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诗地产-技术及施工管理要求.docx
第三部分 技术及施工管理要求 一、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在满足设计与产品建造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的基础上,须达到下列质量管理要求 1.1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组织的质量综合评估每次得分不得低于 89 分,低于目标分,每次总包罚款5万元。连续两季度不满足目标分,第二季度开始,处罚加倍,更换施工班组、管理人员; 1.2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组织的防渗漏专项评估每次得分不得低于 90分,低于目标分,每次总包罚款5万元。连续两次不满足目标分,第二次开始,处罚加倍,更换施工班组、管理人员; 1.3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组织的交付评估得分不得低于 85 分,低于目标分,总包罚款10万元; 1.4本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预制装配式构件相关验收要求,确保优质结构。现场安全文明要求确保”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 1.5 如本合同订立后相关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或标准,且标准高于前述标准的,以新的规范或标准为准。 1.5.1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朗诗绿色地产及朗诗绿色地产成都公司在管理体系、制度、指引等管理文件上可能发生的更新。 1.5.2所有管理体系、制度、指引等管理文件以朗诗绿色地产及朗诗绿色地产成都公司公告发布的最新版执行,乙方不得有异议。 1.5.3所有管理体系、制度、指引等管理文件执行时间以发包人项目工程部通知承包人为准。 1.5.4管理体系、制度、指引的更新执行按主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指令执行。 1.6质量及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事项应遵守本合同规定、技术及施工管理要求及其相关附件中的相关规定。前述相关规定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优先适用责任较为严厉的规定。 1.7第三方检查管理规定总承包单位须认真落实执行朗诗集团产品质量中心拟定的第三方综合检查管理办法及第三方防渗漏检查管理办法,无条件服从管理办法中约定的奖惩条款。 1.8专职实测小组配备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的成员3人。 1.9模板正负零以上使用全新铝模,地下室采用红模板,木模加钢背楞;场地全部硬化;入口形象满足质监、安监要求,施工大门及塔吊上标示朗诗地产及logo;人员出入口设置闸机刷卡或人脸识别系统;配置智能监控系统。 1.10“防渗漏条款”约定 1乙方应做到“无渗漏”工程。 2在满足过程防渗漏评估、交付评估、集中交付半年内无渗漏问题报修的情况下,甲方在结算时给予乙方每户2500元的奖励;如淋水自查、阶段评估检查渗漏户数比例大于总户数3/单户渗漏点超过2处/地库出现任意一处渗漏,乙方除了按国家规定履行维修义务以外,按每处5000元承担渗漏违约金。 1.11.意向合作人应有专人负责朗诗工程管理软件管理工作。定期完成数据上传、软件内容更新等工作。如数据上传不实(与实测成绩出入过大)、数据上传或更新滞后,按每次5000元给予经济处罚。 二、标段划分要求及施工范围 1、招标标段划分说明全地块为一个标段施工界面划分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2、施工范围详见第二部分承包范围及材料分供方式。 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意向合作单位承建本工程严格按照标化、文明现场和CI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并创成都市文明工地。布置、操作过程不符要求,征询合作单位有权要求意向合作单位停工整改及承担法律责任,耽误工期不予顺延。 2、中标施工单位应履行承诺,如达不到要求,应向征询合作单位支付合同总造价1%的违约金。 3、中标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四、施工工期 1、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自征询合作单位指令进场开始至通过征询合作组织的单体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征询方工程部书面通知为准,且不因工期调整进行任何补偿。 2、工期节点控制时间表(详细见附件总包关键节点(不含PC)) 3、意向合作单位按自身能力拟定工期,以此竞争,但最迟不能超过本征询合作文件的要求,一经中标其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在收到征询合作单位开工指令后按期完成。 4、以上工期及意向合作文件商务报价已充分考虑除了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之外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下雨、下雪、雾霾、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中高考、政府重大活动及会议、冬季施工、扰民和民扰,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处罚、赔偿、文明现场、临建(异地临建)、场地硬化、市政城管、项目围墙、道路开口、地下排水、道路施工影响、政府征询合作代理及相关费用,甲供材、乙供材检测、检验等不利因素。 5、意向合作单位在收到征询合作单位工程开工指令后,项目负责人拒绝签字,征询合作单位有权从重追究意向合作单位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和罚没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团队要求 项目团队必须均为意向合作方职工且提供社保证明(至少【12】个月缴纳证明)。 1、项目经理需具有5年以上同职工作经验,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常驻工地,不得另外兼任其它项目职务,本项目地块之间可兼任,且从事过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的类似工程不少于3个(包括在建项目); 2、技术负责人需具有8年以上同职工作经验,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常驻工地,不得另外兼任其他项目职务,本项目地块之间可兼任,且从事过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的类似工程不少于3个(包括在建项目); 3、生产经理(或执行经理)需具有5年以上同职工作经验,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级以上执业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常驻工地,不得另外兼任其它项目职务,本项目地块之间不得兼任,且从事过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的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包括在建项目)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具有5年以上同职工作经验,必须具有执业资格证,常驻工地,不得另外兼任其他项目职务,且从事过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的类似工程不少于2个(包括在建项目); 5、现场工程师具有4年以上同职工作经验。 总承包单位项目团队现场配置要求建议(下表),若现场配置人员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增补人员 施工阶段岗位名称 展示区、售楼部、样板房阶段 土方、基础、地下室阶段(0以下) 主体施工阶段(0以上) 装饰装修至竣工验收 交付/移交物业/整改阶段 项目经理 1 1 1 1 1 生产经理(或执行经理) 1 1 1 1 0 技术负责人 1 1 1 1 1 专职安全管理员 1 1 2 2 0 土建工程师 1 3 4 4 1 安装工程师 1 1 2 2 1 质检工程师 1 1 3 3 0 专职实测实量人员(工程评估专用) 0 2 5 5 0 测量员 1 1 1 1 0 实验员 0 1 1 1 0 资料员 1 1 2 2 1 材料员 1 1 1 1 0 土建预算员 1 1 1 1 1 安装预算员 1 1 1 1 1 合计人数 12 17 26 26 7 意向合作文件技术建议书中提供的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如甲方面试合格,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且按征询合作文件-技术及施工管理要求中时间要求驻现场,并在甲方处签到考勤,其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常驻现场】;任何情形下,乙方未经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擅自更换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如乙方代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和材料验收员等),应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 1 /次作为违约金;擅自更换其他管理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人次,前述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如需更换主要工作人员,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如所换人员为乙方代表或技术负责人的,须至少提前15天),并应同时将后任的资历信息提交甲方,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项目经理面试要求 1、项目经理与生产经理为同一人 ⑴项目经理面试为本征询合作中技术建议书评审流程之一。 ⑵意向合作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征询方面试通过方视为合格。 ⑶项目经理面试时间技术建议书回复截止时间后,征询方另行通知。 ⑷意向合作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参加面试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项目经理委托函(格式详见附件); ②项目经理身份证。 ③中级及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 2、项目经理与生产经理为不同人 1、项目经理要求一级建造师、公司有社保 2、生产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身份证。 ②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 七、日常管理要求 1、技术管理体系 在工程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单位审查,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管理体系进行实施。违反本条规定,处以违约金500~1000元。 1.1、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人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人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人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并处以违约金10000元。 1.2、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工程开工前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1.3、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发包人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撤换。对于承包人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100元/人天违约金。 1.4、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申报,征得监理、发包人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如擅自变动定岗管理人员,将处以1000元/人次违约金;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500元/人次违约金,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2、图纸会审 2.1、开工前,承包人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提交发包人。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2.1.2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点是否相符; 2.1.3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2.1.4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2.1.5建筑、结构、安装、环境等不同专业之间有无矛盾; 2.1.6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2.1.7针对不同材质的交界面,图纸是否交代清楚; 如承包人未按本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内审书面意见,处以违约金500元。 承包人书面提出技术核定(洽商)单 送交单位 与发包人联系 0 接受 与发包人联系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 批复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审核 承包人执行 2.2承包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由承包人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发包人相关部门审核,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7天内返还。承包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否则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2.3在图纸设计交底后14天内,承包人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查。如不能按时提出预留预埋图,处以违约金500元。如由于预留预埋图不准确或遗漏,造成主体完工后凿打结构的,除返工之外,每处处以违约金1000元。 2.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发包人)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发包人。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执行,但对此产生的后果,承包人不负责任。 2.6属于发包人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2.7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发包人与设计协商,出具技术核定单,监理及承包人执行。 2.8对于现场突发事件,监理和施工单位根据发包人书面通知应立即实施,并于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由承包人办理技术核定单。对于拒不执行指令,造成工程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 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3.1项目开工前10天内,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10天内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承包人必须经过内部审核,签章齐全。如不能及时提交,则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责任人各处以违约金100元,并通报承包人公司;如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除罚款并通报外,将退回重新编制。 3.2承包人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3.3承包人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特别应对质检人员的名单和岗位职责书面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在过程管理中质检人员不能满足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 4.2承包人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4.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将过程中的检测数据形成书面资料,报监理和发包人备案和检查,如发现过程中有对数据有造假行为,按100元/次违约金,保证监理单位、发包人过程控制。 4.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人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建设方每月抽查,如有违反,发包人将责令返工。 4.5承包人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由单位通报批评及处以违约金500~1000元/次,并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发包人及承包人的上级公司,同时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发包人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4.6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承包人对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承担责任,并处以违约金1000~10000元/次,直至清退出场。 4.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发包人提出后,承包人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处以违约金200~5000元/次,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5、材料管理 5.1如发现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的材料用于工程上,除无条件返工外,并处以违约金5000~10000元的。 5.2如发现承包人使用未经报验审核或未经建设方认可的材料,每批次处以违约金200元。 5.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应立即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同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监理及发包人。违反本条规定,将处以违约金500~5000元。 5.4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管理。对于场地内的材料,必须对其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等进行标识;并形成书面资料备查; 5.5对于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必须建立材料的可追溯记录。 5.6对于甲供材料,如供货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承包人有权拒绝接收。 5.7所有材料均应接受市区技监局现场监督。 6、工程缺陷及质量事故 6.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照东原地产质量缺陷与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7、施工技术交底 7.1承包人必须建立并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做到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施工员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留存交底记录,如未交底,处以违约金100元/次。 7.2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的重大修改或现场条件、工艺的变化,必须重新组织交底。 8、资料及图纸管理 8.1在工程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图纸的版本,新版本到达后必须废除旧版本。因为图纸版本管理混乱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8.2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承包人应在3天内将更改部分在蓝图上表示出来,并注明更改依据,便于查找。 8.3竣工图的绘制必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承包人将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竣工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7天内审核后交发包人,发包人10天内审核后返还承包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实物移交前5天内,承包人应将全套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如承包人无法按时移交资料,按100元/单位工程天处以违约金。 8.4分包专业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总包单位负责汇总、装订并统一移交发包人和政府相关部门。 9、样板先行制度 9.1、参照“工程质量管理-样板先行管理制度”中的有关文件实施。 9.2、总包进场后10天内应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甲方和监理确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9.3、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之处,总包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在大面施工前完成施工样板(包括主要材料送样、砌筑及二结构、抹灰、门窗安装、防水、外墙洞口封堵等,参照且不限于甲方管理制度),施工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本项目为装修备案,砌筑样板应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9.4、根据甲方现场要求,在办公区或主楼内设置工法展示区,主楼内设置实体交付样板(移交精装样板)。 9.5、总包按照经甲方验收的工法样板,对施工人员进行样板交底,现场施工严格安装样板进行施工。 9.6、如总包出现未经甲方验收即大面施工、未进行样板施工交底、现场施工未按照样板实施,总包应无条件整改并按每处每次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产生的返工及延误工期损失由总包承担。 10、签证变更管理 10.1、现场变更必须有书面依据,总包应按照设计变更图纸、甲方工程联系单进行实施。 10.2、施工过程中总包应保留齐备、有效的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及时通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工程量认定,形成书面的三方现场查勘确认,需附有示意清晰、方便核算的清单及附图。 10.3、变更签证手续应及时完善,详见“变更管理”中有关文件。 10.4、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总包应积极配合完成,不得以签证、核价等未审批等理由推托履行义务,或延缓施工进度,如每发现一次类似情况,除追究总包违约责任外,当期进度款顺延支付,直至总包采取措施执行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并充分弥补此前行为造成工程延期的损失。 10.5、因质量事故、施工组织不当、为施工方便提出的施工措施、管理失职等总包自身责任产生的工程量,不予签证,由总包单位自行承担。 11、工程管理软件应用 11.1、工程管理软件应用维度分为实测实量、日常巡检、工序验收、材料管理、进度管理。 11.2、实测实量总包安排专门实测小组,配备充足、合格的测量设备。在作业面具备实测条件后2日内,按照第三方评估实测要求进行全数实测,并完成软件数据上传。 11.3、日常巡检对监理、甲方日常巡查的问题,进行整改闭合。总包应在监理、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并达到合格;在构成逾期且完成整改前,乙方每天应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如总包拒绝整改,或者就普遍存在的同一或类似的质量问题整改二次后仍不合格,或不合格施工工程价款总价累计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或者总包施工出现大量问题导致甲方向总包发出2 次以上书面警告仍然存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总包按照合同暂定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就合同终止时总包已经施工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标准的80折价进行结算。 11.4、工序验收对甲方需进行工序验收的施工环节应及时报验,提供现场验收工作条件,合理停歇。对甲方在各工序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及时整改闭合。 11.5、进度管理总包按照甲方节点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配置相应的资源,并及时提出需其他参建单位配合事项。 12、合同履约管理 12.1、总包应按合同约定配置现场管理人员,并常驻现场。总包主要管理人员变动需书面上报甲方批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项目经理等需备案人员变更还需完成相关部门备案变更手续。 12.2、项目经理考勤要求为每周打卡次数不少于10次,同一天内打卡次数不超过2次,同一天内两次打卡间隔时间不少于8小时,如间隔时间少于8小时,两次打卡按1次计。考勤每缺少一次,按照10000元/次进行处罚。主要管理人员考勤要求同项目经理,考勤每缺少一次,按照1000元/次进行处罚。打卡方式按照甲方要求采取指纹打卡或视网膜打卡,以甲方指定为准。总包每次在进度款申请中需附对应月份上述人员的考勤表,考勤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的处罚金额。如管理人员确需请假,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书面提交请假申请,并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确认同意。春节假期总包应在放假前一周提交人员值班表,编制假期应急预案,安排好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 12.3、总包应充分考虑为满足甲方工期节点产生的流水施工的难度,对工期及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做好合理安排。总包劳动力、材料、机械等应按照合同约定配置,满足约定节点及计划要求。如不能满足现场要求应总包工程管理部主动协调资源进行纠偏,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保证材料供应,以完成甲方指定的节点目标。 12.4、总包应按照甲方及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品牌、质量满足合同要求。总包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附件 附件文件1 附件文件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