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2.doc
贵州大方县星宿乡龙山煤矿文件 龙煤字[2012]25号 签发李发中 大方县星宿乡龙山煤矿 关于印发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的通 知 矿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杜绝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瓦斯治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龙山煤矿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煤矿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大方县星宿乡龙山煤矿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各级领导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5 一、矿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5 二、矿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5 三、安全副矿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6 四、机电副矿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6 五、生产副矿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7 六、后勤主任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7 七、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7 八、机电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8 九、地测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责任制8 十、生产技术科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9 十一、安监科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0 十二、调度室主任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0 十三、机电科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1 十四、供销科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1 十五、通防科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1 十六、采掘队队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2 十七、运输队队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3 十八、机电队队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3 十九、抽探队队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3 二十、防突队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4 二十一、供销科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4 二十二、财务科长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5 二十三、监测监控负责人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5 第二部分、各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15 一、防突部门(队)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5 二、安监科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7 三、生产技术科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7 四、调度室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8 五、机电运输队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8 六、供销科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9 七、财务科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9 八、用工管理部门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9 九、通防科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19 十、抽探队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0 十一、采煤队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0 十二、掘进队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1 第三部分、各工种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1 一、监测监控维护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1 二、监控操作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2 三、通风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2 四、防突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2 五、瓦斯检查员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3 六、放炮员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3 七、测风员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4 八、钻探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4 九、瓦斯抽采泵司机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5 十、瓦斯抽采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5 十一、通风机司机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6 十二、火工品管理员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7 十三、调度员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27 第四部分、瓦斯治理管理制度28 一、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28 二、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28 三、瓦斯报表审批制度29 四、瓦斯排放管理制度30 五、安全监测管理制度31 六、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放、使用管理制度32 七、瓦斯超限追究处理制度33 八、瓦斯防治工作检查考核制度35 九、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39 十、瓦斯防治管理权限及管理程序规定47 第五部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岗位责任制52 一、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52 二、总工程师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54 三、生产副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55 四、机电副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56 五、安全副矿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56 六、副总工程师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57 七、地质测量科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58 八、通防科科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59 九、生技科科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0 十、机电科科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0 十一、调度室主任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1 十二、安监科科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2 十三、采煤队队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3 十四、掘进队队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3 十五、抽探队队长防突安全责任制64 十六、防突队长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5 十七、采煤工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6 十八、掘进工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6 十九、瓦斯抽放工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7 二十、打钻工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7 二十一、放炮员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8 二十二、突出预测工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8二十三、调度员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69 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各级领导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对全矿瓦斯治理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瓦斯治理工作第一责任者。 1、负责建立健全瓦斯治理机构,配齐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 2、定期听取矿总工程师、经营、通风等部门瓦斯治理计划、资金安排的汇报,保证有足够的瓦斯治理安全费用。 3、审阅签署通风瓦斯日报及瓦斯监控日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4、组织矿有关部门管好、用好现有瓦斯治理技术装备。 5、组织矿有关部门抓好瓦斯治理特殊工种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定期安全轮训,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 二、矿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瓦斯治理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1、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规划、“瓦斯治理”安全技措计划,合理安排“瓦斯治理”工程。 2、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及有关计划、设计、规程措施时,要严格把好瓦斯治理措施关。 4、组织编制采区设计及采、掘接替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瓦斯治理措施。 5、每月组织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不安全隐患除向矿长汇报外,还要立即向正龙公司有关领导汇报。 6、重点抓好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封闭、非正规采煤、通风瓦斯管理等重要环节,严防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7、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及瓦斯监控日报,对出现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做出明确指示,并要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8、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正龙公司审批,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一次,并参加瓦斯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9、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专业例会。 三、安全副矿长对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定期监督检查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情况,并对供应、安全费用、仪器、仪表、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瓦斯治理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3、协助矿长做好瓦斯治理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机电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运转负责。 1、负责维持主要通风机、机电系统、防尘供水系统的的正常运转。 2、负责井下机械设备正常运转,不产生机械火源,电气设备杜绝失爆。 3、负责实现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 4、负责组织分管科室(队)做好瓦斯治理业务保安工作。 5、协助矿长做好瓦斯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生产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生产系统的瓦斯治理管理工作负责。 1、协助矿长定期检查生产系统各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治理问题和事故隐患。 3、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工程。 六、后勤主任对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器材、资金和人员配备负责。 1、按时供给瓦斯治理工程所需的器材和资金。 2、定期检查瓦斯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 3、保证瓦斯治理工程有充足的人员,并随生产的发展及时补充、调整。 七、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治理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 1、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审批全矿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2、定期召开瓦斯治理工作技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3、及时分析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处理。 4、负责组织学习瓦斯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使用先进装备、技术。 八、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矿总工程师对矿井机电系统范围内瓦斯治理的技术管理负责。 1、从技术上对矿井电气、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负责。 2、协助矿总工程师编制、审批机电系统范围内有关瓦斯治理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 3、对维持矿井主要通风机、防尘供水系统正常运转负技术责任,对实现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负技术责任。 九、地测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3.参与集团公司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4.在矿井开拓、生产布局等方面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在矿井勘探、地质预报、巷道贯通等地测工作中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查要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 5.参与有关瓦斯地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6.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 7.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事故隐患。 8.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十、生产技术科长对科室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 1、负责编制、审批、实施瓦斯治理技术业务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 2、负责组织矿井瓦斯治理月底检查、工程质量验收。 3、及时分析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负责全矿井瓦斯治理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5、编制矿井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矿井(采区)瓦斯治理工作。 6、负责推广应用瓦斯治理的先进经验、技术和装备。 7、负责编制年度瓦斯治理、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及编制总结报告。 十一、安监科长对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安全检查监督负责。 1、在安监处长的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协助全矿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3、制止瓦斯治理工作中的各种“三违”现象,追查处理“三违”人员。 4、参加瓦斯治理工作的安全质量检查。 5、负责巷道贯通、排防瓦斯、等瓦斯治理工作中的安全检查监督。 十二、调度室主任对矿井生产调度业务范围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1、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调度联络工作,及时掌握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规程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瓦斯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瓦斯治理工作所需材料的下井调度工作。 3、熟悉掌握瓦斯治理进展情况,发生瓦斯重大事故时,能够全员指挥得当。 4、协助安监科、生产技术科做好全矿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5、负责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安装管理工作。 6、负责瓦斯电闭锁装置的断电功能测试管理工作。 7、负责瓦斯监控日报的打印,并报送总工、矿长审阅签字。 8、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机电科长对机电系统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 1、负责编制、审批、实施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 2、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风电、瓦斯电闭锁的连续可靠运转在业务技术上负责。 3、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防止机械摩擦、碰撞产生引爆火源。 4、负责风电闭锁装置的断电功能测试管理工作。 十四、供销科长对全矿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所需材料供应负责。 1、负责按时供给矿井瓦斯治理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仪表等。 2、负责在发生重大瓦斯事故时所需材料的供应。 十五、通防科长对本队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管理工作负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抓好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管理工作,包括瓦斯检查及瓦斯治理技术资料管理。 2、协助生产技术科做好全矿瓦斯治理日常管理。 3、负责全矿瓦斯的日常检查、调度管理工作,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5、协助安监科、生产技术科做好全矿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6、负责编制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技术措施,并做好瓦斯排放工作。 7、做好全矿瓦斯治理各种基础技术资料的编制与报批,重点是瓦斯日报编制与报批,瓦斯日报至少保存一年。 8、负责管理、调试、校验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9、负责本队职工瓦斯治理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 十六、采掘队队长对本队生产范围内的瓦斯治理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1、对本队生产管理区域瓦斯监测设备、断电仪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2、负责搞好生产区域的瓦斯治理所安装设施的管理。 3、做好本队排放瓦斯管理工作。 4、负责本队职工瓦斯治理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 5、对生产区域内电气、机械设备运转要保证不产生引爆火源,对产生的此类事故负责。 6、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本队责任区内的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十七、运输队队长对生产管理区域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1、对生产管理区域内的瓦斯治理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 2、负责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设备、材料的安全运输工作。 3、对本单位人员造成瓦斯治理设施的损坏、丢失负责,并参加事故的追查。 4、负责本队所有职工瓦斯治理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 十八、机电队队长对本单位生产管理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1、对生产管理范围内的电气、机械设备产生的引爆火源负责。 2、对生产管理范围内的瓦斯治理设施管理负责。 3、对本单位人员造成瓦斯治理设施的损坏、丢失负责,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工作。 4对排放瓦斯工作过程中安全停送电负责。 5、负责本队所有职工瓦斯治理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 十九、抽探队队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等,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搞好业务保安。2、负责管理瓦斯抽放系统、防突设备、仪器仪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抓好员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增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在现场落实。 4、深入现场,查找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向有关领导汇报。 5、负责组织推广应用“一通三防”先进经验和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 二十、防突队长 1、对预测人员的安全及预测和效果检验所测结果负责。 2、负责定期检查、修理预测仪器,确保预测仪器工作正常。 3、下井前要认真检查仪器的完好性。并有记录可查。 4、预测(检验)钻孔,要按设计布置 , 测定数据要符合要求。 5、原始记录必须数据齐全,字迹清晰升井后及时整理填写台账和报表。 6、负责预测(效果检验)原始数据处理和预测(效果检验)报告单的制作与送交。 7、负责检查预测人员的实际操作,确保测定方法正确、数据真实可靠。 二十一、供销科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具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所需物质管理工作。及时按计划采购瓦斯治理所需物质。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日常所需物质。 2、负责所购瓦斯治理物质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协助公司领导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物质供应工作。 二十二、财务科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具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资金管理工作。 2、及时按计划安排瓦斯治理所需资金。 二十三、监测监控负责人 1、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公司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回收、校验、维护等工作负责。 2、按照有关规定安设各类监测装置,并根据生产地区的变化及时调整。 3、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4、负责监测监控系统有关的台账、报表等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第二部分、各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防突部门(队) 1、负责全矿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 2、结合本矿煤与瓦斯突出的实际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的规定,准确的划出本矿的突出区域、突出标高和突出煤层,做到有目标的开展防突工作。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组织编制年度、季度、月份的防突措施计划。 防突措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开采保护层计划; (2)抽放煤层瓦斯计划; (3)石门揭穿突出煤层计划,包括揭煤时间、地点和防突措施等; (4)采掘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5)防治突出措施的工程量、完成时间及所需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动力。 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5、组织对防突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 6、组织在突出区域内石门揭突出煤层前对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 7、把石门揭煤作为防突的重点,组织和指挥好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工作,及时总结防突经验及教训,制定出适合本矿实际情况的防突措施,确保石门安全的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安全的进行采掘工作。同时也要制定防止抽冒顶的专门措施。 8、组织对入井人员的防突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入井人员熟悉突出预兆等一般常识及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9、当井下发生突出(喷出)时,要组织好救灾工作,并派专人对突出(喷出)的情况进行调查,详细做好记录,填写突出(喷出)记录卡片,数据要准确,绘好突出地点的通风系统图、突出位置煤层剖面图、煤层顶底板岩层柱状图、突出孔洞图、地质构造图等。建立突出资料档案,永久保存。每年进行一次对全年突出记录卡片的系统分析总结,并写出报告,于次年第一季度将填写好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矿井突出现象汇总表报集团公司。 二、安监科 1、负责对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各种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3、协助矿井领导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生产技术科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 2、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负责落实有关“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方面内容。 3、协助矿井领导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4、负责生产过程中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岩巷掘进层位、岩柱控制,防止重大瓦斯事故发生。 5、总结瓦斯地质规律,为瓦斯防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提供可靠地质依据。 6、做好地质及测定数据搜集整理工作,为贯通巷道,过老巷或采空区提供测量依据,严防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7、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8、负责组织测量及地质探测新方法、新仪器的推广使用工作。 四、调度室 1、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做好全矿“一通三防”的调度工作,重点做好巷道贯通时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2、协助安监科、防突队做好全矿“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3、协助矿井领导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矿井各个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回收、校验、维护等工作负责。 五、机电运输队 1、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具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2、负责协助通风防突部门做好全公司监控设备的安装及断电功能测试管理工作。 3、协助矿井领导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六、供销科 1、在矿长的领导下,具体抓好瓦斯治理所需物资、材料和设备管理工作。及时按计划采购防治瓦斯所需的物质,并有一定数量的储备。 2、负责所购物质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协助矿井领导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物质供应工作。 七、财务科 1、在经营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资金管理工作。 2、及时按计划安排瓦斯治理所需资金。 八、用工管理部门 1、在矿长的领导下,具体抓好瓦斯治理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工作,确保瓦斯治理工程项目顺利进展。 2、负责瓦斯治理相关人员的合理配置,按国家规定要求严把人员准入关。 九、通防科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抓好“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定期修改,并组织演练。 3、负责编制“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各种制度、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4、组织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 5、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建立与调整。 6、协助矿井领导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十、抽探队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抓好业务范围的“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矿井瓦斯抽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等各种钻孔的施工工作。 3、负责矿井抽放、防突系统的管理工作。 4、协助安监科、防突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5、负责本队所有职工“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 十一、采煤队 1、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具体抓好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工作,重点管好、用好本采面的各种“一通三防”设施。 2、配合通风部门做好本队回采工作面的日常瓦斯管理工作,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3、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本采面的“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4、负责本队所有职工“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 5、协助矿井领导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十二、掘进队 1、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具体抓好责任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管理工作,重点管好、用好本队工作范围内的各种“一通三防”设施。 2、配合通风部门做好本队施工工作面的日常瓦斯管理工作,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3、配合有关部室做好本队施工工作面的“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 4、负责本队所有职工“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 5、协助矿井领导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部分、各工种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 一、监测监控维护工 1、在通防科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监测监控工作负责。 2、按照有关规定安设各类监测装置,并定期对各类监测装置进行检查、调试。 3、负责使用标准气样定期校验甲烧传感器。 4、根据采掘生产地点的变化,及时做好监测装置的安装和回收,监测装置发生故障时, 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二、监控操作工 1、在通防科长的领导下,对本职业务工作负责。 2、必须熟练掌握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常见故障排除。 3、做好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时应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设备完好情况、环境卫生等有关事项。 4、按时打印报表,及时送交领导审阅签字。 5、发现屏幕显示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通风调度和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三、通风工 1、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按质量标准要求,对永久和临时通风设施进行构筑和维护工作。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要求,对局部通风机进行安装、拆移及风筒的运送工作。 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防突工 1、对本岗位的安全及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2、入井前,必须认真对仪器的外观、气密性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仪器完好、灵敏可靠。 3、到达工作地点,首先向瓦斯检查员了解通风瓦斯情况,检查顶板和支护,做好预测、检验的准备工作。 4、预测检验孔按设计布置在软煤分层或穿入软煤分层内,检验孔必须打在措施孔控制的薄弱环节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地完成收集钻屑、封孔及读取各项测定参数值的工作。 5、预测检验的原始数据,要做详细的记录和绘图。 6、及时计算、填写预测检验报表,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有关单位执行。 五、瓦斯检查员 1、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负责。 2、入井前,必须对所带仪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灵敏准确。 3、认真检查所辖范围通风设施、巷道状况、局部通风、喷雾降尘、安全监测装置、压风自救等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汇报。 4、熟知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5、负责所辖范围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排放瓦斯的专项制度和措施。 6、监控所辖范围内预测预报 效果检验 工作,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7、监督所辖范围内的防突技术措施的施工,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六、放炮员 1、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人井前,必须对放炮母线长度、质量及放炮器具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放炮作业。 4、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做好保管、运送、使用等工作,防止炸药雷管的丢失。 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七、测风员 1、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入井前,必须检查所带的仪器、仪表,保证完好、灵敏、可靠。 3、按规定对测点进行风量、有害气体及有关参数的测定,并准确记录。 4、测定的数据及时整理计算,填写各种报表, 按规定报送公司、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5、负责填写通风系统图、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和仪器、仪表管理牌板等。 八、钻探工 1、负责完成上级领导及队长交给的各项钻探施工任务,并保证钻孔工程质量,自觉遵守公司井有关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在钻进过程中发现顶钻、喷钻、卡钻等现象时,要立即停止钻进,并切断电源,但不准停风、不准起钻。 4、在钻进过程中,如遇到钻杆丝扣脱落时,要立即停钻进行处理,防止接口之间长时间摩擦引燃钻孔瓦斯而发生火灾。 5、打完钻后应用水 或风 把孔内的残存煤粉、岩粉清洗干净。 6、对于打好的抽采钻孔要及时封孔连接,或将孔暂时堵死,避免大量瓦斯向巷道涌出而影响安全。 7、打钻地点做到文明生产,工具、钻具要摆放整齐,钻场附近的煤尘飞扬和堆积。 九、瓦斯抽采泵司机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措施,按要求及时开泵停泵,做到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和现场交接班。 2、掌握瓦斯抽采泵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够正确操作瓦斯抽采泵,使抽采泵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经常检查瓦斯检定器及时更换检定器失效药品,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4、负责对泵站抽采参数(抽采负压、流量、瓦斯浓度等)进行定时测定,并认真填写记录和汇报。 5、负责瓦斯抽采泵日常保养,定期检修设备和注油。 6、负责打扫泵站的环境卫生, 保持泵站内设备清洁,使泵站作业环境符合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十、瓦斯抽采工 1、负责每周对单孔瓦斯浓度、节流水柱、负压的测定工作 , 将测定结果及时填入原始记录本和记录牌。 2、对测定的瓦斯参数及时计算,填入抽采台账。 3、负责处理瓦斯管路积水和漏气。 4、负责监督抽采钻孔的封孔质量,做到及时封孔、及时连抽。 5、根据瓦斯浓度对单孔和支管进行调压抽采。 6、负责回采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口甩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抽采瓦斯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及时填写台账、报表和抽采系统图纸,并负责抽采仪表和有关器材的保管及维护校验。 8、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图纸,做到数据齐全飞准确。 9、经常向队领导和工程技术员汇报抽采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通风机司机 1、掌握通风机运转及反风知识,搞好自主保安,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通风机的电气、传动系统、仪器仪表和安全设备等进行检查、试验,确保通风机的安全运转。 3、运行中应对水柱、电流、电压、功率、轴承温度、声响、震动等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 4、严格执行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及时接受公司总工程师和机电负责人对主通风机操作的各种指令,安全完成任务。 5、操作电气设备,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进行。 十二、火工品管理员 1、认真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对炸药库和爆破器材的收发安全负直接责任。 2、火药、雷管的贮存和发放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所有雷管在发放前必须做电流导通试验。 3、按规定严格执行雷管编号、打号制度,严禁不打号雷管出库,格执行雷管导通制,严防瞎管进入工作面。 4、加强火药库管理工作,做到火药、雷管的账、卡、物三对照。 5、严格执行库内交接班制度,必须将当班爆破器材的领退情况交清接明,账上要清楚,不得出现差错。 6、严格按照放炮员所持领单签字后发料。当班退库情况要清楚,如发现未按要求退库,必须查明原因。 7、班中严禁脱岗,认真做好火药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若有关领导检查必须办好手续并执行好防火措施。 十三、调度员 1、在值班矿长领导下,对当班通风、放炮、监测等工作全面调度。 2、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井下汇报情况及存在问题。 3、做好调度值班记录,记录要全面详细。协助值班人员及时处理一般性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汇报。 4、搞好各施工地点规程、措施的收集整理工作。 5、认真填写调度台账。 第四部分、瓦斯治理管理制度 一、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生产技术科和通防科的人员要认真做好瓦斯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预测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对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的瓦斯绝对涌出量进行测定,对瓦斯治理提出指导意见。 二、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通防科每月按检查瓦斯区域制定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图表必须明确瓦检员的检查路线、检查地点、检查次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汇报时间、汇报次数、交接班地点等内容。 (2)瓦斯巡回检查图表由通防工程师、通防科长、瓦检班长(组长)共同协商编制,并随着井下生产情况变化及时修改。瓦斯巡回检查图表编制或修改后,必须报总工程师审阅。 (3)瓦检员要严格按照通风队编制的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进行瓦斯巡回检查,每班不少于三次,三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超过3小时,严禁瓦斯检查中的“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及地面瓦斯日报表“三对口”,每周由调度室对瓦斯检查的“三对照”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发现一次不对照罚责任人200500元。 (4)采掘工作面每次检查瓦斯不少于4个点,采煤工作面检查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进风流(局部通风机附近)、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局部冒高处。 (5)发现局扇停止运转或瓦斯超限,要及时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挂上“禁止入内”警示牌,并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安监科进行追查处罚(由于瓦斯涌出异常除外),否则,每次罚责任队或个人500元。 三、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1)调度室应指定具有一定业务技术水平的人员编制、上报、回收通风调度瓦斯日报表,并永久保存。 (2)在瓦斯汇报记录中的当天各最大CH4、CO2浓度、空气温度等数据及最大值和从通风调度记录中选取较为重大的“一通三防”问题,编入通风调度瓦斯日报表,该报表每天必须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及科室。首先,由通防科长审查数据是否正确、重点调度内容是否准确,审核签字后,分别报送矿长、矿总工程师、调度室。由矿长、矿总工程师签阅后的报表及时返回通风队。矿长及矿总工程师的审批意见,通风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长和总工程师应亲自签字并标明日期。 四、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严格瓦斯排放管理,临时停风或局部瓦斯积聚的采掘工作面,其瓦斯浓度不大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由通防工程师口授排放措施,瓦检员就地排放;当瓦斯浓度大于1,不超过3时,由通防工程师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由通风队长和瓦检员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通防工程师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由生产技术科组织通风、机电、安监部门会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通风队长现场统一指挥,矿井辅助救护队负责具体排放。启封或贯通已封闭的停工区、火区,由生产技术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排放瓦斯时,由矿通防工程师现场统一指挥,矿山救护队负责具体排放。 (2)排放瓦斯措施主要内容 a、计算排放的瓦斯量,供风量及排放时间,制定控制排放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排放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 b、确定排放瓦斯风流流经路线和方向,明确断电撤人范围和警戒点位置,绘制排放瓦斯区域完整的通风系统图,并在图上明确标定排放风流所经路线的方向,风流控制设施位置,电器设备及电话位置,瓦斯检测仪位置和警戒,做到文图齐全。 c、明确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及停送电负责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程序停送电,明确局部通风机在开启前的瓦斯检查。 d、制定排放前后及排放过程中的瓦斯检查,联络,防火及其安全措施。 (3)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准送电。 (4)严格排放瓦斯措施的贯彻执行。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参加排放瓦斯人员认真学习排放瓦斯措施,并签字后才能下井,安监部门监督排放瓦斯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发现违章,立即令其停止排放,并追查责任,通风队负责建立好排放瓦斯记录,保管备查。 五、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配备监测监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测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2)瓦斯监测装置的安装、使用、管理由机电队负责,传感器的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由监测工每七天调校一次,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调试完毕,必须填写调试维护记录,施工队负责挪移探头,探头悬挂位置要符合规定,否则,对责任队或个人处罚100元,放炮崩坏探头按原价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瓦斯探头更换必须在井下现场进行,中间间隔不能超过四个小时,否则,发现一次按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执行。凡煤巷、半煤岩巷和采煤工作面未设瓦斯电闭锁或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发现一次按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执行,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瓦斯监测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在地面进行48小时带电试验,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