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174-2017_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_市政规范.pdf
UDC 中华 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曰 GB51174-2017P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Te c h n i c a l c o d e f o l u r b a n s t o IⅡ l w a t e r d e t e n t i o n a n d r e t e n t i o n e n g i n e e Hn g 20170121 发布 20170701 实施 串 鏊 遢 蓿 雷 罾 豪 篌 螽f 』罨 矗 逻 蜇 ξ 謦 联 合 发 布 啪聋人晟共∷和国国家橱准 谶镇丽水调蓄工翟摸术规范∷ T褊 c a l ∝龃 ∷f o F回蜘丽 蛐哑 汪腩 酉t e F∶洫铆侦o n a n d r e t 咖咖匏凼 洫蹒 崛 CB s 1】T0。多Ol T 圭 幽 断 鄹闩;带督汉民柴裥蘸扉 塌 则 蜮乡媾 蜊酱都 箍撞鄯闸睥Ⅱλ嘬檠 丨丨 { l l l 圄∷佳房 i 寻I;l i l i 咖乡建凝鄱 澍 鲑 衔宫菊 目 ∷s 2 Q 】 挛 再 歹 月 1∶日 押圜计则曲舨挂 ∵I| | | | | | l 丨丨| l | l T ∵0L 宗 蜘 鼙人艮奘柳国国寨杯释 溺瞑雨永调潘Ⅱ工稷撬宋觏-葩 GB斟〖1孑⒕| 20恋窜 | 萜 ∵ i j | 丨i 1i 羼计划 “髁 | | } i i | ∶∶ ∶珊撅鼗行 甬 址s w w w ,酶e s 蚺 翅鲑黼商酉唰酣 樨煜嚣里筚△l 号国褰旋谩e 懑卺 嚏 豳 渺 溺俪 骗 10QOBg 鳊Cσ伽泗翮0脚弭C跖聊 鞭华卵副包鹱翻麟司聃 唰 喻σ 岖 鲺吐硼嗣娴箧 Ⅱz s 鲱瞬瞒孝肀 铡J7| | | | | { 丨 | ∶∶ ∶∶∶∵ ∶ g 凋∷ I{ | 丨 } i | | { { l | } i 见撅.Il i l l I∷∷ | { | | | | 10| ∫∶ | | ∶ | 丨 i i ∶∶ ∶ l ⒗ ..i } | 1| ∶∶∶| l | } ∷笫I汲唰 擞 . 酆ˉ瓣 迎献翻。迥i 硼 i Il ;i i i ∶丨饷 f ∶∶ i l l { l { i l ∴Ⅱ ∵ 唧【 疵 蛐 铷 蛐 锤砜举摺剃谘ε-Φl O蝴跏眦眦 螨 吼 噪 舜勤帼 ,谮赫禾 龊 鄂 涮馔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44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 城镇雨 水调蓄工程技 术规范 为 国家标 准,编号 为 GB511742017,自 ⒛17年7月 1日起实施 。其 中,第 4.1.8、 4.2.7、仕.4.14、4.4.21、4,遮.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本规范 由我 部 标 准定 额研 究 所组 织 中 国计 划 出版 社 出版 发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2017年1月21日 曰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 于印发〈2013年工程 建设标准规范 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13〕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 广泛 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 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 内容是总则 、 术语和符号 、 水量和水质 、 雨 水调蓄工程设计 、 施工和验收 、 运行维护 。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 的解释,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 司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编制组 地址上海市 中山北二路901号 ;囟阝 政编码z O0092。 本规范主编单位 、 参编单位 、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 编 单 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大学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排水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上海佳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 辰 陈 嫣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l 亠刖 夼 敏 车 伍 荬霞 辉 郭;睡琳丨叹幕超 乎 耐‘螓可 峰 鬲 永鹏 昌悫威 Rl J天贩 莳解路 牮 曦 平 严飞 挛 艺 季俊 窬 霏端明 李 瀵 李 晌 李春鞠 杨 正 畅京堇 张太为 张中琢 冁东觜 陆暴霸 i 陆晓祯 肖 滟 腕 蟀 圃 娼∷ 蝎 贽窦红 娄 镰 跏 淼 眺乘腱 徐昊曼 郭 磊 豉 窿 谢 趣 童嬖审 省入;羼圭霎 梳世琚 蒹蒡堇 汤间莘 王洪眭 罗页申 彐 岭勇 唐建圄 何伶湮 孪 即 圃海蜂 次目 1 总 则 ⋯ ⋯ ⋯ ⋯ ⋯ ⋯⋯ ⋯ ⋯ ⋯ ⋯ ⋯ ⋯ ⋯ ⋯ ⋯ ⋯ ⋯ ⋯ 〈1 2 术 语 和 符 号 ⋯ ⋯ ⋯ ⋯ ⋯ ⋯ ⋯ ⋯ ⋯ ⋯ ⋯ ⋯ ⋯ ⋯ ⋯ ⋯ ⋯ ⋯2〉 2.1 术语 ⋯ ⋯ ⋯ ⋯ ⋯ ⋯ ⋯ ⋯ ⋯ ⋯ ⋯ ⋯ ⋯ ⋯ ⋯ ⋯ ⋯ ⋯ 2〉 2.2 符号 ⋯ ⋯ ⋯ ⋯ ⋯ ⋯ ⋯ ⋯ ⋯ ⋯ ⋯ ⋯ 在 3 水 量 和 水 质 ⋯ ⋯ ⋯ ⋯ ⋯ ⋯ ⋯ ⋯ ⋯ ⋯ ⋯ ⋯ ⋯ ⋯ ⋯ ⋯ ⋯6 3.1 水量 ⋯ ⋯ ⋯ ⋯ ⋯⋯ ⋯ ⋯ ⋯ ⋯ ⋯ ⋯ ⋯ ⋯- 3,2 水质 ⋯ ⋯ ⋯ ⋯ ⋯ ⋯ ⋯ ⋯ ⋯ ⋯ ⋯ ⋯ ⋯ ⋯ ⋯ ⋯ ⋯ ⋯ ⋯8 姓 雨 水 调 蓄工 程 设 计 ⋯ ⋯⋯ ⋯ ⋯ ⋯ ⋯ ⋯ ⋯ ⋯ ⋯ ⋯⋯ ⋯ ⋯9 4.1 一般规定 ⋯ ⋯ ⋯ ⋯ ⋯ ⋯ ⋯ ⋯ ⋯ ⋯ ⋯ ⋯ ⋯ ⋯ 9 4.2 水体调蓄工程 ⋯ ⋯ ⋯ ⋯ ⋯ ⋯ ⋯ ⋯ 10 4,3 绿地、 广场调蓄工程 ⋯ ⋯ ⋯ ⋯ ⋯⋯ ⋯ ⋯ ⋯ 1J 4.4 调蓄池 ⋯ ⋯ ⋯ ⋯ ⋯ ⋯ ⋯ ⋯ ⋯ ⋯ 13 4.5 隧道调蓄 工程 ⋯ ⋯ ⋯ ⋯ ⋯ ⋯ ⋯ ⋯ ⋯ ⋯19 5 施 工 和 验 收 ⋯ ⋯ ⋯ ⋯ ⋯⋯ ⋯ ⋯ ⋯ ⋯ ⋯ ⋯ ⋯ ⋯ ⋯ ⋯ ⋯ ⋯ 〈22 5.1 一般规定 ⋯ ⋯ ⋯ ⋯ ⋯ ⋯ ⋯ ⋯ ⋯ ⋯ ⋯ ⋯ ⋯ ⋯ 〈22 5.2 土建施工 ⋯ ⋯ ⋯ ⋯⋯ ⋯ ⋯ ⋯ ⋯ ⋯ ⋯ ⋯ ⋯ 22 5.3 安装工程 ⋯ ⋯ ⋯ ⋯ ⋯ ⋯ ⋯ ⋯ ⋯ ⋯ ⋯ ⋯ ⋯ ⋯ ⋯ 23〉 5.4 质量验收 ⋯ ⋯ ⋯ ⋯ ⋯ ⋯ ⋯ ⋯ ⋯ ⋯ ⋯ ⋯ ⋯ 23 6 运行维护 ⋯⋯⋯⋯⋯⋯⋯⋯⋯⋯⋯⋯⋯⋯⋯⋯⋯ 〈24 6.1 一般规定 ⋯ ⋯ ⋯ ⋯ ⋯ ⋯ ⋯⋯ ⋯ ⋯ 扭 6.2 水体调蓄工程 ⋯ ⋯ ⋯ ⋯ ⋯ ⋯ ⋯ ⋯ ⋯ 24 6.3 绿地 、 广场调蓄工程 ⋯ ⋯ ⋯ ⋯ ⋯ ⋯ ⋯ ⋯ ⋯ ⋯ ⋯ 24 6.4 调蒿池和隧道调蓄工程 ⋯ ⋯ ⋯ ⋯ ⋯ ⋯⋯ ⋯ 25〉 本规范用词说明 ⋯⋯⋯⋯⋯⋯⋯⋯⋯⋯⋯⋯⋯⋯⋯⋯⋯29 附条文说明 ⋯⋯⋯⋯⋯⋯⋯⋯⋯⋯⋯⋯⋯⋯⋯⋯⋯ 31 Co n t e n t s 1 Ge n e r a l p r v i s i o n s 2 Tc r m s a n d s y m b l s ⋯⋯ 2.1 r e r n 1s ● ● ⋯● 2.2 s y m b l s ⋯ 3 Wa t e r q u a n t i t y a n d q u a h t y ⋯ ⋯ ⋯ 3.1 1Va 1e F q u a n t i t y ● ● ● ● ● ⋯ 3.2 Wa t e r q u a h t y 4 De s i g n s t a n d a r d s f o r d e t e n t i o n a n d r e t c n t i n f a c Ⅱi t i c s 4.1 Ge n e r a 1r e q u i Fe m e n t s ⋯ ⋯ ⋯ 碴 .2 11r a t e r b o d i e s ⋯ ⋯ ⋯● ● ● ● 4.3 Gr e e n b e l t s a n d p c n s p a c e s 4.4 s t o r a g e t a n k s ⋯ ⋯⋯ ⋯ ⋯ ⋯⋯ 4.5 Tu n n e 1s s t r a g e e n g i n e e r i n g ⋯⋯ ● ● . 5 Co n s t r u c t i o n a n d a c c e p t a n c e ⋯ 5.1 Ge n e F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 ● ⋯ 5,2 Si t e w Or k ,s t r u c t u r e s a n d f a c Ⅱ i t i c s ⋯ ⋯ ⋯⋯ 5,3 Er e c t i o n ,i n s t a l l a t i n a n d a p p h c a t i o n ⋯ ⋯ ⋯ ⋯ ⋯ 5.4 Fi e l d l u a h t y c n t r o l a n d a c c e p t a n c e ● 6 0p e r a t In a n d m a l n t e n a n c e ⋯ ⋯ 6,1 Ge n e r a l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 ⋯ 6,2 、 Va t e r b o d i e s ⋯ ● ● ● ● ● ● ● ● ● ● 6.3 Gr e e n -e l t s a n d p e n p a c e s 6.4 s t o r a g c t a n k s a n d s t r a g e t u n n c Is Ex p l a n a t i o n o f w o r d i n g i n t h i s c o d e Ad d i t i o n Ex p l a n a t i o n f p r o v i s i n s 。2 1 2〉 〈2 4 6 〈6 8 9 9 10 11 13 19 22 22 22 〈23 23 24〉 24 24 24 〈25 〈29 31 1 总 贝 刂 1.0.1 为保障城镇排水安全、 防治内涝 、 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 加强 雨水综合利用,制定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 改建和扩建 的城镇雨水调蓄工程的规 划 、 设计 、 施工 、 验收和运行维护 。 1.0.3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 的建设应 以城镇总体规划 、 海绵城市 、 内涝防治 、 排水工程等专项规划为依据,与城镇防洪 、 河道水系 、 道 路交通 、 园林绿地 、 环境保护和环境卫 生等专项规划和设 计相协 调,并应满足城镇规划蓝线和水面率的要求 。 1.0.4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应遵循低影 响开发理念,结合城镇建 设,充分利用现有 自然蓄排水设施,合理规划和建设 。 1.0.5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的规划 、 设计 、 施工 、 验收和运行维护,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1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I。1 雨水调蓄 s t o r m w a t e r d e t e n t i o n a n d r e t e n t i o n 雨水调节和储蓄的统称 。雨水调节是指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 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 的雨水峰值流量,延长排放 时间, 实现削减峰值流量的 目的。雨水储蓄是指对径流雨水进行储存 、 滞留、 沉淀、 蓄渗或过滤以控制径流总量和峰值,实现径流污染控 制和回收利用的 目的。 2.1.2 雨水调蓄工程 鸵o m w a t e r d e t e r l t i o n a n d r e t e n t i o n e n g i n e e r In g 具有雨水调蓄功能的工程的总称,可分为水体调蓄工程 、 绿地 广场调蓄工程、 调蓄池和隧道调蓄工程等 。 2.1.3 多功能调蓄设施 m u l t ←p u r p o s e s t o r a g e f a c i l i t i e s 具有对雨水调节 、 储蓄的功能,与绿地 、 广场等空间结合,平时 发挥正常的景观、 休闲娱乐功能,暴雨产生积水时发挥调蓄功能的 设施 。 2.1.4 浅层调蓄池 s h a l l o w s t o r m Wa t e r s t o r a g e t a n k 采用人工材料在绿地下部浅层空间设置的雨水调蓄设施 。 2.1.5 调蓄池 s t o r a g e t a n k 用于储存雨水的蓄水池,根据是否有沉淀净化功能分为接收 池 、 通过池和联合池 。 2.1.6 接收池 i n t e r c e p t i o n t a n k 不具有沉淀净化功能 的调蓄池 。调蓄池充满后,后续来水不 再进人调蓄池 。 2.1.7 通过池 p u r i f i c a t i o n t a n k 2 具有沉淀净化功能的调蓄池。调蓄池充满后,后续来水继续 进人调蓄池,而沉淀净化后的雨污水溢流至水体 。 2.1.8 联合池 i n t e r c c p t i n a n d p u o 伍c a t i o n t a n k 由接收池和通过池组成的调蓄池 。雨污水首先进人接收池, 接收池充满后,后续来水再进人按照通过池建造的净化部分 。 2.1.9 水力固定堰 h y d r a u l i c Ⅱx e d w c i r 利用水力条件控制管渠进人调蓄池水量的堰式固定设施 。 2.1.10 水射器冲洗 w a t e r j e t e r w a s h i n g 利用吸气管和特殊设计的管嘴,高压水流在喷射管 中产生负 压,带气高压水流对池底进行冲刷清洗的过程。 2.1.11 门式 自冲洗 g a t ←t y p e s e l f w a s h i n g 调蓄池分割成数条长形冲洗廊道,廊道始端设置储水池和门 式外形的冲洗门,廊道末端设置 出水收集渠,当控制 系统触发,冲 洗门瞬间将储水释放,底部喷射出的水形成强力席卷式射流,对池 底进行 冲刷清洗的过程 。 2.1.12 水力翻斗冲洗 h y d r a u l i c s k i p b u c k e t w a s h i n g 翻斗安装于调蓄池宽度方 向池壁 的上方,工作待命状态时翻 斗口朝上,冲洗调蓄池时翻斗充满水,利用偏心设计,翻斗失稳 自 动翻转,对池底进行冲刷清洗的过程 。 2.1.13 连续沟槽 自冲洗 ∞n t i n u o u s d i t c h s e l f w a s h i n g 调蓄池底部设计成连续沟槽,利用池 内蓄水冲洗底部,通过水 力将势能转换为动能进人连续沟槽,在沟槽 内达到 自清流速,形成 冲刷清洗 的过程 。 2.1.14 隧道调蓄工程 t u n n e l s t o r a g e e n g i n e c r i n g 采用隧道及其附属设施调节 、 储蓄 、 排放雨水的工程 。 2.1.15 竖向跌落井 d r o p s h a f t 用于将浅层排水系统的雨污水送人深层隧道,并达到消能和 排气作用的构筑物 。 2.1,16 脱过系数 d e p r i x /a t i o n ∞c f ∏c i e n t 3 调蓄设施下游和上游设计流量之 比。 2.1.17 脱过系数法 d e p r i v a t i o n ∞e f Ⅱ0e n t m e t h o d 采用 由径流成因推理的流量过程线计算调蓄容积的方法 。 2.2 符 口丐 A调蓄池出口截面积 ; Af 生物滞 留设施表面积 ; At J时刻调蓄池表面积 ; 8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 Cd 出口 管道流量系数; D单位面积调蓄深度 ; d b c 生物滞留设施种植层 、 砾石层的总厚度 ; d p 生物滞 留设施表面蓄水层厚度 ; F汇水面积 ; 凡 土壤入渗率 ; g 重力加速度 ; △H调蓄池上下游的水力高差 ; 凡 调蓄池水深 ; 乃l 放空前 调蓄池水深 ; 乃2放空后调蓄池水深 ; ″ 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 刀。 系统原截流倍数 ; ″l 调蓄设施建成运行后的截流倍数 ; ″r 植被及种植层和砾石层平均孔隙率 ; ″z 植物横截面积 占蓄水层表面积的百分 比 ; Q1调蓄池出口流量; Q′ 一下游排水管渠或设施的受纳能力 ; Qi 调蓄设施上游设计流量 ; Q。 调蓄设施下游设计流量 ; 4 瓯一≡截貔荞呶前酶旱流污冰量s 一 鲔龊 轱△潋室鲚l l a l 仿 两 漏蘩谡潘遨水酶闯拿 ⑾ ∷ 量蕻阀鬻设掬宥絷容积卜 叶躜迦蔡鲡 艹 晷 | ˉˉ ˉ ˉ ˉ ˉ 菖 耆 骨碹莒 苣 室 黝J 蛩 黟, 旷 害 钔 肓 宽 嗷 纟 畲 史 溽 醉 搴 自 一曝 3 水量和水质 3.1 水 量 3.1.1 雨水调蓄设施 的设计调蓄量应根据雨水 设计流量和调蓄 设施的主要 功能,经计算确定 。 3.I。2 雨水设计流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当汇水面积大于2k m 时,应考虑降雨时空分布的不均匀 性和管渠汇流过程,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 。 2 当暴雨强度公式编制选用 的降雨历时小于雨水调蓄 工程 的设计降雨历时时,不应将暴雨强度公式的适用范围简单外延,应 采用长历时降雨资料计算 。 3.1.3 当调蓄设施用于削减峰值流量时,调蓄量的确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应根据设计要求,通过 比较雨水调蓄工程上下游的流量过 程线,按下式计算 v f m i ⑴ 电 ⑴ “r ㈩闸0 式 中l / 调蓄量或调蓄设施有效容积m 3; Qi 调蓄设施上游设计流量m 3/s ; Q。调蓄设施下游设计流量m 3/s ; f 降雨历时m i n 。 2 当缺乏上下游流量过程线 资料时,可采用脱过系数法,按 下式计算 v [垆 揣∴ ⒈10丬o 匹α ⒍⑴ 赀 ] Qr 3.1.3-2 式 中乙暴雨 强度公式参 数; 6 ″ 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 α 脱过系数 ,取值为调蓄设施下游和上游设计流量之 比。 3 设计降雨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3h 24h 较长降雨历时进行试算复核,并应采用 适合 当地的设计雨型; 2当缺乏当地雨型数据时,可采用附近地区的资料,也可采 用 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一场暴雨的降雨历程; 3.1.4 当调蓄设施用于合流制排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时,调蓄量 的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V3600r i PIi 一刀Qd r ′ 3.1.4 式中r i 调蓄设施进水时间h ,宜采用0.5h 1.0h ,当合流制 排水系统雨天溢流污水水质在单次降雨事件 中无 明 显初期效应时,宜取上限;反之,可取下限; ″1调蓄设施建成运行后的截流倍数,由要求 的污染 负荷 目标削减率 、 下游排水系统运行负荷 、 系统原截流倍数 和截流量 占降雨量 比例之间的关系等确定; Pa l 系统原截流倍数; Qd r 截流井 以前 的旱流污水量m 3/s ; 冖 安全系数,一般取1.1 1.5。 3.1.5 当调蓄设施用于源头径流总量和污染控制以及分流制排 水系统径流污染控制时,调蓄量的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V10DFΨ 3.1.5 式 中D单 位 面 积 调 蓄深度m m ,源头雨 水调蓄工 程 可按年 径流 总量控 制率 对应 的单位 面积调 蓄深度进 行计算; 分流制排水 系统径 流污染 控 制 的雨 水 调 蓄工程 可 取 4m m 8m m ; F汇水 面积h m 2; Ψ径 流 系数 。 3.1.6 当调 蓄设施用 于雨水综合利用时,调蓄量应根据 回收利用 7 水量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 3.1.7 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下垫面收集雨水的污染物实测浓度 确定 。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量可为2m m 3m m ,地面弃流量可 为4m m 8m m 。 3.1.8 多功能调蓄设施的调蓄量,应综合考虑 自身景观或休闲娱 乐功能和调蓄 目标后确定 。 3.1.9 当排水系统在不同位置设置多个调蓄设施时,应分别确定 每个调蓄设施的调蓄量,并应满足调蓄工程总体设计要求 。 3.2 水 质 3.2.1 当雨水调蓄工程用于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和雨水综合利用 时,应确定雨水调蓄工程设计水质 。设计水质应根据实测数据并 结合调查资料确定,缺乏资料时可按用地性质类似 的邻近区域排 水系统的水质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应开展优先污染物监测。 3.2.2 当用于回用的雨水调蓄工程出水不能满足 回用水质标准 时,应处理达标后 回用 。当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回用水质应按 最高水质标准确定 。 3.2.3 用于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的雨水调蓄工程 出水排放至水体 时,其出水水质应满是受纳水体环境容量要求。 8 4 雨水调蓄工程设计 4.1一般 规 定 4.1.1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包括水体调蓄工程 、 绿地广场调蓄工程、 雨水调蓄池和隧道调蓄工程,可为单一工程或多个工程的组合。 4.l 。2 雨水调蓄工程按用途可分为专用调蓄工程和兼用调蓄工 程 。调蓄工程的类型和形式应根据新建地区和既有地区的不同条 件,结合场地空间、 用地 、 竖 向等选择和确定,并应与城镇景观 、 绿 地 、 运动场 、 广场 、 排水泵站 、 地铁 、 道路 、 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 和内 河内湖等天然调蓄空间统筹考虑,相互协调。 4.1.3 雨水调蓄工程的位置应根据调蓄 目的、 排水体制 、 管渠布 置 、 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围环境等 因素确定,可采用多个工程 相结合 的方式达到调蓄 目标,有条件 的地区宜采用数学模型进行 方案优化。 4.1.4 用于削减峰值流量的雨水调蓄工程宜优先利用现有调蓄 空间或设施,应将服务范围内的雨水径流引至调蓄空间,并应在降 雨停止后有序排放 。 4.1.5 雨水调蓄工程 的清淤冲洗水以及用于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但不具备净化功能的雨水调蓄工程的出水,应接人污水系统;当下 游污水系统无接纳容量时,应对下游污水系统进行改造或设置就 地处理设施 。 4.1.6 雨水调蓄工程 出水排放至污水处理厂时,不应影响污水处 理厂的正常运行 。 4.1.7 用于雨水综合利用的雨水调蓄工程应考虑其地 区适应性 和经济可行性 。 4.1.8 雨水调蓄工程应设置替示牌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1.9 具有渗透功能的调蓄设施 的底部应 比当地季节性最高地 下水位高1m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底部敷设防渗材料 。 4.1.10 具有渗透功能的调蓄设施与周围建筑基础之间的安全距 离不应小于3m 。当安全距离无法满足时,应采取在调蓄设施四周 敷设厚度不小于1.2m m 的防渗膜等措施,避免对路基或地基产 生影响。 4.2 水体调蓄工程 I 小 区水体调蓄工程 4.2.1 小区水体调蓄工程应根据地理条件 、 小区环境和调蓄 目的 等因素,选择单一形式或组合形式。 4.2.2 小 区水体调蓄工程的调蓄量应按本规范第3.1节的规定 确定,以雨水储蓄为 目的并有景观需求的小区水体调蓄工程,还需 利用水量平衡,校核水体的面积和调蓄深度 。 4.2.3 小区水体调蓄工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集 中进水时,在进水端宜设置消能设施 ; 2 人 口 处宜设置拦污净化设施 。当采用前置塘作 为拦污净 化设施时,前置塘应设置清淤通道和防护设施,其沉泥区容积应根 据清淤周期和入流雨水悬浮物SS负荷确定; 3 宜采用生态堤岸 ; 4 应设置溢流设施和放空设施,溢流设施和放空设施宜采用 重力排放,重力溢流管的排水能力应大于进水设计流量; 5 水体 内植物应根据不同水深 、 植物特性和景观要求选择水 生植物类型。 4.2.4 当小区水体调蓄工程采用湿塘时,其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 第4.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塘容积可分为永久容积和调蓄容积两部分,永久容积水 深应有利于水质维持,并综合考虑安全性 、 景观效果等 因素确定 , 宜为0.8m 1.8m ,调蓄容积应根据调蓄量 、 调蓄水深 、 水力停 留 10 时间、 场地条件等因素确定,并应考虑长期运行后,底泥沉积造成 的有效容积减小; 2 湿塘边坡坡度应根据景观效果 、 亲水性、 安全性和调蓄空间 等因素确定,宜小于1奎,边坡较陡时应采取防侵蚀措施;边坡处应 设置宽度大于3m 的挺水植物带,水深宜为300Πm 500m m ; 3 湿塘出水口应设置溢流竖管和溢洪道,排水能力应根据下 游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确定,调蓄水量宜在24h 48h 内排空。 Ⅱ 内河 内湖调蓄工程 4.2.5 内河 内湖调蓄工程的调蓄规模应根据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 期确定 。 4.2.6 内河内湖调蓄工程的平面布置应根据其功能定位 、 地形地 貌 、 周边城镇规划 、 土地利用规划 、 区域排水 防涝 、 防洪和水 系规 划 、 景观要求等因素确定 。 4.2.7 内河 内湖调蓄工程的调蓄规模和调蓄水位确定后,对填 占 调蓄库容的涉水构筑物必须经过排水防涝影响论证后方可建设。 4.2.8 内河 内湖调蓄工程的护岸 、 护坡设计,应满足调蓄水位变 动对结构的要求,护岸 、 护坡和雨水管渠 出水口的结构设计应相互 协调 。 4.2.9 内河 内湖调蓄工程宜通过构建生态护坡和陆域缓 冲带等 生态措施,削减进入内河内湖调蓄工程的雨水径流污染,也可将降 雨初期的雨水截流至污水系统。 4.3 绿地、 广场调蓄工程 4.3.1 绿地 、 广场调蓄工程应根据场地条件和调蓄 目的等 因素, 选择单一形式或组合形式 。 4.3.2 调蓄 没施宜结合城镇道路 、 广场 、 停车场和滨河空间等周 边绿地空间建设。 4.3.3 不同类型绿地 、 广场调蓄工程的调蓄量应按本规范第3,1 节的规定确定 。当调蓄设施具各多种功能时,总调蓄量应为按各 功能计算的调蓄量之中的最大值,调蓄深度和平面面积等参数应 根据设施类型和场地条件确定 。 4.3.4 生物滞 留设施可 没置 丁停车场 、 街心花园、 道路两侧或小 区绿地等位置。 4.3.5 生物滞 留设施宜在土基上铺设,自上而下宜设置蓄水层 、 覆盖层 、 种植层 、 透水土工布和砾石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水层深度应根据生物滞 留设施 的型式 、 植物耐淹性能和 土壤渗透性能确定,宜为0 300m m ,并应设100m m 的超高; 2 覆盖层厚度宜为50m m 。 有蓄水层时宜采用陶粒 、 钢渣等 材料;无蓄水层时,宜采用松树皮等材料; 3 种植层介质类型和深度应满足雨水净化的要求,并应符合 植物种植要求; 4 种植层底部宜设置不小于200g /m 2的长丝透水土工布; 5 砾石层厚度宜为250m m 300m m ,可在其底部埋置管径 为100m m 150m m 的穿孔羽 夸 水管。 4.3.6 生物滞 留设施 的表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AV/E£u r d b c 饣r p 1一刀z ] 4.3.6 式中Af 生物滞 留设施表面积m 2; V调蓄容积m 3,按本规范公式3.1.5计算 ; ∫m 土壤人渗率m m /h ; b c 生物滞 留设施种植层和砾石层的总厚度m m ; ″r 植被及种植层和砾石层平均孔隙率 ; Jρ生物滞留设施表面蓄水层厚度m m ; ″z 植物横截面积 占蓄水层表面积的百分 比。 4.3.7 浅层调蓄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管道或箱涵拼装而成 ; 2 宜设置进水井 、 进 出水管 、 排泥检查井 、 溢 流口、 取水口和 单向截止阀等设施; 3 宜具有排泥的功能 ; 12 4 具有渗透功能 的调蓄池 四周宜采用粒径20m m 50m m 级配碎石包裹,调蓄池上 、 下碎石层厚度均应大于150m m ; 5 两组调蓄池间距不应小于800m m ; 6 底部设置穿孔管排水时,宜选择不小于⒛0酽m 2长丝土工 布包裹 。 4.3.8 用于排涝除险调蓄的下凹式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I 下凹深度应根据设计调蓄容量 、 绿地面积、 植物耐淹性能、 土壤渗透性能和地下水位等合理确定,宜为100m m 250m m ; 2 宜设置多个雨水进水口,进水口处标高宜高于汇水地面标 高50m m l O0m m ,并宜设置拦污设施和消能设施; 3 调蓄雨水的排空时间不应大于绿地中植被的耐淹时间; 4 应在绿地低洼处设置出流口并与下游排水通道相连 。 4.3.9 下沉式广场调蓄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功能宜为削减峰值流量; 2 应设置专用雨水 出人口,人口处标高宜高于汇水地面标高 50- 100-△,且应设置拦污设施,出水可设计为多级出水口形式; 3 排空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4.9条的规定,宜为降雨停止 后2h 内排空; 4 应设置清淤装置和检修通道; 5 应设置疏散通道和警示牌,并应设置预警预报系统 。 4.3.10 利用城镇公 园等开放空间建设 的多功能调蓄设施 的设 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结合排水系统 、 城镇景观 、 竖 向规划 和公 园本身的建设 进行设计,利用公园内绿地和水体等发挥调蓄功能 ; 2 公园内发挥调蓄功能的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 4.4 调 蓄 池 I 主 体 设 施 4.4.1 调蓄池设置的位置应根据调蓄 目的确定,并应符合下列 13 规定 1 用于削减峰值流量和雨水综合利用 的调 蓄池宜设置在源 头,雨水综合利用系统中的调蓄池宜设计为封闭式; 2 用于削减峰值流量 和控制径流污染 的调蓄池宜设置在管 渠系统中,并宜设计为地下式 。 4.4.2 调蓄池根据是否有沉淀净化功能可分为接收池 、 通过池和 联合池三种类型,其选择应根据调蓄 目的、 服务面积和在系统中的 位置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控制径流污染的调蓄池,当进水污染初期效 应明显 时,宜采用接收池;当初期效应不明显时,宜采用通过池;当进水流 量冲击负荷大,且污染持续较长时间时,宜采用联合池; 2 用于削减峰值流量和雨 水综合利用 的调蓄池,宜采用接 收池。 4.4.3 调蓄池和排水管渠的连接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蓄池用 于削减峰值流量 时,宜采用与排水管渠 串联 的 形式; 2 调蓄池用于径流污染控制或雨水综合利用时,应采用与排 水管渠并联的形式 。 4.4.4 调蓄池应设置预处理设施 。 4.4.5 调蓄池的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条件的地区,宜根据调蓄池功能 、 排水体制 、 管渠布置 、 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围环境等因素,采用数学模型确定 。 2 没有条件采用数学模型的地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收池的容积,应按本规范第3.1节的规定确定 ; 2通过池的容积,宜根据设计水量、 污染控制 目标 、 表 面水 力负荷和沉淀时间等参数计算确定,其中表面水力负荷 和沉淀时间等宜通过试验确定。在无试验资料时,表面 水力负荷可为1.5m 3/m 2h 3.0m 3/m 2h ,沉淀 时间可为0.5h 1,Oh ; 11 3联合池的容积,宜根据长期监测后确定的初期雨水量 、 后 续水量 和水质特征,分别确定接收部分和沉淀净化部分 的容积。 4.4.6 调蓄池的有效水深,应根据用地条件 、 类型、 池型 、 当地施 工条件和运行能耗等因素,经技术经济 比较后确定。 4.4.7 调蓄池的池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型应根据用地条件 、 调蓄容积和总平面布置等 因素,经 技术经济 比较后确定,可采用矩形 、 多边形和圆形等。 2 底部结构应根据冲洗方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门式 冲洗或水力翻斗冲洗时,宜为廊道式; 2当采用 自冲洗方式时,应为连续沟槽式,并应进行水力模 型试验 。 3 设计底坡坡度宜为1 2,结构复杂 的调蓄池宜进行 水力模型试验确定 。 4 超高宜大于0,5m 。 4.4.8 调蓄池的进出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水可采用管道 、 渠道和箱涵等形式 。 2 进水井位置应根据合流污水或雨水管渠位置 、 调蓄 池位 置 、 调蓄池进水方式和周 围环境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并联形式 的调蓄池进水井可采用溢流井 、 旁通井等形式; 2采用溢流井作为进水井时,宜采用槽式,也可采用堰式或 槽堰结合式;管渠高程允许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