、岗位职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遵守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矿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二)负责按规定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查测定与汇报,不得空岗、漏检、少检、假检,检测结果要真实可靠。 (三)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填写有害气体挂牌和报表,并由主管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查。 (四)负责对检测有害气体的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和设施齐全完好。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本职工作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六)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监测数据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时,通知有关作业点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汇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七)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四、岗位检查标准 1、仪器光谱是否清晰,药品是否合格,电量是否充足、是否漏气,是否符合要求。 2、仪器调零情况; 3、测气体地点顶板支护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传感器悬挂位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要求; 5、瓦斯、二氧化碳、温度测定是否符合要求; 6、牌版填写是否清楚、规范。 五、岗位操作规范 (一)瓦斯检定器的使用 1、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①检查外貌要整洁完好,附件要齐全。 ②检查电源开关及灯泡,开关灵活,灯泡要有足够的亮度,光谱要清晰,无变形现象。 ③检查仪器气密性,手压气球后放开吸气管,如果气球很快胀起,说明气路畅通,否则要查出堵塞部分;手压气球同时堵住吸气胶管,松开压气球后,如果一分钟不胀起即为不漏气,否则再用同样的方法找出漏气的部分。 ④检查药品的有效性,先检查水分吸收管中的硅胶,若 硅胶变白,则要换掉,再检查二氧化碳吸收管中的钠石灰,若钠石灰变色则失效,要重新换药。 ⑤换气调零在井底车场接好二氧化碳吸收管后,手捏气球5-10次,然后对瓦检仪进行调零。 2、使用与保护注意事项 ①携带和使用时,防止和其它硬物碰撞,以免损坏仪器,班中随身携带,不准丢失。 ②瓦检仪出现故障时不准擅自修理,要及时汇报并由修校人员进行修理。 ③瓦检仪要集中统一管理,上井后及时交发放室,不得私自保存。 3、检查方法 ①检查前背好仪器,一手将胶管送到预测地点,另一只手按气球5-10次,然后再进行读数。 ②检查高冒点、回采面上隅角等地点时,人员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一根小棍将胶管送到应测地点然后再抽取气体进行测定,检查人员不得进入老塘,高冒点等巷道失修地点。 (二)瓦斯检查制度 1、瓦检员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和公司有 关规定,对应查地点按规定次数进行检查。 2、负责分工区域内的瓦斯巡回检查,不准一人负责多头多面,不准空班、漏检、假检,严禁弄虚作假。放炮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瓦检员应将工作地点检查气体情况填在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其它如硐室、炸药库等地点的气体情况也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地点的牌板要填写清晰,内容要完整。 3、当检查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其它问题时,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工区值班室和现场班组长及作业人员汇报,找出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报表填写当班上井后要及时填写瓦斯日报和“一管四”报表,不准隔班填写,填写内容要详细齐全,字迹要工整清晰。井下牌板与原始记录及报表要做到“三对口”。 5、班中汇报和班末交接班。 瓦检员在班中必须按矿和工区管理规定,通过电话汇报现场情况,如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汇报和请示。 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实行交接班,把工作情况和重点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填好交接记录。 (三)瓦斯检查内容 1、检查地点及次数根据瓦斯管理规定执行。 2、检查项目包括沼气浓度、二氧化硫浓度、空气温度。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井下工作地点出现盲巷时,要及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2、作业地点瓦斯积聚但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报矿调度室、区值班室,然后采取有效措施,就地进行排放;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报通风区,制订排放措施后,由矿救护队排放。 六、瓦斯检测仪技术参数及原理 (一)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 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是一种应用光干涉原理高精度的有效测量气体浓度的仪器。按其所测瓦斯浓度范围分为0-10(精度0.01)和0-100(精度0.1)两种,使用该仪器可以迅速、准确地测出井下甲烷、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 1、产品特点 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具有测量精度高、操作简单快捷、使 用方便等特点。主要用于存在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的工作环境中测量甲烷浓度。 (2)常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以CJG10型为例)主要技术参数(表1) 表一 常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主要技术参数表 (3)工作原理 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光路系统图如图(1)。由光源1发出的散射光经聚光镜2聚焦的光束到达平面镜3,其中一部分光束通过平面镜反射,经气室的空气到达折光棱镜6,折光棱镜将其折射回另一侧的空气室后回到平面镜并折射到后表面的反射膜上,通过反射膜反射到棱镜7后经偏折进入望远镜系统8。另一部分光束折射入平面镜后,在其后表面反射膜反射,穿过气室的甲烷经折光棱镜反射又回经甲烷室到 平面镜,经平面镜的反射后与上述部分光束一同进入反射棱镜,经偏折进入望远镜系统。由于光程差的结果,在物镜的焦平面上产生干涉条纹,通过目镜既能观察到干涉条纹。当甲烷室与空气室都充满相同的气体时,干涉条纹位置不移动,但当甲烷抽进甲烷室,由于光束通过的介质发生改变,干涉条纹相对原位置移动一段距离。测量这个位移量,便可知甲烷在空气中的含量。 图(1) CJG10型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光路系统图 (二)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 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是新一代微型智能检测仪,可连 续检测存在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中的甲烷浓度。具有声光报警,电压显示,欠压报警,零点自动跟踪,调校、使用方便等特点。甲烷检测报警器适用于含有甲烷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或矿井中,工作人员用以测量甲烷含量的仪器。 (1)产品特点仪器采用微处理器技术,所有标定参数及线性修正由软件完成,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简捷、维护方便等特点。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型号含义(以JCB4型为例)见图(2) 图(2) 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型号含义 (2)常用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以JCB4型为例)主要技术参数 ○1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0~40℃ b.相对湿度≤98 b.气压80~116kPa d.风速0~8m/s c.硫化氢含量不大于610-6 ○2测量范围0.00~4.00CH4 ○3测量误差 允许误差 0~1CH4时 ≤0.1CH41~4CH4时 ≤真值的10 ○4报警点测量范围内任意设置出厂值1.00CH4 ○5报警误差≤0.1CH4 ○6报警方式连续声、间续光信号 ○7报警声级≥75db 距离1m ○8报警光能见度在暗处≥20m ○9响应时间12h ○14传感器使用寿命12个月 ○15外型尺寸1156025mm ○16整机重量146g 3工作原理 整机电路由甲烷载体催化元件、运算放大器、微处理器、LED 显示器、报警电路、保护电路、充电控制、稳压电路等部分组成,其方框原理图如图(3) 图(3) 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原理图 甲烷载体催化元件检测到的电信号经运算放大器送到微处理器,经处理后送至显示器,指出相应的甲烷浓度。当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设定的报警点时,报警电路工作发出声光报警;当电压降到一定值(3.50V)时,保护电路工作,切断甲烷载体催化元件和显示器电源,数码管熄灭,实现欠压关机。欠压指示至关机时间约为20min。当甲烷浓度≧4.00CH4时,保护电路工作,切断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电源,保护催化元件。但显示器仍显示保护值数字不便,经过1min后,由微处理器控制向甲烷载体催化元件送电,甲烷载体催化元件进入工作状态;若此时甲烷浓度已低于保护值,仪器即进入正常检测状态,若甲烷浓度仍大于保护值,保护电路工作再次切断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电源,保护催化元件。 七、岗位总体工艺流程图 八、岗位监督检查人员指导参观记录 1、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应切实贯彻落实巡检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与质量标准化项目的巡检力度,努力做到管理无盲区,消灭安全隐患,争创质量标准化先进区队。 2、区队长、支部书记或常务副队长要认真总结每班井下工作进展情况,班前会仔细研究并细致分派当班任务,分派工作时应做到“工作分配到个人,措施贯彻到个人,责任落实到个人”。 3、区队长、支部书记或常务副队长日常井下检查期间 若发现问题,应现场对本班跟班队长、技术人员或班组长等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并以“五定原则”的方式记录下相关整改项目,根据汇报程序汇报至相关部门,升井后整改记录交由当天值班人员进行存档、落实。当天发现问题应填写在干部下井隐患排查表中升井后递交到信息中心进行跟踪落实。 4、跟班队长应每班对自己负责区域至少巡检一次,若发现问题或上级提出整改意见,应对区域内技术人员或班组长等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现场处理,并以“五定原则”的方式记录下相关整改项目,根据汇报程序汇报至相关部门,升井后整改记录交由当天值班人员进行存档、落实;若当班不能处理的,则在交接班时交由下一班跟班队长落实处理,问题处理完毕后跟班队长应依据“五定原则”上报整改记录。 5、班组长应认真贯彻上级命令,若发现问题或上级提出整改意见,应对区域内相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现场处理,并以“五定原则”的方式记录下相关整改项目,根据汇报程序汇报至相关部门,升井后整改记录交由当天值班人员进行存档、落实;若当班不能处理的,则在交接班时交由下一班班组长落实处理,问题处理完毕后班组长应依据“五定原则”上报整改记录。 九、管理制度 主要有 1、“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3、瓦斯管理制度 4、瓦斯超限分析处理 5、监测监控、瓦斯防治导航系统管理规定 6、风电、瓦斯电闭锁、自动倒台安装、试验管理制度 7、安全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 “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环境、动物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我们党和国家 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煤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 (二)安全第一方针的提出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不同寻常的思想内涵。 安全第一,即确定安全具有最高价值,处于最为优先的地位(即安全优先原则),其他价值则处于丛书地位。也就是说,在生产活动中,首先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要优先考虑人的生命和健康免受危害和威胁。安全第一方针的精 髓在于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并把它置于最高地位。不管伤亡人数是多少,每起伤亡事故都是悲剧,都是应该努力加以避免的。因为人的生命的生命的损失是不可能靠生产创造的财富挽回的,而财富则可以再创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爱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必须构建安全社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从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来说,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各级政府、煤矿管理人员及职工把安全生产当做头等大事,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建设等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是第一位的,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方面,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式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预防事故发生。要根据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坚决彻底地排除各 种隐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首先坚持“所有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和“事故可防、风险可控、灾害可治”的正确观点,建立“即使一起事故也嫌太多”、“安全是职工的最大福利的安全文化观念,坚决消除事故不可避免的思想,消除只讲金钱不顾安全的思想,从根本上排除影响事故预防工作的思想障碍。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式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等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综合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针对性,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政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 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散并重的原则 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和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三个基本保证,缺一不可。安全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严格和科学的安全管理,可弥补装备上的不足,能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安全装备是实施安全作业、创造安全环境的工具,先进的技术装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安全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主要手段,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造成的。对全体煤矿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是消除人为安全隐患的根本途径之一,只有强化安全培训,才能真正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标准 1985年,全国煤矿安全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10条标准,其中多条至今仍有重要作用。如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任 何决定、办法、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安全生产;把坚持u“安全第一”方针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承包内容;把安全技术工程、安全培训列入年度和月份生产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人、财、物优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指令和文件;业务保安搞得好,安全教育广泛深入等等。在当今安全生产等各项法规逐渐完善、生产技术进一步发展的形势下,这些标准还应不断充实完善。 十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1、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由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颁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该法共七章97条。 2、矿山安全法,该法由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3、煤炭法,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4、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5、矿产资源法 6、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 7、刑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8、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 9、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十二、应急预案 (一)风机停风应急预案 1、主扇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1)当出现全矿井停电造成主扇停止运转重大事故时,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按程序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指挥抢险和送电工作。 (2)主扇的启动主扇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在10分钟内把风机倒到备用回路上,尽快使主扇恢复运转;如果备用风机同时停电,必须立即打开风井安全和防爆门,进行自然通风。 (3)主扇停止运转10分钟后,调度室应立即通知中央变电所切断采区变电所电源和变电所的低压电源,同时将所有人员撤到轨道大巷或平地。 (4)局部通风机的启动 ①主扇恢复运转后,调度室立即通知恢复各采区变电所专用风机电源; ②瓦斯检查工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各风机地点,首先查 明掘进头的瓦斯积聚情况,并按以下原则,先进行送风后汇报 a.当掘进头和回风流瓦斯浓度都不超过1.5时,直接启动风机; b.当掘进头和回风流瓦斯浓度都不超过3.0时,采取点送的方式启动风机; c.当掘进头和回风流瓦斯浓度都超过3.0时,掘进工作面严禁送风,制定专项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1风机停止运转后,执行“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 2若瓦检员在现场,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当班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后迅速赶往风机开关处,当班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迅速安排人员撤离到反向风门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同时安排电工切断工作面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安排人员向调度室汇报。若瓦检员不在现场,班组长安排人员到风机开关处准备启动风机。 3电工停电后迅速赶到风机开关附近,电工不在现场,组长安排其他人员去协助瓦检员。 4人员撤到新鲜风流后,班组长就近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撤人、停电情况后守在电话附近,接听调度室或有关领导 的电话,指挥风机送风,并安排人员把口,设好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5若因双回路停电造成风机停止运转,恢复供电后,各变电所按照先恢复风机专变后其它电源,先煤巷后岩巷风机电源的原则。 6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向通风调度和生产调度室汇报,调度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停风区域人员撤离到新鲜风流中,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调度室,向有关领导汇报。 7恢复送电后调度室立即通知各变电所送风机电源,根据停风区域瓦斯情况,通知现场人员是否启动风机,恢复供风。 8恢复供风前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机。 9恢复风机供风后,班组长安排人员在风机开关附近值守至少30分钟以上。 二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 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绝对统一,及时 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灾害波及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2、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瓦斯检查工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向生产调度、通风调度等有关部门汇报,跟班队长协助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a.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或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施工队跟班电工负责立即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瓦斯检查工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出,并向生产调度、通风调度等有关部门汇报,跟班队长协助瓦斯检查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b.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3.0时,有施工队跟班电工负责立即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瓦斯检查工和跟班队长负责立即组织撤人,人员撤出后,有跟班队长负责派人把口。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a.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时,由瓦斯检查工负责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跟班队 长或通风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b.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时,由瓦斯检查工负责停止该区域20米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有施工队跟班电工负责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跟班队长或通风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当矿井一翼回风巷中瓦斯超过0.75时,由应急小组负责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当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由生产调度负责通知采区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由应急小组负责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瓦斯超限后,如果现场无法处理或效果较差,必须撤出人员,打上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值班领导下令采取区域停电撤人措施,应急小组采取相应措施。 a.进风流瓦斯超限,如能判明原因,影响区域断电撤人;如果瓦斯来源不明,全采区停电撤人。 b.沿线监测地点连续3个地点出现报警信号,沿线回风系统停电撤人。 c.采面出现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全采区停电撤人。 d.掘进工作面出现煤与瓦斯动力现象,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停电撤人 ○7由生产调度通知各作业地点停电撤人,由安全检查员和跟班队长落实停电撤人情况。 a.井下各地点发生瓦斯超限,瓦斯检查工或跟班队长必须立即落实有关措施,然后向通风调度、生产调度及主管部门汇报。 b.瓦斯监控中心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科办值班人员及值班科长,由通风调度员汇报生产调度,生产调度汇报公司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向总经理汇报。 c.瓦斯超限事故生产调度、通风科、安检科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对口处室汇报,查明原因后继续汇报。 d.瓦斯超限达到3.0,由通风科科长、安检科长、机电科科长带领救护队下井处理。 e.每次标校瓦斯传感器前由通风调度员负责向集团公司通风调度汇报,生产调度员负责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然后方可安排作业。每次作业前,监测工必须先向通风调度、生产调度、瓦斯监控中心汇报然后方可施工。 f.每次瓦斯超限,生产调度员、通风调度员、监控中心值班员必须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措施安排及落实情况。 十三、适合于本岗位的作业法 瓦斯检测“三对照”作业法 瓦斯检查工作为煤矿“三大员”之一在井下生产实践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就要求瓦斯检查工在日常工作中要有扎实的基本功、严谨的工作态度与敏锐的眼光。如果瓦斯检查工不具备以上三项基本素质,在日常工作中很可能由于误测或马虎造成瓦斯超限等重大事故。“三对照”具体规定如下 一是瓦斯检查员的随身记录薄数据必须与该工作地点的瓦斯记录牌板数据”相对照“。要求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检查路线、地点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进行检查,每检查一次都要记录在瓦斯检查牌板上,并记录到随身携带的记录薄上。 二是瓦斯检查员的随身记录薄数据必须与”通风调度台帐“和”生产调度日志“记录相对照。要求瓦斯检查员对”一班三检“的每一次检查内容都按时如实汇报,严禁弄虚作假,谎报数据。调度值班人员要把汇报内容记录在”通风调度台帐“和”生产调度日志“上,并且记录要清晰、完好,以便于领导掌握井下瓦斯情况。 三是瓦斯检查员的现场检查数据,必须与该工作地点的瓦斯监控传输数据”相对照“。如有误差,必须立即汇报给 通防部,由通防部安排技术人员当班对仪器进行校对、调整,保证现场检查与仪器传输准确无误。杜绝瓦斯超限,确保安全生产。 本作业法经贯彻落实后起到了非常显著的效果,矿井瓦斯管理进一步实现了管理到位、责任到人,有力杜绝了假检、漏检、虚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十四、岗位价值考核核算的单价及考核要点 瓦斯检查工每天必须填写岗位作业精细管理A卡(按照每人每天基本工资为10分计算,所扣分值在A卡中扣除),方可享受工资,工作中,必须遵守区队管理制度规定 1、考勤制度严格做好职工考勤工作,考勤直接责任人时当日区队值班人员,在班前会上,根据出勤在点名册上按规定划到,依据病、伤、探、年休、产、育儿、事、公假(开会、疗养、学习培训等带资休假)请假条分别准确划上相应的符号,不到勤又不属于公休且无休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划号。 2、班前会及值班制度(1)班前会按时点名,点名时,必须严格遵守班前会纪律,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任意走动,否则罚3分/次。参加会议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吸烟,否则发现一次扣3分;损坏公物照价赔偿。(2)每天八点班必须在6点前准时 到会议室点名;四点半必须在14点准时到会议室点名;夜班必须在22点前到会议室准时点名。迟到十分钟以上者按当班旷工处理。 3、事假职工确因有事请假可酌情办理,请事假者,需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将假条交由本单位工资核算员保存。职工休假要按批准天数按时返矿上班,凡到期不能按时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事假必须写出事假条,注明请假人姓名、请假期限以及请假事由等信息,经区队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准休事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五、本岗位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一 2004年黑龙江省鸡西市煤业集团穆棱公司百兴煤矿 “2.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04年2月23日6时10分,黑龙江省鸡西市煤业集团穆棱公司百兴煤矿13煤层东一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7人(其中女工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6万元。 事故分析 (一)直接原因 百兴煤矿13煤层东一掘进工作面当班瓦斯检查员严重违章,上班时脱岗,没有及时接风筒,致使该工作面处于微风、无风状态,造成瓦斯大量积聚并达到爆炸条件;工人违章拆卸矿灯,矿灯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百兴煤矿违法组织生产。2003年5月,原矿长贾晓杰离开后,该矿在没有重新取得矿长资格证的情况下违法组织生产。2004年 2月6日,鸡西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人员对该矿进行验收,发现存在9个方面的安全问题,随即下达了立即停产整顿、经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的决定,但该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决定,擅自恢复生产,并违法雇用女工从事井下作业。 2.百兴煤矿井下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该矿井没有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现有瓦斯检查员经常上连班,致使当班瓦斯检查员脱岗睡觉,没有及时接风筒。同时,该矿还存在瓦斯检查员无证上岗且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工人在工作面无风的情况下作业并违章在井下拆卸矿灯等问题。 3.鸡西市煤业集团及所属穆棱公司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严重失职。穆棱公司将百兴煤矿承包给王世君经营,只收经营承包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未采取措施制止该矿在没有重新取得矿长资格证的情况下违法组织生 产、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开工生产的行为;对该矿疏于管理,致使该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鸡西市煤业集团疏于管理,未采取措施制止和纠正穆棱公司以包代管的行为;对百兴煤矿在没有重新取得矿长资格证的情况下违法组织生产、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开工生产的问题失察。 4.鸡西市人民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对百兴煤矿监督检查不到位。鸡西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鸡西煤矿安全监察支队对该矿违法、违章组织生产的问题监督管理不力,特别是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在2004年2月6日对该矿下达停产整顿的决定后,没有跟踪督促落实,没有采取坚决措施制止该矿擅自开工生产。鸡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该矿违法雇用女工从事井下作业的问题失察。 5.鸡西市人民政府未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精神,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辖区内煤矿存在的违法、非法生产问题失察;对鸡西市煤业集团、鸡西市煤炭工业管理局、鸡西煤矿安全监察支队等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监管不力。 事故案例二 江西省于都县布村煤矿“3.2”较大瓦斯窒息事故 事故经过 2008年3月2日7时30分,江西省于都县布村煤矿发生较大瓦斯(窒息)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96.1万元。 事故分析 (1)直接原因缺氧窒息死亡 100水平南大巷5号石门B22沿煤上山90米,从2008年1月18日至2008年3月2日该上山已停工停风45天之久,上山巷道聚集了大量高浓度的瓦斯等有害气体。2月29日启封后,煤矿没有按规定对上山进行瓦斯排放;3月2日早上7时10分,安全员对平巷维修工程验收后,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逐段排放瓦斯,控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而是违章直接接通了原留在上山的风筒进行通风,采取 “一风吹”的错误方法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没有检查瓦斯,人员没有撤离到安全地点,上山排放出来的高浓度瓦斯,导致在平巷维修作业没有及时撤离的3名工人缺氧窒息死亡。 (2)间接原因 1.违章指挥是事故的主要原因。煤矿在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及按规定排放瓦斯的情况下,违章安排上山通风和作业。 2、作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是事故的主要原因。3名维修工人未听从安全员的指挥,不但没有及时撤离,还违章进入到上山。 3、煤矿安全管理混乱,特别是一通三防管理混乱,是事故的重要原因。煤矿管理层特别是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对长期停工停风巷道形成瓦斯积聚的危险程度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没有瓦斯排放意识,导致工作安排不到位,未按照排放瓦斯的要求布置工作,未安排瓦检员跟班。 事故案例三 2001年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2.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001年12月30日17时28分.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600水平东采区西翼1008西风巷切眼掘进工作面在放炮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1396吨,瓦斯量86670立方米。造成20人死亡, 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84.6万元。 事故经过 12月 30日中班17时28分,1008西风巷在放炮时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放炮调室内的安全员即刻打开压风自救开关,有6人钻到压风自救袋内,只有一人获救;高浓度瓦斯将撤至进风流的1008西皮带措施巷、在2底板下山扩 削的、进风措施巷扩修的和1103措施巷扩修的一些人员窒息致死。 事故分析 1.施工的1008西风巷切眼处于卸压带范围之外,而且处于应力集中异常带,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 2.1103东回采工作面开采违反设计、回采工作面上段越过设计停采线回采30米,受采动应力影响,周边巷道破坏严重,导致1008西风巷切眼掘进回风系统不畅通,瓦斯逆流蔓延,使事故扩大。 3.“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没有得到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中的在2底板上山西措施巷设置的门和压风自救设施不合要求。 4.1008西风巷切眼放炮时,该区域两个掘进工作面,三处巷道维护人员未按规定撤至安全地点。 事故案例四 阿拉善左旗蒙西煤炭工业公司青岭煤矿“12.27”瓦斯燃烧事故 2003年12月27日,阿拉善左旗蒙西煤炭工业公司青岭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燃烧事故,死亡4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事故经过 2003年12月27日10时左右,青岭煤矿夜班工人和早班工人正在井下掘进工作面办理交接手续,夜班工人正准备升井,而早班工也相继到达掘进巷道内,两班工人在掘进工作面的巷道内相遇,约10时20分,安全生产副矿长刘永增在走到距离掘进头15米的一盲巷处,发现煤电钻电缆搭在轨道上影响过矿车,他便将电缆向巷道的一侧拖动,此时在刘永增身旁的带班班长张仁福(事故中受重伤)看到在电缆与轨道接触处突然产生一股火焰,之后他便失去知觉,过了一会儿,他醒来了,听到刘永增身上的瓦斯报警仪仍发出报警声,他艰难地爬到车场内脱险。与此同时,在地面煤台处的翻车工李启贵和在井口附近的其他工人看到从主井和风井井口均冒出黑烟。至此,井下有12名工人生死不明。事故发生后,该矿技术员耿学勤、瓦检员狄正卫配带自救器立即组织工人入井抢救,他们一边用新风筒向掘进巷内恢复通风,一边救人,于当日13时,将6名受伤及4名遇难人员全部救出地面,并将受伤人员送往甘肃省景泰县医院进行抢救,期间,该矿将事故情况上报了阿左旗煤炭管理部门,之后逐级将事故上报了有关部门。 事故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1.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因局扇风筒漏风严重,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不足,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超限。 2.该矿掘井工作面内煤电钻电缆严重失爆,工人在拖动煤电钻电缆时,产生电火花点燃积聚的瓦斯。 (二)间接原因分析 1.该矿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指令,擅自组织生产。 2.该矿安全生产管理非常混乱,表现为⑴该矿的主管部门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对矿井的管理失控;⑵矿井被层层转包、转让,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是第四方承包人;⑶矿方未组织工人进行培训,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均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⑷不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在巷道内瓦斯超限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⑸对井下电器设备不进行定期的维修,煤电钻电缆严重失爆;⑹对矿井通风及通风设备的管理不善,掘进巷内有盲巷未通风,局扇风筒漏风严重、工作面有效风量严重不足。 3.该矿分管安全生产及瓦斯检查的副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