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山煤矿紧急避险硐室的管理办法-.doc
托山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 办法 为认真落实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使用,我矿已经建立好了2个水平永久避险硐室和4个临时避险硐室,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已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处理、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已经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为加强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切实做好硐室内部各种设备的检修维护,急救物资的更新补充,确保避难硐室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矿井成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梁飞林周宏亮 副组长杨志林梁志玉李伟平刘友阳刘祥军 成员生产、机电、安监、采区、科室负责人以及各连队负责人。 二、避险硐室管理分工 1.安监科负责巡查监管,检查食品、水、药品等日常工作。 2.通风科负责通风设施的管理。 3.机运科负责机运设施的管理。 4.生产科负责环境卫生的管理。 三、日常维护管理 1.避难硐室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专业化维护管理。 2.紧急避险设施内应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人员正确使用。 3.应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备。 1压风供氧、供电、通讯、监测监控等系统,由分管的专业科室进行监管。 2必须按规定及时效验、更换硐室内各种仪器、仪表,确保其正常运行。 3应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4每月对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1次强制性检验。 5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6每年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4.避难硐室的检修维护。 1经检查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 停止采掘作业。 2硐室内的氧气供给、监测监控、通讯、人员定位及其他系统必须始终保持完好备用状态,因检修需要,必须办理检修申请,按照程序审批矿矿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作业。检修完毕后,应立即恢复各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 3日常检修维护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无法排除时,应及时与厂家联系进行维修。 5.除专业维护、专项检查参观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 6.供应等部门要明确硐室内各种材料、设备、物质的供应程序,确定避难硐室日常管理的物质保障。 7.避难硐室外侧两出口前后50m范围内不得放置杂物,确保畅通。 四.管理责任划分由采区安排就近连队负责管理,纳入周检范围。 各采区的硐室,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采区的避险硐室由采区分管,再分到就近连队进行共同管理,要求每天在中班9点以前,进行一次检查和卫生清理工作,保证硐室的设备设施完好,有风、有水、有照明等保持室内文明卫生良好,采区负责平时抽查和定位系统抽查。 1、25采区-300的永久避险硐室。 2、26采区-300的永久避险硐室。 3、25采区的-230临时硐室。 4、25采区的-265临时硐室。 5、28采区的-228临时硐室。 6、28采区的-262临时硐室。 五.待遇 经矿和上级检查,保证了硐室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卫生整洁,由采区具体负责督促。每月永久硐室支付劳务费300元/个、临时硐室支付劳务费100元/个。 六.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罚责任人100元/条。 七、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