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币厂桩基、围护桩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
第 一 部 分 上海造币厂印花改扩建工程 工程桩、围护桩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 制 单 位 上 海 市 第 七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1 一、编制依据 ( 一 ) 编 制 依 据 上 海 华 东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设 计 的 有 关 施 工 图 纸 、 施 工 现 场 地 质 勘 探 报 告 、 国 家 及 上 海 市 现 行 有 关 施 工 规 范 、 标 准 及 文 件 地 基 与 基 础 工 程 及 验 收 规 范 ( GBJ202-83);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GB 50204-92);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 GBJ301-88); 软 土 地 基 深 层 搅 拌 加 固 法 技 术 规 程 ( YBJ225-91); 上 海 市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规 程 ( DBJ08-202-92); 沪 建 股 七 司 ( 1999) 技 字 第 58 号 关 于 加 强 一 九 九 九 年 度 建 筑 工 程 冬 期 施 工 管 理 的 通 知 ; 沪 建 安 监 总 ( 1999) 第 035 号 关 于 ( JGJ59-99) 实 施 要 求 的 通 知 ; 本 工 程 投 标 文 件 、 施 工 总 承 包 合 同 。 ( 二 ) 编 制 范 围 工 程 桩 基 和 围 护 工 程 以 及 施 工 现 场 总 体 布 置 。 ( 三 ) 上 海 市 第 七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质 量 保 证 手 册 C 版 及 程 序 文 件 。 1 二、工程概况 ( 一 ) 工 程 性 质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项 目 , 由 上 海 造 币 厂 投 资 兴 建 , 华 东 建 筑 设 计 院 设 计 ,由 我 上 海 市 第 七 建 筑 有 限 公 司 中 标 总 承 包 施 工 。 ( 二 )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及 周 围 环 境 情 况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基 地 位 于 上 海 市 普 陀 区 光 复 西 路 17 号 上 海 造 币 厂 内 。本 工 程 建 筑 基 地 原 为 旧 厂 房 ,现 已 拆 除 并 经 平 整 , 已 实 现 “ 三 通 一 平 “。 施 工 基 地 的 中 南 面 为 上 海 市 市 级 保 护 建 筑 ( 厂 部 办 公 楼 ), 北 侧 是 生 产 车 间 , 西 侧 为 综 合 仓 库 , 东 面 为 厂 区 与 大 隆 机 器 厂 围 墙 边 界 。 其 中 市 级 保 护 建 筑 ( 厂 部 办 公 楼 ) 为 独 立 基 础 ; 综 合 库 房 基 础 为 钻 孔 灌 注 桩 ; 生 产 车 间 基 础 为 预 制 桩 基 , 这 些 建 筑 离 开 拟 建 大 楼 较 近 , 尤 其 是 厂 部 办 公 楼 , 它 将 是 本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 详 见 附 图 1 工 程 地 理 环 境 平 面 示 意 图 。 ( 三 ) 建 筑 简 况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工 程 基 地 面 积 2050m ,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26245m ,其 中 ,地 下 一 层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1430m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2 26344 m 。地 下 1 层 ,地 上 18 层 。地 下 一 层 主 要 为 设 备 用 房 及 车 库 , 一 至 六 层 为 印 花 生 产 车 间 及 其 辅 助 用 房 ,七 至 十 八 层 为 科 研 开 发 及 教 育 培 训 的 用 房 。 建 成 后 将 成 为 上 海 造 币 厂 以 印 花 的 工 艺 生 产 研 究 开 发 、 教 育 培 训 为 一 体 的 综 合 性 智 能 化 大 楼 。 ( 四 ) 结 构 简 况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工 程 结 构 为 全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框 架 -剪 力 墙 结 构 体 系 ,主 体 抗 震 等 级 为 二 级 。基 础 为 f 700 钻 孔 钢 筋 混 凝 土 工 程 灌 注 桩 桩 基 承 载 箱 形 基 础 , 桩 身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30 , 桩 长 43.35~ 47.85m 不 等 , 基 础 底 板 1.0~ 1.5m。 2 2 2 2 本 工 程 工 程 桩 钻 孔 灌 注 桩 f 700、 主 筋 10f 18, 共 275 根 , 其 中 根 据 设 计 要 求 试 桩 2 组 , 每 组 做 锚 桩 4 根 。 ( 五 ) 地 质 条 件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地 质 资 料 可 知 ,本 工 程 场 地 表 层 为 第 ① 层 3.7m 厚 杂 填 土 层 , 往 下 为 第 ② 1 层 0.4m 左 右 厚 褐 黄 色 粉 质 黏 土 层 ,再 往 下 为 第 ② 3 层 9.6m 厚 灰 色 砂 质 粉 土 层 ,再 下 面 是 第 ⑤ 1 层 2.8m 厚 灰 色 黏 土 层 ,本 工 程 混 凝 土 灌 注 桩 桩 尖 持 力 层 位 于 第 ⑧ 1 层 灰 色 黏 土 层 ,承 载 力 较 好 。另 ,根 据 地 质 勘 探 报 告 可 知 ,场 地 内 无 暗 浜 存 在 ,整 个 场 地 原 有 混 凝 土 地 坪 及 设 备 基 础 均 已 清 除 。 本 工 程 地 基 土 中 第 ① 层 杂 填 土 层 结 构 松 散 ,透 水 性 好 ,作 为 坑 壁 时 稳 定 性 差 ,故 我 们 采 取 适 当 增 加 护 筒 长 度 的 方 法 来 解 决 ,第 ② 1. 第 ② 3 层 土 的 透 水 性 也 较 好 ,尤 其 是 第 ② 3 层 灰 色 砂 质 粉 土 ,易 塌 方 、冒 水 ,极 易 形 成 流 砂 ,无 论 作 为 坑 壁 或 坑 底 ,稳 定 性 均 较 差 ,综 合 以 上 地 质 情 况 ,经 设 计 要 求 在 正 式 施 工 前 ,先 进 行 试 成 孔( 非 工 程 桩 位 置 ), 以 进 一 步 了 解 地 下 土 质 情 况 , 为 工 程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积 累 资 料 。 ( 六 ) 围 护 体 系 简 况 本 工 程 围 护 体 系 由 我 公 司 根 据 本 工 程 场 地 条 件 、 周 边 环 境 以 及 实 际 情 况 , 且 重 点 考 虑 对 于 南 侧 市 级 保 护 建 筑 的 保 护 所 设 计 。 主 要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挡 土 , 水 泥 搅 拌 桩 止 水 的 围 护 形 式 , 由 于 北 侧 和 东 侧 因 场 地 较 为 狭 小 , 故 采 用 水 泥 搅 拌 桩 套 打 钢 筋 混 凝 土 灌 注 桩 的 形 式 。 围 护 体 钻 孔 灌 注 桩 主 楼 部 分 为 f 700850, 深 度 为 -15.4m, 深 坑 处 为 -18.5m, 裙 房 部 分 采 用 f 650800 灌 注 桩 , 深 度 为 -13.9m, 局 部 深 坑 处 为 -17.4m, 插 入 第 4 层 中 。 围 护 体 搅 拌 桩 为 双 头 f 700500, 主 楼 和 裙 房 深 度 均 为 -14.8m。 附 图 2-1 支 撑 、 立 柱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 附 图 2-2 支 撑 剖 面 示 意 图 ( 一 ); 附 图 2-3 支 撑 剖 面 示 意 图 ( 二 )。 3 ( 七 ) 工 程 标 高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施 工 图 纸 以 及 本 工 程 地 质 报 告 ,本 工 程 总 高 度 为 95.80m,室 内 0.000 相 当 于 绝 对 标 高 3.700m,地 下 室 层 高 5.1m, 一 ~ 六 层 为 印 花 生 产 车 间 及 辅 助 用 房 , 层 高 5.10m; 七 层 为 会 议 厅 、 休 息 室 、 健 身 房 等 , 层 高 5.4m; 八 ~ 十 八 层 层 高 为 3.8m。 目 前 场 地 经 平 整 后 自 然 土 平 均 标 高 为 绝 对 标 高 3.200m, 建 成 后 室 内 外 高 差 0.600m。 4 三、工程桩与围护桩施工方案 本 工 程 钻 孔 灌 注 桩 以 及 围 护 体 均 由 机 械 公 司 四 公 司 施 工 , 我 市 建 七 公 司 作 为 总 承 包 ,将 对 桩 基 施 工 单 位 在 整 个 工 程 桩 、围 护 桩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施 工 部 署 及 工 艺 流 程 、主 要 分 项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质 量 、进 度 、 安 全 以 及 文 明 施 工 等 方 面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进 行 总 承 包 管 理 及 控 制 。 ( 一 ) 施 工 部 署 及 流 程 1. 硬 地 坪 已 施 工 完 毕 ,在 进 行 试 桩 同 时 ,先 进 行 围 护 体 深 层 搅 拌 桩 施 工 ,搅 拌 桩 机 先 在 靠 厂 部 办 公 楼 一 侧 由 中 间 向 两 边 开 始 施 工 ,同 时 进 行 工 程 桩 试 桩 施 工 ,待 试 桩 施 工 完 毕 后 ,钻 孔 机 转 而 进 行 围 护 体 灌 注 桩 施 工 ,施 工 顺 序 与 搅 拌 桩 相 同 。围 护 结 构 局 部 灌 注 桩 与 搅 拌 桩 套 打 处 , 应 间 隔 3~ 10d 后 施 工 。 2.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电 源 总 功 率 为 300kW, 本 工 程 围 护 桩 施 工 布 置 2 台 深 层 搅 拌 机 及 2 台 钻 孔 桩 机 。 3. 2 台 钻 孔 机 先 进 行 试 桩 , 到 试 桩 结 束 后 , 转 而 进 行 围 护 体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待 围 护 体 施 工 及 试 桩 测 试 完 毕 后 ,转 入 工 程 桩 施 工 ,此 时 再 增 加 2 台 钻 孔 桩 机 ,同 时 进 行 工 程 桩 施 工 ,相 邻 工 程 桩 施 工 必 须 跳 打 。 4.在 工 程 桩 以 及 围 护 桩 施 工 的 同 时 穿 插 进 行 围 护 体 压 顶 梁 施 工 。 ( 二 ) 测 量 定 位 及 总 体 标 高 控 制 1. 本 工 程 的 总 体 测 量 定 位 工 作 根 据 华 东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设 计 的 总 平 面 图 中 所 确 定 的 坐 标 定 位 点 为 依 据 , 由 我 公 司 测 量 队 进 行 总 体 定 位 , 即 引 测 主 控 轴 线 。 2.定 位 具 体 主 控 轴 线 为 东 西 向 以 1、 4、 7 轴 , 南 北 向 以 A、 C、 F 轴 为 主 控 轴 线 ,以 主 控 轴 线 交 点 作 为 轴 线 控 制 点 ,考 虑 到 桩 基 工 程 施 工 中 对 其 影 响 造 成 位 移 , 所 以 将 主 控 轴 线 控 制 点 均 引 测 至 挖 土 范 围 以 外 的 厂 区 建 筑 、 围 墙 及 道 路 上 , 并 且 在 墙 上 采 用 明 显 的 红 漆 标 注 , 道 路 上 用 深 50cm 钢 筋 混 凝 土 保 护 。 5 详 见 附 图 3 施 工 轴 线 平 面 控 制 点 布 置 示 意 图 3.本 工 程 高 程 水 准 点 由 勘 测 院 引 至 施 工 现 场 外 ,再 由 我 项 目 部 测 量 员 引 测 至 施 工 现 场 ,并 结 合 硬 地 坪 施 工 做 好 场 地 的 测 平 工 作 。 4. 试 桩 的 放 样 由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分 包 单 位 测 量 员 进 行 , 我 总 承 包 项 目 部 项 目 工 程 师 对 其 进 行 复 测 校 对 , 然 后 报 请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复 核 验 收 。 在 整 个 工 程 桩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轴 线 标 高 中 间 控 制 工 作 由 分 包 单 位 进 行 , 总 承 包 项 目 部 测 量 员 及 项 目 工 程 师 进 行 复 合 相 对 , 以 确 保 桩 位 的 准 确 。 5. 为 确 保 本 工 程 轴 线 控 制 的 准 确 性 , 在 整 个 工 程 桩 以 及 围 护 桩 施 工 完 后 , 对 现 场 进 行 轴 线 复 测 。 ( 三 ) 施 工 准 备 工 作 1.场 地 准 备 场 地 的 总 体 布 置 ,包 括 围 墙 、硬 地 坪 以 及 仓 库 、工 具 库 、标 养 室 等 临 设 已 施 工 完 毕 , 水 电 均 已 满 足 施 工 要 求 。 2. 施 工 用 电 、 用 水 及 现 场 排 水 ( 1) 施 工 用 电 本 工 程 施 工 区 域 临 时 施 工 用 电 从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位 于 场 地 西 南 侧 配 电 间 ( 300kW 电 源 ) 接 出 , 分 两 路 采 用 架 空 电 线 沿 临 时 围 墙 接 至 施 工 区 域 ,一 路 供 应 施 工 用 电 ,另 一 路 供 应 现 场 辅 助 设 施 用 电 。并 沿 施 工 现 场 四 周 约 每 隔 20m 设 一 只 固 定 配 电 箱 。 当 电 缆 经 过 主 要 施 工 路 口 时 , 作 6m 高 架 空 , 同 时 设 置 投 光 灯 , 用 于 夜 间 施 工 照 明 。 有 关 本 工 程 施 工 用 电 内 容 具 体 详 见 附 件 二 施 工 用 电 组 织 设 计 。 ( 2) 施 工 用 水 本 工 程 桩 基 施 工 用 水 除 厕 所 卫 生 、 标 养 室 试 块 养 护 用 水 外 , 主 要 用 水 是 工 程 桩 与 围 护 桩 施 工 用 水 ,根 据 计 算 用 水 量 约 5L/s;总 用 水 量 Q10L/s 设 计 , 则 供 水 管 径 为 1/2 D4Q1000/(pV) [(4101000)/(3.141.5)] 1/2 6 92mm 式 中 V 管 网 中 的 水 流 速 度 ( 一 般 取 1.2~ 1.5m/s) 故 现 场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水 源 管 径 100mm, 能 够 满 足 桩 基 施 工 用 水 量 要 求 。 本 工 程 桩 基 施 工 阶 段 临 时 用 水 采 用 建 设 单 位 已 提 供 的 施 工 区 域 南 侧 f 100 水 源 ,分 二 路 接 出 水 管 ,一 路 为 施 工 用 水 ,另 一 路 为 辅 助 设 施 用 水 , 用 水 管 道 口 径 为 f 50 以 组 成 供 水 网 络 , 并 在 各 需 要 用 水 部 位 留 出 水 龙 头 。 现 场 所 有 水 管 均 沿 围 墙 或 路 下 敷 设 , 穿 越 重 载 车 道 需 作 加 固 处 理 。 详 见 附 图 4 施 工 临 时 用 水 、 电 布 置 图 。 ( 3) 施 工 排 水 由 于 施 工 场 地 条 件 限 制 ,在 桩 基 、围 护 体 施 工 阶 段 暂 不 设 二 级 沉 淀 池 ,施 工 污 水 主 要 利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阶 段 设 置 的 纵 横 泥 浆 网 沟 以 及 专 用 泥 浆 沉 淀 池 作 为 排 放 渠 道 ,并 进 行 沉 淀 ,待 稍 微 清 澈 后 用 抽 水 机 抽 入 建 设 单 位 指 定 的 污 水 管 道 。待 压 顶 梁 施 工 完 毕 后 ,立 即 进 行 排 水 沟 施 工 , 并 设 置 二 级 沉 淀 池 。 对 于 临 时 厕 所 生 活 污 水 , 排 入 现 场 现 有 化 粪 池 。 3. 施 工 机 械 4. 施 工 现 场 混 凝 土 硬 地 坪 施 工 ( 1) 按 照 有 利 文 明 施 工 、安 全 生 产 的 原 则 ,整 个 场 地 铺 设 混 凝 土 硬 地 坪 。根 据 施 工 安 排 、现 场 踏 勘 的 情 况 ,规 划 出 泥 浆 池 、沉 淀 池 、 循 环 槽 、 排 浆 池 的 位 置 , 布 置 主 施 工 干 道 。 ( 2)在 现 场 ,放 测 临 时 设 施 的 预 留 位 置 ,其 余 部 分 铺 设 10cm 厚 的 道 碴 、 15cm 厚 的 混 凝 土 地 坪 。 具 体 详 见 附 图 5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阶 段 平 面 布 置 图 ; 附 图 6 围 护 体 系 与 工 程 桩 施 工 流 程 示 意 图 。 7 ( 3) 围 护 桩 、 工 程 桩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在 组 织 施 工 前 ,由 桩 基 及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上 海 造 币 厂 印 花 改 扩 建 工 程 桩 基 及 围 护 施 工 方 案 。 ( 4) 压 顶 梁 施 工 根 据 围 护 设 计 及 基 坑 周 边 建 筑 的 实 际 情 况 ,在 围 护 工 程 桩 顶 部 浇 筑 C30,1200mm600mm 钢 筋 混 凝 土 压 顶 梁 一 道 ,在 围 护 桩 施 工 过 程 中 穿 插 进 行 压 顶 梁 的 施 工 。 压 顶 梁 混 凝 土 施 工 分 两 次 浇 捣 ,先 从 南 面 中 间 开 始 向 两 端 进 行 浇 筑 , 施 工 缝 留 设 在 东 、 西 两 侧 中 间 位 置 。 压 顶 梁 模 板 采 用 小 钢 模 , 钢 管 支 模 。 ( 5) 施 工 进 度 控 制 计 划 试 桩 1999.12.28~ 1999.12.31; 围 护 灌 注 桩 、 搅 拌 桩 1999.12.30~ 2000.3.1; 工 程 桩 2000.2.4~ 2000.3.10; 压 顶 梁 2000.2.10~ 2000.3.10。 四、对桩基础施工单位的管理协调配合措施 1.由 我 公 司 负 责 进 行 施 工 现 场 障 碍 物 清 除 ,整 平 场 地 ,总 体 定 位 工 作 ,并 修 建 现 场 临 时 彩 钢 板 围 墙 、道 路 ,根 据 打 桩 平 面 布 置 , 设 置 好 桩 基 以 及 围 护 体 施 工 阶 段 必 须 的 临 时 设 施 ,安 装 水 电 线 路 , 为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创 造 良 好 的 现 场 施 工 条 件 。 2.在 本 工 程 硬 地 坪 场 地 施 工 完 成 后 , 由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测 量 放 线 人 员 根 据 我 公 司 提 供 的 控 制 线 和 设 计 图 纸 进 行 样 桩 放 测 ,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部 测 量 员 参 与 配 合 , 并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每 天 对 控 制 轴 线 和 标 高 作 系 统 检 查 , 分 包 单 位 应 对 控 制 点 做 好 保 护 工 作 , 如 需 移 动 时 , 必 须 先 请 示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部 项 目 工 程 师 , 再 检 查 其 正 确 性 , 并 做 好 相 应 的 施 工 记 录 。 样 桩 放 测 完 毕 后 , 由 我 总 承 包 部 项 目 工 程 师 进 行 复 核 , 并 协 同 监 理 人 员 验 收 。 8 3.整 个 测 量 定 位 工 作 由 我 公 司 测 量 队 和 施 工 现 场 测 量 员 ,使 用 高 精 度 全 站 仪 、 水 平 仪 ,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控 制 点 和 水 准 点 等 相 关 资 料 以 及 按 照 设 计 桩 位 布 置 图 , 进 行 定 位 轴 线 及 控 制 线 的 放 测 , 并 将 水 准 点 标 高 引 测 在 沿 线 临 设 和 永 久 建 筑 物 上 , 经 我 公 司 项 目 部 复 合 无 误 后 , 将 有 关 资 料 提 供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对 轴 线 、 桩 位 以 及 标 高 等 , 全 方 面 进 行 技 术 复 核 工 作 。 样 桩 的 放 样 工 作 由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测 量 员 进 行 , 我 总 承 包 项 目 工 程 师 对 其 进 行 复 测 , 然 后 由 监 理 复 核 验 收 , 从 而 做 到 多 层 控 制 , 避 免 产 生 较 大 误 差 。 在 每 根 工 程 桩 打 入 前 , 由 我 总 承 包 部 技 术 人 员 再 次 检 验 样 桩 位 置 是 否 正 确 后 ,方 可 进 行 沉 桩 。 4.在 工 程 桩 围 护 桩 施 工 过 程 中 ,制 定 严 格 有 效 的 总 承 包 管 理 措 施 , 实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 把 管 理 落 实 到 实 处 , 使 桩 基 施 工 单 位 在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处 于 受 控 的 状 态 下 而 有 序 地 进 行 具 体 施 工 , 对 施 工 中 所 产 生 的 困 难 和 需 要 , 由 我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部 及 时 的 进 行 协 调 与 配 合 , 使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在 保 证 施 工 质 量 、 安 全 、 工 期 的 前 提 下 顺 利 完 成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 5.在 桩 机 设 备 进 场 以 及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完 成 后 ,应 汇 同 建 设 单 位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以 及 桩 基 分 包 单 位 等 方 面 有 关 负 责 人 到 场 确 认 检 验 设 备 和 工 艺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 各 项 指 标 是 否 与 设 计 相 符 后 , 即 进 行 试 打 桩 , 如 有 出 入 , 由 总 承 包 部 项 目 工 程 师 及 时 配 合 各 方 进 行 研 究 、 处 理 。 6.在 施 工 前 , 我 总 承 包 部 应 做 好 对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做 好 安 全 及 技 术 交 底 工 作 , 同 时 监 督 分 包 单 位 对 生 产 班 组 相 应 的 技 术 、 安 全 交 底 工 作 , 在 认 真 签 署 好 沉 桩 令 后 , 施 工 分 包 单 位 即 可 按 照 本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开 始 施 工 。 7.在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中 ,由 总 承 包 部 安 全 员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全 面 的 安 全 管 理 及 监 督 工 作 , 同 时 分 包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总 承 包 部 安 全 员 9 所 下 达 的 各 项 指 令 , 8.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由 总 承 包 部 施 工 员 、 技 术 员 协 同 工 程 桩 、 围 护 桩 施 工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做 好 各 项 施 工 记 录 , 如 发 现 与 设 计 要 求 有 出 入 , 及 时 由 项 目 工 程 师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 协 商 解 决 。 9.工 程 验 收 钻 孔 灌 注 桩 工 程 验 收 时 ,施 工 单 位 提 交 总 包 单 位 的 资 料 除 原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已 要 求 的 以 外 , 还 须 增 加 桩 动 、 静 载 试 验 报 告 、 桩 位 实 测 偏 差 竣 工 图 ( 由 设 计 、 监 理 、 建 设 单 位 、 总 承 包 签 字 认 可 )、各 种 技 术 资 料( 如 设 计 变 更 通 知 、技 术 核 定 单 等 )。 五、冬期施工技术措施 本 工 程 工 程 桩 与 围 护 桩 施 工 在 今 年 12 月 下 旬 至 明 年 1、 2 月 份 , 故 气 温 较 低 , 因 此 在 施 工 中 应 严 格 执 行 沪 建 安 监 总 ( 1999) 第 035 号 关 于 ( JGJ59-99) 实 施 要 求 的 通 知 , 且 相 应 地 制 定 以 下 措 施 1.根 据 以 上 通 知 要 求 ,当 室 外 日 平 均 气 温 连 续 5d 稳 定 于 5℃ ,且 最 低 气 温 低 于 -3℃ 时 , 均 按 冬 期 施 工 规 定 进 行 施 工 。 2.在 进 行 施 工 时 ,应 与 气 象 台 、站 保 持 联 系 ,及 时 收 听 天 气 预 报 , 防 止 寒 流 突 然 袭 击 。因 此 在 现 场 应 准 备 好 防 冻 保 暖 物 品 ,防 冻 剂 、草 包 等 ,临 时 施 工 供 水 管 应 做 好 防 冻 保 温 工 作 ,采 用 草 绳 缠 绕 进 行 保 护 。 现 场 严 禁 烤 火 , 宿 舍 内 严 禁 使 用 电 炉 。 3.应 及 时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明 沟 排 水 工 作 , 及 时 排 除 泥 浆 沟 内 积 水 。 4.做 好 冬 期 施 工 混 凝 土 、 砂 浆 外 掺 剂 的 试 配 试 验 工 作 , 提 出 施 工 配 合 比 。如 压 顶 梁 混 凝 土 浇 捣 后 应 及 时 覆 盖 塑 料 薄 膜 加 草 包 ,采 取 防 冻 蓄 热 养 护 方 法 ,对 于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等 级 的 40,同 时 亦 2 不 低 于 50kG/cm 之 前 , 应 保 持 草 包 内 混 凝 土 表 面 温 度 不 低 于 5℃ , 若 气 温 较 低 时 , 对 于 混 凝 土 构 件 应 延 长 养 护 期 , 适 当 延 长 拆 模 时 间 , 以 保 证 混 凝 土 的 施 工 质 量 。 5.混 凝 土 工 程 、围 护 灌 注 桩 的 冬 期 施 工 ,其 成 孔 应 按 下 列 要 求 10 进 行 对 于 长 螺 旋 钻 孔 机 的 钻 头 宜 选 用 锥 形 钻 头 并 镶 焊 合 金 刀 片 。 钻 进 冻 土 时 应 加 大 钻 杆 对 土 层 的 压 力 , 并 防 止 摆 动 和 偏 位 。 钻 成 的 桩 孔 应 及 时 覆 盖 保 护 。 泥 浆 护 壁 成 孔 灌 注 桩 宜 在 初 冬 或 春 融 期 施 工 , 泥 浆 温 度 不 得 低 于 5℃ , 并 不 得 掺 氯 盐 防 冻 剂 。 人 工 挖 孔 其 孔 口 应 保 温 , 孔 内 应 做 好 通 风 。 6.混 凝 土 工 程 、 围 护 灌 注 桩 的 混 凝 土 施 工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混 凝 土 材 料 的 加 热 、 搅 拌 、 运 输 、 浇 筑 应 符 合 建 筑 工 程 冬 期 施 工 规 程 JGJ104-97 的 有 关 规 定 。混 凝 土 填 入 土 孔 的 温 度 不 应 低 于 5℃ 。 初 冬 或 深 冬 期 节 在 冻 胀 和 强 冻 胀 土 地 基 上 施 工 的 灌 注 桩 , 应 采 取 防 止 或 减 小 桩 身 与 冻 土 之 间 产 生 切 向 冻 胀 力 的 防 护 措 施 。 地 基 土 在 冬 期 处 于 冻 结 状 态 下 进 行 桩 基 静 荷 载 试 验 时 , 应 将 试 桩 周 围 的 冻 土 融 化 或 挖 除 。 在 负 温 下 试 验 时 , 试 桩 四 周 地 表 土 和 锚 桩 横 梁 支 座 均 应 做 保 温 防 冻 处 理 措 施 。 六、安全生产施工技术措施 1.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应 严 格 执 行 政 府 、集 团 等 上 级 单 位 以 及 上 海 造 币 厂 有 关 部 门 就 安 全 生 产 规 定 和 各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文 件 , 严 格 执 行 沪 建 安 监 总( 1999)第 035 号 关 于 ( JGJ59-99)实 施 要 求 的 通 知 要 求 , 建 立 健 全 和 落 实 本 工 程 安 全 责 任 制 ,切 实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 2. 所 参 加 施 工 的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经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培 训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入 现 场 进 行 施 工 。 特 殊 工 程 必 须 持 有 操 作 证 上 岗 作 业 , 严 禁 无 证 上 岗 作 业 。 各 分 包 工 程 、 工 序 施 工 前 均 应 由 施 工 负 责 人 进 行 书 面 交 底 。 3. 总 承 包 部 专 职 安 全 员 应 根 据 本 工 程 施 工 特 点 , 结 合 安 全 生 11 产 制 度 和 有 关 规 定 , 经 常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督 促 整 改 , 如 发 现 严 重 的 不 安 全 情 况 时 , 有 权 指 令 停 止 施 工 , 并 立 即 报 告 项 目 经 理 , 经 处 理 后 方 可 继 续 施 工 。 4.在 同 一 供 电 系 统 中 , 不 得 将 一 部 分 电 气 设 备 接 地 , 而 将 另 一 部 分 电 气 设 备 接 零 , 电 气 设 备 的 接 地 点 应 以 单 独 的 接 地 与 接 地 干 线 连 接 , 严 禁 在 一 个 接 地 线 中 串 接 几 个 接 地 点 。 5. 在 低 压 线 路 中 严 禁 利 用 大 地 作 零 线 供 电 , 不 得 借 用 机 械 本 身 钢 结 构 做 工 作 零 线 , 保 护 零 线 上 不 得 加 装 熔 断 器 或 断 路 设 备 。 6.电 气 装 置 遇 到 跳 闸 时 , 不 得 强 行 合 闸 , 应 查 明 原 因 , 排 除 故 障 后 再 行 合 闸 。 线 路 故 障 的 检 修 应 挂 牌 告 示 并 由 专 职 电 工 负 责 , 非 专 业 人 员 不 得 擅 自 开 箱 合 闸 。 7.气 焊 钢 瓶 在 存 放 和 使 用 时 , 须 距 明 火 10m 以 上 , 并 避 免 在 阳 光 下 曝 晒 , 搬 动 时 不 能 碰 撞 钢 瓶 , 并 戴 设 盖 帽 ,应 注 意 氧 气 、 乙 炔 瓶 安 放 间 距 应 大 于 5m, 且 严 禁 置 于 厂 区 高 压 电 线 下 。 8. 氧 气 乙 炔 减 压 器 上 应 有 安 全 阀 和 防 回 火 器 , 高 低 压 表 应 完 好 ,计 量 正 确 。 9. 严 格 动 用 明 火 审 批 手 续 , 动 用 明 火 必 须 同 步 做 好 防 护 监 控 措 施 , 施 工 现 场 必 须 建 立 防 火 档 案 , 并 按 施 工 总 人 数 的 10比 例 建 立 消 防 组 织 , 并 开 展 正 常 活 动 。 10.施 工 现 场 严 禁 使 用 电 炉 和 电 加 热 器 具 ,生 活 区 域 更 衣 ,宿 舍 的 照 明 采 用 36 伏 低 电 压 。 11. 发 生 事 故 或 事 故 苗 子 , 必 须 做 到 三 不 放 过 原 则 即 事 故 苗 子 原 因 分 析 不 清 不 放 过 , 事 故 苗 子 责 任 者 和 群 众 没 有 受 到 教 育 不 放 过 , 没 有 防 范 措 施 不 放 过 。 12.施 工 现 场 成 立 以 项 目 经 理 负 责 制 , 由 各 专 业 工 种 队 伍 或 专 业 分 包 负 责 人 组 成 的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小 组 , 建 立 工 作 制 度 , 定 期 组 织 进 行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 落 实 制 度 , 消 防 隐 患 , 尤 其 是 重 点 部 位 , 12 更 应 制 度 齐 全 ,措 施 到 位 ,有 岗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