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排放安全总措施及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doc
盘县老厂镇银逢煤矿 瓦斯超限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矿 长 总 工 编制人尹 2013年3月20日 规程(措施)会审签字表 规程(措施)名称 编 制 人 编制时间 2013年 月 日 会 审 人 员 签 字 及 意 见 栏 部 门 姓 名(签字) 会 审 意 见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矿 长 规程(措施)学习签字栏 贯 彻 人 贯彻时间 学习人员签字 瓦斯超限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一、瓦斯超限地点3131运输巷及其回风流域 二、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附后 三、瓦斯超限原因因供电电源故障或其它原因停电,局扇无法正常运转,而造成停风时间过长,瓦斯浓度偏高。 四、瓦斯排放领导小组 1、瓦斯排放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 (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瓦斯排放小组人员及分工见下表 姓 名 工 种 职 责 矿 长 负责全面指挥工作 总工程师 具体负责全面指挥工作 工程师 负责措施的制定及技术指导 生产矿长 负责人员的安排 安全矿长 负责监督措施的落实 机电矿长 负责机电指挥工作 瓦检员 负责现场瓦斯排放 安全员 负责现场监督 监测工 负责实时监测 机电工 负责电气设备的开起、检修 班组长 负责撤人、警戒 五、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 1、更换电源后正常开启主扇。 2、正常运行监控系统。 3、检测好各人所配备的仪表、装备光干涉式瓦斯检定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自救器,矿灯。 4、严禁穿化纤衣服。 5、了解瓦斯监控情况,明确排放瓦斯各工种分工,了解安全撤退路线,排放瓦斯流经路线,电器设备布置情况,矿井通风系统情况。 六、排放瓦斯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同样由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成立井下启封排放小组。 2、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入井仪器仪表进行校验。入井瓦检员每人配备一台完好的光干涉瓦斯检定仪,安全员和带班矿领导每人配备一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所有入井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自救器。 3、完好矿灯每人一盏,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下井。 4、由工程师开好入井的班前会,贯彻本措施。作好实施瓦斯排放各工种分工,了解撤退路线,排放瓦斯流经路线,电器设备布置情况。检查调校各自的仪器应完好无损。 5、调度室、配电室、监控室、检身人员不能离岗。 6、警戒范畴排放前,主、副井井口各20米外应由检身员加强警戒,除排放人员外,警戒未解除前,其它人员严禁下井。 7、警戒位置各作业地点反向风门门外。 8、起动局扇前应先检查局扇及其供电设备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CO2浓度,确保其均不超过0.5,且确保局扇无循环风时,才可以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9、瓦斯排放后流经路线 1)、11901运巷迎头→11901运巷→11901回风上山→11901回风石门→风井→地面。 2)、11203风巷迎头→11203风巷→风井→地面。 10、排放瓦斯方法在新鲜风流中采用风筒接头调风排除法(即错口分风控制排放法)。具体方法如下局扇安装好后起动局扇供风(只供一个风筒),然后将第二个风筒接口慢慢与第一个风筒拉拢,控制送入迎头风量。 11、人员采用半蹬式,错口的新鲜风流对准本人鼻部。 12、排放时严禁一风吹,排放出的瓦斯在风流汇合处浓度不超过1.5,检测方法是将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风流汇合处的上方,或者是观察监测主机的瓦斯显示数据浓度,当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达到超过1.5时应暂停措施,稳定一段时间经检查后才可以继续排放工作。 13、待排放一段时间,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降至最低点且变化不大时方可将接口全部完全吻合。排放过程中应安排一人在回风口观察瓦斯浓度变化情况。 14、排放一段时间后,待回风口瓦斯正常且稳定20分钟后由安全员、瓦检员前后间隔5米进入里面检查,检查时应用光学瓦检器逐步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 15、经检查,瓦斯浓度低于0.8,CO2浓度低于1.5,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通知调度室,撤除警戒,本次排放工作才告结束。 16、排放工作结束后,电钳工必须将瓦斯淹没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开关打开,清除内部瓦斯,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8以下,方可开始送电。 17、排放工作结束后由瓦检员填写瓦斯排放记录。 附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一、矿井通风、瓦斯、供电状况 矿井现有的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抽出式机械通风。主扇型号为FBCD-6-12B,功率为18.522kw,风量为12-26m3/s,负压为150-400Pa。局扇型号为FBD5.6/30,功率为1522kw,风量为395-250m3/min,全压为450-4470Pa。回采工作面采用负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FBD型局扇供风。矿井供电电源为老厂镇电网,备用电源为为柴油发电机组正在建设,井下局扇安装三专两闭锁。 二、矿井发生瓦斯超限的原因 1、矿井供电电源时有停电现象,特别在雨季与供电紧张情况下,随时有可能停电,在更换电源时将会造成矿井短时停电停风,因而导致井下瓦斯升高。 2、由于矿井瓦斯涌出量大,若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有可能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 3、如风量分配、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不合理均可能造成井下瓦斯超限。 4、若盲巷封闭不及时、封闭不严,将造成局部瓦斯积聚。 为确保瓦斯超限能及时安全处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三、治理瓦斯超限安全机构及安全责任 (一)为确保矿井瓦斯不积聚和及时处理瓦斯超限,矿成立以下治理瓦斯领导小组 工 种 人数 职务 工 种 人 数 职 务 矿 长 1 组长 安全员 4 组员 总工 1 副组长 瓦检员 12 组员 工程师 1 副组长 机电工 3 组员 生产矿长 3 副组长 监测员 3 组员 安全矿长 1 副组长 调度员 3 组员 机电矿长 1 副组长 检身工 3 组员 带班矿长 3 组员 (二)各工种主要安全责任 1、矿长负责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负责瓦斯超限应急处理人员的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瓦斯超限应急处理的经验;组织指挥处理瓦斯超限事件,决定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方案。 2、总工负责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技全面术指导工作。 3、工程师负责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的制定;负责瓦斯超限治理的技术指导;负责瓦斯超限原因的分析及防范措施的制定;参加治理瓦斯超限的有关会议;参与瓦斯超限应急处理事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生产矿长负责瓦斯超限治理工作的安排及落实;组织参与瓦斯超限应急处理事件和安全会议。 5、安全矿长负责瓦斯超限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瓦斯超限应急处理事件。 6、机电矿长负责瓦斯治理的机电工作。 7、带班矿长负责瓦斯超限治理工作的现场管理工作。 8、安全员负责矿井瓦斯超限处理的督促检查,负责瓦斯超限时的撤人,参与处理瓦斯超限。 9、瓦检员负责瓦斯超限时的检查、排放、汇报工作。 10、机电工负责监控设备、通风机的安装;负责线路、设备的检修;负责瓦斯超限时的停送电工作。 11、监测工负责矿井瓦斯实时监控;发现瓦斯超限应立即汇报。 12、调度员负责本班瓦斯超限应急处理的调度和各项记录工作。确保主扇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停电停风时应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 13、检身工严格井口检身和瓦斯超限处理时的井口警戒设置。 四、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制度 (一)瓦斯超限报告制度 1、任何人发现瓦斯超限均应立即逐层汇报,重大瓦斯超限应尽快报告至矿长、工程师和调度室,不得拖延时间。 2、汇报瓦斯超限时应将时间、地点、瓦斯等情况汇报清楚。 3、调度员应将瓦斯超限汇报的具体情况记录清楚。 (二)现场瓦斯异常情况实时监控制度 1、监控室必须24小时值班,不准脱岗。 2、发现瓦斯异常值班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调度室和矿长、工程师,并作好记录,记录瓦斯超限的时间、地点、瓦斯浓度、持续时间等情况。 3、井下发现瓦斯超限后应每隔一定时间向调度室、矿长、工程师汇报一次变化情况。 4、认真搞好交接班,瓦斯异常时,接班人员未到不得离岗。 (三)瓦检工现场交接班制度 1、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瓦斯超限地点交接班。 2、瓦检员在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就本班的工作内容、瓦斯问题、重点问题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向接班瓦检员逐一交待清楚。并请接班瓦检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3、瓦检员班末要把瓦斯情况向调度室、矿长、工程师讲清楚。 (四)局扇兼职专人留名挂牌管理制度 1、井下局扇实行挂牌管理。每台局扇附近均应悬挂管理牌板,明确专职管理人员。 2、处理瓦斯超限时,局扇应安排专人进行看管,严禁非专职管理人员停开局扇。 五、瓦斯超限的报告程序及要求 1、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通知井下值班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值班矿长);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监控员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报告矿长、工程师和调度室。 3、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长、工程师汇报。 4、矿长、工程师接报后应立即赶赴调度室,查明瓦斯超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对于本矿技术力量不能解决的瓦斯问题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瓦斯超限的应急通知及处理 (一)应急通知 发生瓦斯超限时,井下发现人员应立即跑到最近电话点用电话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地面监控员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口头或电话通知调度员或矿长、工程师。调度员接报后应立即采取专人或电话通知(以速度快的方式为准)的办法通知有关人员。 (二)通讯 为确保瓦斯超限时通讯,现就有关人员或地点联系电话列表如下 姓 名 电 话 职 务 姓 名 电 话 职 务 138 5036 股东 139 7622 机电矿长 138 3749 矿长 187 7268 安全矿长 139 2548 总工 151 3981 工程师 138 2280 生产矿长 150 3314 技术员 187 1826 生产矿长 150 9122 矿长助理 186 8416 生产矿长 (三)处理程序 1、接到瓦斯超限报告后,地面人员应立即赶赴调度室;井下人员应立即赶赴超限地点附近安全区域,若情况紧急或全井停电时,应立即撤至地面。 2、立即成立瓦斯超限处理应急小组,小组设调度室,组长由矿长担任,矿长不在时由工程师担任。 3、立即调查相关知情人员,查明超限原因、地点、瓦斯浓度等具体情况。 4、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定处理措施。 5、将确定的措施向有关人员进行贯彻。 6、安排应急小组人员入井处理瓦斯超限问题。 7、总结、分析瓦斯超限处理情况。 (四)处理瓦斯超限过程中有关人员职责 1、矿长负责全面指挥,决定处理方案。 2、工程师负责提供相关资料,根据情况进行分析,查明超限原因。 3、安全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 4、生产矿长负责落实人员安排和工作分配。 5、瓦检员负责处理过程中的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等工作。 6、安全员负责监督方案的落实并配合瓦检员工作。 7、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瓦斯,并每10分钟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瓦斯变化情况。 8、调度员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和记录工作。 9、检身工负责井口检身和主井口设置警戒。 10、主扇司机负责防爆门的开启、关闭、井口警戒的设置及主扇的启动。 11、机电工负责处理瓦斯过程中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等工作,确保供电正常。 七、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停电时瓦斯超限处理安全措施 1、井下值班人员应立即沿新鲜风流方向将人员撤至地面。 2、主扇司机停电后,应立即打开风井井口防爆门,并设置好警戒。 3、矿灯房、检身工清点人数,发现人数不对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同时设置好主井口警戒。 4、恢复供电时,由电工先恢复主扇供电,主扇司机关好防爆门,启动主扇运转。 5、主扇运转30分钟且监控显示井下负压供风点瓦斯正常后,方可恢复井下三专电源。 6、安排人员入井按矿井排放瓦斯措施排放盲巷瓦斯。 (二)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处理安全措施 1、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时立即将工作面及回风流域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或地面,并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域电源,并设置好入口处栅栏,并挂上警标。 2、立即查明超限原因。若超限原因为停电或检修设备引起时,待来电或恢复供电后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若超限原因为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时,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三)局部空顶区、高冒处瓦斯超限处理安全措施 对于局部空顶区、高冒处积存的瓦斯可采用不燃性材料充填法、分支通风法、导风板引风排除法、风袖通风排除法等方法进行排除。 (四)回采工作面瓦斯超限处理安全措施 1、工作面上隅角易积存瓦斯而超限。处理时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置木板隔墙或帆布风障,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2、顶板附近瓦斯层状集聚处理办法是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混合,冲淡并排除。 (五)盲巷及密闭瓦斯超限处理安全措施 1、对于瓦斯浓度超过3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进行密闭。 2、按要求建造密闭。密闭距新鲜风流不得大于6米,按要求掏槽,保证墙体质量符合要求。 (六)排放瓦斯时注意事项 1、排放瓦斯时回风系统应停电撤人,并设置警戒。 2、排放瓦斯方法 (1)由于短暂停电、停风造成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CH4和CO2浓度不超过3时,采取局部通风机直接排放法,但回风流域应停电、撤人。 (2)当停风区中CH4或CO2浓度超过3时,应严格按此措施采取如下方法进行排放。 ①利用木档板采取增阻调节排除法(局扇距回风口不远或风筒风压大,不宜采用其它方法调节风量时使用)。 ②在进风段设置三通,采用风筒三通排除法。 ③在进风段利用风筒接头调风排除法。 (3)当停风区中风筒脱落时,应采用逐段通风(或风筒接头调风)排除法。 3、待排放一段时间,当监控显示排放区域瓦斯正常或排放无效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井下排放人员进入排放区域进行检查,检查时两人应前后间隔5米,同时进行瓦斯检查,若中途风筒脱落或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停止向里检查,立即撤出,报告组长,采取其它方法排除。若脱落处在负压通风巷中,则应采取风筒接头调风法进行排放,一人控制风筒接头风量,一人在附近检查瓦斯,若脱落处在停风区中,则应事先戴好自救器,风筒接头控制应从小到大,确保检查地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5。 4、严禁一风吹,启动开关应断开断停三次,并用挡风木板挡住风机吸入口2/3送风。排放时应确保排出的瓦斯在新鲜风流汇合处不得超过1.5,检测方法可由瓦检员进行检测或悬挂探头在风流汇合处,由瓦检员检测时,人员应站在新鲜风流中,用长棍托起长辅助管伸入混合风流中进得检测。 5、待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低于1,CO2浓度低于1.5,且稳定30分钟后,方可认为瓦斯已正常。 6、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电钳工必须将瓦斯淹没区的电气开关盖打开,清除内部瓦斯,待检查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