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管二0一二上半年度工作总结.doc
2012上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县安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终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防治水为工作主线,以搞好矿井建设服务为工作宗旨,在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兢兢业业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至6月份我县煤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半年来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实现半年零死亡事故目标。 二、安全生产监察、监管情况 紧紧围绕排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结合县煤矿的实际情况,明确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采取部门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开展治理隐患排除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实行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按照“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的要求,从两个层面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煤矿企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组织隐患排查并按照 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二是监管部门16月到矿进行现场排查91矿次会同林东监察分局及州安监局进行监察25矿次,通过全面排查煤矿企业设施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安全生产体制机构、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井上、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填发现场检查笔录85份,复查整改意见书8份,强制措施1份,截止6月15日共排查出事故隐患541条。煤监股三名工作人员16月份分别对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监管,共督促煤矿企业排除完成整改510条,整改率94。 三、切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按照省州打非治违工作安排要求,我们根据我县煤矿目前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了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结合防治水专项整治活动,对9家已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验收已获证的煤矿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下执法文书10份,查出安全隐患61条。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有4家,检查组针对这4家煤矿进行立案查处,在检查中责令了9家煤矿针对矿井水害情况请具资质的部门完善矿井防治水害专项设计,要求各煤矿根据本矿防治水专项设计配足探放水设施。通过本阶段的打非治违行动,促进了我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了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了“三违”现象,增强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在监管过程中,对不服从监管指令和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矿 井立案查7处案件,共计处罚了13万元。 四、防治水专项治理督查复查情况 1、防治水专项治理督查情况 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2‟67号和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林东监察分局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督查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12‟38号等文件要求,贵州省黔南州煤矿防治水专项督查组在惠水县开展煤矿防治水的专项督查。督查组由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林东监察分局、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和六盘水师范学院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共计12位领导、专家。 2012年5月21至5月25日。贵州省黔南州煤矿防治水专项督查组对我县生产矿井沙坝煤矿和拟恢复建设矿井小凤山煤矿、长田煤矿、紫马冲煤矿、昱城煤矿、画眉冲煤矿进行了煤矿防治水的专项督查。督查组在惠水县安监局、工信局及相关乡镇人员协同配合下,通过井上、下检查和现场查阅煤矿有关资料,本次督查工作查出安全隐患共计40条,专家撰写了4篇防治水专项督查报告,并给出了整改意见。特别是将画眉冲煤矿水文地质类型从复杂上升为极复杂,昱城煤矿水文地质类型从中等上升为复杂,沙坝煤矿水文地质类型从中等复杂上升为复杂。提出了 煤矿防治水工作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1、安全监管队伍薄弱,未设立乡镇安监站,驻矿安全监管员没有驻矿,形同虚设;2、防治水五种图件、十五种台账不全;3、防治水装备落后,缺乏专业的防治水技术人员,探放水实际与设计不相符合,探水钻为坑道钻机,无法灵活准确的进行方向角定位;4、出入井登记、消号不规范。 给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1、加强基层建设,成立乡镇安监站、招聘专职驻矿安全员;2、抓落实,回头看,巩固防治水专项督查成果;3、加强近期全国煤矿事故教训宣传;4、狠抓防治水工作以及其他安全监管、管理工作。 2、防治水专项治理复查情况 2012年6月5日至6日惠水县安监局及相关乡镇政府对黔南州煤矿防治水专项督查组检查的生产矿井沙坝煤矿和拟恢复建设矿井小凤山煤矿、长田煤矿、紫马冲煤矿、昱城煤矿、画眉冲煤矿进行了煤矿防治水的专项督查工作进行复查,通过现场复查情况如下生产矿井沙坝煤矿的情况防治水督查组提出的7个问题,该矿已对1-3条整改完毕,4-7条问题未落实整改;矿井防治水五种必备图件,只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十五种基础台账,只有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和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煤矿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但未配备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鉴于该矿整改不力,存在的问题较多,复查组作出如下处理意见1、 暂停井下掘进作业;2、对所存在的问题继续组织整改,6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安监局;3、请断杉镇政府监督煤矿执行。拟恢复建设矿井的情况小凤山煤矿、长田煤矿、紫马冲煤矿、昱城煤矿、画眉冲煤矿共计5家煤矿企业未恢复建设,仍然处于停工状态;井下作业仅为抽排水;防治水督查组提出的问题未组织落实整改。 通过本次省、州防治水专项督查和县防治水专项督查复查组的现场复查,发现我县煤矿管理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防治水管理工作较为薄弱,拟恢复建设矿井一直未得到恢复建设,对防治水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还无法组织落实整改。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安装情况 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并实现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15家煤矿,实现与县级中心机房联网的有12家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已安装9家,保证了矿井通风合理、监控到位。 六、培训及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情况 我局根据煤矿企业在不同阶段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国家、省、州颁布的相关煤炭产业政策,有针对性的召开了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共3次。 七、停建监管情况和安全生产许可验收情况 1、停建情况小凤山煤矿、长田煤矿、画眉冲煤矿、昱城 煤矿、王佑煤矿、 鸭绒煤矿、芦山煤矿、紫马冲煤矿共 8 家煤矿。 对停建煤矿的监管防范措施 一是对于停建煤矿必须停止井下一 切作业,确需对井下进行抽水作业的,需编制安全措施报县工信 局、安监局联合审查后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作业,井 下抽排水作业人数不超过 5 人;二是井口必须做铁门,由煤矿所 在乡镇对井口铁门和提升绞车上锁、封停,如需更换水泵,煤矿 与所在乡镇联系解锁、启封,由驻矿员现场监督煤矿更换水泵工 作,更换完成后恢复对井口铁门和提升绞车上锁、封停。三是炸 药库必须清空,随时打开待检查。四是井下抽水作业必须有矿级 管理人员带班、特作人员跟班,加强通风等管理。五是县按照 115 号文件监督煤矿按照复建程序和复建标准,自愿的原则落实 矿井恢复建设相关工作, 并明确由煤矿所属乡镇安排驻矿员跟踪 监督,防止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 2、安全条件、设施竣工及安全生产许可验收情况 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 3 月份, 我县通过三级质量标准化考评 的鑫朋煤矿、宁旺煤矿、岗度煤矿、金顺煤矿、大冲煤矿、一碗 井煤矿、大龙煤矿、沙坝煤矿、大坡煤矿的 9 家煤矿已通过林东 监察分局验收专家组对安全条件、设施竣工及安全生产许可验 收,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颂发予煤矿企业,5 月份通过了省 能源局、州工信委对煤炭生产许可的验收,证照已颂发予煤矿企 业。 八、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安全监管队伍薄弱,未设立乡镇安监站,驻矿安全监管 员没有驻矿,形同虚设; 2、 部份煤矿未认真执行重大隐患排查、 治理及时报告制度, 开展的工作存在走形式、走过场,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3、多数矿井已进行了物探,查出水害情况,编制探放水设 计方案,但没有将物探反映的富水区填到采掘工程平面图,进行 指导探放水工作。 4、防治水五种图件、十五种台账不全; 5、防治水装备落后,缺乏专业的防治水技术人员,探放水 实际与设计不相符合,探水钻为坑道钻机,无法灵活准确的进行 方向角定位; 6、 少数煤矿机电管理差, 井下电器设备失爆问题时有发生。 九、2012 年的安全监管工作打算 根据我县煤矿实际, 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出现的盲点和存 在的问题,我们 2012 下半年的工作打算是 1、加大专业人才和技术引进,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水平; 2、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化,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避免检查“走马观花” ,尽量对每个煤 矿的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头能作有效监控; 3、把安全教育培训正常化,监督煤矿对新老职工必须按照 规定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4、把防治水和顶板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头戏,督促煤矿 抓好通风系统和设施管理使用, 督促煤矿企业购置专用的探放水 钻机,加强探放水现场监督监管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进行井上下 水害调查及防治水专项设计。 5、加大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力度,做到反“三 违”工作经常化。 总之,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不间断的工作, 煤矿安 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煤炭 产业政策严格管理, 我们相信, 在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会再上新的台阶。 201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