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doc
中水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水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用电是指各项目公司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现场用电。 第三条 各项目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项目公司职责 (一)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部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建立用电设备管理台帐。 (三)设置供电设施设备警示标志。 (四)对用电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五条 用电管理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用电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组织对施工单位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并形成记录。 第六条 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有以下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三负责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管理。 四负责用电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测。 五负责编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 专职电工职责 一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和落实现场安全用电方案。 二定期对用电线路、电气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 第三章 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第八条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项目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九条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一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的根据。 五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六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条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用电组织设计或专项技术措施进行线路架设、电气设备安装、使用和拆除。 第十三条 现场施工生产用电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危险环境或有特殊要求的地段应采用电缆或经防爆处理进行敷设。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第十五条 配电屏应装设短路、过载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配电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 第十六条 变压器周边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 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十八条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第十九条 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应牢固,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第二十条 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 第二十一条 移动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相应数量品质的电气灭火器具。 第二十三条 进行线路、电气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等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 第二十四条 对配电箱、开关箱的定期检查情况记录应一式二份。一份由分管电工保管,一份张贴于相应的配电箱、开关箱门的背面,以便及时查看。 第五章 安全检查及事故处置 第二十五条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内容与要求参照有关标准执行,并根据季节变化对用电设备和线路、接地、防雷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 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电气设备事故由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处理。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使触电人员最快脱离电源,就地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等方式进行临时救治,并立即通知工地医务室或送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第六章 用电安全资料台帐 第二十八条 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资料。 三电气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资料。 四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五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单和测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七安全检查表。 八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九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演练、培训记录。 十相关人员的作业资格证。 第二十九条 有关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方面的资料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有关安全管理、检查整改方面的资料应由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