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向毕业设计指导书.doc
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向毕业设计指导书 目录 前言 1矿井基本情况及瓦斯地质条件 1.1矿井概况 1.2地质条件 1.3开拓开采方式 1.4矿井通风 2矿井瓦斯基本参数与突出危险性 2.1煤与瓦斯突出的煤体结构条件 2.2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 2.3煤层瓦斯抽放可行性 2.4煤层突出危险性及突出的特点 3矿井突出区域危险性预测 3.1区域预测方法及指标 3.2开拓前区域预测方法的选择及结果 3.3开拓后区域预测方法的选择及结果 4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4.1工作面预测方法及指标 4.2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4.3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4.4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4.5区域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5.1开采解放层 5.2预抽煤层瓦斯 5.2.1采区煤层瓦斯预抽 5.2.2区段煤层瓦斯预抽 5.2.3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预抽 5.2.4石门(含立、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预抽 6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6.1石门(含立井)揭煤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6.2掘进工作面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6.3采煤工作面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7.1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7.1.1开采解放层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7.1.2预抽煤层瓦斯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7.2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7.2.1石门(含立井)揭煤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7.2.2煤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8安全防护措施 8.1区域安全防护措施 8.2局部安全防护措施 9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定 9.1组织措施、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 9.2防突责任制 9.3防突设备的配备 9.3.1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试仪器设备 9.3.2预测和效检仪器 9.3.3钻机、钻具设备 9.4防突安全培训 9.5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和要求 9.5.1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和要求 9.5.2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和要求 9.6其他规定 10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组织领导 10.2可能发生突出的地点和突出预兆 10.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反应和救援 10.3.1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10.3.2地面应急措施 10.4其它措施 目录 前言 一、 设计依据 依据的有关文件、规定、矿井设计等 二、 设计的指导思想 三、 设计的主要特点 及设计内容 1矿井基本情况及瓦斯地质条件 1.1矿井概况 包括行政区域位置、井田边界、井田面积 1.2地质条件 包括地层情况、包括含煤地情况、煤层厚度及其稳定性、煤的围岩性质及厚度等。地层产状、构造类型及基特征、水文地质概况、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等。煤尘爆炸危险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煤的工业分析等,应附有地层柱状图。 1.3开拓开采方式 包括矿井开拓系统、水平划分、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掘进方法、支护形式、煤层赋存条件、煤层开采顺序等。(应附有1号以上采掘工程平面图或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涌出量等资料)。 1.4矿井通风 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风量,风机类型、采掘工作面风量、温度和湿度,瓦斯涌出量等。 2矿井瓦斯基本参数与突出危险性 2.1煤与瓦斯突出的煤体结构条件 煤岩类型、煤体结构类型、构造煤分布特征、煤的坚固性系数、瓦斯放散初速度等。应附统计表 2.2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 瓦斯含量、压力等应附统计表。 2.3煤层瓦斯抽放可行性 煤层瓦斯抽放半径、百米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煤层透气性系数、煤层可抽放性分类等。 2.4煤层突出危险性及突出的特点 矿井发生突出的概况、煤层突出危险性、突出和特点等。 3矿井突出区域危险性预测 3.1区域预测方法及指标 区域预测方法及指标的介绍等。 3.2开拓前区域预测方法的选择及结果 与井巷开拓施工的衔接关系、适合设计矿井使用的开拓前区域预测方法、指标及其临界值确定等。(区域预测结果可在矿井瓦斯地质图上标出)。 3.3开拓后区域预测方法的选择及结果 与井巷开拓施工的衔接关系、适合设计矿井使用的开拓前区域预测方法、指标及其临界值确定等。预测钻孔的倾角、孔深、间距,应附布置图(区域预测结果可在矿井瓦斯地质图上标出)。 指导开拓后区域预测时使用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主要依据井下实测的数据。开拓后区域预测时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按照不同地质单元分别进行布置,并在每个不同地质单元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沿走向和倾向分别分别布置一定数量的测试点,但必须至少沿煤层走向方向布置不少于2个测试点,倾向方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其中倾向方向的测试点应包括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位置。 4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4.1工作面预测方法及指标 常用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及指标的介绍等。 4.2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任务适合设计矿井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使用的预测方法、指标及其临界值确定等需预测钻孔布置插图。 指导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应选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地方法。 立井、斜井人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按照石门揭煤工作面的各项要求和方法执行。 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由石门向揭煤工作面向煤层适当位置至少打三个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P,在近距离煤层群中,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应测定各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 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 4.3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适合设计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使用的预测方法、指标及临界值确定等。(须布置预测钻孔插图) 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一)钻屑指标法; (二)复合指标法; (三)R值指标法; (四)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在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工作面应向前方煤体至少施工3个、在倾斜或急倾斜煤层至少施工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 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采用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在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工作面应当向前方煤体至少施工3个、在倾斜或急倾斜煤层至少施工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钻屑量指标。 钻孔应当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开孔口靠近巷道两帮0.5m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采用R值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在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工作面应向前方煤体至少施工3个、在倾斜或急倾斜煤层至少施工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钻屑量指标。 钻孔应当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4.4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适合设计矿井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使用的预测方法、指标及临界值确定等。(须布置预测钻孔插图) 对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可参照煤巷掘进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但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深度5~10m,除此之外的各项操作等均与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相同。 4.5区域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根据煤层、瓦斯赋存及开采条件,区域防突措施必须先用开采保护层措施。在无保护层开采条件时可采取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并按上述列举的各类方式的优先顺序选取一种或几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但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应与其它区域防突措施共同使用。 5.1开采解放层 解放层的选择、解放范围的确定(应附插图)、有关要求等。 开采保护层分为上保护层和下保护层两种方式。 选择保护层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如在有效保护垂距内存在厚度在0.5m及以上的无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性相对较小的煤层时,除因突出煤层距离太近而威胁保护层工作面安全的或可能破坏突出煤层开采条件的以外,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有条件的矿井也可将软岩作为保护层开采。 (二)应优先选择开采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当煤层群中有几个煤层都可作为保护层时,应根据安全、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综合比较分析,择优选定。 (三)当矿井中所有的煤层都为突出煤层时,应选择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但在此保护层进行采掘前,必须按本规定的要求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四)应优先选择上保护层。在开采下保护层时,不得破坏被保护层的开采条件。 5.2预抽煤层瓦斯 措施超前距要求 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抽放方式有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以及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 所有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在整个预抽区域均匀布置,穿层钻孔应穿透煤层全厚;钻孔间距应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 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对于除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以外的其他预抽方式,当钻孔因煤层厚度较大而不能穿透煤层全厚或采用水平分层开采时预抽钻孔应控制开采的分层及其上部至少20m、下部至少10m(均为铅垂距离,且仅限于煤层部分)。 5.2.1采区煤层瓦斯预抽 预抽方式的确定、钻孔布置(应附插图) 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 5.2.2区段煤层瓦斯预抽 预抽方式的确定、钻孔布置(应附插图) 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该范围的要求与预抽区段煤层瓦斯中顺槽外侧的要求相同。 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的条带长度不小于60m,巷道两侧的控制范围与预抽区段煤层瓦斯中顺槽外侧的要求相同。 5.2.3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预抽 预抽方式的确定、钻孔布置(应附插图)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5.2.4石门(含立、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预抽 预抽方式的确定、钻孔布置(应附插图)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5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6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6.1石门(含立井)揭煤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威胁区域煤层的专项设计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一)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三)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 (四)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 (五)揭穿突出煤层的防突措施; (六)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 (七)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 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预抽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立井揭煤工作面可以选用前款规定中除水力冲孔以外的各项措施。 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应当在采用了其他防突措施并检验有效后方可在揭开煤层前实施。斜井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应当参考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进行。 根据工作面岩层情况,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时要求揭煤工作面与突出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为预抽瓦斯、排放钻孔及水力冲孔均为5m,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措施为2m。当井巷断面较大、岩石破碎程度较高时,还应适当加大距离。 在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采用预抽瓦斯、排放钻孔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石门揭煤工作面钻孔的控制范围是石门的两侧和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立井揭煤工作面钻孔控制范围是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为井筒四周轮廓线外至少5m;急倾斜煤层沿走向两侧及沿倾斜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轮廓线外至少3m。钻孔的孔底间距应根据实际考察情况确定。 水力冲孔措施一般适用于打钻时具有自喷(喷煤、喷瓦斯)现象的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采用水力冲孔防突措施时,钻孔应至少控制自揭煤巷道至轮廓线外3~5m的煤层,冲孔顺序为先冲对角孔后冲边上孔,最后冲中间孔。水压视煤层的软硬程度而定。石门全断面冲出的总煤量(t)数值不得小于煤层厚度(m)乘以20。若有钻孔冲出的煤量较少时,应在该孔周围补孔。 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金属骨架措施一般在石门上部和两侧或立井周边外0.5~1.0m范围内布置骨架孔。骨架钻孔应穿过煤层并进入煤层顶(底)板至少0.5m,当钻孔不能一次施工至煤层顶板时,则进入煤层的深度不应小于15m。钻孔间距一般不大于0.3m,对于松软煤层要架两排金属骨架,钻孔间距应小于0.2m。骨架材料可选用8kg/m的钢轨、型钢或直径不小于50mm钢管,其伸出孔外端用金属框架支撑或砌入碹内。插入骨架材料后,应向孔内灌注水泥砂浆等不燃性固化材料。揭开煤层后,严禁拆除金属骨架。 石门和立井揭煤工作面煤体固化措施适用于松软煤层,用以增加工作面周围煤体的强度。向煤体注入固化材料的钻孔应施工至煤层顶板0.5m以上,一般钻孔间距不大于0.5m,钻孔位于巷道轮廓线外0.5~2.0m的范围内,根据需要也可在巷道轮廓线外布置多排环状钻孔。当钻孔不能一次施工至煤层顶板时,则进入煤层的深度不应小于10m。 6.2掘进工作面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突出威胁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的专项设计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一)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三)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 (四)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效果检验钻孔布置; (五)防突措施的选取及施工设计; (六)安全防护措施; (七)组织管理措施; 突出危险的煤层平巷掘进工作面可可用抽放瓦斯、超前排放钻孔、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水力疏松、前探支架或其它经试验证实有效的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应优先选用抽放瓦斯、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措施等措施首次使用时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必须经试验考察确认防突效果有效后方可使用。前探支架措施应当配合其他措施一起使用。 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抽放瓦斯或超前排放钻孔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巷道两侧轮廓线外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近水平、缓倾斜煤层5m,倾斜、急倾斜煤层上帮7m、下帮3m。当煤层厚度大于巷道高度时,在垂直煤层方向上的巷道上部煤层控制范围不小于7m,巷道下部煤层控制范围不小于3m; (二)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预抽钻孔或超前排放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等应根据钻孔的有效抽放或排放半径确定; (三)钻孔直径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确定,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42~75mm的钻孔。若钻孔直径超过120mm时,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四)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五)钻孔施工前,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煤壁。 煤巷掘进工作面水力冲孔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厚度不超过4m的突出煤层,按扇形布置至少5个孔,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较厚时,适当增加孔数。孔底间距控制在3m左右,孔深通常为20~25m,冲孔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冲孔孔道沿软分层前进; (二)冲孔前,掘进工作面必须架设迎面支架,并用木板和立柱背紧背牢,对冲孔地点的巷道支架必须检查和加固。冲孔后或暂停冲孔时,退出钻杆,并将导管内的煤冲洗出来,以防止煤、水、瓦斯突然喷出伤人。 煤巷掘进工作面水力疏松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沿工作面间隔一定距离打浅孔,钻孔与工作面推进方向一致,然后利用封孔器封孔,向钻孔内注入高压水。注水参数应根据煤层性质合理选择。如未实测确定,可参考如下参数钻孔间距4.0m,孔径42~50mm,孔长6.0~10m,封孔2~4m,注水压力13~15MPa,注水时以煤壁已出水或注水压力下降30后方可停止注水; (二)水力疏松后的允许推进度,一般不宜超过封孔深度,其孔间距不超过注水有效半径的两倍; (三)单孔注水时间不低于9min。若提前漏水,则在邻近钻孔2.0m左右处补打注水钻孔。 第九十三条 前探支架可用于松软煤层的平巷工作面。一般是向工作面前方打钻孔,孔内插入钢管或钢轨,其长度可按两次掘进循环的长度再加0.5m,每掘进一次打一排钻孔,形成两排钻孔交替前进,钻孔间距为0.2~0.3m。 6.3采煤工作面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 采煤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三)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 (四)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效果检验钻孔布置; (五)防突措施的选取及施工设计; (六)安全防护措施; (七)组织管理措施; 采煤工作面可采用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有超前排放钻孔、预抽瓦斯、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防突措施。 煤工作面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和预抽瓦斯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超前排放钻孔和预抽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等应当根据钻孔的有效排放或抽放半径确定。 采煤工作面的松动爆破防突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围岩稳定性较好的煤层。松动爆破孔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2~3m,孔深不小于5m,炮泥封孔长度不得小于1m。应当适当控制装药量,以免孔口煤壁垮塌。 松动爆破时,应当按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 采煤工作面浅孔注水湿润煤体措施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煤层。注水孔间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孔深不小于4m,向煤体注水压力不得低于8MPa。当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 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7.1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7.1.1开采解放层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及临界值等。(应附钻孔布置图) 开采保护层的效果检验主要采用顶底板位移量、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指标、也可结合煤层的透气性系数变化率等辅助指标。 7.1.2预抽煤层瓦斯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及临界值等。(应附钻孔布置图)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以预抽区域瓦斯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为主要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其中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和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指标进行效果检验时,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其它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可采用直接测定值或根据预抽前的瓦斯含量及抽、排瓦斯量等参数间接计算的残余瓦斯含量值。 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应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m-3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 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得少于3个检验测试点,回采工作面长度超过120m,应加倍布置检验实测点,即沿工作面方向另增加一排检验实测点。 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得少于3个检验测试点; 7.2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7.2.1石门(含立井)揭煤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对石门和其他揭煤工作面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参照石门或其它岩石井巷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和指标实施。但所有用钻孔方式检验的方法中检验孔数均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各孔均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 7.2.2煤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及临界值等。(应附钻孔布置图) 对煤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检验应参照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和指标实施。 检验孔孔深应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并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 7.2.3采煤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及临界值等。(应附钻孔布置图) 对采煤工作面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应参照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和指标实施。但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检验钻孔,深度应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并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 8安全防护措施 8.1区域安全防护措施 专用回风巷、避难所、反向风门等(以上三项设置位置均应在采掘工程图或瓦斯地质图上标明) 矿井采区突出煤层工作面都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 突出矿井应在井底车场设置中央避难所,在每个采区设置采区避难所。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米。 8.2局部安全防护措施 隔离式自救器,远距离爆破专门措施,避难所,压风自救系统(设置情况应在采掘工程图或瓦斯地质图上标明)等。 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炮采工作面都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但掘进距离超过500米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9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定 9.1组织措施、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领导小组 防突专门机构 防突职能机构(应附各机构人员数量及组成表)等。 9.2防突责任制 9.2.1矿领导责任制 矿长 副矿长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防突责任制 9.2.2防突科防突责任制 防突科 防突科科长 副科长防突责任制 技术人员 预测(效检)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9.2.3抽探队防突责任制 9.2.4通风监测队防突责任制 9.2.5地测部门防突责任制 9.2.6生产部门防突责任制 9.2.7机电部门防突责任制 9.2.8采掘开队负责人防突责任制 9.3防突设备的配备 9.3.1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试仪器设备 瓦斯压力 瓦斯含量 煤的坚固性系数 瓦斯放散初速度等参数测定仪器。说明所需仪器的名称 型号 数量(应有确定依据) 生产厂家 功能特点等。 9.3.2预测和效检仪器 预测和效检指标测试所需仪器的名称 型号 数量(应有确定依据) 生产厂家 功能特点等。 9.3.3钻机、钻具设备 确定预测效检孔施工所需钻机和防突措施孔施工所需钻机的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功能特点。钻机的施工能力应满足设计孔深的要求,同时要便于施工,抽放钻机可不设计。 9.4防突安全培训 对各类人员培训的内容及要求等。 9.5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和要求 9.5.1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和要求 突出危险区域 突出威胁区域 无突出危险区域的综合防突措施 程序要求。保护层选择的必要性,保护效果及保护范围的考察和验证要求。预抽煤层瓦斯的必要性,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工作开展的要求。 9.5.2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程序和要求 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基本程序要求。无突出危险工作面的确定方法。(石门 立井 斜井揭煤程序此处可不必单独要求) 9.6其他规定 对通风 采煤方法 石门揭煤次数 电器 通信 防突计划编制,爆破人员 突出区域管理 巷道布置等与突出有关的一般规定等。 10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组织领导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组成 成员职责。 10.2可能发生突出的地点和突出预兆 10.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反应和救援 10.3.1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事故现场应急组织措施 事故现场人员应急一般措施等。(避灾路线应在采掘工程平面图或瓦斯地质图上标明) 10.3.2地面应急措施 地面应急组织措施 应急救援要点等。(应附防突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图) 10.4其它措施 防突设计方向毕业实习收集图纸资料清单 一、 图纸 1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 2矿井瓦斯地质图 3综合地质柱状图 4地质地形图 5各可采煤层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6压风管路系统图 7矿井抽采系统设计图 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图 8通风系统图 二技术资料 1地质报告或瓦斯地质图说明书 2矿井已有的煤层瓦斯基本参数资料(不同标高段的瓦斯压力 含量 透气性系数 排放半径 f值 a b值等等资料。 3生产接替3-5年规划 4近两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5报表(近3个月)瓦斯日报表 监控日报表;矿井通风旬 月报表;防突预测(校验)报表或近三个月校验报告单;抽采报表; 6突出卡片(台账) 7各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采面作业规程各一份 8矿井瓦斯抽采设备(如钻机 抽放泵等)突出预测预报 防突等设备,仪器仪表清单。 9一通三防管理规章制度。 10河南省煤炭工业局“一通三防”会诊矿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