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材.pdf
总总 则则 安全生产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企 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员 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搞好企业生产经营,促进 企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的确立了通过加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如下 基本的三大目标,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 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由此确立了安全(生产)所具 有的保护生命安全的意义、保障财产安全的价值和促进经 济发展的生产力功能。 随着生产经营领域的不断扩大和高新安全技术装备的 大量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对员工的安全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产经 营活动的安全可靠性。特别是从事建筑、危险物品生产作 业和使用用高科技安全装备的从业人员,更需要具有系统 的安全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 事故隐患、突发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和经验。要适应生 产经营活动对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能力的需要,必须对新 上岗和转岗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培训。 因此,为了明确员工接受培训、提高安全素质的法定 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24学时。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新进企业员工新进企业员工 安全培训教材安全培训教材 培 训 教 材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七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章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方针与原则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节 常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节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三章第三章 消防安全消防安全 第一节 消防基础知识 第二节 火灾发生的原因 第三节 火灾扑救的方法 第四节 火场逃生“七十二字口诀” 第五节 如何正确拨打火警119 第四章第四章 电气安全电气安全 第一节 防触电安全知识 第二节 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 第三节 触电急救的方法 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学教材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学教材 Contents 第一章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01 06 08 13 16 18 20 23 34 36 42 46 55 56 57 58 59 61 63 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 间不得少于20学时”。同时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 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安全 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 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 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 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 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以上几种关于安全培训的规定对提高生产经营单 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 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第一节 机械设备常见的伤害事故 第二节 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三节 机械伤害的急救 第六章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 第一节 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 第三节 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四节 常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第七章 危险作业 第一节 动火作业 第二节 高处作业 第三节 临时用电作业 第四节 有限空间作业 第八章第八章 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健康安全 第一节 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第二节 常见的职业病 第三节 职业病的预防措施 第四节 急性中毒的现场急救 66 68 76 78 81 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学教材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学教材 Contents 第五章第五章 机械设备安全机械设备安全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为保障安全生产行动的落实,为保护从业人 员的基本权利,同时告知其应尽的义务,特制定了一 系列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 工伤保险条例等。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01 83 84 89 91 94 97 100 101 108 117 1 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 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 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 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 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 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 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 所; 6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 利; 8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0203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 作业中必须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 理,不得违章作业; 2 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 识; 3 发现事故隐患有义务及时报告单位管理人员或主要负 责人; 4 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法第三章第五十一条规定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 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 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一、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四项义务”一、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四项义务” 赋予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赋予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 安全保障的权利安全保障的权利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新进企业员工应意识到,从业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防 线,最有可能第一时间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存 在。本条对从业人员规定了报告义务,报告内容应包括两点 一是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报告,如拖延报告,则事故扩大的 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增大。二是要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单 位责任人报告,以此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从业人员有权利要求生产经营 单位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 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 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 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 营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要制定检查的计 划,有目的地进行检查。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生产作业 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这里的处理包括个人亲自 处理,也包括组织现场有关人员一起处理。立即处理有困难 的,要采取临时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对于重 大安全问题,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召集有关部门或者 人员研究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 于有些重大安全隐患,因财力困难等原因,生产经营单位不能 在短期内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 施,防止发生事故,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组织实施。所有检查 和处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记录,以备今后查阅。 0405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 训 教 材 中的很多行为都与消防安全息息相关,在生产过程中若未按消 防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就有可能引起火 灾。 公民有义务和权利保护消防设施,破坏消防设备设施、阻 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消防设施”是指消火栓、灭 火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等用于灭火以及疏散逃生的设施,其 不得随意破坏,消防通道应畅通。发现火情后,每一个人都有 义务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0”报警。 保障消防安全是每个企业员工应尽的义务。消防法第 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 明火。” 不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乱扔烟头等不良习惯,都有可能引 发火灾,甚至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不管在任何时 候,每一个员工都严禁在张贴有 “禁止烟火”等标志的场所 吸烟、使用明火。 消防法是保障社会消防安全,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重 要依据,是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秩序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国家一 直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法制建设。 每一个人都是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消防法第 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 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 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人们生产活动 0607 消防法是保障社会消防安全,加强消防管理 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秩序强有力的 法律武器。国家一直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法制建设。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0809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 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处于难监管、难鉴定、难维权 “三难”局面,直接原因是企业对于职业病防治无 投入、无制度、无保障。而各个行业、各个工种都 有造成职业病的可能。在面临职业病时,大多数人 不知从何下手,我们应该从根源上防治职业病的发 生。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 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 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 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 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 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 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 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 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 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 予适当岗位津贴。 本条是关于职业病病人在治疗期间能够得到哪些保障的规 定。 一、党和政府一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对职业病 病人十分关心。针对职业病病人待遇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规 定,如工伤保险就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本条规定,职业病病人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予以保障。 1011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每一个员工都有在入厂“三级教育”之时获得有关职业卫生知识 的培训的权利,有权被告知自己所从事的岗位是否存在职业危害, 或是哪方面的职业危害。存在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有权要求企 业每年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可以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或没 有个人防护用品保障的前提下工作,可以拒绝在不具备工作条件 的环境下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 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 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可以选择哪些地方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坚持便民的原则,即 有利于患病劳动者方便、及时地得到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可以 选择哪些地方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不仅关系到劳动者 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诊断活动的有序进行。同时也能保 障诊断结果可以得到有效的承认。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13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使用到危险化学品,作为一线员 工,我们在生产中经常需要接触到一些化学品,其中大部分 是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如果储存使用不当,不但会给人 体带来危害,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 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 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二、本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履行以下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 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同包括聘用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健 康。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 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强令职业病患者继续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 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在经济上给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 业的劳动者以必要的补偿。 1415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对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具备安监部门颁发的相关 资质,使用、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为通风,且达到相应防 火防爆等级的场所,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场所应有明显的 “禁止烟火”标志,照明及电器开关等应使用防火防爆的产 品。员工应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一系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 章制度,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备专人看管,做到双人监管,对 新进员工,应有有关危险化学品基本常识、使用、储存相关的 培训,应通过企业或是有关部门的考核才能上岗。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 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 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 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 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就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进行公告, 让从业人员对生产活动中所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清楚的认 识,从业人员有权知道,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有哪些危害,以 此,减小因对危险化学品不了解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此外, 保证从业人员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当采取及时有效的 措施进行现场的救护,以缩小事故的影响范围,减少人员的伤 亡。 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中劳 动者一方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广泛征求过 意见、反复修改论证、获得高票通过的重要法律,受到社会各 界的广泛关注,也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普遍拥护。劳动合同 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有利于促进企业长远 发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 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 之日起建立。” 本条是关于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劳 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 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 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 议。在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 1617 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 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 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 此,对于这种情况,本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 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 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 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 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 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即 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合同法第 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 环节。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对生产 安全事故的报告负有责任。从业人员对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 调查处理的具体了解,有助于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同时, 也更好的履行义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事故 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 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 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 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1819 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对于及时、 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顺利开展事故调查具有 非常重要的意义。实践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包括事故发生单 位有关人员、地方政府、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 及时报告事故,或者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 有的甚至采取破坏现场、销毁证据甚至转移尸体等恶劣手段。 有的是不负责任,造成迟报、漏报。有的则是为了逃避事故责 任追究,故意谎报或瞒报。无论什么原因,无论什么人,这种 行为都是不允许的。针对实践中事故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从正反两方面,对事故报告提出了上述总体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按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地方人 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 人,都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实践中,阻 挠、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可以表现在多个环节。比 如,在事故调查组组成过程中阻挠和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阻挠和干涉事故调查的过程,包括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 移、隐匿有关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 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做伪证、提供虚假情况, 或者为事故调查设置障碍;干涉对事故性质的认定或者事故责 任的确定;阻挠和干涉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等等。对 阻挠、干涉依法调查处理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严肃处 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 予行政处罚或者处分。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21 作业过程中没有绝对的安全,从业人员怎样在作业过程中 受伤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为从业人员做 了详细的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 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 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 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 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 待遇的权利。” 应当参保的用人单位是指经过工商注册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的商事主体。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具体的企业名称包 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在以上 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及雇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购买工 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 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作时间”包括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作时间和临 时性工作时间以及不定时工作制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不能简 单地理解为劳动时间,而应包括上下班途中时间、加班时间 (包括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 间、非法延长的工作时间等。 “工作场所” 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狭义上的劳动场所,具 体包括围墙内所有场所、指派外出工作场所及路线、上下班路 线等。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第七节 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第一预防主为 2223 安全生产是人类社会和企业生产永恒的主题。君子 不立危墙之下,躲避危险,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 但识别危险并有效防范危害却是后天形成的。懂得安 全知识是我们正确行动和防范危险的前提。 “安全第一”是对一切工作的要求,把安全放在生产过程 中的第一位,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 为主”是实现安全的基本保障,通过事先的防范和准备工作, 改善安全状况,预防事故发生。“综合治理”是指综合运用经 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文化、科技、责 任等多管齐下,实现综合防治。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方针与原则 一、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 体。“安全第一”是后者的统帅和灵魂;“预防为主”是实现 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将安全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才能 做到有效的预防;“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根本手段和方法。 事故点评 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张某随意将易燃化学品带进吸 烟室(吸烟区),违反了易燃化学品管理规定,最终导 致了烧伤事故的发生。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无辜员 工。 2425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三不违是指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 律。 “三违”是事故的根源,是安全的大敌。违章指挥等于杀 人,违章作业等于自杀。“三违”不除,安全不保。 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 60-70, 其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 “三违”源自三大重点人群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青 年职工。 二、安全生产“三不违原则” 事故案例 2006年7月某一天,深圳某电子厂一名化学溶液搬运人员 张某,在去吸烟房的时候,将自己正在搬运中的异丙醇容器 (里面装满异丙醇)随手带进吸烟房中,导致异丙醇溶液被点 燃,结果不仅致使张某严重烧伤,而且还导致同在吸烟房内的 陈某和李某轻度烧伤。 2 2、不伤害他人、不伤害他人 不伤害他人,就是我的行为或行为后果不会给他人造成伤 害。在多人同时作业时,由于自己不遵守操作规程,对作业现 场周围观察不够以及自己操作失误等原因,自己的行为就可能 导致现场周围的人受到伤害。 想要做到不伤害他人,应做到以下方面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章守规,正确操作; (2)多人作业时要相互配合,要顾及他人的安全; (3)工作后不要留下隐患; (4)高处作业时,工具或材料等物品放置稳妥;动火作 业完毕后清理现场,杜绝残留火种可能引发的火灾; (5)机械设备运行 过程中,操作人员未经 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 岗位,以免其他人误触 开关,造成伤害等; (6)拆装电气设备 时,电线路接头应按规 定包扎好,以免他人触 电; (7)起重作业要遵 守“十不吊”;电气焊 作 业 要 遵 守 “ 十 不 焊”;电工作业要遵守 电气安全规程等。 1 1、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 疏忽、失误而使自身受到伤害。不伤害自己取决于自身的安全 意识、安全知识、对工作任务的熟悉程度、岗位技能、工作态 度、工作方法、精神状态、作业行为等多方面因素。是保护自 己免受伤害的有效措施之一。身体、精神保持良好状态,不做 与工作无关的事;劳动着装齐全,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岗位要 求;注意现场的安全标识,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对作 业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 2627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三、安全生产“四不伤害原则” 特别提示每个人养成离岗后对作业现场周围仔细观察, 做到工完场清,不给他人留下安全隐患。 3、不被他人伤害、不被他人伤害 不被他人伤害,即每个人都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工作中 要避免他人的过失行为或作业环境及其他隐患对自己造成伤 害。 要想做到我不被他人伤害,应做到以下方面 (1)拒绝违章指挥,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己; (2)注意观察作业现场周围不安全因素,要加强警觉, 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制止和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消除 险情; ( 3)要 避免因他人失 误、设备状态 不良、管理缺 陷等留下的隐 患给自己带来 的伤害。事故现场不明,不能盲目进入,以免盲目施救,自己 被伤害; (4)交叉作业时,要预料他人对自己可能造成的伤害, 做好防范措施。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验电,要防范他人误送 电等; (5)设备缺失安全保护装置或附件时,员工应及时向主 管报告,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 6)在危险性大的岗位( 例如高空作业 、 交叉作业 等),必须设有专人监护。 特别提示一旦发现“三违”现象,必须敢于抵制, 及时果断处理隐患并报告,如果想着“事不关己”,不及 时制止,一旦发生事故,就有可能危及自己。 4 4、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团队中的一份子,作为组织的一员 有关心爱护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要注意安全,还要保护团 队的其他人员不受伤害。 要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应该做到以下方面 (1)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发现任何事故隐患都要主动告知 或提示他人; (2)提示他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 安全建议,互相交流,向他人传递有用的信息; 2829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事故案例事故案例 某工厂铸造车间配砂组老工人张某,经常早上提前上班检 修混砂机内舱,以保证上班时间正常运行。某日0720,张某 来到车间打开混砂机舱门,没有在混砂机的电源开关处挂上 “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便进入机内检修。他怕舱门开 大 了 影 响 他 人 行 走 , 便 将 舱 门 带 到 仅 留 有 150mm缝 隙 。 0750左右,本组配砂工人李某上班后,没有预先检查一下机 内是否有人工作,便随意将舱门推上,顺手开动混砂机试车, 当听到机内有人喊叫时,大惊失色,立即停机,然后与其他职 工将张某救出,此时张某头部流血不止,事故发生后车间领导 立即上报,0755工厂医务人员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对张某做 了止血包扎,随车立即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但由于头部受伤 严重,张某经抢救无效于0840死亡。 (3)视安全为集体荣誉,为团队贡献安全知识,与其他 人分享经验; (4)关注他人身心健康。一旦发生事故,在保护自己的 同时,要主动帮助身边的人摆脱困境。 特别提示也许你的一个提示就能避免一场事故,甚至 挽救一个生命。能及时纠正你违章作业的人,才是你真正的朋 友。 5 5、“四不伤害”的、“四不伤害”的5 5项保证措施项保证措施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 程,班组应严格地、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 (2)人人都要牢固地树立起“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思 想意识; (3)每一位员工要自觉地学习生产技能和业务知识,只 有自己掌握了一定的生产技能,才能熟练地、严格地按照安全 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 (4)每一位员工在施工现场工作中都要注意强化自我保 护意识。安全生产首先就是要求“自己的要求自己管”,每个 员工在作业前主动自问互问; (5)实施“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现场生产过程 中员工互相关爱,互相监督,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3031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3233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四不放过”原则,是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四、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李某上班前未对设备进行检 查,设备舱门异常也未警觉,直接合闸启动设备,导致事故发 生。 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1、张某安全自护意识不足,违章操作,在没有做好防范 措施,没有按规定在电闸上挂设备检修告示牌,就进入机体内 操作; 2、工人李某安全意识淡薄,上班前没有对岗前环境进行 观察,发现机舱异常也未进行安全检查,直接启动设备; 3、这起事故暴露出车间员工安全自护意识和安全责任心 不强,应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上、下班交接班制度管理。 明确公司各层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 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职责,制定安全责任制度, 并将该工作落到实处。特别要对新进员工进行严格的安全教 育,同时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员工安全生产的义务二、员工安全生产的义务 公司的每位员工有义务对工作区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 行处理。如工作区域有不正常的气味和声响;各类仪表和安 全监控设备出现异常数据;机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安全防护 设施失效;管道和线路明显的跑、冒、滴、漏等等现象。 3435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要本着谁分管,谁负 责,负全责,负责到底的理念。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体现一级为 一级负责任,互相监督,齐抓共管,真正做到全员、全面、全 过程、全天侯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一、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 公司的每一位成员有权在工作中制止不安全的行为。如 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员工未按照规定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未经批准进行带有危险的作业;员工 在禁止烟火区域点火和抽烟;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等等 不安全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请珍惜您的权利。 第三节 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使用 3、听力防护用品 用于避免噪声过度刺激听觉、保 护听力的装备,如耳塞、耳罩。 4、呼吸防护用品 用于防御缺氧空气和尘、毒等有 害物质吸入呼吸道的装备,由于尘、 毒主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造成对健 康的危害,因此,呼吸防护用品使用 广泛、作用巨大,根据保护方法和结 构型式主要分为三种 (1)防尘口罩 采取靠佩戴者的呼吸克服部件阻 力吸入通过滤料过滤除尘的空气,防 止尘粒吸入呼吸道,一般纱布口罩不 能作为防尘口罩选用。 (2)过滤式防毒面具采用靠佩戴 者的呼吸克服部件阻力吸入通过滤毒 罐盒过滤除去毒物的空气,防止毒物 吸入呼吸道。 (3)长管面具采取靠佩戴者的呼 吸或借助机械力吸入通过导气管引入 的作业环境以外的清洁空气,防止尘 粒、毒物或缺氧空气吸入呼吸道。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 重要的作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通常是按人体防护部位划分为十大类一、劳动防护用品通常是按人体防护部位划分为十大类 1、头部防护用品 用于防御冲击、刺穿、挤压、 火焰、热辐射、绞碾、擦伤、昆虫 叮咬等伤害头部的装备,如安全 帽、防护头罩、一般防护帽。 2、眼面部防护用品 用于防御电离辐射、非电离辐 射、烟雾、化学物质、金属火花和 飞屑、尘粒等伤害眼睛或面部、颈 部的装备,如防冲击眼面护具、防 化学药剂眼面护具、焊接护目镜、 防激光护目镜、防微波护目镜、焊 接面罩等。 3637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5、手臂防护用品 用于防御作业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手、 前臂部的装备。如电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焊工手套、防 放射性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防昆虫手套等。 6、躯体防护用品 用于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 素伤害躯体的装备。如阻燃防护服、防静 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焊接工作服、防 水服、防放射性服、防尘服、防热服等。 7、足腿防护用品 用于防御作业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足 部、小腿的装备。如保护足趾安全鞋靴、 胶面防砸安全靴、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 静电鞋、导电鞋、耐酸碱鞋靴、高温防护 鞋、焊接防护鞋和防振鞋等。 8、坠落防护用品 用于防止人体坠落伤亡的装备,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9、皮肤防护用品 用于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经皮肤 引起疾病的装备如遮光型护肤剂、洁肤型护肤剂、驱避型护 肤剂等 10、其他防护用品 如水上救生衣、反光警示服等。 根据管理方便需要,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两大类特种劳动 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 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冲击眼护具、焊接护目镜、焊接面 罩、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面 罩、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保护足趾安 全鞋靴、胶面防砸安全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静电 鞋、导电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鞋、耐酸碱塑料模压靴等 二十种。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为除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外的所 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3839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培培 训训 教教 材材 二、如何配置劳动保护用品二、如何配置劳动保护用品 1、头部防护佩带安全帽,适用于环境存在物体坠落 的危险;环境存在物体击打的危险; 2、坠落防护系好安全带。适用于需要登高时(2米 以上);有跌落的危险时; 3、 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镜 、 眼罩或面罩。存在粉 尘、气体、蒸气、雾、烟或飞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时,佩戴 安全眼镜、防化学物眼罩或面罩(需整体考虑眼睛和面部 同时防护的需求);焊接作业时,佩戴焊接防护镜和面 罩; 4、手部防护佩戴防切割、防腐蚀、防渗透、隔热、 绝缘、保温、防滑等手套。可能接触尖锐物体或粗糙表面 时,防切割;可能接触化学品时,选用防化学腐蚀、防化 学渗透的防护用品;可能接触高温或低温表面时,做好隔 热、防冻伤防护;可能接触带电体时,选用绝缘防护用 品;可能接触油滑或湿滑表面时,选用防滑的防护用品; 5、足部防护佩戴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防火 花的保护鞋。可能发生物体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护的鞋; 可能接触化学液体的作业环境要防化学液体;注意在特定的环 境穿防滑或绝缘或防火花的鞋; 6、防护服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 防射线等。适用于高温或低温作业时体温的保持;潮湿或浸水 环境要能防水;可能接触化学液体要具有化学防护作用;在特 殊环境注意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 7、听力防护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选用 护耳器;提供适用的通讯设备; 8、呼吸防护根据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 选择、使用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