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易煤矿防治水工作自查报告(1).doc
尊敬的矿领导 为加强我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我部门对我矿的防治水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工作,共查出了7条问题,具体如下 1、未配备受过正规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 2、无井下回采和掘进物探; 3、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中对周边采掘和井田内积水情况调查分析不详细,资料收集不充分,与实际不符; 4、矿井未定期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5、探水过程中,无安全员及瓦斯员现场检查,没有为探水队配备专用检测设备如四合仪等,确定探水孔位置时,无测量人员进行标定,未严格执行责任人签字制度; 6、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内容不具体,缺乏指导性; 7、部分水文图纸不规范。 总结 1、我矿非常重视防治水工作,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和质量标准化执行,设置了防治水机构,制定了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写了防治水规划、专门防治水设计、措施等。 2、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 采”的基本原则。 3、定期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4、整体来说,我矿的地质及防治水工作整体完成较好,但还应该克服人员不足的实际,努力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恪心职守,尽心履职把我矿的防治水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技术地测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