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矿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
xxxx 公司一矿 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2年 4月 5日 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深入贯彻国办发【 2011】 26号文件的关于进一步 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思想,坚持“以 人为本”和“安全发展”,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杜 绝重大瓦斯事故为目标。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 进一步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增加投入、 依靠科技、 严格监管、强化监察,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 控有效、管理到位”的 煤矿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推动 煤 矿 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 3、矿井瓦斯治理机构、装备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加 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职工 素质。 4、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保养及时,检测数据能 够及时上传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整治内容 1、采掘布局 我矿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5.89m 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1.6m 3/min,属瓦斯矿井。 我矿要依据瓦斯地质资料,详细分析和预测矿井瓦斯灾 害情况,根据煤层和瓦斯赋存情况,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 生产系统,积极采用先进的支护工艺,保证合理通风断面, 根据煤层的赋存条件合理安排工作面开采顺序,调整和优化 生产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工作面走向和倾斜长度,实现安全 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现在我矿为斜井开拓,开采Ⅱ 1煤层,其采煤方法为走 向长壁后退式放顶煤开采,顶板管理为全部陷落法,通风方 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 主要生产采区为二区,矿井以一个采区,一个回采工作 面,两个掘进工作面,要严格按照设计布置采掘工作面。优 化生产系统和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 础保障。 2、通风系统 确保系统合理,我矿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保持通风 系统的简单、稳定、可靠。同时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确 保设施完好。 1、加强主扇的管理。主扇操作工要熟悉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主要通风机因故障停电或因操作不当造成停风 时, 主要通风机房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调度室, 必须能在 10分钟内启动备用风机。然后组织通风科和机电科有关人员到 主要通风机房对故障进行调查处理。 2、 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 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 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 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3、 各煤矿企业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 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 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 必须按事故追查。 4、矿机电科每月至少组织 1次主要通风机检查,由 通风科每季度至少检查 1次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每 6个月 检查维修一次防爆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进行处理, 并做好记录。 5通风科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 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填写测风牌 板,每次通风系统调整后及时进行测风,测风旬报 2天内上 报有关领导,其它测风结果当天上报。 6、采掘工作面停风时,工作面人员在带班区长或班 组长的带领下立即撤至全风压通风的巷道待命,同时立即汇 报矿调度室。恢复通风前由瓦检工、安检员在电源开关 20m 附近、 回采工作面和回风巷检查瓦斯浓度, 在确认不超限时, 方可通知采区机电人员逐级送电,恢复生产。 7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 风墙、 风窗,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 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 2道正向永久风门和 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 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 得少于两道。非自动风门必须互相连锁。 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 调节板灵活可靠。 带风窗的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 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 求。 8通风科要确保通风设施完好。保持风门、风筒、密 闭等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完好, 正常运行, 要加强对风门、 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的管理,要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 期检查其完好情况, 保持通风设施完好可靠, 防止风流短路、 系统紊乱和有害气体涌出 ; 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不得设置 风流控制设施。减少漏风,提高有效风量率,要加强通风巷 道维护,保证风流畅通。 9加强对局部通风机的管理, 坚持使用 “三专两闭锁, ” 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看管,并按照规程要求定期做试验记 录。 3、安全监控系统 我矿安装了 KJ19N 型瓦斯监控系统,实现了与市煤炭局 光纤联网监控。安装了 10个分站,井下安装了 21个瓦斯传 感器, 7个风门传感器。数量和设置符合规定。有不小于 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有接地、防雷装置,矿调度室内有 主机或显示终端 ; 联网主机有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 井下 分站设置在进风巷道或硐室内 ; 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 电缆。 4、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瓦斯治理工作 我矿成立“瓦斯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组织、 监督、检查、落实瓦斯治理工作。 组 长张洪才 副组长王志强 邹明武 徐向东 胡启岩 赵继红 成 员杨 文 张洪春 李春宝 杨俊斌 贾俊生 瓦斯治理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 杨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值 班电话 82541294-6986 张洪才负责瓦斯治理的全面工作,邹明武负责建立健全 各种管理制度,工程技术管理,杨文负责各种制度的落实, 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瓦斯治理领导组要强化瓦斯治理监管 检查,加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认真排查治理 重大瓦斯隐患,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 把瓦斯治理和安 全、生产纳入每月评分考核内容。通风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充实人员,保证每个采掘工作面都有瓦斯检查员,加 强对瓦斯检查员的管理,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和权利,领导 小组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瓦斯防治措施 一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措施 瓦斯超限的原因主要是通风不好引起的,其次是发生瓦 斯局部积聚和瓦斯突然涌出,为此,应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 度,瓦检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每一班必须有专人经 常检查瓦斯,不得漏检、假检,并根据“规程”和 AQ1029的有关规定安设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有瓦斯电闭锁功能。 应采取如下措施预防 1、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 通风异常的原因主要是停电、通风系统或设施的破坏或 异常、反风等。本矿井建立一个安全可靠、完整的、独立的 通风系统,主要通风机工作方法为抽出式。矿井主要通风机 是矿井的 “肺脏” 除了选型合理外, 一定要安装好, 维护好。 1 矿井主要通风机采用双回路供电, 一回电源停止供电 后,另一回路必须马上投入运行。矿井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 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 斯和送电安全的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 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 后, 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 20m 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 方可开启。 2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通风必须保证通风机设置在进 风口侧 10m 外的新鲜风流处, 防止产生循环风。 风筒出风口 应随工作面掘进及时移动,确保掘 进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3局部通风机管理 ⑴ 局部通风机必须设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 转。 ⑵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 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 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 10m 。全负压供给该处的风 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 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2010版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即掘进岩巷时,局部通风 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大于 0.15m/s; 掘 进煤巷时,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 风速大于 0.25m/s。 ⑶ 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 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 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 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 4套不同的掘进工作面得局部通 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 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 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⑷ 必须采用抗静电、 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 距离、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装 置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符合作业规程中规 定。 ⑸ 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 当电 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 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⑹ 使用局部通风机地点必须实现风电闭锁, 保证当正常 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自动切断停风区内全部 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⑺ 每 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 行一次正常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 ⑻ 严禁 3台以上 含 3台 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1个掘进 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 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 2个作业的掘 进工作面供风。 ⑼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 不得停风; 因检 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 流处,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 瓦斯,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 以内风流中的瓦 斯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4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 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 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3.0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h 内封闭完毕。 5 通风系统或通风设施的破坏或异常 如风门该关的未 关,风道堵塞、临时改变通风系统、掘进通风风筒脱节或破 坏等 ,都会造成局部或区域风量不足甚至无风,产生瓦斯 积聚。出现这些异常,必须及时修复,采取措施恢复正常通 风。 6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均为独立的通风系统, 回采 工作面采用 U 型通风方式, 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 矿井各 用风地点必须供给质洁量足的空气,以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及 人身安全。 7建立测风制度,每 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 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 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 节风量。 2、及时安全地处理积存瓦斯 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 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处理积存的瓦斯采取的措施 有 1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 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安全措施。恢 复正常通风后, 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 都必须经过通风、 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 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 20m 的巷道内, 都必须检查瓦 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2010版规定时, 方可开启。 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 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 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3.0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过 煤矿 安全规程 2010版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h 内 封闭完毕。 3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 必 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 术措施。 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 查瓦斯, 只有在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0和最高二 氧化碳不超过 1.5且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开启条件满足时, 方 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4 独头巷道长或封闭的独头巷道启封后排放瓦斯采取逐 段通风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内逐段分段进行, 先准备一节 5m 长的短风筒,接在密闭外的风筒上,用于冲淡启封密闭墙的 开口孔洞瓦斯,控制风筒的排风量,使冲淡后的瓦斯浓度低 于 2,正常后再分段接长风筒逐段排放巷道积存瓦斯,直 到全独头积存瓦斯排放完转入正常通风时止。 5矿井总回风顺槽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0.70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顺槽风 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0.8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 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 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措施并执行有并规定。井下盲巷 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 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 7 在生产过程中, 要组织专职人员及时封闭废弃的盲巷 及采空区,对暂不利用巷道应封闭或挂危险牌,加强这些地 方的瓦斯监测,防止瓦斯聚集。对回风顺槽中聚集的煤尘应 组织专人按期清扫,消除瓦斯煤尘爆炸隐患。 8井筒和石门揭煤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揭煤措施。 9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3.0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大 于 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措施, 并组织矿通风科、 安监 科人员和矿辅助救护小队对瓦斯进行排放。 10在回采工作面与回风巷联接处上隅角 ,必须安 设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或甲烷传感器。 11消除切眼顶板附近、支架附近空洞中和回风隅角瓦 斯积聚的措施主要有 a 、适当地增加风速。 b 、当风速不能满足要求时,在靠瓦斯涌出区段,局部 增加风速,采用风幛,靠顶板挂倾斜档板等方法,局部提高 风速。 c 、 由于巷道掘送过程中, 出现不少高顶, 这些高顶易于 积聚瓦斯,通风科必须加强检查和处理,应采用迎风板、充 填、导风筒等方法处理。 二防止可能的局部瓦斯富集区的瓦斯治理 1、加强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及早发现或确定可能出现 瓦斯富集区域的位置,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或措施。 2、 -490右翼采煤工作面采用 U 型通风,瓦斯易于在回 风隅角形成富集区。在瓦斯涌出异常区,遇到最多的问题就 是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超限。较为有效的治理方法 就是在回风巷中安设抽排风机,将隅角瓦斯直接引入采区回 风巷中,并在吸风侧风筒内与排风侧风流汇合处安设甲烷传 感器,调节抽排风机吸风量,使抽排风筒内风流中瓦斯浓度 不超限,排风侧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 1。 3、合理加大风量,降低瓦斯浓度 当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时,由于顶板垮落, 采空区瓦斯大量涌出时,可以通过合理加大工作面风量稀释 瓦斯,并把瓦斯尽快排走,同时要加强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 作,确保回风流中煤尘不超限。 当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时,瓦斯涌出量会突然增大,此时, 为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可适当加大供风量,最大风量以工 作面风速不超过 4m/s为限。 4、设置导风帘 为降低回风隅角瓦斯浓度,可用风筒布等材料在工作面 中安设一道斜帘子,把经过工作面的风量尽可能多地引向回 风隅角,冲淡瓦斯,确保回风隅角瓦斯浓度不超限。 5、安设安全监控系统 在 -490工作面的重要地点安设瓦斯传感器, 并具有断电 功能,当某点瓦斯浓度超限时,能自动报警并断电,确保不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地面调度室中心站设有报警装置,当瓦 斯超限时,发出报警提示,以便及时通知该工作面瓦斯员及 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装在回风流距工作面小于或 等于 10m 处, 工作面回风巷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设置在距离 回风口 1015m 的范围内。采面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布置见下 图。 掘进工作面设置两个甲烷传感器,迎头 5m 范围内设置 1个,距离掘进面回风口 1015m 范围内设置 1个。掘进工 作面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布置见下图 三防止瓦斯引燃 1、井下高低压电机和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通信、自动 化装置和仪表、仪器的选择必须选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 型除外 。生产中应加强机械及电器设备的管理,按照煤 矿安全规程第 490条的规定周期进行各项检查、测定和调 整,保持其各项性能完好。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防止机 械磨擦及碰撞引起火花及电火花引爆瓦斯和煤尘。 2、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必 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 不同厂家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 不得混杂使用。 3、爆破作业时,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 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严禁违 章作业。 4、巷道所用风幛必须用不透气、抗静电、不延燃、耐 撕裂的材料,以防静电引起火花引发瓦斯及煤尘爆炸。 5、井口和通风机房附近 50m 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 取暖。 6、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 必须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专门 安全措施,并遵守安全措施中的各项规定。 7、加强矿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8、采用湿式打眼,防止火花产生。 9、供电系统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在采区变电所、 配电点及机电硐室等处均设置局部接地极,通过接地线、电 缆铠装外皮及接地芯线将上述接地极接成一完整接地网,该 网的任一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 2Ω。井下高、低配电设备 均设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 10、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 进行。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 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 修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 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 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 , 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 、 “煤 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 检查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 的维护管理。 12、 -490右翼回采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 度达到 1时,必须停止一切施工。回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 到 0.5时,回风流中的所有电器设备断电。 13、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 在瓦斯浓度降到 0.5以下时,才可通电启动。 四 、防止灾害扩大 1、主要通风机安设反风装置,井下各通风构筑物均按 反风要求设置,满足井下灾害发生时全矿井及局部反风需 要,减少灾害损失。 2、主要通风机出风井口安装防爆门,防止爆炸事故发 生后主扇损坏,影响全矿井通风。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下井人员必须配备化学氧自救 器,爱护通风设施,熟悉避灾路线。 4、 -490回采工作面两巷、掘进工作面设置必要的隔爆 水棚和压风自救自救系统。 五 、加强瓦斯监测 1、在采煤工作面、材料巷、运输巷等瓦斯可能聚集地 点,设置瓦斯传感器,从矿井地面监控室内可连续监测全矿 井瓦斯变化情况。 2、在生产中,对回风巷道中聚集的煤尘应组织专人按 期清扫,消除瓦斯煤尘爆炸隐患。 3、矿井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测仪器,加强临时监测。 4、 所有班组长、瓦斯员、电瓶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便 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持开机。 回采工作面当班班长的便携 式瓦斯监测报警仪,将其悬挂在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处 和放 货地点。 一旦出现瓦斯涌出现象, 立即停止作业、 撤出人员、 切断电源,汇报矿领导,制定专门措施处理。 5、 应定期对传感器调试、校正,并加强管理和维护保 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和工作,强化对瓦斯涌出的监测监 控。 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 操作规程、 值班制度、 维护调校等规章制度, 完善图纸台账, 配备足够的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 岗 ; 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监控中心能适 时反映监控场所和对象的真实状态 ; 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照规 定的浓度报警。 确保断电可靠。要正确选择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和连线 方式,保证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每隔 7天必须 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并保存 测试记录,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的 准确可靠。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应声光报 警、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并保持闭锁状态。要建立和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 急措施。 六 、其他措施 建立健全瓦斯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施工过程中必须做 好以下工作。 1、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严禁 无证的瓦斯检查员上岗。瓦斯检查员不得出现空班漏查,弄 虚作假,脱岗、睡觉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严格 监督“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 149条规定检查记录瓦斯,并监督放炮员使用水炮泥和封堵炮 泥。 3、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积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否则当班班长负责指挥切断工作面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 气设备的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 入内,并向通防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矿值班领导立即与 总工程师联系后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检查做到记录牌板3次 、检查手册、瓦斯检 查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调度日报,每日上报矿总工程师、 矿长、通风副总审阅。 5、排放瓦斯要编制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经审批 同意后由矿救护队实施。 6、 通风科要加强通风科的日常管理工作,严肃瓦斯超 限事故调查处理。如果井下掘进和采面出现瓦斯超限,由通 风副总、安全矿长和通风科组织进行分析,分析结果上报公 司,必须对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文件进行罚款处理。 7、工作面必须安设瓦斯电闭锁装置,瓦斯超限断电浓 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应佩 戴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 如果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增大,回风巷瓦斯探头 显示达到 0.8℅,必须先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其降至 0.5以下时才能进行放炮作业。如果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瓦斯探头 显示达到 0.5℅,采煤工作面必须停止放炮。查明原因,进 行处理,待瓦斯下降后才能放炮。任何工作面瓦斯浓度大于 等于 1时, 都必须停止任何工作, 将工作面施工人员撤至全 风压巷道等候,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通风科到现场 进行处理,待处理到安全浓度方可通知施工人员恢复工作。 9、因故停电排除瓦斯和送电时,经瓦斯检查员检查, 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的地点附近 20m 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10、必须使用水炮泥,采用正向装药,一次起爆。在放 炮前后仔细检查瓦斯, 在瓦斯浓度达到 1.0时, 严禁装药爆 破。 11、严禁在井下修理矿灯。 12、加强对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经常检查维修,保 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严防局部瓦斯积聚,应特别注 意无计划停电和电气故障造成的瓦斯灾害隐患。 13、对局部通风机要按照新的规程要求安排专人看管, 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杜绝 不合理串联通风和无风现象。 14、认真做好井下通风巷道和通风设施的维修工作,特 别是掘进头回风巷,要及时维修,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维修 作业规程,严防塌方冒顶堵人。 15、 加强现场检查, 落实安全措施, 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对于上级检查的事故隐患,由矿领导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 实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不放过任何隐患和事故苗头,及 时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各类违章指挥, 和违章作业现象。 16、要建立和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长春市双顶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矿 2012年 4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