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联系单.doc
监理工作联系单 工程名称轨道交通11号线南段工程2标 监-17-03 致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南段工程2标宏润建设集团项目经理部 事由 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办法落实事宜 内容 根据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南段发展有限公司(沪轨11南段【2010】第100号)通知的精神,请贵部尽快做好如下工作 一、 施工组织设计大纲、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先进、复杂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结构、设施的结构设计计算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尽快组织专家评审,专家意见或建议不采纳的要写明理由。 二、 施工总包方尽快组织对已报审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专家评审。 三、 施工总包方尽快向监理和业主上报该项目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目录及编制计划(详见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计划表”)。 四、 施工总包方应尽快编制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架梁吊装、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在相应工程开始施工前完成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评审、审批工作。 五、 施工总包方需上报建设方及监理留存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至少6份(其中监理留存1份,项目公司留存5份),施工总包方需留存的及需提供给专家评审及会议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份数由施工总包方根据需要另行确定。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审批后由监理报送业主。 六、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相关工程实施前,必须经由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施工总包方应根据工程的进展及施组报送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提前向监理报审。 七、 施工总包方上报的施组(方案),须经专家评审的,在项目公司组织召开方案评审会前,应由施工总包方按规定先行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报告。 上述事宜请施工单位即刻抓紧落实。 单 位 负责人 日 期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