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煤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金发煤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金发煤矿目前施工队伍在井下生产过程中1、瓦斯超限不及时撤人、不听从瓦斯检查员、跟班矿长的指挥和调度,601回风斜巷支护不按设计、作业规程施工、不按技术部门规定的中心、腰线、巷道高度施工,工程质量低劣。 2、采掘施工队长不能及时在井下指挥安全生产,不按矿作业会安排的工作按时、按量、按标准准确的进行兑现,生产准备不及时、不到位、不规范,施工队伍管理混乱、井下材料滥丢滥放、井下所有材料不统计、不建账,材料不能及时回收、空班、空顶作业。 3、瓦斯检查员、跟班矿长不在井下制定地点交接班、一通三防管理混乱、井下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多次超限总回风一氧化碳炮后超限10次、603回风顺槽5次、603运顺顺槽4次、601回风斜巷2次、瓦斯抽放管路、负压故障报警30次,瓦斯检查员、跟班矿长对瓦斯超限不能引起高度重视,矿上不找原因和采取措施处理,风筒漏风严重,不能及时粘补,瓦斯检查员、跟班矿长不能按照矿上的规定进行填写交接班记录,工作不认真不能及时反应井下真实安全生产情况、不能及时兑现矿作业会安排的安全生产工作。 4、防突队不能按防突要求进行施钻,瓦斯抽放钻孔有水、孔内积水不排除就进行封孔抽放,跟班矿长、瓦斯检查员验收钻孔不认真、验收标准低劣,防突队伍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防突队长安全岗位责任制不清楚和工作、业务不具备防突队长的能力。 5、通风系统管理混乱、通风质量低劣、矿对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矿上无主管“一通三防”、“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负责人。 6、机电队伍在安全生产准备上处于被动状态,生产准备工作无超前意识,机电队长 安全岗位责任制不清楚,照成停主扇、局扇不请示,给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7、矿井调度由五职矿长轮流担任,五职矿长脱离井下指挥安全生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五职矿长在井下现场指挥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五职矿长不能及时掌握井下安全的具体情况,五职矿长在调度室指挥作为自己的工作岗位,五职矿长在指挥井下安全生产工作脱离了井下第一工作现场。 8、管理队伍部分人领导能力低、瓦斯检查员配备不足,队伍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特殊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不健全、不落实。特制订金发煤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认真贯彻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推动金发煤矿安全生产速度,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抓反复,反复抓,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各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快实现我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发煤矿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李大云主要负责人、杨昌高矿长 成员牟敦发工程师、陈明安全矿长、郑才校工程师、各跟班矿长、机电队长。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体系;是否落实了每个部门和责任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 4.是否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效果专家评价制度和公告制度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5.是否建立健全了能够适应本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并进行了演练;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并按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 6.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7.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1瓦斯方面落实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瓦斯抽放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防治水方面是否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规定;是否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是否摸清本矿井周边老空积水情况,完善水文地质资料。 3采掘方面是否加强工作面探放水、支护、通风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4机电方面是否加强机电、大型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杜绝机电失爆。 5火灾、煤尘防治是否严格落实火灾预防和管理的各项规定,是否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6是否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严禁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 7现场管理情况,矿领导是否跟班指挥,与职工同上同下,区队长是否带班作业,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县政府组织检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垂直督导”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统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 通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级各部门和所有工人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具体要求,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 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本次专项行动内容,组织全面自查自整,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规定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实施整治阶段 月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要充分认识我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醒、再清醒,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工作上扎实,措 施上得力,认真做好此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攻坚克难。 (二)“一通三防”方面由通风科、防突科牵头组织落实 1、查通风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超通风 能力生产和欠风生产现象;高负压通风阻力井巷是否采取了降阻措施;矿井总风量和 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杜绝无风、微风、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现 象;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等。 2、查矿井瓦斯管理情况。瓦斯抽采利用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瓦斯抽采是否符合瓦 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 配,实现抽、掘、采平衡;高瓦斯头面瓦斯抽放是否按照瓦斯抽放管理细则的要 求落实到位,是否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现象;是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 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超限是否及时进行追查分析和责任追究;是否按规定审阅瓦斯日 报;是否严格执行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爆破作业是否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3、查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情况。是否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义马煤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 ; 集团公司 “加强预测、 超前防范、消除显现、杜绝突出”十六字防突原则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年、季、 月度防突措施计划;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和井下瓦斯抽放泵站运行情况,抽放效果是否 达到矿井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要求;是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 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区域性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不掘突出头,不 采突出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效果检验“五同时”制度及实施防突措施时 “三签字” 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杜绝采掘巷道“对口”布置、回风巷道“迎风”布置;是否 采取了防止突出灾害扩大的措施;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突设备和进行突出预测、效 果检验的仪器、仪表,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按规定进行校验;钻孔施工环节是否严格 落实瓦斯钻孔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钻机固定、防喷装置、孔口捕尘及下 风侧捕尘网与防尘喷雾等防尘设施、防灭火设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等打钻安全 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到位。 4、查安全监控系统情况。井下各类传感器种类、数量、安装位置是否达到矿井安 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义煤集团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 统信息管理的规定要求;安全监控设备是否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对瓦斯超限 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其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规程及集团公司规定;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是否稳定可靠;监控室与矿井值班调度室是否联合值守。 5、查粉尘治理情况。主要井巷、回采巷道内及各转载点是否安装防尘喷雾设施并正 常使用;是否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 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是否有煤尘堆积现象,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是否按规定设置隔爆水棚或岩粉棚,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水量、安装质量是否达到 有关标准要求。 6、查压风自救系统建设完善情况。是否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 的基础上,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 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是否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 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7、查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情况。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 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 30 分钟的自救器。是否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安监总煤装〔2010〕146 号文件要求建设采区避难硐室,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 走向长度超过 500 米时,设置避难硐室是否符合规定。 (三)水害防治方面由地测科牵头组织落实 查矿井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采取防治水措施进行采掘作业情况。防治水机构、制 度、队伍、装备体系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违反集团公司关于“受奥灰承压水、小窑水、 老空水和顶板水、小浪底库区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物探,严格按照‘预测 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规定”组织生产的现象;是否落实采空区、 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是否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 监控防范措施;是否查清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是否加强对 周边小煤窑的监测监控,掌握有关资料;是否对物探低阻异常区进行钻探查验及注浆 加固。 (四)机电运输管理方面由机电科牵头组织落实 1、查是否按规定实现矿井双回路供电,供电系统是否合理完善,是否杜绝无计划停 电事故;井下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