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监察要点.doc
2010年防治水监察要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煤矿防治水基础 工作。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认真 做好防治水工作。各煤矿企业要配足配齐专业技术人员、探放水 设备,建立健全防治水基础资料,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开展隐患 排查治理,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二、超前预防、措施到位,扎实开展好“雨季三防”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牢固树立超前预防意识,保 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开展好“雨季三防”工作。要采取可行、 有效措施做好隐患排查内容的“五落实”,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并组织一次救灾演练。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和雨季巡 视制度,做好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度汛。 三、加强地质调查、实现动态监测,做好地表水体的防治工 作。各煤矿企业要扎实开展好地表水体的地质调查工作,对井田 范围内的河流、湖泊等地表水流系统,特别是要对采煤塌陷区积 - 4 - 水情况进行地质调查。查清地表水体可能对井下生产的影响因素, 对地表水体的汇水、渗漏情况,可能存在的导水通道等进行调查。 对地表水体实现动态监测,掌握变化规律。对井下生产有影响的 地表水体,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水患威胁。 四、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老空积水隐患排查,对具备疏放条件的要坚决 进行疏放,不具备疏放条件的,要采取可行、有效的防治水措施。 要采取钻探、物探、化探等多种方法,做好封闭不良钻孔、含(导) 水断层、水文条件不明断层等地质体的探放水工作。采煤工作面 回采前,要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对发现的断层、裂隙、陷落柱等 充水构造,要进行注浆加固或留设防水煤柱。下组煤开拓,在地 表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要坚持有掘必探。 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各煤矿 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现场安全进行严格 的全方位监督,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要落实到位。井下防治水工 程要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开采条件变化较 大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设计单位报告,设计单位应及时组织 相关方制定应急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提出修改设计并按规定重新 报批。施工中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改 正的,应立即停止现场施工,限期改正,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 复生产。 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业务能力培训,做好防治水队 伍建设。各煤矿企业要把防治水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 工作来抓。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岗位培训,全面提高业务人员专 业技术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利用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安全 - 5 - 生产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现场的水害因素 等安全生产隐患,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