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1).doc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的含义及意义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毛泽东主席于1952年提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周恩来总理在1959年视察河北井阱煤矿时指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1997年,江泽民主席指出必须坚决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强调任何企业都必须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煤炭法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002年6月29日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作出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规定。这些指示和法律规定都为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和贯彻执行了明确方向。 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强调各级政府和煤矿领导及职工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建设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是第一位的,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努力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经营的各项指标。安全第一是衡量煤矿安全工作的硬性标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要不断查找隐患,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虽然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完全杜绝事故发生比较困难但只要思想重视,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运用安全原理和方法,预防措施得当,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就可以大大减少。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的或科学的预防,达到预期目的。反之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进生产和效益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意义。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 从实践中看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经验的总结,也是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原则。管理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体现了对煤矿生产经营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先进科学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如遵循煤矿安全规程,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等。严格和科学的管理,可弥补装备上的不足,能减少事故,保障生产安全。装备是矿工实施安全作业、创造安全环境的工具。先进的技术装备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手段,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无证上岗、无岗前和岗中培训,致使法规和法律意识淡薄或缺乏专业技术知识造成的。只有强化安全培训,才能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才能保证职工正确操作先进的装备和应用先进的技术,才能进行科学管理只有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才能真正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标准 1985年,全国煤矿安全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十条标准,其中多条 至今仍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如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任何决定、办法、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安全生产;把坚持“安全第一”方针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承包工作,把安全技措工程、安全培训列入年度和月份生产和承包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人、财、物优先保证安全生产需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指令和文件;思想政治工作要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业务保安搞得好,安全教育广泛深入等等。在当今安全生产等各项法规逐渐完善、生产技术进一步发展的形式下,这些标准还应不断充实完善。 3坚持行之有效的措施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坚持一下各项措施 一是必须强化安全法律观念。随着我国法律建设的深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建立,在此情况下,必须树立依法行事、依法治理安全的观念。出了事故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党纪责任,而且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而工作实际中,必须上紧安全法律这根线时刻牢记依法办事 二是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个多环节,多层次的系统工程,某一个层次,某一环节的失误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而必须严把每一环节、每一层次、每一人员的安全生产,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每一个岗位,分解到每一个人员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企业作为矿山企业中灾害最为严重、作业环境恶劣、危险因素多的高危企业若没有一个专职的机构或专门的人员去管理、检查、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和责任的落实,想要实现安全生产只能是一句空话“文革”期间各企业的安全管理被取消,其不安全情况就极其严重,重、特大事故不断;而“文革”后,由于恢复了应有的机构,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形势整体上有了明显的好转。这一正反两方面的实践也充分说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