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概述 1、预案编制依据原则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矿山企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煤与瓦斯突出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开组织救援工作,针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危害程度,参考煤矿安全规程、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国家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特编制本矿的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专项用于福泉煤矿井下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事故的预案,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安全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二、事故风险分析 1、突出的基本特征 1突出的煤向外抛出距离较远现象。 2抛出的煤破碎程度较高,含有大量的煤块和粉末状煤粉。 3有明显的动力效应,破坏支架、推倒矿车、破坏安装在巷道内的设施。 4有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远远超过突出的瓦斯(二氧化碳)含量,有时会使风流逆转。 2、倾出的基本特征 1倾出的煤就地按自然安息角堆积,并无分选现象。 2无明显动力效应。 3巷道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明显增加。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中一种极其复杂的动力现象,它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突然喷出大量的瓦斯及碎煤,在煤体中形成特殊形状的空洞,并形成一定的动力效应,如推倒矿车、破坏支架等;喷出的粉煤可以充填数百米长的巷道,瓦斯可以逆风流运行,充满整个巷道。煤与瓦斯突出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 三、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及其原则 为营救灾区人员安全撤离、减轻损失,控制灾情和消除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援反应行动。 其基本原则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前提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具体如下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上级部门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4紧急救护原则。救护队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5通讯畅通原则。设立抢险救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事故预防工作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除平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外,还要落实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就能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四、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科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理突出灾害事故的各项指挥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煤矿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日常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煤矿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医疗救护工作。 4调用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4、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职责 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立应急救援小组。 (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部赵占宁(矿长) 副总指挥张 永、于福祥、包海洪 王宝民(太西救护大队队长) 2)前线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设置在井下易于处理事故的安全地点,具体成员、地点由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 3)指挥部成员范永海、汤 云、牛金山、安广文、吴铁山、张银辉、王 涛、刘永清、刘海洋、高永祥、张建军。 4)职责任务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处理、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记录,必要时做好录音。 5)设立救灾办公室 救灾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联系电话04830713233 主 任8000 副主任8001 通 讯8888 职责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工作,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抢救,处理突发灾变。 (6)指挥部下设九个组 1)现场指挥抢险救灾组 组 长赵占宁 副组长于福祥 成 员救护队、矿有关科室、单位人员 职 责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工作,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技术组 组 长张 永 成 员刘海洋,汤 云。安广文、张建军 职 责主要研究制定抢救随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组织抢险救灾。生产部门负责提供与抢险救灾的图纸、资料,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通风部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分析处理,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机电部门负责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运输。 3)物质供应、资金保障组 组 长李巧玲 副组长路永昌 成 员供应部司机及各队材料员、供应站其他人员。 职 责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并及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4)警戒保卫组 组 长王 涛 成 员保卫科全体成员 职 责主要负责在各大门、井口设置警戒,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不得有闲杂人员围观。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王玉萍 成 员驻福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矿井医务所。 5 职 责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和来矿家属的医疗服务。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 涛 副组长李严平 成 员生活服务公司成员 职 责负责接待有关人员安排食宿等工作。 7)安全检查组 组 长包海洪 副组长牛金山 成 员安检科所有安监员、井口检身工。 职 责负责统计入、升井人数和被控人数,迅速汇报矿救灾指挥部。按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矿山救护队的救护工作及撤离事故现场人员,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 8)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天胤 副组长王玉平 成 员综合办公室及后勤部参与救治伤员的医院领导及医护人员。 职 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并通知遇难家属。安排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9)信息发布组 组 长张建军 成 员信息中心、综合办公室、安检科等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向阿拉善左旗新闻中心提供信息,由阿拉善左旗新闻中心向公众及煤体发布事故信息。 5、处理灾变事故有关人员职能 (1)矿长是处理灾变事故的全权指挥,在上级领导、矿总工程师、其他副矿长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变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狂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副矿长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并由制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5)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6)安检科副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原先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7)技术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8)通风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通风状况,完成必要的通风工作。 (9)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矿山救护队,矿长和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及时下达指挥部命令,随时统计掌握井下人员情况。 (10)供应科长、机电科长等都应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负责完成抢救和处理事故中的任务。 五、应急处理程序 1、处理程序框图 2、突出事故报告程序 六、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是瓦斯动力、煤质条件、地质条件以及开采方式等综合影响的结果,采掘活动中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及其他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采取预防措施。 矿井采掘管理、矿井装备选择、技术措施等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防突要求来进行。 2、预警行动 煤与瓦斯突出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在突出前大都有预兆出现,即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当出现下述一种预兆或几种预兆时,应当引起特别注意。 有声预兆煤体中出现劈裂声、炮声、闷雷声; 无声预兆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支架来压、掉碴、煤面外鼓、片帮、瓦斯浓度增大、瓦斯涌出忽大忽小以及打眼顶钻、夹钻、钻孔喷孔。 七、突出事故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 1、报告程序 (1)突出事故发生后,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突出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电话将事故概况向矿长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尽快将事故报告救援指挥部指挥小组,并由指挥小组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立即报告当地县、市、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 (3)若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24小时内,填写“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紧急报告表”表2,逐级上报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算;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表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紧急报告表 报告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 八、应急处置 1 、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通过电话通知指挥部全体人员到调度室集合,指挥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预 11 案。 2、 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调度室应通知立即撤出井下人员。 调度室按应急预案顺序通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应急指挥部立即通知全体成员和救护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指挥小组任命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指挥部有关成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并指挥和调动救护队和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直至灾情消除、被困人员获得解救。 3、 处置措施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会喷出大量的瓦斯和煤岩,突出的瓦斯由突出点瞬间形成冲击气浪,向回风和进风巷道蔓延扩展,可破坏通风系统,改变风流方向,使井巷中充满高浓度的瓦斯,在通风不正常的情况下,可使灾区和受影响区内人员缺氧而窒息。突出的瓦斯在蔓延过程中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冲到井口时,遇火源会引起燃烧事故。突出大量的煤炭,会堵塞井巷,在突出地点附近的人员可能被突出的煤岩流卷走、掩埋。因此,煤和与瓦斯突出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很大。 (1)充分认识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特点及危害 1)瓦斯来源充足,瞬间涌出量很大,浓度很高,不但有回风方向的蔓延而且能逆风向进风方向蔓延,甚至逆流数千米冲出进风井口 12 到地面。 2)突出的瓦斯能破坏通风系统,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导致风流紊乱,不利于人员撤离和救灾。 3)突出的高浓度瓦斯,如果浓度高于瓦斯爆炸界限上限,遇火源可能燃烧;如果通风使瓦斯浓度降到瓦斯爆炸界限内,遇火源会发生爆炸。这就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杜绝火源。 4)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果需在突出煤层掘进巷道用于救人或恢复通风,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5)突出后有可能在同一地点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突出,因此,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严密监视,注意突出预兆,防止再次突出扩大事故。 (2)突出事故发生后,指挥人员应采取的有效措施 1)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但应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当瓦斯影响区遍及全矿井时,应加强通风,特别是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 2)弄清矿井通风系统破坏情况,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及时报告。 3)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一切火源,严禁一切车辆进入警戒区。 4)派救护队员佩戴呼吸器、携带灭火器等器材下井侦查灾情,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系统等。 5)要求救护队要制定严格的灾区行动的安全措施,不准随意开 13 停电器设备。严密监视突出情况,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现新的瓦斯突出事故,灭除灾区一切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6)发生突出事故时,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或反风,以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和设施破坏,应设置临时风障、风门,安装局部风机以恢复通风,并将高浓度瓦斯绕过火区和人员集中区引入总回风巷。 7)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但应尽快恢复正常风流。 8)突出事故发生后,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要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9)组织力量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安排救护队在灾区救人,非救护人员在新鲜风流中配合救人。救人时本着“先明后暗、先活后死”的原则进行。 10)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的措施,防止扩大伤亡,必要时撤出救灾人员。 11)当突出破坏范围很大,巷道恢复困难时,应在抢救遇险人员后对灾区进行封闭。 12)保证压风机正常运行,以利避灾人员利用压风自救装置自救。 13)若突出发生后造成火灾或爆炸,则按火灾或爆炸事故处理。 14)救护队在处理突出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和突出事故处理的行为原则。应特别注意观察有无火源存在,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不得产生碰撞火花或其他电源火花,尽快恢复通风,消除爆炸危险,同时要时刻注意防止再次突出,造成自身伤亡。 14 (3)避灾线路 突出事故发生后,撤离或救援活动首先要参照避灾路线行动,若避灾线路出现问题,及时由救援指挥部下令采取排除障碍措施或者确定新的救援路线。 (4)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应急医疗救护,主要利用当地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需要时,可请求上级部门调集其他区域的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九、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专项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下防突所需要的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施工材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2、应急装备保障 矿井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同时,矿方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