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采煤质量标准化资料目录.doc
煤矿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资料目录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必须有专用回风井;各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小于30m。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2、每个采区至少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3、采用正规壁式开采。 4、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同时作业。 5、极薄煤层炮采工作面长度不得大于80m,机采工作面长度不得大于100m,采煤工作面支护后空间净高度不应低于0.6m。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等小型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长度不得超过100m。 二、基本要求 ㈠基础管理 1、监测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制度,分析、处理和记录。 2、有工作面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每月至少进行1次预报。 3、作业规程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 4、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并由矿总工程师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 5、有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等安全技术措施。 6、生产现场有各种图牌板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监测通信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工作面支护示意图、正规循环作业图表、避灾路线图。 7、支护材料和火工用品有管理台帐规格、型号、数量及合格证等,现场备用材料和备件符合要求。 8、矿井半采煤机械化程度不低于75。 ㈡岗位规范 1、建立科队管理机构。 2、一个采面每班同时作业人员每小班最多不超过24人,一个采区同时作业人员每小班最多不超过60人。 3、管理人员按规定要求取得安全资格证,新工人应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 4、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零星工程施工有会审、有针对性措施。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6、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进行隐患排查。 ㈢质量与安全 1、顶板管理 ⑴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⑵工作面支柱间排距误差不超过100mm,侧护板正常使用,架间间隙不超过200mm柱距-5050mm;支架不超高使用。 ⑶液压支架接顶严实,相邻支架支柱顶梁平整,不应有明显错茬,支架不挤不咬。 ⑷工作面液压支架支柱顶梁端面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三直一平”,液压支架支柱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 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 ⑸液压支架支柱应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⑹工作面内特殊支护齐全;局部悬顶和冒落不充分面积小于2m 5m的应采取措施,超过的应进行强制放顶。 ⑺不随意留顶煤开采。留顶煤、托夹矸开采时,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⑻采用采空区充填等特殊生产工艺的采煤工作面,支护和顶板管理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⑼工作面因顶板破碎,需要铺设假顶时,应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 ⑽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班评估。 ⑾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底板松软时,支柱应穿柱鞋,钻底小于100mm;工作面顶板不应出现台阶下沉。 ⑿运输巷、回风巷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控顶距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2、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 ⑴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人行道宽度不应低于0.8m,安全出口高度不小于1.6m。工作面内排头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应大于0.5m,架设抬棚的单体支柱初撑力符合规定。 ⑵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20m,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⑶架棚巷道超前替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安全管理 ⑴各转载点有喷雾灭尘装置,带式及刮板输送机机头、乳化液泵站、配电点等场所配齐消防设施。 ⑵设备转动外露部位、溜煤井上口等人员通过的地点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⑶单体液压支柱有防倒措施;工作面倾角超过15时,液压支架有防倒、防滑措施,其它设备有防滑措施;倾角超过25时,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有防止煤矸窜出伤人的措施。 ⑷行人通过的输送机机尾加盖板;输送机行人跨越处有过桥;安全间距符合规定;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信号闭锁符合要求。 ㈣机电设备 1、设备选型 ⑴液压支架支柱与工作面条件相适应;支架工作阻力满足设计要求。 ⑵采煤机选型应满足煤层采高、截割的难易程度、地质构造发育程度和能力要求。 ⑶落煤、装煤、运煤、支护等工艺装备能力匹配。 2、设备管理 ⑴液压系统无漏、窜液,部件不缺损,管路无挤压;注液枪完好,控制阀有效;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等设备完好,保护齐全,运行可靠;喷雾装置符合规定。 ⑵乳化液泵站完好,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乳化液浓度为23、压力不小于18Mpa。 ⑶开关上架,电气设备不被水淋。 ⑷通信系统畅通可靠、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安放位置符合规定。 ⑸辅助运输设备完好,制动可靠,安设符合要求,声光信号齐全;轨道铺设符合要求;钢丝绳及其使用符合要求。 ㈤变化管理 1、有健全的动态管理工作制度。 2、管理部门、区队和班组每天排查人员、时段、工艺、工具、工序、系统和环境等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设计和地质、水文、冲击地压、通风、运输、设备、人员等变化,超前分析、采取措施。 ㈥文明生产 1、面外环境 ⑴泵站、休息地点、油脂库等场所有照明;图牌板齐全、清晰整洁,巷道交叉口有避灾标识牌。 ⑵两巷支护完整,作业范围内无失修巷道;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设备上方与顶板距离应大于或等于0.3m。 ⑶巷道及硐室底板平整,无浮碴及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管路、设备无积尘;物料分类码放整齐,有标志牌。 2、面内环境 ⑴工作面内管路敷设整齐,支架内无浮煤、积矸。 ⑵瓦斯浓度不超限,工作面温度超过26℃应采取降温措施。 三、总体要求 1、上述各项目应有相关文件、检查记录或台帐。 2、每月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3、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自评表,每月2-4日进行自评。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