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缆悬挂标准111.doc
煤 矿 电 缆 悬 挂 标 准 矿属各单位、科室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2011版 、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 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井下巷道电缆敷 设及悬挂标准。 一、电缆悬挂原则 1. 电缆必须悬挂。 2.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 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电缆 钩悬挂,在主井井筒或倾角 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 电缆卡固定。 3.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 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 时不受撞击。 电缆在意外受力时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 二、电缆悬挂及使用要求 1. 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超过 1.5m ,在硐室内不超过 1.5m 。 2. 在各种运输顺槽内间距不超过 1m 。 3. 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100mm 范围内变动。 4. 横过巷道电缆过龙门处电缆应使用电缆桥架。 5.用电缆钩悬挂电缆时,各电缆钩的直径,必须与悬挂电 缆的直径相互符合,严禁电缆钩直径过小,挤伤电缆。 6.高低压电缆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应遵循高压电缆在上, 低 压电缆在下的原则,高压电缆之间以及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 得小于 50mm ,高低压电缆相互的间距不得小于 0.1m 。 同电压等 级的电缆悬挂时,按截面大小,由下向上敷设。 7. 电缆在巷道壁凹凸明显的巷道中悬挂时,应因地制宜, 用拉钢绞线其规格是直径φ912mm的钢丝绳的办法在巷 道两凸出点打注锚杆,用花篮螺栓固定钢绞线并拉紧,再把电 缆挂钩接到钢绞线上。 8. 通过风门、防火门、电气设备隔墙等敷设电缆时,应有 穿墙套管保护,电缆穿过套管后用三合土密封。电气峒室备用 套管应严密封堵。 9. 井筒和巷道内的电话电缆和监测电缆、 通讯电缆采用专用 通讯电缆钩吊挂,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筒和巷道的两侧。因 受条件所限不能分挂在两侧时,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 上方,并与电力电缆保持 0.1m 以上的距离。 10. 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和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 水,在电缆上及电缆钩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同压风管水 管在同一侧敷设时, 必须在管子上方, 并保持 0.3m 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