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沟煤矿一井一策瓦斯治理实施方案.doc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 大河镇大沟煤矿 “一井一策” 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编 制 单 位富源县大沟煤矿 单 位 负 责 人杨 智 飞 单位技术负责人朱 轩 志 编 制 日 期2011年11月10日 “一井一策”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会审表 会审单位 会审意见 会审人员 会审日期 生产 技术科 通风 安全科 机电 运输科 矿长 (总经理) 审 批 意 见 “一井一策”瓦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学习和贯彻记录 负责人 传达人 贯彻时间 听传达人 贯彻时间 听传达人 贯彻时间 听传达人 目 录 一、概况5 (1)矿井基本情况 5 (2)矿井瓦斯灾害情况 6 (3)矿井瓦斯治理现状 7 2、整治目标 7 3、瓦斯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8 4、整治内容 8 (1)采掘布局 8 1、采掘布置现状 8 2、采掘布置整治内容 9 (2)通风系统。 10 1、通风系统现状 11 2、通风系统整治内容 12 (3)安全监控系统。 13 1、安全监控系统现状13 2、安全监控系统整治内容13 (4)瓦斯抽放系统 15 1、瓦斯抽放系统现状15 2、瓦斯抽放系统整治内容15 (5)瓦斯管理整治.....16 五、保障措施 18 (1)投入保障。18 (2)技术措施。18 1、通风安全技术对策措施18 2、瓦斯防治对策技术措施21 3、粉尘防治对策技术措施23 4、瓦斯排放措施23 5、主要通风机停风措施24 6、局部通风机停风措施25 (3)人员及责任制落实。26 1、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26 2、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7 3、领导小组副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8 4、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8 (4)管理措施。29 1、瓦斯管理制度29 2、安全防范措施30 富源县大河镇大沟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概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1、交通位置。 大沟煤矿位于富源县城东南部平距20公里,距县城公路里程50公里,属富源县大河镇恩乐村委会管辖,富源县城每天班车往返大河、恩乐直达矿区,矿区有简易公路15公里至贵州-火铺-富源(320国道)距曲靖85公里,北西有贵昆铁路支线,交通较为方便。 2、矿井范围。 矿井开采范围处于扒弓矿区中段南部,走向长约0.98Km,倾向宽约0.8Km,开采面积0.7443Km2。 3、开采煤层及储量。 矿井设计可采煤层六层,即C7、C9、C13、C15、C16、C19煤层,经国土资源部门核实资源总量328.89万吨,计算工业储量328.89万吨、可采储量244.19万吨。 4、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及核定生产能力。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 5、矿井建设情况。 大沟煤矿于1997年3月开工建设,1998年6月通过验收投产。矿井通风、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安全监控、通讯及瓦斯抽放等系统基本完善,运行正常。 6、组织机构。 煤矿设法人1人、矿长1人;设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副矿长各1人,均经云南省安培中心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配有采矿、通风、机电、地测技术人员各1人;配有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放炮员等特殊工种人员48人。 二)矿井瓦斯灾害情况 1、据2011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28.28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3.37m3/min;最大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7.72m3/t,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0.92m3/min,本矿为高瓦斯矿井。 2、煤层爆炸性与自燃倾向性根据我矿委托江西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2005年8月31日对矿井煤样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和煤层自燃倾向性报告,煤层煤尘有爆炸性危险,C7煤层属于容易自燃煤层。 3、地温根据邻近矿区硐山普查地质报告提供的资料,区内每百米地温递增率在0.33-0.5℃/100m,平均0.34℃/100m,矿区内未见地温异常点,属地温正常区,无热害。 4、瓦斯参数测定情况表 序号 煤层 编号 瓦斯含量 瓦斯 压力 煤层透气性 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 煤层破坏类型 瓦斯放散初速度 坚固性系数 瓦斯储量 瓦斯抽采难易程度 备注 1 C9 6.86 0.65 0.275 0.0342 75.41 可以抽放 2 C13 5.91 0.67 0.249 0.0405 69.46 2640.64445 可以抽放 定性描述 (三)矿井瓦斯治理现状 1、我矿制定了瓦斯检查制度,每班配2名专职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瓦斯,每班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不少于3次。 2、瓦斯检查员提前30分钟下井,在井下交接班,有持证的瓦斯检查员20人。 3、配备了取得云南省计量检定证书的光干涉瓦斯测定器18台,光干涉瓦斯测定器每月进行校验,与富源县煤炭管理局技术服务中心签订了服务协议,由其负责校验工作。 4、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配备了53台,矿长及各特种人员下井均携带甲烷检测仪,每个采掘作业点都配了甲烷检测仪。 5、矿井安设了KJ90NA型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各工作点实现了安全监控。 6、矿井安设了2BE1303水环式瓦斯抽放泵两台,但井下抽放管路铺设不到位,抽放工作不正常。 二、整治目标 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完善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探头配齐、按时调校,确保瓦斯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运行正常,成立瓦斯治理机构,配备瓦斯治理装备,完善瓦斯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条件根本好转,瓦斯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有效遏止瓦斯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三、瓦斯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煤矿成立瓦斯管理领导小组,企业法定代表人杨涛为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朱轩志为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瓦斯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杨智飞 副组长朱轩志、蒋昌稳、 成 员钱富延、田稳书、蒋小书、李因学、田小正、叶寿长、赵有权、刘金国、田登锋、殷彦鹏、杜开文、濮进位、方程、刘金国、田登锋。 以上人员主要由煤矿矿长、安全付矿长、技术付矿长、机电付矿长、技术员、瓦检员、瓦斯监控员、通防工及瓦斯抽放工等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昌稳兼任,负责当月的通风瓦斯隐患汇报,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编织整改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位。 四、整治内容 (一)采掘布局 1、采掘布置现状 煤矿井下有一个水平,水平标高为1840m,开采C7、C9、C13三个煤层。常规布置了两到三个掘进工作面,2011年内煤矿无正规生产采煤工作面。 2、采掘布置整治内容 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坚决淘汰非正规采煤方法,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具体整治内容及整改达标标准 1)优化生产布局。加快掘进速度,确保采掘不失调。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依据煤层和瓦斯赋存情况详细分析和预测矿井瓦斯灾害情况,优化、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从上到到下),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2)合理组织生产。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各采区的同一煤层只能有1个采煤工作面进行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工作面进度要与支护、通风等工序相协调,保证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 3)坚持正规开采。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在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方能进行采区准备巷的施工;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能进行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二)通风系统。 1、通风系统现状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机械抽出式通风。安装2台FBCDZNO12.5/55Kw型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电机功率255KW,电机型号YBFe280M-6,风量1398-3102m3/min,风压617-234Pa,转速为980rPm。通风设施和通风构筑物完好,主扇能保证正常连续运转,矿井漏风率不超设计要求,反风装置完善。矿井实际供风量为1600 m3/min,能满足生产需要。 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井采用梯形矿工钢支护,断面为4.2m2,C9、C13煤层总回风巷采用梯形矿工钢支护,断面为4.2m2。 2、通风系统整治内容 根据采掘部署,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和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实现通风可靠。具体整治内容及整改达标标准 1)改变通风系统时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贯通时,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3)充分计算及利用好矿井的供风,全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4)整改维修好失修巷道,保证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 5)回风井井口及地面设施布置按照规程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完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 6)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年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7)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 。撤除井下5.5kW除的局部通风机。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符合规定。 9)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 10)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得有花接。 1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达到0.5m3。 12)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和有关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矿技术负责人朱轩志审查、签字。 13)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由于地质条件所限不能湿式打眼的,要制定专门措施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特殊情况下不洒水要经矿安全科批准。 14)密闭墙体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密闭墙外设置栅栏。 15)矿井主要运输道,回风道,刮板机斜巷,刮板机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及洒水装置,运输斜巷和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lOOm设一个三通阀门。 16)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5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17)按规定进行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购置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 18)瓦检员、放炮员、监测工、调度员、测风员等都要制定计划定期培训,每次培训都要考核,有记录可查。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安全监控系统。 1、安全监控系统现状 矿井监控系统安装KJ90NA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重庆煤科院),设4个分站,型号为KJ9016,甲烷传感器30台,一氧化碳传感器4台,风速传感器8台,温度传感器4台,液位传感器2台,负压传感器2台,远程瓦斯断电仪二台(采面一台,掘进一台),瓦斯监控系统能有效准确的反应井下瓦斯、通风等情况,但其在运行过程中程序稳定性不是很好。 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型号为KJ128型人员定位系统,配有KJ128传输分站4台,KJ128A-F1读卡器17台,KJ128A-K2无线通信识别卡300个。 2、安全监控系统整治内容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很稳定,传感器数量充足,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具体整治内容及整改达标标准 1)联网主机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中心站使用录音电话;监控系统主机或显示终端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齐全有效;安全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和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井下分站设置在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2)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20%。 3)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矿井设置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携带式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有序。 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5)装备瓦斯巡检管理系统,按照巡回检查区域和路线设置地址卡,确保不空岗、不假检、不漏检。 (四)瓦斯抽放系统 1、瓦斯抽放系统现状 矿井抽放系统为型号2BE1303水环式真空泵2台,气量1800~3200m3/h,配套电机功率75KW,转速590 r/min,主管φ300mm,支管φ260mm,运转正常。瓦斯抽放浓度30~70,一般为45。抽放泵无高位水池,循环水靠水泵从副井口水池抽上去。抽放泵值班人员的特员业务操作能力生疏。开采C7、C9煤层时,由于煤层瓦斯量达不到抽放要求,故抽放泵存在时开时停的情况。 2、瓦斯抽放系统整治内容 1)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系统,泵的装机能力应为需要抽采能力的2~3倍。 2)水平接续、采区衔接都要保证瓦斯预抽达标和整个抽采作业过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实现先抽后采。 3)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 4)定期对抽放泵值班人员及防突队人员进行培训,增加其业务素质。 5)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编制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方案,并严格执行。 6)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办法;建立抽采设计和评估考核标准;煤层经抽采瓦斯后,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吸瓦斯含量和回风流瓦斯浓度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所有突出矿井必须实施区域预抽,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经预抽后,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 (6)瓦斯管理整治 1、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保障瓦斯治理规划、目标、措施的制定实施和体系、机构、投入的落实;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直接管理的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建立健全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2、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机构。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机构,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专职地测副总工程师。 3、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如通风、瓦斯、防突、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会议和瓦斯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4、矿井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瓦斯治理工作,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职责和制度的落实;煤矿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落实巡回检查规定;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制度;建立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建立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建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建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杜绝失爆。 5、编制年度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6、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位置及其规格性性能、进回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位置与名称、风流方向、风量大小、通风设施(包括风门、风桥、风墙、风窗、密闭等)与设备(局部通风机等)的安装地点等;要符合现场实际,真实地反映井下通风现状;必须按季度绘制、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矿井应绘制矿井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7、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8、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负责本企业职工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规定选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并认真组织落实本企业职工的全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瓦斯检查员、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五、保障措施 (一)投入保障。 煤矿财务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30号)规定,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由煤矿财务部门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按20元/吨的标准提取,用于瓦斯治理。物资供应部门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装备瓦斯检查仪等必要的装备、物资等。 (二)技术措施。 1、通风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1井下空气成分应符合规程规定。 2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在2℃以上。 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应停止作业。 3矿井需要的风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4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 5矿井应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应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6掘进贯通巷道时,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应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应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应停止作业,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进行爆破作业。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处应有专人警戒。 7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应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应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8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应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9生产水平和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10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1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其他特殊情况,工作面应有足够的新鲜风流,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2采空区应及时封闭。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封闭采区。 13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应可靠。倾斜运输巷中不应设置风门;如果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措施。 14矿井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主要通风机应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应封闭。 ②主要通风机应保证连续运转。 ③应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应能在职10 min内开动。在建井期间可安装1套通风机和l部备用电动机。 ④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 ⑤主要通风机应装有反风设施。 ⑥主要通风机房内应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18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应制定停风措施。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 15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1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应首先撤出人员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应对瓦斯进行检测。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lO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O.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可设在回风流中,但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O.5%,并应安装甲烷断电仪。 2、瓦斯防治对策技术措施 1瓦斯矿井依照高瓦斯矿井进行管理。 2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O%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用钻机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 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 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 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 m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10 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 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应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应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粉尘防治对策技术措施 1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2矿井应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3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以下相应防尘措施 ①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应洒水。 ②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③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 4、瓦斯排放措施 1)、当整个停风过程中任何一点的最高瓦斯浓度都不超过1,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可以由调度员直接指挥瓦检员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当停风时间短,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但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可由矿井组织瓦检员等人就地排放,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安排专人撤出排放回风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②安排专人在通到排放回风区的所有通口上站好警戒。严禁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内。 ③停掉排放回风区内的所有电源。 ④控制风流排放,使排除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⑤排完瓦斯后,瓦检员要向调度员汇报,确认恢复通风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供电,撤出警戒人员。 3)、当停风时间较长,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氧气低于18时,必须向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汇报,不得自行组织排放瓦斯和恢复通风工作。必须按批准后的专门排放瓦斯措施进行。 5、主要通风机停风措施 1)、矿井主要通风机一旦出现停电停风,井口配电室须有自动切断井下全部电源的保护装置,保证灵敏可靠。 2)、矿井主要通风机一旦停止运转,主扇司机必须立即打开防爆门及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矿井主要通风机跳闸或停电运转10分钟以内,由调度室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给主扇司机下达启动主扇的命令,将主扇开动起来。然后通过瓦斯检查员对井下各配电点进行瓦斯检查,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按停送电程序下达送电命令,送电程序井口配电室井下配电点局扇通风机其它设备。 4)、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超过10分钟,井下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地面,等主扇运转正常30分钟以后,经瓦斯检查员对各工作地点及配电点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0.5%时,方可向井下送电,恢复生产。 5)、矿井主要通风机因其它原因停止运转,通风调度室和电工必须查明原因井下受威胁、影响区域的供电情况,防止井下因主扇停止运转而停风或仍供电的混乱现象。 6)、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超过30分钟以上时,主副井口必须悬挂“停风时间过长,未经批准或允许,严禁入内”的警示标语。 6、局部通风机停风措施 1)、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主扇司机必须按时将通风机运行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2)、主要通风机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3)、主要通风机需检修和其它原因必须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并认真填写主扇停风报告审批单,经矿井技术主管和矿长审批后,方可进行,停风后必须立即切断井下电源。 4)、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5)、主要通风机停风后,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按“扎塘煤矿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三)人员及责任制落实。 1、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本工区安全生产。 2 认真贯彻落实“一通三防”工作重中之重的决定,全面检查、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各项工作管理,认真抓好“一通三防”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保安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 4 从严从细抓好现场管理,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隐患整改、任务完成和制度执行情况。 5 认真做好“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定期组织干部研究、分析通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通防隐患及存在问题要拿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6 建立健全通防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好采掘及辅助单位通防各项制度和工作的落实。千方百计控制特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7 切实抓好救护队的管理,平时监督好救护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做到战之能胜。经常安排救护队员熟悉全矿巷道情况,提高救护队的战斗力。 8 抓好通防各种仪器仪表的检修和管理工作。 9 根据矿生产计划安排,认真编制好矿井年、季、月度通风、防尘、防灭火、防瓦斯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10 积极参加矿井开拓、采区设计工作和作业规程的会审,并把好通防专业关。参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年度编制和季度修改工作,并做好有关通防的措施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1 认真做好年度瓦斯鉴定和反风演习工作,确保瓦斯鉴定准确可靠,反风演习顺利安全。 12 抓好矿井通防安全基础工作,通防质量要达标,保证通防质量达标。 13 搞好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2、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2 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上可行。 3 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完成与落实情况。 4 负责组织矿井通风系统调整、风量分配等工作。 5 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搞好“一通三防”现场调整,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 每月组织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瓦斯管理问题。 7 负责组织对全组干部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 3、领导小组副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协助组长研究部署瓦斯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全矿瓦斯管理方面的问题。 2 负责分管队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瓦斯管理方面的经常性会议。 3 对涉及瓦斯管理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4 负责组织日常生产责任和安排及落实。 4、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矿规章制度,宣传瓦斯管理知识,认真履行好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本工区安全生产。 2 认真贯彻落实“一通三防”工作重中之重的决定,全面检查、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各项工作管理,认真抓好“一通三防”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保安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 4 从严从细抓好现场管理,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隐患整改、任务完成和制度执行情况。 5 认真做好“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分析通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通防隐患及存在问题要拿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6 抓好通防各种仪器仪表的检修和管理工作。 7 认真做好年度瓦斯鉴定和反风演习工作,确保瓦斯鉴定准确可靠,反风演习顺利安全。 8 抓好矿井通防安全基础工作,通防质量要达标,保证通防质量达标。 9 搞好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管理措施。 1、瓦斯管理制度 1)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每班至少检测三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3)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并进行签字。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4)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7)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必须打棚栏,挂上警示牌。棚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2、安全防范措施 1)采煤工作面应根据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对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的影响,采取必要措施对工作面进行风量调整,保证工作面所需风量。 2)井下整个通风系统至少每旬进行一次风量测定,局部区域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随时进行风量测定,并保证测定质量。 3)瓦斯检查员必须按检查瓦斯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瓦斯,自觉遵守执行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4)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知矿技术负责人。 5)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对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采取措施。矿通风科长负责措施的实施。 采区回风巷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该采区全部回风流汇合后的风流中测定。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在工作面煤壁线10m以外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回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最大值为测定结果。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地点为 1单巷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时,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应在其回风巷道风流中进行测定。并取其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 2双巷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时,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应,在其回风流中进行,并取其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 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瓦斯员必须通知工作面打眼工,停止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采煤工作面风流划定为距煤壁、顶、底各为0.2m和采空区的顶底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空间的风流。 掘进工作面风流指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的风流。 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