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1201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doc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QP1201 文件版次 A/0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文件页码 3/3 生效日期 1. 目的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是为了表明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和试验,以及检验和试验后合格与否.防止不同状态的产品混淆,错用不合格品,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入库、发出和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自制零件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3. 定义 3.1 检验和试验状态用标识表明产品是否已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的结果是否合格. 4. 职责 4.1 质保部是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4.2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由采购课、质保部负责. 4.3 仓库、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有关辅助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正确、移转和维护. 5. 工作程序 5.1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及色彩区别 a. 待验品-----表示该产品没有或正在检验和试验中. b.合格品证-----表示该产品已合格. c.不合格品可分降级使用、废品-----表示该产品的确定不合格. d.待判------表示该产品等待评价. 各类不同状态的标识使用不同颜色的标签附系在产品容器上. 5.2 状态区域 5.2.1产品状态的堆放区域分为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废品和已检待判五个区域. 5.2.2各类不同状态的产品,放置在指定对应的堆放区域内有效控制。 5.3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程序 5.3.1 对进厂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由仓库保管员放在指定产品区,并挂上白色标签“待检”标识,等待检验. 5.3.2 经质保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验合格单及挂上“合格品”撤去“待检”标签后,仓库保管员将该产品移入仓库正常保管区域. 5.3.3 对于生产紧张,没来得及检验的产品,需紧急放行的,在紧急放行的原材料或外购外协件相应的质量记录卡上盖上紧急放行图章,便于跟踪,以便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返回. 5.3.4 对生产过程中在制品由当班员工及时粘贴检验状态标签. 5.3.5 质保部检验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或有关规定执行检验和试验,根据检验和试验结果分别粘贴“合格”、“不合格品”、“废品”、“降级”标签,以区分经过检验和试验合格与否.并按规定的内容清楚明确地填写有关内容,在检验记录中予以记录. 5.3.6 车间员工必须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贴有合格标签的产品或物资方可接收,在产品搬运或转序时,应注意保护检验状态标识,不得遗失、损坏,质保部检验人员应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进行监督,对每批产品的状态标识应予以记录和保存.未标识状态的产品作为可疑材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5.4 在难以进行产品标识情况,以及经济上合理的情况下,由质保部与制造部协商用其他标识方法. 5.5 当顾客要求时,对样件和批量认可生产件批准时须按顾客指定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 5.6 对最终成品件,质保部在已入库的成品中进行抽查检验和试验,若合格则原有的合格标识;若不合格则撤去原有的合格标识,贴上“不合格”标识,并通知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隔离存放。 5.7 对不合格的等待处理品,放置在待处理区域内或张贴“待处理”标识。 5.8 检验标识和印章的管理 5.8.1 各种检验状态标识由质保部统一设计制作,统一发放管理,并落实仓库管理员和检验员负责张贴和收回。 5.8.2 检验印章由质保部检验员保管,各种检验状态标识和检验印章由质保部制表登记管理。 5.8.3 标识应张贴在明显的地方,对于标识已经不清的产品应由质保部QC人员鉴定或重新检验和试验此产品并另做标识。 6.使用记录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