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方案.pdf
附件 深圳市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 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的设计、建造、管理 水平,打造与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相匹配的城市景观,根 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际一流城市为标杆,着力提升建设工程工地标准化、 精细化管理水平,完成对全市施工围挡等外观环境的改造,使 施工围挡成为城市美丽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升市民对 城市环境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围挡改造提升要遵循“安全、绿色、美观、实用”原则 (一)安全(一)安全----进一步提升材质的刚度和结构可靠性等标 准,推荐使用钢结构围挡,限制使用砌体结构和 PVC 围挡,淘 汰彩钢板围挡;选择可靠度高的结构形式,增强使用安全性能 和防御台风的能力。 (二)绿色(二)绿色----强化生态意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优先 采用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和可循环使用的构(配)件;砌筑式围 挡采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制造材料。 (三)美观(三)美观----坚持深圳质量,关注城市美学,培育精益 求精的工匠精神,结合深圳开放、创新、现代、滨海的城市的 特征和公益宣传的要求,在构造形式统一的前提下,提供具备 不同区域环境特点的外观设计方案,并通过外观装饰使钢结构 式围挡和砌筑式围挡形成统一的风格;再结合城市区域特点, 分片区、分道路、分街景各自选用同类风格围挡,在营造美 观、整洁的城市环境的同时,实现围挡风格区域性的协调统 一。 (四)实用(四)实用----优先选用简易的结构形式和简洁的外观构 造,充分考虑施工的适用性和成本的经济性,并且提供多种形 式的围挡,满足不同工期、不同工况的实际需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出台标准、制定图集(一)出台标准、制定图集 按照对标国际、高于全国、结合深圳实际的要求,在现有 标准规范基础上,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遵循“安全、绿色、 美观、实用”的原则,制定工地施工围挡的设计方案并编制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以下简称标准图 集)。 标准图集既要在结构形式和细部构造等方面提供参考 标准,也要在外观造型、宣传图片、适用区域和工况等方面提 出指导性意见。 (二)工地围挡改造提升(二)工地围挡改造提升 1.1. 改造提升范围改造提升范围 对全市所有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地铁、交通、水务 等市政工程,拆除工程等)围挡进行改造提升。其中 (1)所有新开工工程必须参照标准图集的要求建设 施工围挡。 (2)在建工程既有围挡的材质、结构和外观造型达不到 标准图集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应参照标准图集的标准 和要求予以更换。 (3)对于即将竣工、围挡保留时间少于两个月的工程, 不强制要求按标准图集进行更换,但必须保证围挡的使用 安全及外观整洁、美观。 2.2. 围挡设置标准围挡设置标准 1.1.围挡材质选用标准围挡材质选用标准 优先选择钢质材料,选择性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砌体材 料,限制使用 PVC 材料,淘汰彩钢板。其中 (1)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工程,应采用连续、封闭的钢结 构、砌体围挡,原则上同一工程应采用同一种材质; (2)工期在半年以下 15 日以上的工程,采用 PVC 围挡; (3)工期在 15 日以下的工程,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 (铁马)或水马围挡; (4)基坑、桩基施工阶段,倒边施工频繁的地铁、市政 工程以及人流密集区的工程,不宜采用砌体围挡。 2.2. 围挡外观造型标准围挡外观造型标准 (1)钢结构、砌体和 PVC 围挡自地面至围挡顶端(不含 柱头和灯具)高度统一为 2.5 米,铁马和水马围挡高度统一为 1 米; (2) 施工围挡上应按照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其余位 置应设置公益广告或商业广告(铁马或水马围挡除外)。政府 投资工程施工围挡原则上全部设置公益广告,其他工程设置公 益广告面积不得少于工地围挡户外广告总面积的 50。 (3)施工围挡装饰画面或广告画面与墙体的连接应确保 连接可靠,牢固安全,制作精良,粘贴平整,连接构件不得裸 露。 (4)原则上,城市主干道、城市中心区采用现代、简 洁、明快的外观造型和画面风格,老城区采用具有岭南风情或 仿古形式的外观造型和画面风格,景观道路、旅游区等结合区 域景观定位采用相应风格的的外观造型和画面风格。 3.3. 改造提升步骤改造提升步骤 (1)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所有新开工工程应参照 标准图集的要求建设施工围挡。 (2)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率先在政府投资工程、轨 道交通工程,以及位于城市主干道、高快速路、景观道路两侧 和机场码头、车站广场的工程开展围挡改造提升工作;全市所 有建设工程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完成施 工围挡改造提升任务。 4 4. .改造提升费用改造提升费用 (1)施工围挡改造提升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统筹。 (2)围挡计价标准由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完善。 (3)新招标项目的围挡设置费用参照分部分项模式,按 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采用清单工程量计价, 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4)已招标未开工项目根据不同围挡类型的价差进行调 差。 (5)既有施工围挡改造提升费用列入工程费用中,通过 工程变更形式计取。 四、围挡设置管理 (一)围挡改造提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围挡方案应参 照标准图集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施 工过程按照工程施工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施工过程资料应归档 保存。 (二)监理单位应将施工围挡是否符合要求纳入开工条件 审查内容,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对围挡进行验收,重点验收砌 体围挡基础及砌体的强度、稳定性等。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签 发开工令。在建项目对围挡进行提升改造的,改造完成后亦应 按上述要求组织验收。 (三)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围挡的日常巡查和 维护。重点巡查检查以下内容 1. 墙体是否存在基础积水、开裂、倾斜、变形等安全隐 患。发现上述情况的应及时加固、处理,存在可能倒塌等即时 危险的,应立即设置警戒标识、派专人进行看护并及时排除隐 患。 2. 施工围挡表面装饰及广告是否完好、整洁、美观。发 现表面装饰及广告出现破损、涂污情况的,应及时进行修补、 保洁。 五、任务分工 (一)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制定标准图集,市委宣传 部、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建筑工务署、市 轨道办、市地铁集团等单位配合。 (二)市交通运输、建设、水务、城管等主管部门负责督 促完成监管范围内施工围挡改造提升任务。各区政府(新区管 委会)应当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完成辖区内施工围挡的改造提升 任务。 (三)市建筑工务署、市地铁集团、市水务集团、人才安 居集团、特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政府 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完成各自建设 项目的围挡改造提升任务。其他建设单位也应积极履行工程质 量安全首要责任和社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改造提 升任务。 (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发现围挡存在开裂、破损、 污染等情形的,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及时 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更新和维护。 (五)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完善施工围挡建设的计价标准, 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在工程立项、工程款拨付、造价 审计等过程中统筹考虑围挡改造提升费用。 (六)宣传部门指导和组织开展围挡的公益宣传活动,组 织开展围挡公益广告的艺术创作,进一步完善公益广告图片 库,及时发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高度 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围挡改造提升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 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本项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市区联动、各部门分工负责、 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合力 推进本项工作。 (三)保障投入费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高标建 设、合理投入”的原则,保障围挡改造提升费用,做到经费到 位、投入到位、使用到位。 (四)完善实施机制。遵循“动态管理、分批落实、试点 先行”的原则,各单位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分解目 标,明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