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瓦斯矿采掘工作面防瓦斯超限.doc
采掘工作面降低落煤强度暂行规定 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威胁着职工人身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会议要 求,结合近期发生的瓦斯事故,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决定降低采 掘工作面落煤强度,暂行规定如下 采煤工作面 第一条各矿 公司 要根据每个采煤工作面煤层赋存、围岩性质、水 文地质条件、工作面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工作面配风量等因素,分别 制定每个采煤工作面的采煤机割煤速度上限。采煤机割煤速度原则上依据 通风部核定日产量和生产班采煤机有效割煤时间计算确定,同时各矿公 司要通过现场测定修正,力求均衡生产,最大限度的发挥生产力。 第二条每个采煤工作面要根据各自地质条件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技术 措施,控制瓦斯超限。同时集团公司对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强调如下 1、巷道断面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断面不得小于 4m 2,其中巷道 高度不小于 1.6m ,巷道宽度不小于 2.4m 。 2、退锚放顶采煤工作面顺槽为锚网支护的,必须按规定配备和使 用退锚机具对锚杆、锚索进行卸压,退锚率要达到 85以上。进、回风顺 槽落山放顶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其中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放顶与液压支 架尾梁平齐,进风顺槽可根据作业规程规定适当滞后。进、回风顺槽落山 侧悬顶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3、冒顶预防采煤工作面煤壁出现片帮,端面距超过规定时,要及 时采取伸出伸缩梁、提前移架等方式,使梁端靠紧煤帮。提前移架和伸出 伸缩梁后,端面距超过 0.8m 以上时,必须支设临时支护,采取支设木梁、 铺网、打锚杆索 、注胶煤体加固等措施。 第三条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 仪,且保证每班运行正常。各矿公司可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的报警值, 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瓦斯浓度报警值。瓦斯浓度达到报警值,采 煤机司机要立即停止割煤,待瓦斯浓度降低后方可继续割煤。 第四条各矿公司要合理确定割煤与放煤关系,以及放煤作业方 式,均衡生产。 掘进工作面 第五条煤巷或半煤岩巷道采用炮掘工艺时,要求分次爆破次数不少 于 2次,循环进度不大于 1.6m 。从而避免全断面一次起爆,瓦斯集中涌出 导致瓦斯超限。如煤层瓦斯含量大时,要进一步缩小循环进度。采取分次 爆破时,各矿公司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制 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单一煤层或半煤岩道采用综掘工艺时,要求循环进度不大于 两排,截割深度不大于 0.5m 。如掘进机截割头有伸缩功能,同时要求截割 顺序调整为由上而下横向截割,从而避免大面积落煤造成瓦斯超限。 第七条15煤下层巷道包括 8、 9煤合并层及其它厚煤层综放 工作面下层巷道采用综掘工艺时,要求“掘一排锚一排” ,截割深度不 大于 0.5m 。 第八条综掘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瓦斯瓦斯报警仪。掘进机在割煤过 程中,当瓦斯浓度达到报警值时,掘进机司机要立即停止作业,待瓦斯浓 度降低后方可开机。 第九条综放面下层巷道掘进期间,要加强顶板及两帮管理,及时对 顶、帮进行支护,减少因塌顶、片帮后瓦斯大量涌出造成瓦斯超限。 第十条掘进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探测手段,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如 遇地质构造、煤层松软破碎等特殊情况时,矿公司要制定针对性的安 全技术措施,防止由于顶帮松软造成大面积片帮导致的瓦斯超限现象发 生。 附则 第十一条 各煤炭区域管理公司和各矿 公司 要根据集团公司规定, 于本规定下文后十五日内,相应制定本单位采掘工作面降低落煤强度治理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采煤机和掘进机司机违规操作造成瓦斯超限的,要开 除矿籍。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