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工程量签证单.doc
附件1-26 合生创展集团公司 工 程 量 签 证 单(工09-8版)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代码 施工单位 签证编号 签证原因及签证内容(或草图示意) 施工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项目公司 建设单位审核现场可不填 经办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总监(代表) 年 月 日 项目建筑师 工程部经理 项目总经理 年 月 日 地区结算分中心 年 月 日 地区工程中心 年 月 日 备注1、根据工程通知单、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填写本表,建设单位(地区工程中心、地区结算分中心)审核栏现场可不填。 2、本签证单只能作为工程量的确认依据,不能以任何形式反映单价或定额直接费以外的费用; 3、本签证单一式三份留存,做为以后的结算依据,第一联施工单位,第二联甲方地区结算分中心,第三联甲方项目公司工程部(复印无效); 4、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签证应附设计变更申请表、工程通知单(设计)及相应的变更图纸;因工程需要、营销配合还是开发配合原因造成的签证请附工程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