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承包采煤协议书.doc
十五矿姜村斜井承包采煤协议书 甲 方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五矿 乙 方 甲方将十五矿姜村斜井原煤安全及生产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一、 承包方式 1、 甲方将十五矿姜村斜井以大包方式承包给乙方, 乙方在甲方十五矿姜村斜 井现有条件下进行大包,承包后,乙方负责该矿井原煤生产及生活等所需 电费按水电厂收取电价计费 ,并负责添置一切煤炭生产所需要的设施 及材料甲方原置该矿井的设备、设施、材料等无偿供乙方使用 ;承包 结束后,乙方所添置的设施、材料除设备外归甲方所有。 2、 乙方负责姜村斜井所需要的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待遇。 3、 乙方负责原煤生产工作,包任务,包安全责任。 4、 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生产布置及安全生产指导,不得乱挖乱采,违者甲 方有权拒绝结算付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 终止协议。 5、 乙方负责对姜村斜井排水的相关工作进行管理, 但涉及到与排水工作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人员工资及待遇、排水设备和材料购置费及维修费、排水 电费等由甲方负责管理人员工资及待遇由乙方负责 。 6、 乙方负责对姜二斜井系统改造的相关工作进行管理, 并负责在二〇〇八年 元月三十一日前建立和完善该矿井的各种生产系统及准备齐全办理矿井 各种证照所需的相关软件,但涉及到该系统改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管理人员工资及待遇由乙方负责 。 二、 承包单价 1、 承包单价与原煤的产量和质量挂钩,所生产的原煤发热量不低于 2800大 卡 /千克,甲方按照销售实际数量,支付给乙方 55.00元 /吨的费用。 2、 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与原煤生产无关的其它额外工作时, 所发生的费用经 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另行支付。 三、 工程费用结算与支付 每月 5日前, 甲方按上月的实际销煤量以每吨 10元预提取作承包押金 提 取押金数量达 10万元止 ,其余款项结算支付给乙方。至协议终止时,甲方将 提取的承包押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 劳动管理 1、 员工由乙方自行组织,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 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3、 乙方人员进场后, 甲方指派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及健康 检查,不经岗前培训及健康检查的,禁止上岗作业。 五、 安全方面 1、 乙方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各种规章 制度,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知识,做到安全生产。 2、 在乙方承包期内,该矿井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六、 其它 1、承包结束后,该矿井所原有的设备、设施、材料等交回给甲方,如有损 坏、丢失的,由乙方按价赔偿。 2、煤层必须分层开采、分层爆破,严禁炮眼布置在矸石层中,严禁把矸石 炸碎混入煤中,矸石、原煤必须分装分运,严禁煤矸混装,上井煤中有单个矸 石达到 100100㎜以上的,每块罚款 20元。 3、 如遇自然灾害、 国家政策、 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 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本合同自然解除。 七、 本协议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二〇〇 七年十月一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甲 方十五矿公章 乙 方手印 代表人身分证号 签字日期2007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07年 11 月 12 日 协议书附件 1、 姜村斜井材料设备移交清单; 2、 姜村斜井承包后计划使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