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救援预案瓦斯爆炸.doc
柏树坡煤矿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2月26日 一、 目的 有效控制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减少事故损失,降低危害程度。 二、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贯彻公司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遇险)需要实施现场应急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设立树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指挥由柏树坡煤矿矿长担任,指挥小组成员由各班组长组成。 2、指挥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所需物资;后勤保障工作;现场施救。 4、指挥小组下设四个小分队 4.1现场指挥小分队 由柏树坡煤矿矿长、各班组长组成,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4.2抢险救灾小分队 以柏树坡煤矿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具体负责实施指挥小组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3物资供应小分队 主要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以及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4.4警戒保卫小分队 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秩序维护及现场保护等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1.1编制瓦斯检查设点计划,瓦斯检查员按照要求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结果填写瓦斯班报和瓦斯日报表,瓦斯日报表每日由总工程师审阅。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应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或光学瓦斯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将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进行调校完毕。 1.2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 1.2.1防止瓦斯积聚 煤矿井下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是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场所,防止瓦斯积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a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要完善通风系统,保护好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禁止无计划停风;实行分区通风,不使用煤矿安全规程所不允许的串联通风;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盲巷,长期不用的巷道必须及时封闭。 b及时处理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瓦斯积聚。采用的方法主要有风障引流、移动泵站采空区抽放、尾巷排放、增加风量、密实工作面上下隅角以减少向采空区漏风、充填置换等,也可以改变工作面的通风方式来消除瓦斯积聚的现象。 c及时处理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掘进工作面或巷道的瓦斯积聚,通常出现在一些冒落空洞或裂隙发育、涌出率较大的地点。处理方法主要有充填法、引风法、风筒分支排放法、钻孔抽放法以及用黄泥抹缝等。 d防止刮板输送机底槽瓦斯积聚。要保持底槽畅通并经常运转,或用压风排除底槽积聚的瓦斯。 1.2.2防止点火源的出现 防止出现点火源的原则是禁止一切非生产火源,对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源要严格管理和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a防止明火。禁止在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和瓦斯泵站周围20米内使用明火、吸烟;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和使用灯泡取暖;防止煤炭自燃;防止火区复燃等。 b防止出现电火花。必须采用本质安全型、防爆型和安全火花型的电气设备;井口和井下设备必须设有防雷电和防短路保护装置;所有电缆接头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不准带电作业;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的灯头和灯盒等。 c防止出现炮火。不准使用变质或不合格的炸药,而必须使用与该矿井瓦斯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炸药;放炮作业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要使用水炮泥,炮眼封泥要装满填实,防止打筒;禁止放明炮、糊炮;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等。 d防止撞击摩擦火花。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机械设备之间的撞击、截齿与坚硬岩石之间的摩擦、坚硬顶板冒落时的撞击、金属表面的摩擦等,都有可能产生火花点爆瓦斯。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如利用合金工具、喷水降温等,防止撞击火花产生瓦斯爆炸事故。 e防止其它火源出现。要防止地面的闪电或其他突发的电流也可能通过管道传到井下而引爆瓦斯;防止出现静电火花等。 1.2.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瓦斯爆炸的突发性、瞬时性,使瓦斯爆炸事故往往难以进行救助,因此还要防止瓦斯事故的扩大。要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扩大,除要建立完善合理、抗灾能力强的通风系统外,还应进行应急培训,教育职工熟悉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撤出和躲避的路线或地点;所有入井人员都应佩带自救器并能够熟练使用。 2、预警行动 2.1 瓦斯检查员发现任何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时,必须及时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将瓦斯超限地点和瓦斯浓度等内容汇报给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负责召集专业人员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处理报告。 2.2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3瓦斯传感器发生报警,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人员命令超限地点及影响范围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总工程师和值班领导汇报。总工程师通知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六、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1、应急救援体系应由柏树坡煤矿应急救援组织为首战力量。 2、柏树坡煤矿应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制定适合柏树坡煤矿生产特点的训练计划,定期进行演习,做好演习记录,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要进行监督指导。柏树坡煤矿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对不适宜的条款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实现应急救援预案的持续改进。 七、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1、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由柏树坡煤矿自行储备。 2、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指挥小组随时调集柏树坡煤矿储备的物资和设备,以支援事故应急行动。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支援。 八、事故应急救援 1、柏树坡煤矿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柏树坡煤矿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是否请求当地政府支援。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小组实施救援,指挥小组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实施救护,不得拖延,推诿。确需当地政府支援的由指挥小组提出救援请求。 2、抢险救灾原则 2.1统一指挥原则 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指挥组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2自救互救原则 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安全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2.3安全抢救原则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2.4通讯畅通原则 应急救援人员的通讯设施,必须保持畅通。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及指令的贯彻执行。 九、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柏树坡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后,应视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医疗救护措施 首先由柏树坡煤矿向邻近医院求助。如邻近医院力量不足,可求助临近较大医院进行现场救护。指挥小组要及时应紧急联系其他医疗救护队伍参与救护。 十、事故后期处置 由柏树坡煤矿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附 柏树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联系表 柏树坡煤矿瓦斯爆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联系表 序号 职务(单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 机 1 矿 长 周 雷 13605374916 2 生产副矿长 张 健 15091128682 3 机电副矿长 魏文建 15029522568 4 安全副矿长 张绪武 13953768795 5 总工程师 王念强 13853735079 6 掘进队 王卫柱 13953727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