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特殊工种管理办法.doc
XX 煤矿特殊工种持证与能力双考核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三季度安委会精神要求,结合我矿目前特殊工种 实际情况,为了切实加强特殊工种管理工作,确保特殊工种能够适 应本职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实现矿井长周期的安全 生产, 特制定矿特殊工种持证与能力双考核制度, 望认真贯彻执行一、成立矿特殊工种持证与能力双考核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培训科,办公室主任 由培训科长兼任。 领导组职责负责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结合矿实际情况,具体组 织协调特殊工种的配备培训及持证上岗工作;负责按照考核要求做 好对特殊工种的考核及兑现工作。 具体责任分工 劳资科科长负责特殊工种的配备,及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 安全科科长负责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个人“三违”及因工 作失误造成的安全隐患及事故的考核工作。 培训科科长具体负责特殊工种的培训、 考试及办证工作, 并 对各科室月底考核进行汇总上报。 通风科负责爆破工、 瓦斯检查员、 安全监测工的业务及操作 能力的考核工作。 机电科负责采掘电钳工、主提升司机、采煤机司机、综掘机 司机的业务及操作能力的考核工作。 地测科负责探放水工的业务及操作能力的考核工作。 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工的工作能力和规范操作的日常考核工 作。 培训科负责对特殊工种每月进行一次理论知识考试。 要求各项考核必须在当月月底前交回考核办, 每推迟一天罚责 任人 300元。 二、特殊工种的管理 1、 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 并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足 额配足特殊工种人员,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我矿井下涉及的煤矿特 殊工种有井下安全检查工、电气工井下电钳工 、主提升司机、 采煤司机、瓦斯检查员、爆破工、安全监测工、探放水工、综掘机 司机九个工种,地面特种作业人员电氧焊切割工、地面电工、锅 炉工、压力容器作业工、水质化验工、煤质计量工、厂内机动车司 机、起重机械作业工 8个工种。 2、 特殊工种的任用条件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 2年以上工龄,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且热爱本职工作。 3、 特殊工种的上岗条件必须经集团公司职教中心培训, 考试 考核合格,并取得山西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证,方可 持证上岗。 4、特殊工种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必须按照复培时间要求, 按时参加复培,同时要加强自身的业余学习,钻研技术,积极参加 本专业的比武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5、 特殊工种统一由矿培训科建档管理, 各单位也必须相应的建 立台账,每月月底由各单位技术员将本单位特殊工种的在册情况、 人员变更、岗位变更情况以及工种情况报培训科一份,同培训科进 行核对,以便培训科掌握全矿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基本情况,不及 时核对罚技术员 200元。 6、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证件原件一律由培训科进行统一管理, 以防丢失,职工上岗一律使用证件的复印件,并进行密封,由于本 人不慎丢失或损坏,必须由技术员到培训科重新办理,并罚款 20元。 7、 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无条件按时参加集团公司职教中心和矿组 织的培训,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和不参加培训,由于 单位或个人因素不参加培训,造成证件作废,除追回培训费和培训 工资外,另外处罚个人 500元,联责队干三职各 1000元。 8、为保证特殊工种人员的稳定性,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 随意更换特殊工种人员的岗位,每发现一人次罚队干三职各 1000元, 劳资科对特殊岗位工种人员调动必须慎重, 必须经培训科同意, 凡未经培训科同意,随意调动特殊工种人员一次罚责任人 1000元。 9、 各单位选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慎重考虑, 尤其是农合工, 要 考虑到其合同期限,以防证件办好,合同期限已满,造成不必要的 损失。 三、特殊工种的培训 1、 特殊工种人员安全培训由集团公司职教中心, 吕梁煤炭局职 教中心进行培训。 2、初次培训领证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90学时,内容包括理论 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3、培训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社区或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劳资科提供矿一年一 度体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 ④劳资科提供本人工作简历证明一份。 4、 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 必须按通知要求选派学习人员按时 参加培训,并由技术员负责准备好学员所带的资料,以书面材料提 前一天报培训科,凡每少参加一人次培训罚队长、书记各 1000元, 每有一次技术员不以书面形式上报或推迟一次上报材料不全者,延 误了培训时间,罚技术员 1000元。 5、 凡参加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 罚本人 500元, 补考仍 不合格者罚 1000元,并相应地减发培训工资 20。 6、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派本人参加培训,不得代替培训, 发现一人次罚队干三职各 500元。 四、对特殊工种能力的要求及考核 1、 特殊工种经培训考试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必须做 到持证上岗。 2、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照复培时间要求, 按时参加复培, 各单 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安排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复培,同时要求特殊工 种人员积极参加本工种的各项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参加矿组 织的本专业的业余培训和脱产培训,同时要积极主动的做好自学工 作,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3、要善于钻研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装备、 新技术,随着矿井安全生产发展要求不断更新,知识应适应工作需 要。 4、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上岗时要精心操作,按章办事,按工 作程序要求做事,尽职尽责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确保正常的安全 生产秩序。 5、 由培训科每月对特殊工种组织一次理论考试, 各专业科室每 月组织一次对本专业特殊工种的能力测试,以提高特殊工种的基本 操作能力。 6、 对因特殊工种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 除按 事故追究考核处罚外,在特殊人员考核中一并进行考核兑现。 7、对特殊工种人员,由于工作认真负责,能消除事故隐患,给 予一次性奖励 500-1000元。 8、 各单位要建立特殊工种考核台账, 月底排名排队进行奖罚兑 现。 9、矿对基层单位特殊工种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排队, 对前三名分别奖励单位 5000元、 4000元、 3000元,队长、书记、 技术员各奖励 1000元、 800元、 600元, 对后两名分别处罚单位 3000元、 2000元,队长、书记、技术员各处罚 800元、 500元。 附矿对基层单位特殊工种管理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