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瓦斯抽放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抽放设计要求及抽放设备、管路情况。 二、严格按照泵站操作规程上岗操作。 三、上岗前要带齐瓦斯器、记录本等工器具,并每小班测定记录一次抽放浓度、 抽放负压、孔板压差等参数,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四、 认真做好运转设备的循环检查工作, 及时排放放水器内的积水, 保证管路畅 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五、负责管保泵站内的所有仪器、仪表,做到现场交接班。 六、 瓦斯泵启动前, 必须认真检查电动机与泵体之间的对轮是否有阻力现象, 只 有无明显阻力时,方可做起动准备。 七、起动前,必须先打开进气端管路的控制阀门。 八、打开供水闸阀,观察泵体两端有无滴水现象,以成滴为度。 九、当泵体内的水量达到轴线高度时,方可送电起动。 十、调节供水阀门,使供水量接近或满足要求。 十一、瓦斯泵电机发热时,严禁用水对其进行冷却。 十二、瓦斯泵运转时,不得用手、脚触摸泵体旋转部位,或坐、靠在旋转部位。 十三、测量时,不得用嘴吸出测气胶管内的积水,当胶管内的积水较大时,采取 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测量。 十四、当瓦斯浓度测量完毕后,要将测气胶管放置正确、不漏气。 十五、防止瓦斯器受潮和在井下打开瓦斯器进行检查修理。 十六、泵站放水器内的积水经疏放后,要关紧放水器的控制闸阀。 十七、气水分离器端的放水管要放在水池水沟处,不得随便挪移。 十八、停泵时,必须先停泵,后停水,再关闭进出气端的闸阀。 十九、长期停泵时,必须将泵体内的积水放尽。 瓦斯抽放管路检查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管路检查工每天要检查一次抽放系统, 保证所到之处抽放系统完好、 管路畅 通。当发现管路故障时,要立即处理并汇报。 二、管路检查工要及时回收各处所有材料,做到不乱丢乱放。 三、 管路检查工如需进入栅栏内工作, 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两人前后同 行,并随时检查巷道内瓦斯等气体,超过规定时,应停止进入。 四、防止瓦斯器受潮和在井下打开瓦斯器进行检查修理。 五、经常清理和润滑抽放瓦斯管路的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六、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整主干管路的抽放负压。 七、抽放系统的检查与维护的主要工作有 1、检查抽放泵的运转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2、检查抽放管路有无漏气。 3、检测各抽放地点的抽放参数。 4、对抽放管路上的放水装置及时放水。 八、做到抽放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 不小于 0.3m 。 瓦斯抽放钻机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施工前,要将钻机摆放平稳,打牢压车柱。 二、施工过程中,钻杆前后不准站人,不准用手托扶钻杆。 三、施工过程中,人员工作服要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系好矿灯。严禁卧躺, 不准赤脚或穿拖鞋工作。 四、施工过程中,能够正确使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五、 钻操作应由熟练钻工或带班班长操作, 不准坐在电机上或钻机任一部位操作 钻机,操作时,袖口要束紧或卷起,不准用脚制动运转皮带。 六、 操作人员要熟知各种钻机的结构、 性能及使用方法, 不得任意调节钻机的液 压控制系统,钻机在出现故障时,不许带病运转。 七、松紧立轴卡瓦时,应待立轴停止运转后进行。 八、钻机不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运转。 九、在钻机正常运行时,不得任意拨动各种联动手柄,如需要变速、变向时,必 须停车后进行。 十、人工取下钻杆和装卸水笼头时,钻机的控制开关必须处在停止位置。 十一、钻机未停稳时,人员不得靠近钻杆或跨越钻杆。 十二、禁止在运转的皮带附近更换工作服和做其它工作。 十三、禁止立轴回转时丈量机上残尺或进尺长度。 十四、钻机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的有效长度。 十五、无岩芯钻进时,发现钻头糊钻、憋泵、转速显著下降时,应立即提钻,不 得随意加大压力强行钻进。 十六、钻进岩石孔时,发现孔口不返水,应立即提出钻具检查,见煤时要采取压 风排渣措施。 十七、钻进煤孔时,要采取压风排渣和除尘措施。 十八、 当发生埋钻事故时, 在钻机无法安全固定运行的情况下, 不准用钻机强行 起拨钻具。 十九、孔内下套管遇阻时,严禁用钻机硬性冲击。 二十、严禁用钻头扫出孔内丢失钻具。 二一、 所有人员不准用眼在孔口附近观看孔内情况, 当钻孔仰角超过 250时, 不 准正对钻机操作。 二二、钻进过程中,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严格控制钻进速 度,随时注意电动机的负荷情况,不得超载,当发生火花、冒烟或转数急剧降低 和发热等情况,立即断开电路进行检查调整。 抽放瓦斯观测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有关标准、规程、措施及其它要求,持 证上岗,按章作业,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三、负责抽放瓦斯系统中各参数的定时观测、计算。 四、负责抽放系统及设施的检查、维护、放水、管理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 汇报。 五、负责抽放参数采集仪器的使用、保管、一般维修和送检工作。 六、工作中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七、按规定做好本岗位的各种记录。 八、接受教育和培训,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操作水平。 财务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执行上级领 导机关的有关指示和规定,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对分管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 严格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定审核各项经济业务, 并如实反映经济活动的 本来面貌,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 三、严格控制各种费用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或预算执行情况。 四、 按上级要求, 及时组织决算报表的编审工作, 总结分析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有关规定,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对本岗位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 熟悉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方法, 熟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 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开展工作。 三、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对现金的使用范围,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 行条例办理,能够用转帐支付的一律不使用现金。 四、对收、付款凭证按照国家和本公司的规定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 权要求对方办理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五、每日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 六、 严禁出纳私自挪用公款或以白条顶库存, 现金的收入不得坐支, 严格按收支 两条线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坐支时,应事先申报给开户行批准同意。 七、 在会计组织下按时发放工资和奖金, 做到不出差错, 当时发放不完的现款要 当日点收归库,对工资和奖金表每月及时收回后要按顺序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八、 坚持昼夜值班制度, 在提取大量现金时应严格按国家“关于提取现金的有关 规定”执行。 九、负责室内的安全工作,保证防护设施完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十、接受教育和培训,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1、集团公司 瓦斯研究所, 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及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 研究制定全局防突 抽放工作计划和技术指导, 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抽放管理制 度,开展防突科研,搞好瓦斯抽放工作。 2、突出矿井,成立防突科并要组建防突、抽放施工队伍,配备思想好,责任心 强的专业人员并设一名防突副总。 年产 150万吨以上的矿井, 配备 710名管理 技术干部包括 13名地质专业人员;年产 150万吨以下的矿井,配备 57名管理技术干部包括 12名地质专业人员。防突施工队按需分配一定数量 的参数测试工、打钻工、瓦斯抽放工、打钻验收工、抽放系统巡检工和设备抽放 管路安装维修等工种。 建立地面集中抽放站的矿井, 可成立专业瓦斯抽放队。 防 突抽放专业施工人员数量按防突抽放量合理配置,保证防突抽放工作的正常展 开。 3、有突出预兆的矿井,在通风部门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按集团公司有关规 定展开防突工作。根据矿井需要,可在通风队设防突或瓦斯抽放班组。 4、按照防突细则第 17条规定,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必接受不少于一个 月的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集团公司瓦斯所负责检查、审 核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条 防突办公会议制度 1、集团公司及突出矿井包括有突出预兆矿井,安全办公会议要把防突工作 作为专门议题研究。检查防突计划,分析突出动态,完善落实防突措施,解决平 衡防突中人、财、物等问题。 2、集团公司由局总工程师每季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例会。突出矿井总工程师每月 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例会,平衡解决防突工作存在的问题。 3、各矿防突科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突例会,研究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验教 训,制定对策,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第三条 齐抓共管各级岗位责任制 1、集团公司总经理、矿处长,对本单位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防突计划、防突技术管理和防突措施的贯彻执行,组 织有关部门编制、审批防突计划、工程计划和防突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3、设计部门在编制突出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要考虑防治突出工作的需要,其 巷道布置应符合防突细则第 11条的规定。 4、生产技术部门,在认真执行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同时,必须严格督促防突 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把防突技术措施纳入工作面正规生产作业工序管理。 5、地质部门必须按91平煤瓦字 1号文,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向生产、 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地址结构资料, 在采掘过程中要做好地质预报工作, 并协助 防突部门做好瓦斯地质图等工作, 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和突出危险地带, 还要认真 执行细则第 13、 14条规定。 6、防突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防突的管理、技术指导及防突技术推广工 作,组织编制防突设计和规划,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7、安全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8、通风部门要着重做好在突出煤层中采掘工作面的通风、防尘、防火、防瓦斯 工作和在突出煤层巷道中更换、 维修、 回收支架时, 应编制防垮落引发突出的措 施。 9、机电部门落实机电防爆检查,确保井下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 10、各业务部门要认真执行细则第 12条规定,把好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 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建立防突调度指挥系统 1、突出矿井,必须设置防突调度,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计算机操作能 力的专职人员, 配置通讯及计算机网络设备, 建立调度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及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等, 实行 24小时不间断调度指挥, 及时掌握井下防突动态。 2、出现突出预兆的矿井,根据矿井实际应配备防突专人或兼职人员。在矿井生 产过程中发现突出预兆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瓦斯所调度汇报。 3、矿防突调度工作由防突科负责,经常检查、督促防突调度工作,抓好调度员 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 4、要抓好防突调度计算机实时监测系统的使用管理,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并每 日向瓦斯所调度汇报设备运行情况, 严禁随意退出监测状态进行打字和进行事物 性工作。 第五条 防突调度日报签阅制度 1、集团公司由瓦斯所负责,每天编报全公司采掘工作面的防突日报,公司总经 理、总工程师每天签阅批示。 2、矿由防突科负责每天编报防突日报,矿长、总工程师每天签阅批示。 3、防突调度员按领导批示意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存在 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第六条 防突工作计划、总结和报表上报制度 1、突出矿井和有突出预兆的矿井,年终必须编报当年防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防 突工作计划安排,并于十二月中旬报送瓦斯所,其它单位可酌情编报。 2、突出矿井要编制季、月防突工作计划、总结,填制防突季、月报表和瓦斯地 质交换图,于次月五日前报送瓦斯所。 3、重点防突工程,抽放工程及抽放量等,应列入矿生产经营计划进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 否则对瓦斯治理负责单位罚款 300元。 2、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 部门,否则对瓦斯治理负责单位罚款 5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 200元。 3、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瓦斯措施后生产,没有采取防治 瓦斯措施而生产的,对安通科、生产技术科罚款 200元,施工单位罚款 500元。 4、 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写防治煤与瓦 斯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 100元。 5、 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否则对当事人罚款 50元,并对所在单位领导罚款 100元。 6、 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必须编制防治瓦斯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 开拓方式、 煤层开采顺序、 采煤方法、 通风方式、 支护形式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 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瓦斯措施等内容,无防治瓦斯设计或设计内容不全的, 分别对设计部门罚款 100--500元。 7、 煤岩巷道的布置应符合规程规定,否则不准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 50元。 8、安通科负责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建立,保证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 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可靠。 9、生产技术科要密切关注采掘工作面情况,做好煤岩状况描述工作,及时修改 图纸, 并对前方的地质构造做出准确预测, 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否则 每次对生产技术科长罚款 100元。 10、机电科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并有记录可查,记录不全者每 项罚款 50元。 11、 瓦斯治理单位负责编制防治瓦斯措施, 防治瓦斯措施内容必须包括地质资料、 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 防治瓦斯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的方法、 安全防护措施以 及贯彻执行防治瓦斯措施的责任制, 并附有图表, 无防治瓦斯设计的采掘工作面 不准施工,内容不全的对责任罚款 100元 /项。 12、 防治瓦斯措施必须及时修改、补充,不及时修改、补充防治瓦斯措施的, 对责任部门罚款 500元。 13、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均采用会审制,没有采用会审制的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准使用,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罚。 14、所有入井人员均需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罚款 30元。 15、 施工单位负责向本单位所有人员贯彻、 考核已批准的瓦斯治理措施, 并有记 录可查,少一人次罚款 30元。 16、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17、 瓦斯治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 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8、 瓦斯治理人员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 鉴定, 拿出准 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 神东煤炭分公司“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无异味,有无异常振动。 3、风机运行时每一小时检查一遍,并认真填写记录。 4、当压差计变化较大时应及时向机电队、通风部门和矿调度汇报。 5、 为了避免电动机在启动过程中过热, 电动机在冷状态下允许连续启动 2次, 2次启动间隔不应小于 5分钟, 在热状态下, 中允许启动一次, 如果还需要启动应 等待电动机适当冷却后方可启动。 2.6 瓦斯抽放工操作规程 一、接班 1、按要求时间进入接班地点。 2、询问交班人上班瓦斯泵运转情况及存在问题。 3、检查进气阀、出气阀、进水阀等阀门开启情况。 4、检查气水分离器液位指示计显示水位变化情况。 5、检查软化水池储水情况。 6、观察瓦斯泵、水泵运转情况。 7、 对上班存在问题, 交接班双方确定后协同处理, 遗留问题落实责任向上汇报, 在记录本上签字接班。 二、开机前的准备工作水环真空泵 1、由观测工检查泵站抽放管路系统,根据所要开启的泵开启相应的阀门。 2、根据所要开启的泵,然后通过供水管路向泵内供水冲洗,直到泵体出水口流 出水。再检查各部分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负压水柱计、压力表是否完好、电气 部分连接是否正确、传动轴罩是否得到可靠的固定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检查泵站供水传感器、 瓦斯传感器连接状况、 工作状态、 检查泵站内部瓦斯浓度。 只有上述情况满足,方可启动泵进行试运转。 三、启动 ⒈开启进水阀供水, 当水环真空泵自动排水阀水流出时, 启动开关, 检查电机的 转动方向是否与泵转动的方向相同 ⒉启动电机后, 检查水环真空泵运转过程中, 填料松紧程度是否合适, 以水滴连 续流下为宜,泵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泵是否振动、气水分离器水位是否稳定、排 水温度是否正常,以不超过 50摄氏度为宜。 ⒊观测瓦斯和负压 ⑴瓦斯在出气侧的观测孔上用光学瓦检器检查瓦斯浓度。 ⑵负压从压力表上 读取负压,从 U 型压差计读取压差。 四、 停机停机时先停电、后关闭供水闸阀再关闭进、排气闸阀。 五、注意事项 1、 泵停用两天以上的要将泵及气水分离器内的水放净, 以防锈蚀。 重新启动时, 要灌水冲洗,以免内部生锈、结垢,造成启动困难而烧毁机器。 2、泵放置不用时,进出口必须封上,以防止进入杂物,再使用时损坏叶轮。 3、运行过程中,负压明显减少时可能负压端管路有漏气,则巡查管路。若负压 逐渐升高, 则管路可能堵塞。 如 U 型水柱计跳动, 则管路中有积水, 应及时处理。 4、如果流量突然增大或瓦斯浓度突然下降,应检查负压是否变小,若变小说明 管路漏气。发现水泵停水、声音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汇报调度室,查找原因。 2.7 安全监控机房操作员操作规程 一、进入机房要穿整洁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及 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 要经常用干燥的棉纱擦拭设备外壳, 每班定期清扫室内 卫生。 二、机房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 2、井下监控分站、传感器工作状况、风电瓦斯闭锁工作情况; 3、瓦斯、一氧化碳、温度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情况。 三、接班后,首先要对瓦斯、一氧化碳较大的区域进行监控数据详细了解,并详 细跟踪监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四、 中心站值班人员, 发现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 要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和相关单 位,并做好记录;对系统发生的所有异常情况,要做详细记录,以便追查处理。 五、安全监控系统网络信息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行,如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处 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六、与井下监测工协调配合进行监控设备的校正和故障处理工作。 七、 值班员必须按时打印监测日报表, 对异常信息要注明原因及处理措施, 并按 要求报送相关领导审阅签字。 八、 中心站监控主备计算机不得用于与监控无关的操作。 运行的计算机要定期维 护,监控主备机应定期交替运行,一般情况下倒机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九、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 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十、 停电顺序是主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打印机→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 电源。 2.8 安全监控装置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 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二、检修的监控设备的完好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按 GB3836.1-1983爆炸环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外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 补充 总经理十个不安全不准生产 1、没有作业规程、不按规程施工的不准生产。 2、特殊作业地点无措施、有措施不落实的不准生产。 3、采掘工作面无班长以上领导现场指挥的不准生产。 4、没按规定配齐瓦检员专盯员的不准生产。 5、作业现场隐患不处理,违反“总经理令”,有严重违章 行为的不准生产。 6、检测瓦斯传感器失灵的不准生产。 7、系统不稳定,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的不准生产。 8、采掘工作面瓦斯应抽未抽、瓦斯超限的不准生产。 9、全煤上山和工作面贯通瓦斯超限的不准生产。 10、已停工的工作面不经联合验收的不准生产。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现场管理 , 落实责任,加大总经理命令的执行力 度,特下发下列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瓦检员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实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期间,瓦检员与 放炮员必须在同一区域内工作,瓦检员不在现场不许放炮。 2、矿井中严禁放明炮、糊炮和明火放炮。 3、各矿采煤面、掘进面必须按规定配齐专职瓦检员,所有采煤面配齐专职安监 员及班长、组长。严禁出现假检、漏检、空班脱岗现象。 4、掘进工作面严禁掐风筒,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准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 用防炮崩风筒,长度不得低于 9米;放炮员、班组长必须配带并使用便携。 5、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使用炮泥、水炮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高沼气矿井、低沼气矿井高沼气工作面及全煤上山面必须正向装药。 6、监测探头必须按规定设置和悬挂,监测数据必须准确、真实。严禁包蒙探头 和降低显示值。 7、严禁局部通风机循环风。严禁不合理串联风,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审批。 8严禁局扇采煤。严禁一机供多头。 9、掘进工作面贯通时,矿主管掘进系统领导、通风系统领导及通风区、井区有 关人员必须跟班贯通,贯通施工必须在白班进行。 10、采煤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 5立方米 /分钟,上隅角瓦斯大于 1.2;掘 进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 3立方米 /分钟,必须进行瓦斯抽放,每个瓦斯抽 放钻场钻孔个数不得少于 8个,孔径不得小于 94MM 。 上述各项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 1-4项,违反规定的,每季发现一条,行政区长撤职,系统矿长警告;累计发现 两条,系统矿长免职,矿长警告;累计发现三条,矿长免职。监察及举报人员奖 励 2000元 /次。 5-9项,每发现一条,系统区长撤职,区长警告;累计发现两条,区长撤职,系 统矿长警告;累计发现三条,系统矿长免职。监察及举报人员奖励 500元 /次。 10项,每发现一次不抽瓦斯超限的,系统矿长警告;累计发现二次不抽瓦斯超 限的,系统矿长免职,总工程师警告;累计发现三次不抽瓦斯超限的,总工程师 免职。 免职后的干部,一年内不得再用。 此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完好和机房整洁,保证机械设备及机房达到标准化要求。 2. 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交 制度、巡回检 查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努力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岗位练兵。 3.要做到“三知”、“四会”。 “三知”即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装置的原理。 “四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八条 瓦斯地质工作 1、矿总工程师必须把瓦斯地质工作做为防突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2、突出矿井煤层分类、分级管理 (1)突出煤层 根据细则第 23、24、28、29、30 条规定可划为 ①突出危险区 ②突出威胁区 ③无突出危险区 (2)非突出煤层 ①经预测确认的非突出煤层中开采可不采取防突措施和预测预报工作,但 随着开采深度 的加深,应有计划地测试不同标高的瓦斯压力和含量,煤的瓦斯压力放散初速度 (ΔP)和煤的坚固性系数等进一步检验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②在高瓦斯采掘工作面,煤层瓦斯压力大于 0.74MPa 作业时严格按照细 则26 条执行,有下面三种情况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和预测工作。 1)有明显动力现象,煤层软分层增厚,煤层层理紊乱,煤的破坏类型较高 (ⅢⅣ)。 2)工作面地质条件复杂、构造破碎带,瓦斯异常涌出和采掘应力迭加的区 段。 3)工作面煤层瓦斯放散初速度 ΔP10,煤的坚固系数 f0.5 的。 3、现场管理 (1)突出煤层遇到煤厚有变化地段,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必须执行“有 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清前方的构造或煤层赋存状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后方可生产。 (2)坚持瓦斯地质预报,突出危险工作面每进尺 30 米预报一次,在遇有构 造地段应及时发出地质预报,并电话汇报瓦斯所,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三日内报 瓦斯所。 (3) 突出煤层的工作面每 50100 米取一组煤样, 化验突出参数 (ΔP, , f) 有构造或煤层变化地段适当增加取样密度,取样规定按(93)平煤瓦字第 5 号文 执行。 4、加强瓦斯地质内业管理,防突科(队)必须具备的 4 种图纸及 5 种表格 和卡片。 (1)矿井分煤层瓦斯地质图(12000 或 15000)每半年填绘、修改一次, 于每年 1 月、8 月报瓦斯研究所。 (2)采区瓦斯地质交换图(12000)每月填绘一次,月初 5 号报瓦斯研究 所。 (3)回采工作面瓦斯地质说明书(1500 或 11000)回采前 57 天报瓦 斯所审批。内容按(92)平煤瓦字 6 号文编制。 (4)突出危险工作面的重点地段防突科(队)要有 1200 实测素描图。内 容包括煤全厚、煤结构、软分层厚度、构造、巷道标高及顶、底板岩性。 (5)建立有关台帐和表格 ①矿井瓦斯压力测试卡片,台帐; ②矿井瓦斯含量测试台帐; ③煤的突出参数测试台帐; ④分煤层煤厚度观测试台帐; ⑤煤层断层与瓦斯突出情况表。 ⑥以上内容按 94.2.19有关编绘突出矿井突出煤层瓦斯地质图的通知 填绘。 第九条“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技术措施的管理 “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防突技术措施、 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当采掘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 要认真执行。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1、突出采掘工作面按细则第 35 条和 39 条,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本矿和 工作面具体情况,选择 12 个预测指标做为突出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指 标。 2、各预测指标的临界值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防突部门积累资料,摸索研究本 矿某一突出煤层的临界值,在此之前,按细则相应规定执行。选用超出细 则规定的预测指标或改变预测指标的临界值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采掘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具体操作按细则相应规定执行, 保证预测孔的数量、布孔位置、孔深等符合要求,以保证测值的准确性。 4、测试仪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各部件的完好性,保证仪器的测定精度。 5、测试工必须经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报集团公司瓦斯研究所 统一办理“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保证防突测试人员的稳定性, 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并做到每年审查考核。 6、在施工队负责预测(效验)或执行防突技术措施时,防突部门必须派责 任心强的人员现场监督执行。 7、按(96)平煤瓦字 2 号规定,防突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配备“防突管理 牌板”和“防突措施主要管理牌板”,并加强管理,如实认真填写各参数,发挥 其应有作用。 8、对不认真执行预测(效验)管理制度或不认真执行防突措施者,一经发 现,从重追查处理,矿安监、防突部门要切实负责,做好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