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doc
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第一,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中国大学网范文之工作总结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国务院通知为做好新形势下煤矿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支撑和坚强保证。因此,要紧紧抓住机遇、深入贯彻落实,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一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一整套机制和制度,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宣传,领会好、执行好国务院通知精神。二要加大执行落实力度。要继续抓紧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切实加强煤矿领导现场带班、隐患治理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的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专项调研督导活动,通过督促检查煤矿企业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具体做法、了解各地贯彻落实进展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建议,务必把国务院通知的每一条要求都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强化安全监察监管,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紧紧围绕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一是明确“打非”重点。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多发地区、基建技改、整合重组煤矿为重点,抓住关键,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二是强化“打非”责任。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打非”工作不力、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特别是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因非法违法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规范企业行为。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煤矿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和落实执法计划,依法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以及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 第三,强力推进先抽后采、综合治理的根本措施,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要求,以先抽后采、综合治理为根本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一要突出预防为主。以落实保护层开采和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为重点,督促煤矿企业严格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把能否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作为评估煤矿是否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能力的重要指标,提升矿井防治技术水平。二要强力推进抽采达标。认真落实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我评估体系,组织各地开展瓦斯抽采达标监督检查和专项监察,建立和完善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等制度,督促高瓦斯和突出矿井严格落实瓦斯应抽尽抽、不抽不采的要求,对抽采不达标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三要强化瓦斯防治基础工作。今年将出台新的规定,将所有煤矿分为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三大类,取消低瓦斯矿井等级,所有矿井一律按瓦斯矿井管理。要加快瓦斯灾害防治等关键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推广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实施瓦斯防治示范“双百工程”,推进所有煤矿建设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四要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严格、三加强”,即严格遵守采掘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有效防范事故。五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要认真执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组织落实好国债补助资金支持的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加强协调、推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发电上网加价、利用补贴政策等落实到位。 第四,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措施,严格安全许可,扎实推进工作。一是规范企业兼并重组。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兼并重组小煤矿,督促指导参与兼并重组的各方,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提高水平,防范事故。二是坚持严格准入和有序退出。新建、在建和整合技改矿井,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技术防治水平等因素,科学进行规划设计和安全评价;经论证现有技术难以有效治理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其他灾害严重的矿井,要下决心停产整顿,有序退出,工作总结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http//。三是加强检查执法。各地区要认真落实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13部委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相关矿井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执法,对那些借整合或技改之名、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之实的矿井,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第五,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基层基础管理。一是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以“三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内容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选树典型,总结经验,适时命名表彰一批示范企业。同时,对2011年底达不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等级的煤矿,一律停产整改;限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精神。要遵照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要求,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为重点,研究出台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督促指导企业研究编制建设规划和管理标准,切实发挥班组长安全生产前沿阵地作用,真正实现“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班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党和政府对煤矿工人的关怀落实到班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迅速掀起一个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新热潮。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把企业执行该制度情况作为煤矿安全执法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的,要严肃问责。四是继续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认真执行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并实施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改,并要实行整改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五是大力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各地要按照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制定发展规划,推进组织实施。六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出台安全培训规定,规范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项岗位人员”要持证上岗;煤矿职工必须全部培训合格,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六,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建立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煤矿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切实提高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一要加快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力推进“六大系统”建设步伐,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实现分期建设的目标,逾期未达标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二要推进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制,宣传好、贯彻好、应用好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强化企业总工程师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落实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加强企业安全技术队伍建设。三要大力支持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围绕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预警和防治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产学研科技攻关,大力推广煤矿新技术、新装备的同时,及时淘汰落后技术、装备,提升煤矿安全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第七,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进一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查处事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分析研究事故深层次的技术和管理原因,提高事故调查质量;更加注重事故调查过程中的协调沟通,提高事故按期结案率;更加注重完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事故后约谈、现场分析会、事故通报和跟踪督导“四项制度”,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问题,并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二要以更加严格的要求追究责任。做到“四个加大”,即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查处力度,加大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引发事故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事故瞒报、谎报、迟报、逃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三要以更加严厉的手段查处事故背后的***行为。加大煤矿事故举报信息核查力度,加大对重特大事故背后***行为的惩处力度,并要充分发挥社会和***的监督作用。 第八,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机构要深入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监督,廉洁从政。三是要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效率效能。同时要关心爱护基层执法人员,不断改善执法条件,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