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土石方剥离运输协议.doc
煤矿土石方剥离运输协议 甲方山西协润二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位臵 山西省孝义市 1.2工程内容土石方的装车及运输含土方、渣方、石方。 1.3车辆名称、自编号 1.4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若能严格履行合同,本合同期限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包权。 1.5乙方将调50台车进入现场施工,签本合同的日内到达现场。如由乙方造成机械车辆不能按时进入现场施工,由乙方按照每台车3000元赔偿甲方,乙方车辆按时进场,甲方造成未能按时施工,由甲方承担每台车3000元赔偿乙方。 第二章施工设施、人员、材料 2.1乙方参加的运输车辆车况需良好并有合法完整手续,如手续不全,产权不合法应由乙方全部负责,车辆车况差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清退。 2.2乙方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驾龄,身体健 康。 2.3乙方所聘人员政治素质良好,必须无犯罪记录。 2.4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运输过程中所需的修理场所、修理技工、吃住生活用品自备,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缴纳租用费用和水电费及被使用的修理技工工资等;甲方承诺收费价格合理并应低于或等同于市场价格。 2.5乙方必须管理好、维护好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和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理修补,否则按甲方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结果赔偿损失赔偿按市场折旧价计算。 2.6乙方的工程汽车用油由甲方提供,6.5元/升。 第三章双方责任 3.1甲方负责协调矿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为乙方顺利运输创造便利条件。 3.2甲方应按章指挥作业,确保生产安全,否则乙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3.3甲方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平实,晴天地表灰尘多时每天应组织洒水,费用由甲方承担,行车路面落有石块时甲方应负责清除。 3.4甲方应保证卸排土场清理推平的及时推土机等设备对场地的及时清整,确保车辆卸土的快捷和车辆运输的畅通。在承包期内,乙方没有违反甲方安全施工规范,甲方不得擅自撤离乙方机械,如甲方违反,由甲方每台车3000元赔偿乙方损失。 3.5甲方应负责并保证乙方车辆正常生产运输的相关事宜,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其中包括运输双车道的畅通、会车点的设臵、超载运输、改装箱加高的保障,遇有交警、路政及其他政府部门干预时甲方应积极处理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与指挥调度,遵守矿山的相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利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如甲方需在此施工地块内车辆调动时乙方须服从,否则将给予1000元的罚款进行处理;但在乙方的独立施工地块内,在保障乙方的施工权限的前提下,甲方在临时调度施工设备时应提前与乙方协商。 3.7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发生打架斗殴及群殴事件的,当日工程款不予结算,并处于相应的经济处罚,违反甲方规范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人身伤亡均由乙方负责。 3.8乙方所有财产及施工人员应参加保险,应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交通秩序行驶,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法律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乙方机械、汽车及财产由乙方保管,出现被盗遗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9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例会学习,严格执行各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甲方处理,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发生各种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乙方承担各种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3.10乙方进场时确保运输车辆50台。车辆、机械设备因老化或其他原因,若连续5天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必须更换车辆和设备。 3.11乙方进场具备施工条件后,如连续3日甲方无法保证乙方车辆的正常运输,乙方有权撤回现场的所有设备及人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撤场费用。 第四章计量、结算、单价、付款方式 以下所述货币均为人民币 4.1乙方必须一次上齐50辆工程车,且每辆车的方量达到20m3 以上,则甲方即给予进场费肆拾万元第一个月第一个星期结账日从乙方工程款中全部扣除。 4.2甲方按每车的单价结算,但乙方车型必须为20m3以上的后八轮,运距为1.5公里之内,超出1.5公里按100m 加0.12元/方计价。 4.3第一个月按每星期结算一次,以后按每月结算,每月15-20日之间结清上月工程款如甲方违反结款日每台车赔偿乙方3000元。 4.4乙方指定结款帐户 第五章合同终止条款 5.1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地震、战争等,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经双方确认可终止或延续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5.2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未结工款也不再支付。 5.2.1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严重扰乱矿区生产,生活秩序的; 5.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运输车辆,机械设备撤出矿区并严重影响甲方生产的。 5.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如由于国家对矿山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 5.4除上述条款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合同条款,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赔偿所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5.5因甲方的生产、作业或经营方式模式等发生重大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 担设备及人员的撤出费用。 5.6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调出工作区,每台车乙方赔偿甲方30000元。 第六章附则 6.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产生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6.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各执两份。 6.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