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标准.doc
煤矿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标准 第二十九条 加强设备的检修管理 , 严格执行设备的维 护保养与预防性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每年全矿停产检修 时间不得少于 12天;日常维护性检查或保养时间采掘、 运输设备每天应保证 4 6小时,交班时要有 15分钟的自检 时间;主要提升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保证 2 4小时的时 间。通过合理检修,保证生产中的机电设备能够始终处于安 全运行状态。定期检查部件磨损情况,紧固松动的螺丝,更 换不合格油脂和损坏零件,使设备恢复使用性能。各单位应 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和设备检修周期有计划地安排设备的中 修和大修。 第三十条 设备的大修由使用单位每年初提出申请计 划,机电科审核汇总后,编制本年度设备大修计划,经矿研 究、矿长批准后实施。机电科可分批给机厂下达大修任务。 机厂根据下达的大修任务,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大修。大 修设备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 际工作量和发生金额结算。 第三十一条 设备大修一般由矿内承修,不得私自外 委,如确需出矿外修,必须经矿长批准,机电科办理手续, 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安排大修,并实行招议标。 第三十二条 机电科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 , 了解设 备运行情况,提出必要的设备检修意见,每月定期收集各单 位设备检修建议计划,组织召开机电设备停产检修会议,统 筹安排全矿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对主要设备的重要检修项目 要下达检修任务书,检修结束,要组织验收,验收情况和检 修任务书要收集归档。 第三十三条 矿井停产检修计划的安排与实施,一般应 按以下规定进行 1、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 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 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 、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 术措施、劳动组织方案。 2、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 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制定检修安全措施。 3、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重 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间内加强调度工 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 4、检修完毕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转时间。 各单位应将检修计划于每月 15日前送达机电科。机电 科 20日前送达集团公司机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