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455-2014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docx
ICS 81.040.20 Q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T 4552014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Tempered glass for window,door and curtain wall in buildings 2014-09-29发布 2015-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 JG/T 455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分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耀皮玻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福兴玻璃有限公 司、北京北玻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中山市格兰特实业有限公司、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嘉寓门 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南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方大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鑫幕 墙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龙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和合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眷荣、刘忠伟、臧曙光、王洪涛、戚炜奕、白振中、王刚、田永刚、高琦、周永文、 谢海状、张国峰、黄庆文、胡忠明、刘旭涛、罗璇、韩维池、董格林、汤劲松、浦建明、孙连弟、张桂先、麦志基、 庄帝尊、夏卫文、胡玉芬。 I JG/T 4552014 引 言 严格意义上说,钢化玻璃只有在无荷载作用下发生的自发性炸裂才称为钢化玻璃的自爆。实际工 程中,对于没有外力冲击、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典型自爆裂纹的钢化玻璃破裂也归结为钢化玻璃自爆。 钢化玻璃自爆的原因很多,玻璃中硫化镍粒子的相变膨胀、气泡和结石造成的应力集中、钢化过度、 钢化玻璃应力不均匀、玻璃边部加工质量低下和钢化玻璃尺寸过大都可能造成钢化玻璃自爆。 避免钢化玻璃自爆的方法主要有1选择优质平板玻璃;2适度钢化;3保证钢化玻璃表面应力 均匀;4提高钢化玻璃边部加工质量;5限制钢化玻璃尺寸。 Ⅱ JG/T 4552014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 贮 存 。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4 mm~19 mm 建筑门窗和玻璃幕墙,也可适用于采光顶和雨篷用钢化玻璃。 本标准不适用防火玻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11614 平板玻璃 GB 15763.2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 15763.3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4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 JC/T 2128 超白浮法玻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倒棱 bevelling 将玻璃板边部断面棱角加工成斜面,见图1。 图 1 倒棱 3.2 三边细磨 finely ground edge 对玻璃板边部倒棱面和断面进行细磨,加工面不透明,见图2。 1 JG/T 4552014 图 2 三边细磨 3.3 三边抛光 polished edge 对玻璃板边部倒棱面和断面进行三边细磨,并作抛光处理,加工面透明。 4 要求 4.1 材料 4.1.1 生产建筑门窗用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外观质量应不低于 GB 11614 一等品或JC/T 2128 合格品要求。建筑门窗用钢化玻璃宜按GB15763.42009 中附录A 进行均质处理。 4.1.2 生产玻璃幕墙和采光顶用钢化玻璃所使用的平板玻璃,其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生产玻 璃幕墙和采光顶用钢化玻璃所使用的超白浮法玻璃,其外观质量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玻璃幕墙和采 光顶用钢化玻璃应按GB15763.42009 中附录 A 进行均质处理。经均质处理的钢化玻璃应提供均质 处理记录文件,并可溯源。 表 1 平板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 量 要 求 点状缺陷* 尺寸L/mm 允许个数限度 0.3≤L≤0.5 1S 0.51.0 0 点状缺陷密集度 尺寸≥0.3 mm的点状缺陷最小间距不小于300 mm;直径100 mm圆内尺寸≥0.1mm的点状 缺陷不超过3个 线道 不允许 裂纹 不允许 划伤 允许范围 允许条数限度 宽≤0.1mm,长≤30 mm 2S 光学变形 公称厚度 无色透明平板玻璃 本体着色平板玻璃 4 mm~12mm ≥60 ≥55 ≥15 mm ≥55 ≥50 断面缺陷 玻璃公称厚度不超过8mm时,不超过玻璃板的厚度;8mm以上时,不超过8mm 注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数值,按GB/T 8170修约,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点状缺陷的允许个数限度 及划伤的允许条数限度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按GB/T 8170修约至整数。 点状缺陷中不允许有光畸变点。 2 JG/T 4552014 表 2 超白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点状缺陷“ 尺寸L/mm 允许个数限度 0.3≤L≤0.5 2S 0.52000 4,5,6,8,10,12 ≤2.0 ≤3.0 15,19 ≤3.0 ≤3.5 4.2.4 圆孔 4.2.4.1 直径及允许偏差 直径不宜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直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 6 直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直径 允许偏差 4≤D≤50 士1.0 50100 供需双方商定 4.2.4.2 孔的位置及允许偏差 孔的位置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 a 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3所示。 4 JG/T 4552014 a 图 3 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 b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 b 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且其允许偏差为1.0 mm 。 如 图 4 所示。 b 图 4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 c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 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 的6倍。如图5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 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由供 需 双 方 商 定 。 图 5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 5 JG/T 4552014 d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6进行。如图6建立 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 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x、y 的允许偏差为1.0 mm。 图 6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 4.3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钢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 7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玻璃公称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4,5,6 0.2 8,10,12 0.3 15 士0.5 19 0.6 4.4 边部加工 建筑门窗用钢化玻璃可采用倒棱或三边细磨,倒棱宽度不应小于1mm; 玻璃幕墙和采光顶用钢化 玻璃应进行三边细磨或三边抛光,其倒棱宽度不应小于1 mm。 4.5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8的要求。 6 JG/T 4552014 表 8 钢化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划伤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100 mm时, 4条 宽度大于0.1mm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 0 . 1 1 m m 、 长≤100 mm时, 4条 爆边、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4.6 弯曲度 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2。 4.7 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 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试样应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4.8 碎片状态 4.8.1 最少碎片数 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 mm50 mm 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应满足表9的要 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 mm。 表 9 最少允许碎片数 玻璃品种 公称厚度/mm 最少碎片数/片 平面钢化玻璃 4~12 40 15,19 30 曲面钢化玻璃 ≥4 30 4.8.2 最多碎片数 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 mm50 mm 区域内的最多碎片数不应超过表10 的要求。 表10 最多允许碎片数 玻璃品种 公称厚度/mm 最多碎片数/片 平面钢化玻璃 4~19 90 曲面钢化玻璃 80 4.9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 a 或 b中任意一项的规定 7 JG/T 4552014 a 玻璃破碎时,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 cm 面积的质量, 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得超过120 mm; b 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 mm 时,试样不破坏。 4.10 表面应力 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 MPa, 且表面应力最大值和表面应力最小值之差不应超过 15 MPa。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2块 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试样,如果3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4.11 耐热冲击性能 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 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当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块以上不符合时,则 认为不合格。当有1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1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 2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则为合格。 5 试验方法 5.1 材料的外观质量 生产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外观质量按GB 11614 的方法进行。 5.2 面积及尺寸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0.5 mm 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平面钢化玻璃面积可通过测量玻璃板边长和 相关尺寸计算获得。曲面钢化玻璃面积可通过测量曲面玻璃弧长和相关尺寸计算获得。 5.3 厚度 使用外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15 mm 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 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 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 5.4 边部加工 倒棱宽度用最小刻度为0.5 mm 的钢直尺测量,研磨和抛光质量采用目测。 5.5 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按 GB 11614的方法进行。 5.6 弯曲度测量 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4 h 以上,测量时把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下方的1/4处垫上2块垫块。 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 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沿平 行玻璃边缘25 mm 方向进行测量,测量长度300 mm 。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的高,并除以300 mm 后 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7所示。 8 JG/T 4552014 说 明 1弓形变形; 2-玻璃边长或对角线长; 3波形变形; 4300 mm。 图 7 弓形和波形弯曲示意图 5.7 抗冲击性试验 5.7.1 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同种类的,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 mm0mm, -5 mm610 mm0mm,5mm的平面钢化玻璃。 5.7.2 试验装置应符合 GB 15763.32009中附录B 的规定。使冲击面保持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 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5.7.3 使用直径为63.5 mm 质量约1040 g 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 mm 的高度,使 其自由落下。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25 mm 的范围内。 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1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5.8 碎片状态试验 5.8.1 试样 以制品为试样。 5.8.2 试验设备 可保留碎片图案的任何装置。 5.8.3 试验步骤 5.8.3.1 将钢化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 碎片溅开。 5.8.3.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 mm 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 mm0mm, 0.05 mm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5.8.3.3 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后10 s 后开始并且在冲击后3 min 内结束。 9 JG/T 4552014 5.8.3.4 碎片计数时,应除去距离冲击点半径80 mm 以及距玻璃边缘或钻孔边缘25 mm 范围内的部 分。最少碎片数应从图案中选择碎片最大的部分计数;最多碎片数应从图案中选择碎片最小的部分计 数;在这部分中用50 mm50mm 的计数框计算框内的碎片数,每个碎片内不能有贯穿的裂纹存在,横 跨计数框边缘的碎片按1/2个碎片计算。 5.9 霰弹袋冲击性能试验 5.9.1 试样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1930 mm0 mm,5mm 864 mm0mm,5mm的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 5.9.2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GB15763.32009 中附录C 的规定。 5.9.3 试验步骤 5.9.3.1 用直径3 mm 的挠性钢丝绳把冲击体吊起,使冲击体横截面最大直径部分的外周距离试样表 面小于 13 mm, 距离试样的中心在50 mm 以内。 5.9.3.2 使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位置保持在300 mm 的下落高度,自由摆动落下,冲击试样中心点附 近 1 次。若试样没有破坏,升高至750 mm, 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1次。 5.9.3.3 试样仍未破坏时,再升高至1200 mm 的高度,在同一块试样中心点附近冲击一次。 5.9.3.4 下落高度为300 mm,750 mm 或1200 mm 试样破坏时,在破坏后5 min 之内,从玻璃碎片中 选出最大的10块,称其质量。并测量保留在框内最长的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 5.10 表面应力测量 5.10.1 试样 以制品为试样,按GB/T 18144规定的方法进行。 5.10.2 测量点的规定 如图8所示,在距长边100 mm 的距离上,引平行于长边的2条平行线,并与对角线相交于4点,这 4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单位为毫米 图 8 测量点示意图 10 JG/T 4552014 单位为毫米 图 9 测量点示意图 若制品短边长度不足300 mm 时,见图9,则在距短边100 mm 的距离上引平行于短边的两条平行 线与中心线相交于2点,这两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不规则形状的制品,其应力测量点由供需双方商定。 5.10.3 测量结果 测量点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钢化玻璃表面应力值。测点中的最大值作为钢化玻璃表面应力最 大值,测点中的最小值作为钢化玻璃表面应力最小值。 5.11 耐热冲击性能 将300 mm300 mm 的钢化玻璃试样置于200℃2℃的烘箱中,保温4 h 以上,取出后立即将试 样垂直浸入0℃的冰水混合物中,应保证试样高度的1/3以上能浸入水中,5 min 后观察玻璃是否 破坏。 玻璃表面和边部的鱼鳞状剥离不应视作破坏。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厚度及其允许偏差、边部加工、外观质量、弯曲度。当进行 出厂检验时,按照表11规定进行抽样、判定,表11依据 GB/T 2828.12012 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 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限 AQL6.5 。 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以每500 块为一批分批抽取 试样。 表 1 1 抽样表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8 2 0 1 9~15 3 0 1 16~25 5 1 2 11 JG/T 4552014 表11续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26~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00 50 7 8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为第4章的全部要求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首次生产或转厂生产时,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原材料和工艺方法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e 产品正常生产满一年时; f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3.2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 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 以每500块为一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 6.4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11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厚度及其允 许偏差、边部加工、外观质量、弯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7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7.1 包装 玻璃的包装宜采用木箱或集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每箱架宜装同一厚度、尺 寸的玻璃。玻璃与玻璃之间、玻璃与箱架之间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玻璃的破损和玻璃表面的划伤。 包装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均质处理文件。 7.2 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个包装箱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小心破碎、防雨怕湿”等 标志或字样。 12 JG/T 4552014 7.3 运输 运输时,玻璃应固定牢固,防止滑动、倾倒,应有防雨措施。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不结露或有防雨设施的地方。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