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篇_.doc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课程授课安排 基本内容 课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 1 安全生产法 3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 2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2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4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2 安全生产标准 1 小计 15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 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本章重点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了解) 一、法的概念、特征、分类 1.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各种成文法和国家认可的惯例、习惯、判例等不成文法。 显然,本课程主要涉及的是狭义的成文法。 2.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它反映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出现,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这种条件就称为假定。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这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多选题) 3.法的本质 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可以体现在3个方面 1.意志内容的一般性 2.意志内容的客观性 3.意志内容的统一性 (多选题) 4.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即法的生效范围,包括人的效力、地域(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多选题、单选题) 5.法的特征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但与诸如道德、风俗习惯、宗教教规,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的规章等社会规范又有不同,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表现在法具有如下特征 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 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调 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多选题) 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容体现在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主要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等内容。 1.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多选题)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2.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3.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多选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负有法律适用职权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它们依法享有实施法律和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力。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原则主要有3个 1.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二节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了解)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含义 1.安全生产的概念 安全生产是指包含人机环三者的系统的和谐运行,具体由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4个部分内容组成。 (多选题) 2.安全生产立法的含义 一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订或修订法的活动;二是特指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立法一般专指后者。 (二)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1.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2.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 3.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4.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二、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8个有利于) 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 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 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 ; 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 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大纲需了解、教材无内容) 1.联合执法的原则 2.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3.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 法必究的原则 注意与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的区别。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熟悉)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与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 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重点)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称下位法。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宪法 (根本大法) 2.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主要的有)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主要的有) 4.地方性安全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不作介绍) 5.部门(委)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统称行政规章)(主要介绍部委安全规章) 6.安全生产标准(举例) 7.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举例) 说明 宪法、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布; 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 部门(委)规章由国务院下属部委制定、颁布; 地方规章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颁布; 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国际劳工安全公约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在中国生效。 (二)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以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 普通法是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共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不解决某一领域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的法律问题。特殊法是适用于某些安全生产领域独立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往往比普通法更专业、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 如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普通法,它所确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普遍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但对于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安全领域存在的特殊问题,其他有关专门法律(特殊法)另有规定的,则应适用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特殊法。据此,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 原则。 (单选题) (三)从法的内容上,可以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 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而是将各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适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者某一领域的主要方面。单行法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 如相对安全生产法而言,矿山安全法是单行法;而对于整个矿山开采领域, 矿山安全法又是煤矿开采、非煤矿山开采等方面的综合法。 思考题 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描述正确的是( )。 A.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B.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上位法。 C.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D.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既是煤矿安全监察的综合法,又是矿山安全法的配套法。 E.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提示参见教材P17~19 (注意考试不会出现五个正确选项的情况) [答疑编号500221010101] 『正确答案』ABCDE 2.下列选项中,效力最低的为( )。 A.法律 B.行政性法规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提示参见教材P17、18 [答疑编号500221010102] 『正确答案』C 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组织修订矿山、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方面的法规与规章。制定和修订应急管理与处置、重大危险源、区域安全规划、事故预防与控制和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仅2008年,全国人大就审议通过了防震减灾法(修订)、消防法(修订)、保险法(修订)等多部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 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9年修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