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3812采煤工作面高瓦斯综合治理措施.doc
Ⅱ3812采煤工作面高瓦斯综合治理 技术安全措施 采煤一区现回采的Ⅱ3812采煤工作面风量为560 m3/min,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为0.40~0.50,风排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24~2.80 m3/min,已达到集团公司的高瓦斯采煤工作面标准。为确保安全回采特制定本措施。 一、通风系统 1、采煤一区根据属地管理,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巷道的巡查力度,工作面机、风巷的维护管理,确保巷道支护条件良好,进、回风巷抹帽棚段高度不低于1.6m,断面不小于4.0m2,抹帽棚段以外巷道高度不低于1.8m,材料码放整齐。 2、每周由通风区安排专人检查Ⅱ8采区的通风系统及沿途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整改。 3、Ⅱ3812工作面上、下隅角处,由采煤一区负责充满填实,消除瓦斯积聚空间。 4、各相关单位班前会强调爱护通风设施,严禁撞坏风门和敞开风门不关。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否则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罚。 二、瓦斯管理 1、瓦检员必须携带完好的瓦斯机和便携仪,并按规定正常使用。通风区设专职瓦检员,实行现场交接班,每小班三循环检查制度,认真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2、瓦检员要重点检查工作面上出口及向下20 m范围内煤壁、底板及机尾附近的瓦斯浓度,严禁超限作业。 3、Ⅱ8瓦斯泵站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瓦斯抽放泵,因安装、拆除、检修设备需停泵时,必须提前向通风区值班汇报,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 4、为保证瓦斯抽放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保运区加强瓦斯抽放泵的检修、维护;通风区加强抽放系统的巡查力度,检查抽放管路有无漏气、抽放泵的运转情况,测试瓦斯抽放参数等,并及时排除抽放管路内的积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 1 作、切断电源,只有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开启。 6、采煤一区班长每班必须严格执行采掘班队长检查瓦斯汇报制度,对其工作地点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报调度所。 7、Ⅱ3812工作面上出口附近10 m范围不得堆放任何金属材料、电器、开关等设备;电缆不用时必须及时撤出工作面,保证与机尾轴距离不低于10 m外适当位置盘好。 8、保运区负责在Ⅱ8变电所安设专职电工,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安全监测监控 1、保运区、采煤一区根据属地管理范围加强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每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被控开关灵敏可靠。 2、保运区、采煤一区应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杜绝电器失爆。 3、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联系通风区,并经矿长同意,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施工单位使用中发现安全监控装置出现断电不可靠、失灵时,必须停止该区域的作业,立即向矿调度所汇报,并通知通风、机电部门及时处理。 5、施工单位要爱护监控设施。现场因施工需挪移传感器时,由测气员负责挪移,按要求移动、悬挂,要轻拿轻放,不要甩动。爆破时,要把传感器挪到能监测巷道气体的安全地方,防止因挪动而出现的数据中断。采煤班长、放炮员负责监督,严禁擅自移动、停用。 6、施工单位新安装的电气设备超出断电范围必须提前通知通风区及时调整断电范围,确保新投入电气设备符合瓦斯超限断电要求,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7、因矿井或变电所出现无故掉电,测气员必须汇报调度所和区值班,在现场检查气体大小情况,监控机房时刻监测瓦斯传感器的变化情况 四、综合防尘 1、通风区负责在该工作面风巷实施煤层注水,随着工作面的推进,拆除闸阀、软管。不得随意关闭注水闸阀,并加以对注水设施保护。采煤一区负责对该工作面按Ⅱ3812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实施煤壁浅孔动压注水,减 2 少煤尘产生量。 2、通风区安设三道风流净化喷雾和和三道防尘风帘,移交采煤一区使用,每班放炮前后由采煤一区负责冲刷,保证巷道内无煤尘堆积。 3、通风区安装工作面机、风巷的隔爆水袋,并移交采煤一区使用、管理;随工作面的推采由通风区负责挪移隔爆水袋至相应位置,由采煤一区负责隔爆水袋的日常维护、管理。 4、采煤一区对工作面机、风巷及所辖范围内的巷道,每小班进行一次冲尘,工作面机巷距安全出口30m范围内安装净化水幕,并要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5、采煤一区加强工作面出煤系统的防尘设施的检查,保证各处设施正常使用,工作面放炮前后及时冲洗煤壁、进行洒水降尘;安排专人负责机尾轴附近的浮煤清理、并及时冲尘,防止煤尘飞扬。 五、放炮管理 1、放炮员必须携带完好的便携仪、放炮器,并按规定正常使用。 2、Ⅱ3812工作面放炮时必须使用单机放炮,加强炮眼封泥质量,封泥长度不得低于炮眼深度1/2。 3、Ⅱ3812工作面放炮后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0时,采煤一区当班负责人必须配合放炮员、瓦检员采取限炮措施,少联多放,一次放炮不超过两组(底炮不超过10个);延长放炮间隔时间,不低于10分钟,稀释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70时停止放炮,待稀释瓦斯浓度后,方可作业。 4、采煤工作面严格坚持使用阻燃彩带、抗水型雷管、机制炮泥。底部炮眼、火成岩天然焦地段必须使用阻燃色带,彩带外露炮眼长度300~500mm。 5、放炮员严格执行“十不装十不放”,认真做到“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及验炮制度。 6、炮眼口的雷管脚线必须扭结短路,弯曲蜷握在眼口,严禁脚线过长掉入刮板输送机或与支柱相接触。 7、炮眼充填水炮泥,并用机制炮泥封实,加强炮眼封泥质量,封泥长度严格按规程要求。 8、放炮地点附近20 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打眼、装 3 药、放炮;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汇报矿调度处理。 9、爆破前,班长必须在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设置警戒。警戒人必须是由经过培训合格后,并持证上岗的人员担任。警戒人员在警戒过程中,穿反光警戒服,必须按照要求拉好警戒距离绳、警戒网,挂好警戒牌。警戒员在警戒时必须专心警戒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10、每次放炮前必须由当班班长亲自安设警戒人,警戒人必须在放炮手册上签字,只有在人员全部撤出放炮区域、“三警戒”到位,并经班(队)长确认后,由班(队)长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才能放炮。放炮结束后,警戒人必须在接到班(队)长亲自下达撤除警戒指令后,方可撤除警戒。 11、爆破前,班长必须清点人数,检查警戒距离是否符合规定,并在放炮手册上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班长观察放炮区域内有无人员撤出等异常后,确认无异常后,通知爆破员放炮,爆破员至少再延时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在当班爆破完毕。 12、装炮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图表的规定进行,采煤一区技术员应根据井下现场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爆破图表及爆破警戒位置,并严格落实。 六、上隅角管理 1、采煤一区是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的责任主体,工作面上出口不做超前,风巷抹帽棚超前工作面一峒回收,最里一棚抹帽棚上帮限位梁再超前多收半棚,形成圆弧形(角)。上隅角必须充满填实,消除瓦斯积聚空间。 2、上隅角要悬挂瓦斯管理牌板、便携仪,瓦检员每班检查瓦斯情况,当上隅角瓦斯达到0.8时,由通风区采用风帘布引风处理,采煤一区安装高压风水喷雾,进行水射流消除瓦斯积聚。 3、上隅角回柱时,采煤一区要洒水灭尘,回柱时采用铜制工具,采取措施防止产生摩擦、撞击火花。 4、链板机在每班运行前及运行期间,机尾附近20m范围内及机尾轴要进行正常洒水,机尾轴附近瓦斯浓度达到0.8时,其20m范围内不得打眼、装药、放炮。 5、上隅角附近10 m范围不准放置电器、开关、电缆。 6、机尾旋转部位(机尾轴)要确保能正常运转,采煤一区当班班长、跟班干部、瓦检员必须检查运行期间机尾轴旋转情况,当出现机尾轴不转动时,必须立即停止链板机运行,待处理好后,方可恢复链板机运行。 7、采煤一区加强对工作面风巷瓦斯抽放管路的保护,抹帽棚段瓦斯抽放管由采煤一区负责用大笆等材料保护。 8、在站管进入工作面老塘前,采煤一区必须打“”木垛保护站管,以防顶板冒落砸坏、堵塞站管,影响抽防效果。 以上各条安监负责监督执行,其它未尽之处,按Ⅱ3812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