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通风、防爆作业指导书(1).doc
目 录 1.编制目的.................................................................................. 2 2.编制依据.................................................................................. 2 3.适用范围.................................................................................. 2 4.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 ............................................................. 2 5.瓦斯监测系统配置 ................................................................. 4 6.瓦斯监测实施 ......................................................................... 4 7.通风、瓦斯、煤尘安全监测及施工措施 ............................. 6 8.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 7 瓦斯隧道通风、防爆作业指导书 1.编制目的 通过实施本程序,以保证新建巴达铁路站前I标徐家湾隧道进口的通风、防爆。通过预先鉴定工序作业能力和实施有效地施工过程控制,实现质量目标最大限度的满足施工要求。 2.编制依据 ⑴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7-2003 ⑵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TZ204-2008 ⑶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TB10304-2009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巴达铁路站前I标徐家湾隧道进口的施工作业。 4.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 4.1 施工原则 瓦斯爆炸是施工中最大的安全隐患。瓦斯爆炸的3个必要条件一是要有一定浓度的瓦斯主要为CH4;二是要有火源;三是要有足够的氧气。要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就必须从瓦斯监测、通风、设备防爆等综合预防措施下手,杜绝洞内同时具备瓦斯爆炸的3个必要条件。通过对瓦斯的实时监测,控制和防止瓦斯浓度超限,是防止瓦斯爆炸发生的关键。 在施工中,对安全生产影响最大的是瓦斯主要成分是CH4、一氧化碳C0浓度。故在本隧道施工中,主要以CH4、C0为监测对象, 监控隧道内有害气体的浓度。 瓦斯监测的目的 ⑴防止在施工过程中,有害气体浓度超限造成灾害,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⑵根据监测到的洞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大小,及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⑶检验防排瓦斯技术措施效果,正确指导隧道施工,为科学组织施工提供依据。 4.2监测依据及执行标准 ⑴监测依据 隧道瓦斯的监测,主要以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瓦斯突出细则、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为主要依据,并参照现行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根据上述规程进行有害气体的监测、控制。 ⑵瓦斯限值与处理 隧道岩层中瓦斯涌出浓度的大小是危险程度的标志,施工中必须将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的限值以内。隧道施工控制瓦斯限值及超限处理措施见表1。 表1 瓦斯浓度控制标准和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5.瓦斯监测系统配置 隧道施工使用瓦斯监测系统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采用新技术来改进掘进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即隧道无论是采用简单的检测手段还是采用复杂的瓦斯监测系统,其目标都是改善隧道内的环境与安全条件,提高开挖进度,保证隧道按时完工。为此,监测系统的选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⑴瓦斯隧道灾害情况 如隧道瓦斯涌出量是否突出、煤层自然发火、冲击地压及地温地热等灾害及程度都是确定建立隧道瓦斯监测系统类型的依据。 ⑵瓦斯隧道的现场控制 要根据隧道施工中开挖面的数量、机电设备安装地点、数目等需要监测地点的数量来确定瓦斯监测系统的装备容量,并应在此基础上再考虑20%~30%的备用量。 6.瓦斯监测实施 6.1本隧道瓦斯检测采用人工检测和自动监测两种手段。人工检 测瓦斯时,报警点定为0.3%;自动瓦斯监控系统报警点定为0.3%,断电点设置为0.5%。 6.2当瓦斯自动监控系统报警时,瓦检员通知通风人员将风机转速提高,加大风机供风量;同时瓦检员加强对报警点及附近20 m的瓦斯浓度检测。当瓦斯浓度继续增大并不大于0.5%时,瓦检员通知瓦斯报警点的施工负责人安排该工作面工作人员将洞内施工机具整理好,并有秩序的撤出洞外。当瓦斯浓度上升较快并迅速超过0.5%时,瓦检员立即通知工作面施工负责人,立即将工作面工作人员有秩序的撤出;若风机加大转速增大供风量后,瓦检员再次检测的瓦斯浓度下降至0.3以下,则通知该工作面的施工负责人,可以继续工作,同时瓦检员加大对该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测频率,密切注意瓦斯浓度的变化。 6.3当瓦检员携带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报警时,则立即通知该工作面施工负责人,该处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通风人员加强通风。若是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瓦斯检测仪报警,瓦斯浓度未达到0.5%,瓦检员通知通风人员对该地点加强通风开启局部通风机等措施,并继续加强瓦斯浓度检测,该地点可继续施工,但应绝对避免火源的产生;当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瓦斯浓度大于0.5%时,瓦检员通知隧道施工负责人,隧道立即停工,并切断所有电源,撤出所有工作人员,同时通知通风人员加强通风措施,瓦检员加强瓦斯浓度的检测。 6.4检测频率当瓦斯浓度在0.3%以下时,瓦检员每小时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在0.3%以上时,应随时检查,检查作业不得离开 该工作面;瓦检员必须保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6.5检测地点隧道内各工作面掌子面开挖、初期支护、仰拱开挖、仰拱混凝土施工、防水板挂设、二次衬砌立模、二次衬砌混凝土灌注、隧道散水治理;瓦斯可能产生积聚的地点二衬台车部位、隧道内避车洞室和综合洞室的上部、隧道内具有明显凹陷的地点;隧道内可能产生火源的地点电机附近、电气开关附近、电缆接头的地点;瓦斯可能渗出的地点地质破碎地带、地质变化地带、煤线地带、裂隙发育的砂岩、泥岩及页岩地带;在隧道进行超前钻孔前,必须在超前钻孔附近进行瓦斯检测;被特批允许的洞内电气焊接作业地点、内燃机具、电气开关、电机附近20 m范围内必须进行瓦斯检测。 6.6当两台瓦斯检测仪对瓦斯浓度检测结果不一致时,以浓度显示值高的为准。瓦检员应在8 h内将瓦斯检测仪器送技术室校准。瓦检员应当加强对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充电与维护管理工作,使用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零点是否漂移过大和电压欠压。不符合要求的瓦斯检测仪,不得使用。零点漂移过大的瓦斯检测仪需及时送试验组校准。瓦检员瓦斯浓度检测信息反馈瓦检员应作好人工瓦斯检测记录,并每天按时交技术室存档。 7.通风、瓦斯、煤尘安全监测及施工措施 7.1每日必须对洞内的空气温度进行测定。 7.2洞内的总进风量应按设计要求计算后供给,同时设置测风站,测定平均风速、风量、空气温度、大气压力、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等 项目。 7.3按要求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7.4做好超前探测工作。探测采用直径75~105mm的钻孔,其位置和数量按设计文件要求布置和施工,以便能准确找出煤层位置,为及时施作检测孔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后采取相应的安全揭煤方法和措施提供依据。 7.5掘进采用“低爆力部分露煤震动放炮”,起爆采用电力起爆。 7.6在开挖过程中可采用予抽瓦斯、超前钻孔、震爆破、水力冲孔、前探支架、掩护拉板等安全施工措施。 7.7按通风防尘、防爆管理办法要求,填写“瓦斯检测记录表”和“通风测量记录表”。 8.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8.1洞外应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管路的备用。 8.2在洞口应采用无火、无焰方式取暖或使用防爆式电热器。严禁携带火种及穿戴化纤衣物进洞。 8.3加强火工材料的管理,包括建造库房,领发料制度,剩余材料的改变及爆破作业要求,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认真检查爆破作业地点的瓦斯含量,瓦斯含量超1不准放炮。 8.4瓦斯隧道所使用的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必须有防爆装置。 8.5洞内电源线的安装必须符合规定,同时使用适合于瓦斯环境用的防爆电器设备。 8.6在洞内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突出事故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撤 离受威胁的区域,并及时切断电源,防止再次爆炸。 8.7当确定不会再发生爆炸事故后,应迅速恢复正常通风,排出烟雾,清理和加固导坑,再次进行监测,以利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