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鑫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合同.doc
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铁鑫煤矿 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合同 委托人甲方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设计人乙方太原华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铁鑫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相关工程验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设计依据 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国家颁发的有关规程、规范及经批准的矿 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 3、甲方提交给乙方的相关图纸及文件。 4、乙方进行设计时尽可能利用现场已有的巷道、设施,减少投资。 二、设计内容 1、铁鑫煤矿的矿井紧急避险系统专项设计文本。 2、铁鑫煤矿的矿井紧急避险系统专项设计施工图。 三、乙方提交的成果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专项设计及施工图8份含电子版。 六、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设计费用为5万元。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设计人支付1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乙方完成设计交付甲方,甲方支付设计费2万元。通过甲方的评审,并完成备案,甲方支付剩余款项2万元。 七、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已方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2、乙方应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并通过甲方组织的技术评审。 3、乙方交付设计后,对设计出现的错误或遗漏负责修改或调整补充。 4、甲方应依约、足额支付设计费。 5、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相关的备案工作. 6、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竣工验收工作。 7、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定金,按时间节点,甲方全额支付设计费,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定金。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委托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各执三份。 十、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园路 高层1单元5层20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0351- 5218912 电话03516062498 03516199248 传真0351- 5218912 传真0351619924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古交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 河西支行 开户名太原华煤工程设计 有限公司 账号0502150119000117892 账号75320188000197417 邮政编码030200 邮政编码030024 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