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控监测系统制度.doc
瓦斯监控监测系统制度 一、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2 二、监控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 3 三、监控室设备管理制度 9 四、监控系统逐日报表传送审阅制度 10 五、监控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11 六、安全监控设备的验收与报废制度 12 七、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制度 13 八、安全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14九、安全仪器仪表发放制度15 十、监控中心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16 十一、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7 十二、瓦斯监控探头使用及管理制度 20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中心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未经上岗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和独立操作。 二、监控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和窜岗。 三、监控员值班期间应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各信息数据和参数、煤矿上传信息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四、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瓦斯超限记录、问题处理记录,以及上级指令、决定、意见等管理日志。 五、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监控平台操作流程和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各煤矿监控室值班情况进行监督。 六、监控员每天必须将报警煤矿的瓦斯日报表、运行日报表送中心主任审阅。 七、监控员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上网聊天、看VCD、听音乐、看书等,严禁值班时间睡岗。不准在互联网机房内设备上运行非系统设备配置的其他软件,严防病毒侵害。 八、监控员必须负责打扫清洁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做到监控室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九、监控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确需进入监控中心的其他人员必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十、未经业务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断电源或关机。 十一、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和安全保密制度。 监控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加强监控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监控设备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数字化远程监控设备安全、连续运行的重要制度,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三、做好交接班工作是保证连续运行安全的重要一环,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四、交接班的一般规定 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工作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交班工作值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整洁工作,以及为下一值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先由接班人员看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总控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虽有专人代替,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控制室。 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 在验票站发生紧急状态或煤矿处理事故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总控负责人同意,进行交接班); 2 接班人员有喝酒情况或精神不正常时; 3 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交接班准备工作 交班准备工作。由当班工作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1 检查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现场相符,负荷情况如何; 2 检查监控系统通信联络是否正常,监控机显示是否与实际相符,信号是否清晰明确; 3 检查查监控是否准确,安全措施是否相符、妥当; 4 检查监控操作执行情况是否正确,交下班操作是否已核对; 5 检查直流系统、蓄电池系统是否正常; 6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7 锁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 8 检查各种打印机、定时记录仪、电脑、通讯是否正常; 9 检查监控室、办公室是否整洁,工作和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洁,是否符合要求; 10 检查接班人员是否按要求着装; 11 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前查看交班人员是否已向监控室负责人汇报交班前一天和夜班情况,是否已记录; 12 无误后,接班人可以进行交接班。 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应提前到达监控室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 检查交班人员工作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是与记录相一致,室内外是否已打扫完整,办公用品是否摆放整洁,监控系统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2 检查完毕,接班人员根据交班人员交班记录情况和交待的注意事项,安排好当日监控工作; 3 安排妥当无误后,经交班人员同意,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工作的项目如下 1 监控系统运行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时间。 2 设备检修、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情况。 3 各种记录簿、资料、图纸及钥匙和有关材料工具的收存保管情况。 4 上级布置、通知及收到学习资料。 5 本值工作人员尚未完成需接班人继续做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6 核对监控画面是否与实际设备相符,报表打印正常,工作是否正常。 11 询问本值人员和接班人无疑问后,对口交接。 六、交接班注意事项 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四交接” 1 “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 “四交接”即站队交接、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1 站队交接交接班双方均应站在监控台前面对面进行交接。 2 图板交接指交班人同接班人员在监控机界面上交待运行情况。 3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经过操作方式所做安全处理措施、技术处理措施和行政管理措施,在现场交接清楚。 4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办公用品,文件通知、工具用具、监控设备(备件)等物件。 交班工作由交班人交待、汇报上次下班后和本班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工作过程。 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汇报结束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经说明无误后进行对口检查。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变动设备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严重缺陷到现场交待清楚。 交接班巡视检查后,接班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向交班人员问清楚。交接班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在检查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交班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事后立即总控室负责人汇报,总控室负责人在交班后组织全体科室人员讨论,分析原因,查清责任、汲取教训。 接班人认为无差错后,由接班人员在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交班人员签名,从此时起,监控系统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方准离开岗位。 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要操作,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工作区一体化,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 七、接班后工作 按监控调度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监督监视工作。 对本值工作中发现或出现的情况按系统管理权限、工作处理程序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请示汇报灵活机动处理并作好工作记录。 对监控的重点内容,加强监视。 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 根据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做好当值设备的维护工作及规定的清洁工作。 学习好煤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制度及专业技术。 落实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 监控室设备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和瓦斯监控、人员定位、产量监控等监控方面的知识,学习规程中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监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交接班。 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需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 三、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监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四、监控人员要对运行信息定期备份。 五、严禁任何人带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 六、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 七、不准在监控室吸烟、与闲人聊天,严禁在监控电脑上玩游戏,上网。 八、若遇到监控异常、数据传输不正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九、保证计算机的正常工作,加强监控室的防电、防火措施,正确使用电脑,避免非法操作。 十、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杂物。 十一、专机专用,不能在监控室电脑上打印文件,不准随便更改电脑设置和操作系统、不能擅自更改、删除计算机(服务器)各项参数设置;不得私拆计算机(服务器);不得泄露计算机(服务器)密码、IP地址等机密。 十二、正确处理电脑操作中的错误,不得强行启动和非法关机。 十三、爱惜电脑,尽量让监控主机避开热源和强磁场。 十四、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扫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 监控系统逐日报表传送审阅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把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监控系统工作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起到良好的效果,特制定监控系统报表传送审阅制度。 一、监控室传送各类报表,必须做到认真准确按时传送汇报。 二、每日早上730前准时打印前日报表并报送调度室,由技术负责人审阅,并汇报监控情况。 三、每日调度会后,监控室人把监控报表送往矿长办公室,由矿长审阅,并向矿长汇报监控系统有情况。 四、把各审阅后的各类报表存放调度室,整理归档,严格遵守。 监控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一、为了保障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正常运行,我们必须对这些设备进行定期检修 二、井上下各设备之间使用的传输设备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并要对电缆进行悬挂。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三、矿井监控系统中心站机房应采用空调设施及抗静电地板,应配备两台主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有打印机,中心站计算机电源应经在线或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定压器加后备或不间断电源供给。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还必须有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打印报表功能。 四、对矿井监控系统,甲烷断电仪等监控的馈电开关,启动器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监测,每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确保瓦斯超过规定后被控开关断电灵敏可靠。 五、安全监测设备调校、校正每月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必须按照规程的要求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进行调校,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将测试记录保存备查。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将井下设备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 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帐;(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矿井安全监控日报;(7)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8)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示意图,标明井上、下设置的分站、传感器的维置和传输线路等情况。 安全监控设备的验收与报废制度 1、安全监控仪器应从有资质的厂家购买,购买时应首先查看“三证”是否齐全,然后对其性能进行测试,不合格的产品禁止购买。 2、安全监控设备的更新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 技术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 ①设备严重老化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 ②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 原价的80%以上,经济不合理的; ③失爆不能修复的; ④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制度 1、安装使用安全监控仪器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书分送通风、机电部门审批。 2、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中应注明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并附有现场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示意图、断电范围及断电开关,现场各班次班、组长名单等内容。 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3、监测部门接到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后,应及时编制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措施报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审批,监控班同使用单位共同负责安全监控仪器的安装、调试。 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示意图;断电仪主机监控分站、各种传感器的安设位置;甲烷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安装、使用和维护注意事项;要求正常运行日期、安装人和安装日期等。 4、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监测部门应与使用单位办理全监控设备移交手续,安全监控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由使用单付负责。 安全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二条规定,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我矿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维修、调校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一、 安全监控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有一定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二、 监控设备的管理人员对仪器仪表要建有管理档案、调校、收发、校验维修要有记录。 三、 对便携式瓦检仪、传感器调校时所使用标准气样、纯净空气必须到有资质的单位购买气样,超期不再使用。 四、 仪器管理人员对便携式瓦检仪、传感器等检测设备必须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调校时严格按操作顺序进行调零,满度和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的设定,当在调校时仪器出现不正常或其它故障时不得使用。 五、 仪器发放、充电维修要设有独立的工作间并保持清洁干燥,工作室内禁止烟火。 六、 仪器管理人员经常对仪器仪表检查、维修、收发时必须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和仪器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下井使用。 七、 井下正常运转的传感器和断电设备调校时必须到现场进行调试并不得随意拆卸停止运转。 安全仪器仪表发放制度 为加强一通三防的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矿井有害气体实现监测、监控,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瓦斯涌出生产矿井必须安设安全监测系统,配备足够数量的检查检测仪器仪表,对仪器的使用发放、维修、调校、校验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一、 便携式瓦检仪发放前充电1216小时,电压值最低不低于2、7V,开机后观察观察窗的显示值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不得发放。 二、 发放有充电室负责收发,发放时要有记录,仪器编号、领取人姓名、时间等全部记入台帐;领取使用人必须关心爱护,不得损坏;升井后及时交回,发放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三、 凡下井的矿长、区队长、跟班科长、班长、放炮员、调度、安全、技术、跟班电工、通风管理员下井前必须佩戴,并自觉到指定地点认领,如有不认领者,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四、 发放管理员对所使用的仪器,用标准气样进行调校,每10天调校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确保仪器灵敏可靠。 五、 矿长、安全科、监控班负责对仪器的使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丢失或不佩戴者严肃进行处理。 监控中心监控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1、利用瓦斯综合分析系统,对煤矿工作面和所需时段瓦斯具体数据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2、利用瓦斯曲线图,对煤矿瓦斯浓度进行分析。 3、对多个煤矿进行瓦斯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变化规律。 4、对煤矿所需时段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5、对煤矿所需工作面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6、对多矿进行瓦斯异常突变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瓦斯平均浓度变化率和瓦斯平均浓度绝对差值。 7、对煤矿多个工作面所需时段进行瓦斯超限综合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和最大浓度。 8、对多个煤矿所需时段进行瓦斯超限综合比较分析,掌握瓦斯平均浓度和最大浓度。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在每一个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设计监控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二、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2个小时;具备防雷电保护;必须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主机有两台,1台备用,地面主机报警要有声、光形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井下实际部署及时修改。。 三、安装监控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四、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并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由调度室指挥监控室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由调度室下达命令进行。 五、断电仪、传感器在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进行调试,稳定运行后方可入井。 六 、地面瓦斯监控中心站应设置防雷、防电、防火装置。监控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不得玩游戏和做其它事情,非监控人员禁止上机操作 七、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由专人负责进行校验,监控主机每月调试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八、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八、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由瓦斯员和监控维修人员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检测仪与甲烷传感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告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九、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设置专职人员负责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报警仪的零点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十、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回风流和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报警浓度、断电浓度为大于或等于1.0;复电浓度为小于1.0;采煤工作面回风流和掘进工作面报警浓度、断电浓度为大于或等于1.5;复电浓度为小于1.0断电范围为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和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报警浓度、断电浓度为大于0.5,复电浓度为小于0.5;断电范围为采掘工作面进风巷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被串采掘工作面及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机电设备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瓦斯监控探头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了做到监控数据准确,特对监控探头使用及管理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要保持瓦斯探头灵敏可靠,每次交接班时,维护工都要对瓦斯主机和瓦斯探头外观及数据显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 二、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探头要悬挂在回风顺槽离工作面小于10M的地方,班长必须每班向后移,保证探头至工作面的规定距离,另一个悬挂在回风顺槽距回风口1015米的地方。上隅角由当班班长负责悬挂瓦斯报警器,开炮时负责收回。 三、单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距掘进头不大于5米的地点(风筒出风口的另一侧)、距回风口1015米的掘进头回风流地段瓦斯监控探头;。掘进工作面悬挂在掘进头的探头,在开炮时要由班长负责,后移至安全范围内,放炮结束待炮烟吹散后,要重新拉到掘进头规定地点。 四、瓦斯探头要悬挂在距顶板不大于30C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CM的地点。 五、放炮时,班长要对掘进头的瓦斯探头和信号电缆进行保护,以防打坏探头和信号电缆线,放炮后,班长要把探头悬挂在离掘进头不大于5米的地点。每次透贯时,班长必须把受放炮危险的探头拉到安全地点,以防透贯时打坏探头和电缆。 六、如果瓦斯探头超限发出警报,瓦斯员要立即检查原因,并排放瓦斯使瓦斯探头进行正常工作,并报调度瓦斯监控值班室说明原因。 七、如果瓦斯探头超限发出警报,经瓦斯员检查发现确实不是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员要立即找监控维修工进行更换探头,并报调度瓦斯监控值班室说明原因。 八、瓦斯监控室发现某地点有超限报警情况,或发现某一个探头数据传不到电脑上时,要立即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应立即通知到瓦检员检查瓦斯,,同时还要通知维修工立即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排除故障或更换探头,处理完毕后要向调度瓦斯监控值班室说明原因,以备记录在案。 九、每班瓦斯员检查瓦斯时,每次都要对各地点的瓦斯探头进行实地检查对比,如发现瓦斯器和探头数据误差超过允许值时,首先要以数据较大的为依据进行处理,然后再进一步检查校对。 十、瓦斯探头不按规定移动探头的一次50元。如因不移动探头或不加护罩造成探头损坏的要近原价进行赔偿。监控人员在瓦斯超限未按规定进行上报的发现一交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