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渠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措施.doc
新安县渠里煤矿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措施 编制杨麦生 审核林发平 总工赵波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新安县渠里煤矿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促进矿井职业危害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预防与控制矿井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编制新安县渠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措施。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付建伟 副组长林发平宋广林宁东光赵波 成员各科队正职及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杨麦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防治计划与措施 1. 强培训教育 每半年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全体职工懂得职业危害所造成的伤害及可引起的后果,如何进行防范和减少危害程度等。使职工从意识上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搞自主保安。 2. 接尘体定期体检 1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河南省职业危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我矿每2年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2对新入矿工人进行一次健康普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2拍片检查1次;混合工种每34年折算检查一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检查一次。 4对离岗工人进行离岗的职业性健康体检,保证离岗人员身心健康。 3.加强劳动保护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职工免费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有自救器、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胶鞋、防护手套、呼吸护具、眼防用具等,保证职工人身健康。 2对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进行特殊劳动保护,使煤矿职工权益得到保护。 4.加强粉尘的监测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粉尘监测 1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3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 品不得少于3个。 5.加强噪声管理 降低作业场所的噪声使其不超过85dBA,如安装消音器,圈定等。 6.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采取工作面煤体注水、转载点洒水、冲刷巷道、湿式打眼、爆破洒水、加强个体防护减省职业危害的发生。 新安县渠里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