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装载工作.doc
第七章 露天矿装载工作 第 701 条 装载设备选择 一、各类型露天矿装载设备选择规定为 (一) 特大型露天矿一般应选用斗容为10 16m3的电铲; (二) 大型露天矿一般应选用斗容为4 10m3的电铲; (三) 中型露天矿一般应选用斗容为2 4m3的电铲; (四) 小型露天矿一般应选用斗容为1 2m3的电铲; (五)一些矿岩硬度较低的辅助原料矿山,亦可以选用前端式装载机作为主要装载设备。 (六)电铲斗容与汽车载重量(车斗容积)之合理匹配比与运距有关,一般为每车装3 6斗为宜。 第 702 条 挖掘机生产能力 一、生产时期挖掘机年生产能力一般可按表7-1、7-2确定。但要考虑运输设备、破碎设备等维修时间不同步的影响因素。 二、基本建设时期挖掘机逐年生产能力规定如下 第一年为设计定额的70,第二年为设计定额的85,第三年达到100。 三、挖掘机在下列作业条件下,装车效率比正常作业效率应适当降低(见表7-3)。 挖掘机效率 表7-1 铲斗容积 (m3) 单 位 矿岩硬度 (f) <6 6 12 12 20 0.5 万m3/台年 7 9 5 7 1 〃 16 18 13 15 2 〃 30 32 24 28 20 24 4 〃 70 90 60 70 50 60 8(7.6) 〃 140 180 120 140 90 120 12(11.5) 〃 210 260 180 210 140 180 15 〃 260 300 220 260 180 220 挖掘机效率扩大指标 表7-2 设备来源 国产设备 进口设备 单位斗容效率万m3/m3年 万t/m3年 12 17 17 21 30 45 45 55 注1、上表为正常装车一般作业条件时的效率 2、用汽车运输、矿岩较软、爆破效果好、大块和根底少时取上限;反之取下限 3、铁路运输按上述定额下限85选取。 4、电铲的小时效率要按电铲作业率来计算。 挖掘机在下列作业条件下效率降低表 表7-3 挖掘机作业性质 运输方式 效率降低() 深凹露天作业 机车运输 1020 深凹斜沟 机车运输 3050 机车运输 1015 深凹段沟 机车运输 2040 机车运输 510 选别回采(分采) 机车运输 1530 机车运输 1020 移动干线三角掌子 装 车 机车运输 1520 上装车 机车运输 1520 第 703 条 挖掘机设备的备用 一、挖掘机一般不设备用,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增加工作电铲或降低电铲效率 (一)全矿挖掘机总台数少于2台,应增设1台工作挖掘机,以调节全矿日生产不均衡系数 (二)矿山采区较多,采区之间设备调动困难,每个采区应有两台以上的工作挖掘机。 第 704 条 挖掘机工作线(挖掘机采区)长度及采区数 一、采场挖掘机工作线(挖掘机采区)长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当采用铁路运输时,应等于或大于23个列车长度。 (二)每台工作电铲采区应有穿孔、爆破、装载三个分段,每个分段爆破后的矿岩量应保证电铲714昼夜工作。 一般情况下电铲工作线长度可按表7-4确定,当达不到规定长度时,电铲效率应予降低。在矿石需进行分采、中和的矿床,电铲工作线应适当加大。 (三)采用陡帮开采,使用组合台阶或倾斜分条扩帮时,电铲工作线长度等于分条扩帮宽度。 表7-4 电铲斗容(m3) 阶段高度 (米) 电铲采区最小长度 铁路运输 汽车运输 1 <10 200 150 2 <10 300 200 4 10 450 250 12 300 8 10 15 350 16 15 400 (五) 采用陡帮的追踪式开采时上下台阶电铲超前距离应按电铲20 30天工作量的采掘带长度、调车所需长度和穿孔带长度来考虑,4m3电铲约300 400米,8 10m3电铲约400 500米,16m3电铲约500 600米。 二、露天采矿场每个水平电铲采区数量规定为 (一)铁路运输单面进车时不得超过2个; (二)铁路运输两面进车时不得超过3个; (三)汽车运输时一般可布置2 3个。 第 705 条 人工装运 人力运输1人推车时,矿车有效载重规定不得超过1吨。 第 706 条 辅助作业设备的选择 一、在露天矿采矿作业中,推土机是主要的生产辅助设备,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平整钻机工作区段、平整电铲工作面、局部集堆以及移设采场内的移动式设施等作业,选用的推土机等级应与挖掘机斗容相匹配 挖掘机斗容 推土机马力级别 1.0 2.0 100 120 4.0 4.6 180 220 7.6 11.5 320 410 16.0 >410 采场所需推土机(包括履带式或轮式)的设备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采场所需推土机台数 特大型钻井和挖掘机也可按1 1配备。 二、前端式装载机也是露天矿主要生产辅助设备之一,它主要用于工作面清理、边坡清理及维护、临时代替电铲装载、质量混匀、填塞炮孔、清理积雪等作业,采场所需设备台数根据工作量来确定。 三、其它的生产辅助设备如装药车、洒水车等,其需要设备数量及规格应根据其工作量来确定。 第 707 条 装载设备及辅助设备的材料消耗量 参见表7-5 7-7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