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49-2018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 刀s 149-△2018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s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for Port and WaterwaY Engineering 2018-01-29发 刁 钅 2018-04-01施彳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环境 〓保 护设计规范 JTs I49-△2018∷ ∶ ∷ 主编单位中交第土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眼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 共和国 交通运输部∷ 施 行 日期⒛18∷年 ⒋丹 1日 廴苠交通次版杜 服份有珉仑司 2017 北≡忑 ““㈠ ㈩凵凵㈥冖㈥㈥H冂㈥凵㈥“门门门门门门门门〓冖门门“〓门“n门冂门门““㈠㈥㈥〓㈠门门凵冖“冖〓“ll“㈥冖门门Η冖凵门“ti冖 ︱ˉ ∷ ︱〓〓〓㈠〓〓〓〓〓←〓〓冖门“ 图书在版编目CP数据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枧拐/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 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编 。 工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 有限公司 ,⒛ 17.Ⅱ ISBN978刁-1I4-143175 I。①水∷ Ⅱ。 ①中⋯ Ⅲ.①港口工程△环境保护⊥ 设计规范 一 中国 ②航道工程 丁环境保护 一 设讦规范 中国 Ⅳ .CDⅩ 322.2② U652.7③ U612.31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字2Q17第⒛01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书 名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著 作者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董 方 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般份有限公司 地 址100011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 网 址h t t p 〃1。l △。。濒n 乩 必 o o k .c c l m 销 售 电 话010⒍98⒕00,⒆乃”15 总 经 销北京交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印 刷北京鑫正大印刷有限公司 开 本 880123o 1/16 印 张3.5 ∷ 字 数千 版 次⒛18年 3月 第1版 F卩 次⒛18年 3月 第1次印刷 书 号⒗BN978孑△⒕ ⒕317ˉs 定 价s O。00元 有印刷、 装订质量问题的图书由本公司负责调换 交通运输部关手发布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 设计规范 JTβ 9△ 20| 8的 公告 ∷ ∷ ∷ ∶ ∷ ∷ ∷ ∷ ∷ ⒛ 18年 第 夕 号 ∵ ∷ ∷ ∵ ∷ ∷∷ . ∷ ∷ ∷ i ∷ ∷ ∷ ∷ ∷ 窥发布 水运主程环境保护设计规 范 以卞简称 规范。∶本 规范 为强制性行业 标准,编号为JTS149ˉz O18,自 ⒛1年⒋月1日起施行 。 港 口主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 TS1Zl 9工 1| 乇∞0同时废止 ∷∷∷ ∵ ˉ ∶∷∵ ∷ ∵ ∷ ∷ 本 舰 范 第 3.2.4条 第 3.3∶ ⒋条第 j 。 ⒊ ⒍条 第 ⒋ ⒈8条 第 t O..3条第1O∶2.4 条 中 的 熏 体 字 部 分 为 强 制 性 条 丈必须 产 格 执 行 。 ∷∷ ∷ ∷∶ ∷ ∷ 本 规范 由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 责管理和解释。 ∷ ∷特 此公告∷ ∷ ∷ ∷∷∷ ∷ Ⅱ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年 ⒈ 月 29日 制 定 说 明 制 定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 交通运输部 交水发〔2012582号 的要 境保护设计的需要,在 港 合我国已颁布的航道、 保护规定,总结多年 广泛征求意见,并借 尘和废气、 噪声、 固 本规范的主 规划设计院有限钅 科学研究院 四 丿 丨 航道局 、 中国海 本规范第3。 的黑体字部分为 本规范共分 1 总则李 碑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规定,适应水运工程环 2007的基础上,整 汁规范中有关环境 深人调查研究、 生活污水 、 粉 为中交水运 水运工程 究 院、 长江 10.2.4条 2 术语方建 3 基本规定 4 生产废水和 5 粉尘和废气武 6 噪声李海东 、 李 7 固体废物游立新 生态李向阳、 李青云、 武 、 陈建华 清洁生产王玉兴、 王 丹 环境风险张春昌、 李向阳、 方建章 王 丹 附录A李海东、 李向阳 本 规 范 丁 ⒛16年8月 9日 通 过 部 审,于⒛18年1月 ” 日发 布,自 ⒛18年 4月1日 起施行。 本规薄由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 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 1OO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号 ,中交第二航务ェ程 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们OO71,以便再修订时参考。 8 9 10 有限公司, 计研究院、 浙江省交通规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8条 、 第 10.2 文,必须严 编写组人员分工如 刚、 武守元 、 、 李 向阳、 白 次目 目次 ∵李 港航 勰 。1 总则Ⅱ ∴ ∴。,∴ 。 。 ∴ ∴ 。 ∴ ∴ j 。。 2 2∷ 术 语 Ⅱ ⋯ ∵ ⋯ Ⅱ ⋯ ∵ ⋯ 3∶ 基本 规 定 ⋯ ∵ ∶ ∵ f 3.1 ˉ 般规定 Ⅱ Ⅲ⋯ ∴ 。 ∵ ⋯ ∵ ⋯ ∵ ⋯ ⋯ ⋯⋯ ∴ ∵∵ ⋯⋯ ∵ ⋯⋯ ⋯⋯⋯ ∵ 3∶2 工 程 选址与布 局 ⋯⋯ ∶⋯ ∵ ⋯ ∴⋯ ⋯⋯ ∵ ⋯⋯ ∵ ⋯ ∵ ⋯⋯ ∵ ∷ 3。 β 工程施 工 ” ∵ ⋯⋯ ∵ ∵ ∵ ∴ ∵ ∵ ⋯⋯ ⋯⋯⋯⋯ ⋯ ⋯⋯⋯ ⋯ ∵ ⋯⋯ 3.4 环境管 理 与 监测 ⋯ Ⅲ ⋯ ⋯∴ ⋯ ⋯ Ⅱ ⋯∴ ⋯ ⋯⋯⋯⋯ ∵ ⋯⋯⋯⋯ 4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水 ⋯⋯ Ⅲ ∶⋯ ⋯ ⋯ ⋯ ⋯ ⋯⋯ ⋯ ⋯ ⋯ ⋯ ⋯ ∵ ⋯⋯ ⋯ 4.1 一般 规定 ⋯ ⋯∴ ∵ ⋯⋯ ∵ ∴ ∵∵ 4.2 含油 污水 ” ∴ Γ ⋯⋯ ∵ ⋯⋯ ∵ ⋯ 4‘3 煤 污 水 和矿 石污 水 Ⅱ ⋯ Ⅲ ⋯ ⋯ . ⋯ ∵ ∵ ⋯ ⋯ ⋯ ⋯⋯ ⋯⋯ ⋯ Ⅰ ⋯ ⋯ 4.4 洗 箱废 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 化 学 品 污 水 ⋯∴ ⋯ ⋯ ⋯ ⋯⋯ ∵ ⋯ ∵ Ⅲ ⋯ ⋯ ∵ Ⅱ ∵ ∵ ∵ ⋯ ⋯ ∵ ∵ ⋯ ∵ 4.6 生活污水 粉尘和废气 5.1 一般规定 5.2 粉尘 5.3 废气 6噪 声 ●Ⅱ ⋯ ∵ ∵ 16 5 3 3 4 4 4 5 5 5 7 8 9 10 11 11 11 14 16 16 17 18 18 18 18 0 20 20 21 21 1 7 8 6.1 一般规定 6.2 噪声控制 固体废物 生态 g 。 1 一般规定 8.2 减缓生态影响措施 8.3 绿化 ∴⋯ 9 清洁生产 9△ 一 般 规定 ⋯⋯ ⋯ ⋯ ⋯⋯ ⋯ ⋯⋯ ⋯⋯ ⋯ ⋯⋯ ⋯⋯ ⋯⋯ ⋯ ⋯⋯ ⋯⋯ 9∶2 清洁 生产设施 ⋯∴ ⋯ ⋯ ⋯⋯∴ ⋯ ∵ ⋯⋯⋯ ⋯ ⋯⋯ ∵ ∵ ⋯⋯⋯∵ ∵ IO 环境风 险 ⋯⋯ ⋯⋯ ⋯⋯⋯⋯ ⋯⋯⋯ ⋯ ∵ ∵ ⋯⋯⋯ ⋯⋯ ∵ ⋯⋯⋯⋯ ∵ ⋯⋯⋯ 10.1 一 般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水 运耳珲 环境保 护设计规范∷ⅡTs 14、→ 018i ⒉∷乃 ∷ ∷“ ︹ 〓 〓 〓 〓 〓 ≡ ≡ ∵人∴ ≡ ≡ ≡∷ 草∴ ∴∷≡ ≡起∴ ∷≡ ≡ ∷ ≡ 要 ≡ ∷饕豇¢鎏靓 草∴ 起∴∷ 要 ≡ 主i ⒈∷单 蛐∷峥 源 广订 21 22 ...r..“........r......,.................;..i........r....,...-............... 29 ⒈ 总贝 刂 ∷ ⒈ 丿 总 ∷ 贝 刂 ∷ 1.0.1 为贯彻国豪坏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统一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要求,防 冶坏境污染减缓生态影响,制定夺规范。 ∶ 航碹∵ 航运枢蕴馐 嘉蓬羞荡和∷ 修漳 嘉水土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改建和扩建港口 建筑物等水运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 Ⅱ ∷ ∶ ∶ 1.0∶3∷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应遵循生态安全 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 原则,制定污染防 治 、 生态保护 、 环境风险预 防相应急外置等揞施 保护工程所在地环境。 ∷ ∷ ∷ 1.0.4 水运工程环境倮护设施必须与主体上程 同时设计 同 时∷施王 〈 同时投人使用,满尽 国家 、 行业和地方颁布 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生态保护要求 占 ∷ ∷ ∷ Ⅱ ∷ 1.0.5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除应符合本规范 曲∷ 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 规定 。 ∷ ∶ ∷∷ ∷ ∷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O18 术语 20.1 环境 敏感区 En v i r o n m e n 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 2.0.2 环境污染事故 由于违反环境保护 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 会财富受到损失, 2.0.3 生态保护 依法在重点 障和维护国家 20.4 初期雨 特别敏感的区域。 因素的影响或不 康受到危害,社 控边界,是保 污染物 的 影响,对船 骺爨蕊 济、 社会活动与行冠 R缸 n w a t e r 有地表污 区域 ,在降雨初期产生 排放控制区 排放对人类健康和大气环 码头、 堆场 雨水。 20.5船 舶大 为防止、 减∠ 舶采取特殊强制 3基本 规 定 3基本 规 定 3.1.1 水运工程讠 削减污染。工程 生态影响。 3.1.2 水运 施,并应符 要求。 3.1.3 理、 安全Π 污染的工艺和设各,控制和 l 用岸线和土地资源减少 规定制定环境保护措 舶防污染国际公约 护措施应经济合 防治粉尘、 废气以 3.1.4 3.1.5 及有毒有 。工程周边居 住区域 3.1.6 或 回用。 宜集中处理后排放 3.1.7输 。建筑及照明应防止 对附近区域 3,1∶8 水运 物资。 配备应急设施、 设各和 3.1.9港 口 、内 河 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9.1 接收 、 转 运 生类型和发生量配置,配置能力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3.1.9∶2 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 压载水、 生活污水等应按相关规定检验检疫后进行 处置。 3.1.9.3 位于特殊水质管理规定水域的码头、 锚地、 水上服务区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设 置船舶污水 固 体废物等接收设施。 3.⒈10 来自 境外船舶的压载水及其沉积物应按照我国加人的国际公约以及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技术要求进行处置。 3.1。I1 水运工程应充分利用公共设施转运、 处置污染物。 态保护红线空间管 影响讠 国缔结 工艺 、 新材 的污染物宜按类别集中治 合规的燃料 关大气污 地方相关标准。 初期雨水未经处理不得 环境和 设计应根据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O18 32 工程选址与布局 32.1 港口 选址与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 油气化工、 煤炭和矿石等散货作业区宜布置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3.2.1。2 油气化工、 煤炭和矿石等散货作业区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他环境保 护规定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煤炭或矿石堆场及陆域装卸区宜集中布置,并与其他货 种堆场隔离。 3.2.1.3 内河油气化工作业区宜布置在城市规划区的下游 ,并应满足下游相邻其他城 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规定要求。 32.2 航运枢纽、 船闸、 航道工程宜避让环境敏感区。 32.3 锚地、 内河船舶水上服务区应避让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2.4 水运工程肆设项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任何排污口,其建设和运行不 得污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 3。2.5 排污口选址和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的要求。 3.2.6 港口、 航运枢纽、 通航建筑物等布置应考虑降低环境污染事故风险、 减少环境危害 的要求。 33工 程 施 工 331 水运 程 环境保护设计应制定施工污废水、 废气、 粉尘、 噪声、 振动控制措施,制定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和减缓生态影响的措施。 332 疏浚与吹填施工应控制悬浮泥沙的影响。施工作业对水域附近水产养殖区、 水生 生物敏感区产生的悬浮泥沙增加量不应大于10m 酽L。 3.3.3 污染土疏浚应根据土质类型和污染成分 ,制定疏浚土隔离、 覆盖、 控制余水排放等 减缓污染影响的措施。 3。3.4 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疏浚泥土,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处置。 33.5 用于陆域形成回填的粉煤灰 ,其污染物含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3。3.6 陆域形成严禁回填危险废物。 33.7 山体开挖区、 取土区、 弃渣区等施工场所应制定植被恢复或其他生态修复措施。 3 38 爆破施工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水下炸礁应采取罅缓对水生生物影响的措施。 3 39 航运枢纽淹没区防治污染和减缓生态影响的措施,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 33。10 施工单位应配各溢油应急物资器材。 3.4 环境管理与监测 34.1 水运工程运营应根据国家、 行业要求制定环境管理制度。 3 42 水运工程运营应根据工 程环境影响特征制定环境监测计划。 343 工程配各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各的规模、 标准应根据开展的监测项目确定 4 4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4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4.1一般 规 定 4.1.1 水运工程的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及清洁雨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应优先纳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水质应满足相应的接管水质标准;无法纳人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时,应自建污水处理系统 。 4.1.2 水运工程的污水处理后宜分类回用,回用时应满是再生水水质标准要求。处理后 出水排人自然水体时,水质应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应满足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 控制要求。 4.1.3 煤炭、 矿石和油气化工码头平台的装卸区应有冲洗水、 初期雨水的收集、 储运设 施;油气化工码头罐区、 装车区应有事故消防水的收集设施。集装箱、 件杂货等码头,其所 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环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装卸区的冲洗水、 初期雨水应按相关 规定收集处理。港区雨水根据环境保护需要可设置隔油、 沉淀等构筑物处理。 4.1.4 废水、 污水收集管道、 构筑物应避免渗漏;处理设施应节约用地,适应水质、 水量变 化,处理出水水质稳定。 4.1.5 码头输送含油污水的管道应按可燃、 易燃液体管道标准设计。输送腐蚀性污水的 管道,管材应满足防腐等级要求。 4.1.6 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可采用槽车、 工作船或管道接收,接收设施的容 积不应小于船舶抵港携带量和在港发生量。采用管道接收时,应设置管道标准接头。生 活污水接收管道公称直径不宜小于100m m 。污水接收管道应配各水力清洗系统,清洗水 应纳人接收设施。 4.1.7 装卸散装化肥的码头、 堆场、 仓库、 包装车间等场所和装卸机械的冲洗水应进行收 集,并应根据水质、 水量确定处理方法。 4.1.8 废油、 化工品废液、 电瓶充电间的废水必须分类收集、 单独放置,并应送危险废物 处置单位处置。 4.1.9 水运工程应严格控制向海湾、 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水域排放污染物。 4.2含油 污 水 4.2.1 港口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 陆域生产区含油污水应根据水质、 水量选择处理方式 , 输送设各和工艺设各应满足防爆规定。 4.2.2 油轮含油压载水水量、 水质的确定和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1 排入接收设施的含油压载水量可按设计代表船型载重吨的5 10确 定。 5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O18 接收设施容积应满足码头各泊位同时作业产生的压载水排放量。 4.2.2.2 年压载水中油量可按下式计算 虼汽 鳎 式中 吒年压载水中油量t ; 忾 年压载水量t ,可 取泊位油品年发送晕的1 3; C压载水中含油量m g / 4.2.2 1000m g /L 3o o o 4.2.3 压载水处 也可根据排放标准进行 压载水 4.2.2.4 1.5n l /s 2。 4.2.2.5 ェ 4.2.2.6 处 423 船舶洗 4.2.3.1 洗 ∷ 4.2.3.2 污 点高的油品,其洗 4.2.3.3 含油 量 4.2.3.4 洗 舱 油 42.4 船舶舱底油污 4.2,4.1 舱底油污水尿 4.2.4确定。不同代表船型的 料确定,当无实测资料时可取 4.2.2所示工艺流程 , 排放或回用 流速宜取 措施 。 度较大 、 凝 固 m g /L。 水质进行调整。 底油污水水量可按表 合船舶装卸作业时间 道的流速。 理能力可 设污水计 的处理应 应根据需要 宜 按 列规定 。 量 的 1 3确 定。 料确定,无实测 ∞ 呶釉 流程可参照 盒下列规定。 舱底油污水产生量 t /d 艘 舱底油污水产生量 d 艘 7.00 8.33 0.14 o ,27 8.33 1o .67 0.27 o .81 10.67 12.o o 0.81 1 96 12.00 15.o o 15 00 20.o o 表4。 4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4.2.4.2舱底油污水含油量应按实测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取 ⒛00m g /L 20000m g /L。 4∶2.4.3 舱底油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可参照第4.2.2条执行。 4.2.5 油品码头、 油罐区的含油污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5.1 油品码头平台装卸区布置输油臂、 输油管、 输油管道阀门的区域应设置油污 水收集设施。收集区应设置围 坎形。收集容积宜取该收集区域冲洗产生的污 水量与初期雨水量计算结指标 可取 3L/ 次 5I/ 1z 次,初期雨水量可按下 ⒋2.5 式中 y 初 ♀ 径 F 4.2.5.2 4.2。5.3 水量应按实测资 4.2。6 艺,也可 料确定, 4.2.5。 器分离的处理工 要 的后续处理。 流动机械 4.2.7 处 4∶3.1 煤炭 水可用于堆场或带式 相距较远时污水可单 输送机喷淋。码 独处理。 ∵ 4∶3.2 煤炭 、 矿石码 4.3.2 式中 y 径流雨水量m s ; ♀ 径 流 系 数 ,∷取 0.1≈0.4,依据 堆 场 场 地 铺 砌 类型 确 定; Ⅱ 多年最大 日降雨深的最小值m ;同 时满足不小于港区排水设计重现期对应 的降雨深度; FT汇水面积m 2。 4.3.3 码头面 带式输送机廊道和转运站等处地面冲洗水量指标可取 31/′ 次 51/彳 次。码头面初期雨水的降雨深度可取0。 “m 。4.3.4 含煤、 矿污水的水质宜按实测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其悬浮物含量可取 1000m ΨL 3000m g L。 7 水的收集设 时可按罐 含油污水 洗水和机 3计算 。 水处理场所集中处理。 沉淀、 隔油 特殊要求的, 8OOL/台 次计算 。 的构筑 石污水 人后方污处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018 43.5 含煤、 矿污水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4.3.5.1 含煤、 矿污水处理宜采用图4.3.5所示工艺流程。处理后出水回用时 ,可根 据需要增加脱色工艺。 4.3.5.2 磷矿、 石灰石等非金属矿石含矿污水应进行 p H值调整预处理。重金属矿石 应根据货种水溶出物特征确定处理工艺。 4.3.5.3 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煤炭、 矿石堆场洒水抑尘时 ,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 煤炭矿石码头粉尘控制设计规范JTS156第8.1.3条的规定。 煤、矿污水 图4.3,5 含煤、 矿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4.3.6 污水处理站污水和污泥的输送设各应满足耐磨及防堵塞的要求。 43.7 污水处理站宜设液位、 流量计量及集中控制等装置。 43.8 采用车辆输送的煤炭、 矿石码头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冲洗水应收集 利用。堆场外的道路雨水必要时可收集处理。 43.9 码头面和堆场含煤、 矿污水宜采用便于清理的排水沟收集。含煤、 矿 力管道输送时,宜设管道清洗设施。 处理并循环 污水采用压 4.4洗 箱 废 水 4 4 耳 码头集装箱洗箱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情况进行选择。洗箱污水处理站的规 模应揖据冲洗水量确定。港外有洗箱条件时可不设置洗箱污水处理设施。 4.4.2 日最大洗箱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吼0∧ 式中 吧日 最大洗箱水量″/d ; 0 冲 洗 水 量 Fr l s /m u ,可 取0.1m 3/TEu 0.5/TEu ; 凡日 最大洗箱量TEU/d 。 4.4.3 日最大洗箱量可按装卸工艺设计要求确定 ,也可按下式计算 睢肾 式中 凡日最大洗箱量m u ; 凡全年洗箱冫总量TEU,年洗箱总量按集装箱吞吐量0.∞ 0 1估算 ; D 年工作 日 d ; K日洗箱不均匀系数,可取 2。 8 4.4.2 4.4.3 投加混凝剂 4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4.4.4 集装箱洗箱污水的水质宜按实测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洗箱污水中化学需氧 量COD值可取佃0m 酽L,石油类浓度可取⒛m 酽L。 4.4.5 集装箱洗箱污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σ 4.4.5.1 洗箱污水处理可采用图4.4.5所示工艺流程。 投加混凝剂 洗箱污水-l 隔油二u 丬彐塾塑≡≡【 [≡≡≡⒈叫二≡匿彐卜回用或排放 图44.5 洗箱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4.4.5,2 装载有毒物品的集装箱应先清扫再洗箱。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洗箱污水和罐 式集装箱的洗罐污水应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 4.4.5.3 装载有毒物品的集装箱的冲洗水量可取0.51n 3/TEU。 4.5 化学品污水 4.5.1 化学品船舶洗舱水、 泵舱舱底水等废水的接收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1 接收和处理设施应根据化学品货物的种类和设计船型设置。 4.5.1.2 船舶洗舱水量应根据舱内化学品货物的残余量、 货舱尺寸、 性质、 洗舱水排出 物的许可浓度等确定。 4.5.1.3 X类和Y类有毒液体货物船舶洗舱水的最小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叫u 5虍 廴 果 缶} ⑴ 式中 0洗舱的最小水量J; 凡 系数 9Ⅹ类,非凝固低黏度物质凡取 1.2,凝固物质或高黏度物质凡取2.4;Y 类,非凝固低黏度物质佬取0.5,凝固物质或高黏度物质 凡取1.0; 一 每个货舱的有毒液体物质残余量,应为实际扫舱效率试验中确定的值; 无试验数据时,X类物质r 值取0.9r F13;Y类 r 值选取为液货舱舱容大于 5OOn 13的不应低于0.1″;舱容100″及以下的不应低于0.⒄″;舱容在 1OOn l 3和⒛0J之间的,r 的最小值可由线性插值法求得; y 舱容″。 4.5.1.4 总洗舱水量可按载货舱容积的1 4估算。 4.5.1.5 船舶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或含有该类物质的压载水、 洗舱水和其他混合物的 排放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5.2 化学品单罐洗罐水量可取罐容的3 10。 4.5.3 码头装卸区冲洗水量指标可取5L/′ 次。水质宜按实测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 时,化学需氧量COD值可取s O0m g /L。 4.5.4 化学品管道冲洗水的水量可按冲洗管道容量的3倍 5倍计算。 4.5.5 港口进行化学品污水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5.5.1 化学品污水可采用管道收集并应集中处理。纳人其他处理系统时,应进行预 9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O18 处理达到接管水质标准。输送设各和工艺设备需要防爆的,应满足防爆规定。 4.5.5.2 化 学 品 污 水 处 理 工艺 应 根 据 废 水 的 种 类 和 性 质 确 定,宜采 用 图4.5.5所示 的 工艺流程。 排放或回用 化学品污水 排放或回用 4.5.5.3 4.5.5.4 确定。 含有酸、 碱、 污水调节可按污水接收量 4 6.1 港 口 生 产 等处的生活 活污水管网污水应收集处 处理,附近无管 46.2 陆 域 生 可根据船 生化需氧舶定员和在港 量BOD5值可 46.3 生活污 4.6.3.1 生 活 生量较大的区域。 生活污水产 4.6.3.2 生 活 污 生活污水排放或回用 4.6.3。3 生物处理可采用接触氧化、 法SBR或氧化沟等工艺。 4.6.3.4 污泥处理可采用干化场、 污泥浓缩池或湿污泥池等方式。 ∶ 4.6.3.5 生活污水处理站宜配置计量、 水质监测等设各 ,根据生产需要苛设置值班室。 4.6.3.6 处理后出水回用时,工艺应增加过滤、 活性炭吸附或膜分离等深度处理单元。 46.4 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且不便纳人管网的场所可设置移动厕所。移动厕所的生活 污水应进行收集处置。 46.5 生活污水处理站应进行绿化。 内河航道水 活污水宜接放或回用。 可按生活用 ⒛计算 ;船舶生 定,无实测资 合下列规 站宜设于向的下风侧 宜采用图4.6.3所 10 5 粉尘和废气 躔 缪 躔 鬟 鬟昙 蹯 5.1∶1∶煤炭、 矿石 i 送、 笨 唧 柑 堆 仔 作 业呵 广 蹰 ˉ 猛 鲞 ″ 监控 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不溆于1m 躞J 酊 注监 浓 纟 彐 磁 刍 日篾 卜 痴 麒刿忾 于15m ,当排气筒高度低 合排放标准 GB16⒛⒎ 风向的单位周界 10m 范 15m l 有关 范围内。 应不影响 汁设 装卸堆场 有害 追存机 瞬 应采用技术 尘器应配各泄爆芸 最高点,亠 三 组织排放 筒高度 应与生 头应配 卸、 贮存 忄方式 黩 慝愆 甩 定计算确定。 运行和维护。 系统可根据监测结 艮 取污染防治措施。 先进、 密闭性能好 耄 置,除尘器的滤涔 0。I。J I。/J 限值按现彡 5。1.4 阴 5.1.5 烛 果采取实| 5.1.6 烈 卞 气化 硼咖 5.2.1 易起尘“ 、 ˉ ˉ 臼 LEi r r ,z .宀 IPA 5 粉尘和废气 运行费用低的除尘抑尘方 料 应防静电,风机应防爆,风管及部件应采用非燃烧性材料。干法除尘时,除尘器收集的粉 尘应进行处理。 5.2.2 煤炭、 矿石码头装卸船设备采用的除尘抑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1 装卸船机应在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在物料转运处应设置导料槽、 密闭罩和 防尘帘。 5.2.2.2 链斗式、 斗轮式、 螺旋式、 抓斗式等卸船机应采用防泄漏措施,在 接料斗上口 和向码头皮带杌供料的导料槽处应设置喷嘴组。 5.2.2.3门座式起重机应在卸船作业落料处设置防尘反射板及喷嘴组。 11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O18 5.2.2.4 装船机应在尾车带式输送机两侧和臂架皮带机两侧设置防风板 ,应在臂架皮 带机下方设置撒料接料板,并应在尾车头部、 导料槽和出料溜筒等部位设置喷嘴组。 5.2.2.5 当装卸船机抑尘采用供水槽供水方式时,供水槽应满足机上供水泵吸水条件 要求,并宜结合带式输送机支撑结构、 挡浪墙等设施架空布置。 5.2.2.6 装卸船机上配置的水箱容积应根据抑尘方式确定。采用水雾抑尘时 ,容积宜 按照不小于 s O血n 用水量计算;采用干雾抑尘时容积宜按照不小于1个工作班的用水量 计算。 523 煤炭、 矿石码头装卸车设备采用的除尘抑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1 翻车机采用水雾抑尘时,应在翻车机的翻卸侧设置水雾抑尘设施。翻车机房 基坑皮带机导料槽物料转运处应采用干法或干雾抑尘方式,相应设置干式或干雾抑尘设 施。采用干法除尘方式时,宜采用布袋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车辆进出翻车机房处宜设 置防尘软帘。 5.2.3.2 螺旋卸车机采用湿法抑尘方式时,应在物料转运处设置喷嘴组。 5.2.3.3 火车卸车设各的接料漏斗四周宜采用干雾抑尘方式 ,设置相应的抑尘设施。 5.2.3.4 轨道移动式火车装车机应设置导料槽、 密封罩、 防尘帘等密闭设施 ,在尾车头 部、 臂架皮带机导料槽和臂架头部应设置湿法抑尘喷嘴,臂架头部喷嘴射程应有效覆盖起 尘范围。 5.2.3.5 装车楼应采用干雾或干法除尘抑尘方式。当采用干雾抑尘方式时 ,应在装车 楼进线皮带机的头部、 装车溜筒等处设置干雾喷嘴组;当采用干法除尘方式时,应在装车 溜筒处设置吸尘装置,并宜采用布袋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 52.4 煤炭、 矿石码头堆场堆取料设各采用的除尘抑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4.1 堆料机应在尾车头部、 臂架皮带机导料槽和臂架头部处设置喷嘴组。 5.2.4.2 取料机应在斗轮、 中心漏斗和地面皮带导料槽处设置喷嘴组。 5.2.4.3 堆取料机应在斗轮、 中心漏斗、 臂架皮带机导料槽和地面皮带导料槽等处设 置喷嘴组。 5.2.4.4 堆取料设各设置的喷嘴组射程应能有效覆盖起尘范围。 5.2.4.5 堆取料设各配置的供水槽应满足设各上供水泵吸水条件要求 ,配置的水箱容 积宜符合第5.2.2条的规定。 52.5 煤炭、 矿石码头的带式输送机、 转运站采用的除尘抑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 51 带式输送机系统设计应优化工艺布置 ,减少物料转接点,降低物料落差。 5.2.5.2 除需要与装卸设各配套装卸的区段外 ,带式输送机应采用防护罩或廊道予以 封闭。带式输送机在跨道路段应设置防洒落设施。 5.2.5.3 转运站应在转接落料处设置导料槽、 密封罩、 防尘帘等密闭设施 ,对布置有带 式输送机的楼层应予以封闭。 5 54 转运站内的上游带式输送机头罩和下游带式输送机的导料槽等处应设置除 尘抑尘设施,湿法宜采用干雾抑尘方式,干法宜采用微动力、 布袋或静电等除尘方式。 5.2.5.5 转运站干法除尘的风量应根据计算饰定。静电除尘器应根据粉尘比电阻、 物 12 5 粉尘和废气 料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等选用。爆炸性粉尘环境的除尘器应配各泄爆装置,除尘器的风机 应防爆,风管及部件应采用非燃烧性材料。 5.2。6 煤炭码头的筛分系统采用的除尘抑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6.1 筛分系统宜设置在封闭建筑物内,根据系统不同位置可采用湿法或干法除尘 抑尘方式。 5.2.6.2 在进线带式输送机头部、 筛上物和筛下物对应带式输送机的导料槽等处宜采 用干雾抑尘方式,并应设置喷嘴组。 5.2.6.3 振动筛对应的敞开区域应进行密闭,并应采用干式除尘方式。除尘器宜采用 布袋除尘器或静电除尘器。 5.2.7 煤炭、 矿石码头堆场采用的除尘抑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7.1 露天堆场应根据防尘需要设置挡风围墙、 防风抑尘网或防护林。受环境容量 限制时,堆场可采取满足防爆、 防火、 卫生等要求的半封闭或封闭堆存方式。 5.2.7。2 煤炭堆场堆存时,堆垛表面含水率不宜低于 6。矿石堆场堆存时,堆垛表 面含水率应根据矿石性质确定,不宜低于5。堆场可采用洒水抑尘方式提高货物堆表 含水率。 5.2.7.3 露天堆场应配置固定式喷枪洒水抑尘系统。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喷枪的布置和数量结合堆场面积、 货种、 堆垛高度及当地的气象条件等综合确 定,喷枪选用雾化好、 性能稳定的产品,喷枪射流轨迹覆盖整个堆垛表面,喷洒均匀 ; 2喷枪喷洒频率根据货物性质和气候条件确定,夏秋季每天洒水2次 3次 ,冬春 季每天洒水3次 4次 ,多雨季节适当降低次数;洒水强度、 一次喷洒时间根据堆垛湿度 确定; 3喷洒水系统采用集中程序控制,同时具有就地操作控制的功能。 5.2.7.4 露天堆场可采用高杆喷雾与喷枪洒水组合的抑尘方式。高杆喷雾抑尘设施 布置方式和数量应根据堆场条件、 高杆喷雾性能及风况等综合确定,并可利用堆场防风抑 尘网、 高杆照明灯等安装抑尘设施。小型露天堆场经论证可采用移动式洒水或高杆喷雾 抑尘设施。 5.2.7.5 露天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时,防风抑尘网的高度、 平面布置、 开孔率等应根据 堆场规模、 装卸工艺流程、 场地和气象条件及环境敏感区等确定,必要时应通过数学模型 或物理模型试验确定。防风抑尘网高度宜取1.1倍 1.5倍的堆垛高度,且高出堆垛部 分不应小于1m 。防风抑尘网下风向有效防护距离宜根据网高和周边场地条件等因素合 理选取。防风抑尘网可选用刚性网或柔性网,开孔率宜取30 40。 5.2.7.6 露天堆场中周转频率低的堆垛可采用苫盖、 化学药剂喷洒覆盖等辅B,J抑尘 措施。 5.2.8 煤炭、 矿石码头车辆集疏运采用的除尘抑尘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8.1 集疏运车辆装卸作业宜配各移动式远程射雾器对装卸点进行喷雾抑尘,同 时 作业的装卸点均应布置射雾器。 5.2.8.2 集疏运车辆的车厢宜密闭。车辆驶离作业场所前应进行冲洗,冲洗点宜设置 13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2O18 自动冲洗设施。冲洗设施尺度和数量应能适应集疏运车辆车型和车流量。 5.2.8。3 集疏运车辆冲洗设施的冲洗供水强度宜为 15″/h ⒛″/h ,每辆车的冲洗 时间宜 为 10s 15s 。 529 煤炭 、 矿石码头后方主干道及辅助道路应进行铺装 、 硬化处理 ,道路面层宜采用易 于清理的结构。在易起尘路段两侧可根据条件设置 固定式洒水装置。港区主干道路两侧 宜布置绿化带。 5 2。10 煤炭 、 矿石码头除尘抑尘用水苛来用再生水处理后的江河地表水。码头堆场洒 查 扌 曩 甭 髻 窒 柔 翠 ∈ 窨 岩 霎 芽 澹 鸢 粢 ∷疆 富 謇 碴 彗 蝥僖 骂 屋 弦 羰 磊 衮 鏊 水管道系统连通 。 ∷∷ ∷∷ ∷ Ⅱ ∷ ∵ ∶ 52.IJ 煤炭、 矿石码头布∴ 眚宥 防风 网的堆场疮酷岚 网根巅壹设置森水明沟,冲洗 防风 网产生的污水经排本 沟∷ 收集后应纳入港区散货污水处理系统。∷∷ ∵ I 5。2。⒓ 有 防 冻 要求 的地 咏,湿法 除 尘 抑∷ 尘 系 统宜禾取 电 伴 热 等 保 温 防 沫 涪 施 。 喷 枪 、 管 道等在冬季应采取放箜措施。 ∷ ∷ ∶ ∷ ∷ ∴ ∵ 52.Is 煤炭 、 矿石码头应 配置流动清扫、 酒水车 牺和 必要的车辆冲洗设各∷∷配置数量应 根据码头、 堆场的规模和作业条件确定 ♂ ∶ ∷ Ⅱ Ⅱ 52.M 煤 炭 、 矿 石 夸 头 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