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228-2010 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建筑技术规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建筑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lant fiber-industrial waste slag concrete block masonry buildings JGJ/T 228-2010 2011 北 京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和 符 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3 3 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 4 3.1 材料 4 3.2 砌体的计算指标 4 4 建筑设计与构造 7 4.1 建筑设计 7 4.2 建筑节能设计 8 4.3 建筑构造措施 9 5 结 构 设 计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抗 震 设 计 11 5.3 结构构造措施 15 5.4 非承重砌块墙体的构造措施 21 6 施 工 及 验 收 22 6.1 一般规定 22 6.2 砌筑砂浆和灌孔混凝土 23 6.3 墙体砌筑 23 6.4 构造柱施工 26 6.5 墙面抹灰 27 6.6 冬、雨期施工 27 6.7 安全措施 28 6.8 工程验收 29 5 本规程用词说明 30 引用标准名录 31 附 条文说明 33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Materials and Calculation Index of Masonry 4 3.1 Materials 4 3.2 Calculation Indexof Masonry 4 4 Architectural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7 4.1 Architectural Design 7 4.2 Architectural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8 4.3 Architectural Construction Details 9 5 Stucture Design 11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1 5.2 Seismic Design 11 5.3 Stuctural Construction Details 15 5.4 Construction Details for Non-load-bearing Block Wall 21 6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22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22 6.2 Masonry Mortar andConcrete Grout 23 6.3 Brick Wall Built up23 6.4 Construction of Structural ConcreteColumn 26 6.5 Wall Plastering 27 6.6 Construction in Winter-rainy Season 27 6.7 Safety Precautions 28 6.8 Project Acceptance 29 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30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1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3 8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建筑的设计、施工 及验收,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 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地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 8度以下地区,以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为墙体材料的低 层、多层构造柱体系砌块建筑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以及采用植 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砌筑的非承重墙体的设计、施工及 验收。 1.0.3 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建筑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 plant fiber-industrial waste slag concrete block 以水泥基材料为主要胶结料,以工业灰渣为主要骨料,并加 人植物纤维,经搅拌、振动、加压成型的砌块,简称砌块。分为 承重砌块和非承重砌块。 2.1.2 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承重砌块 load-bearing plant fiber-industrial waste slag concrete block 强度等级在MU5.0 及以上的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 块。简称承重砌块。 2.1.3 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非承重砌块 non-load-bearing plant fiber-industrial waste slag concrete block 强度等级在 MU5.0 以下的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 简称非承重砌块。 2.1.4 单排孔砌块 single row hollow block 沿厚度方向只有一排孔洞的砌块。 2.1.5 双排孔砌块 double rows hollow block 沿厚度方向有双排条形孔洞的非承重砌块。 2.1.6 对孔砌筑 stacked hollow bond 砌筑墙体时,将上下层砌块的孔洞对准的砌筑方式。 2.1.7 错孔砌筑 staggered hollow bond 砌筑墙体时,将上下层砌块的孔洞相互错位的砌筑方式。 2.1.8 反砌 reverse bond 砌筑墙体时,砌块的底面朝上的砌筑方式。 2 2.2 符 号 2.2.1 材料性能 MU砌块强度等级; Mb砂浆强度等级; C混凝土强度等级; f 砌块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 f. 砌体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fm 砌体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 f 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 fve 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 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 V 剪力设计值; F 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 地震时结构构件的等效总重力荷载代表值; dn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砌体水平截面平均压 应力。 2.2.3 几何参数 A构件截面毛面积; A. 构造柱截面面积; A, 钢筋截面面积。 2.2.4 计算系数 Y结构构件材料性能分项系数; Y。砌体强度设计值调整系数; Y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α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5n砌体强度正应力影响系数; ζ构造柱参与系数; n总数,如楼层数、质点数、钢筋根数、跨数等。 3 3. 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 3.1 材 料 3.1.1 砌块的主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排孔砌块主规格尺寸应为390mm190mm190mm、 390mm140mm190mm和390mm90mm190mm。 2 双排孔砌块主规格尺寸应为390mm190mm190mm 和390mm240mm190mm。 3 承重砌块应为单排孔砌块,且主规格尺寸应为390mm 190mm190mm。 3.1.2 砌块、砌筑砂浆和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下列规定 划分 1 承重砌块的强度等级应为MU10、MU7.5、MU5; 2 非承重砌块的强度等级应为MU3.5; 3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为Mb10、Mb7.5、Mb5、Mb3.5、 Mb2.5; 4 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为C20。 3.1.3 砌筑砂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 86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 验方法标准JGJ/T 70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 的有关规定。 3.2 砌体的计算指标 3.2.1 对于采用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的建筑,砌体工 程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宜为B 级,也可为C 级。 3.2.2 对于采用承重的单排孔砌块的砌体,其抗压强度设计值、 4 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砌体的龄期应为28d, 并应以毛截面计算; 2 当砌体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 级时,砌体的抗压 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1采用,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2.2-2采用。 表3.2.2-1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MPa 砌块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 Mb10 Mb7.5 Mb5 0 MU10 2.79 2.50 2.22 1.31 MU7.5 一 1.93 1.71 1.01 MU5 一 一 1.19 0.70 注1 对错孔砌筑的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 2 对独立柱或厚度为双排组砌的砌块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7; 3 对 T 形截面砌体,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5。 表3.2.2-2 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弯曲抗拉强度 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MPa 强度类别 破坏特征 砂浆强度等级 Mb10 Mb7.5 Mb5 轴心抗拉 沿齿缝截面 0.09 0.08 0.07 弯曲抗拉 沿齿缝截面 0.11 0.09 0.08 沿通缝截面 0.08 0.06 0.05 抗剪 沿通缝或阶 梯形截面 0.09 0.08 0.06 注对形状规则的砌块砌体,当搭接长度与砌块高度的比值小于1时,其轴心抗 拉强度设计值f和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fm 应按表中数值乘以搭接长度与砌 块高度的比值后采用。 3.2.3 下列情况的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 Ya 1 有吊车建筑砌体、跨度不小于7.2m 的梁下砌块砌体, 5 Ya 为0 .9; 2 砌体毛截面面积小于0.3m 时 ,Y。为其截面面积加0.7, 构件截面面积以平方米计; 3 当采用水泥砂浆砌筑砌体时,对本规程表3.2.2-1中的 抗压强度设计值,Ya 为0.9;对本规程表3.2.2-2中的数据, Y 为0.8; 4 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C 级 时 ,Ya 为0.89; 5 当验算施工中建筑的构件时,Y 为1. 1。 3.2.4 施工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砌体的强度和稳定性,可 按砂浆强度为零进行验算。对于冬期施工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的 砌体,当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时,砌体 强度和稳定性可不验算。 3.2.5 砌体的弹性模量、剪变模量、线膨胀系数、收缩率、摩 擦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中 混 凝土砌块砌体的相应指标执行。 6 4 建筑设计与构造 4.1 建 筑 设 计 4.1.1 砌块建筑的平面及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设计宜以2M 为基本模数,特殊情况下可采用1M; 竖向设计及墙的分段净长度应以1M 为模数; 2 平面及立面应做墙体排块设计,宜采用主规格砌块; 3 设计预留孔洞、管线槽口以及门窗、设备等固定点和固 定件,应在墙体排块图上详细标注;施工时应采用混凝土填实各 固定点范围内的孔洞。 4.1.2 砌块建筑的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块墙体内、外表面除粘贴面砖外,均应做抹灰; 2 对伸出墙外的雨篷、开敞式阳台、室外空调机搁板、遮 阳板、窗套等与外墙体交接处,外楼梯根部及外墙水平装饰线脚 等处,均应采取防水措施; 3 室外散水坡顶面以上和室内地面以下的砌体内,宜设置 防潮层; 4 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四周墙下部应采用混凝土 灌实一皮砌块,或设置高度为200mm 的现浇混凝土带;内墙粉 刷应采取防水措施; 5 阳台栏板、女儿墙等砌体应加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压 顶,并应采取防裂、防水、防渗漏措施; 6 顶层墙体宜做钢筋混凝土挑檐或天沟,并应做好泛水和 滴水。 4.1.3 砌块外墙抹灰层宜采取抗裂、防水措施。 4.1.4 砌块墙体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对防火要求高的砌块建筑或其局部,宜采用提高墙体耐火极限的 7 混凝土或松散材料灌实孔洞或采取其他附加防火措施。 表4.1.4砌块墙体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砌块墙体类型 耐火极限h 燃烧性能 190mm厚承重砌块墙体 2 非燃烧体 90mm厚砌块墙体 1 非燃烧体 注1 墙体两面无粉刷; 2 对于其他类型的砌块墙体耐火极限,可根据实测实验数据确定。 4.1.5 对有隔声要求的砌块墙体,隔声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对隔声要求较 高的砌块建筑,可采取下列措施提高其隔声性能 1 孔洞内填矿渣棉、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等松散材料; 2 在砌块墙体的一面或双面采用纸面石膏板或其他板材做 带有空气隔层的复合墙体构造。 4.1.6 砌块不得用于下列部位 1 长期与土壤接触、浸水的部位; 2 经常受干湿交替或经常受冻融循环的部位; 3 受酸碱化学物质侵蚀的部位; 4 表面温度高于80℃以上的承重墙。 4.2 建筑节能设计 4.2.1 砌块建筑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并应符合节能要求。 4.2.2 砌块砌体的热阻 R₆ 计算值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砌块砌体的热阻 R 计算值 砌块规格 厚度 mm 表观密度 kg/m Rb m K/W 单排孔砌块 190 1200 0.27 单排孔砌块 190 1000 0.30 双排孔砌块 240 800 0.50 双排孔砌块 190 700 0.50 注当砌块的孔型和厚度与表4.2.2不同,其R₆应另行测定。 4.2.3 砌块外墙应进行热工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 1 砌块外墙的热阻应考虑结构性热桥的影响,并应根据主 体部位与结构性热桥部位的热工性能和面积取平均热阻,结构性 热桥部位的热阻不应小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热阻; 2 砌块外墙采取的保温措施及保温层厚度应满足节能要求;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的计算值应采用修正后的计算导 热系数和计算蓄热系数 ; 3 砌块外墙进行保温设计时,应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及室 内环境设计指标,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的规定进行内部冷凝受潮验算。 4.2.4 砌块建筑屋面的天沟、女儿墙、变形缝及突出屋面的构 件与屋面交接处等部位的保温措施应通过热工计算确定,其热阻 计算值应取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 规 定 的 最 小 传 热 阻 。 4.3 建筑构造措施 4.3.1 砌块墙体应设置伸缩缝,且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可 能引起应力集中和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的地方。伸缩缝的最 大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表 4 . 3 . 1 的 规 定 。 表4.3.1砌块砌体建筑伸缩缝的最大间距 屋盖或楼盖类别 伸缩缝最大间距m 整体式或装配整体式 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楼盖 40 无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 32 装配式无檩体系 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楼盖 48 无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 40 装配式有檩体系 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 60 无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 48 瓦材屋盖、木屋盖或楼盖、轻钢屋盖 75 注1当有实践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时,可适当放宽 2 在钢筋混凝土屋面上挂瓦的屋盖应按钢筋混凝土屋盖采用; 3 按本表设置的墙体伸缩缝,不能同时防止由于钢筋混凝土屋盖的温度变形 和砌体干缩变形引起的墙体局部裂缝; 4 温差较大且变化频繁地区和严寒地区不采暖的建筑及构筑物墙体的伸缩缝 的最大间距,应按表中数值予以适当减小; 5 墙体的伸缩缝应与结构的其他变形缝相重合,在进行立面处理时,应保证 缝隙的伸缩作用。 9 4.3.2 为防止或减轻建筑顶层墙体的裂缝,可根据情况采取下 列建筑构造措施 1 屋面设置保温、隔热层; 2 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刚性面层及砂浆找平层设置分格 缝,分格缝间距不大于6m, 并与女儿墙隔开,其缝宽不小 于30mm; 3 采用装配式有檩体系钢筋混凝土屋盖和瓦材屋盖。 4.3.3 砌块建筑宜在窗台下或窗台角处墙体内设置竖向控制缝, 缝的间距宜为8m~12m 。在墙体高度或厚度突然变化处宜设置 竖向控制缝,也可采取其他可靠的防裂措施。竖向控制缝的构造 和嵌缝材料应能满足墙体平面外传力和防护的要求。 4.3.4 砌块墙体门窗洞边200mm 内的砌体宜采用不低于C15 的细石混凝土填实,也可加设与墙同厚、宽100mm 的不低于 C15 钢筋混凝土抱框,钢筋混凝土抱框的纵筋不应小于2Φ12, 水平筋宜为φ6250,与墙体的拉结筋应采用Φ4400焊接钢筋 网片,拉结筋伸入墙内不应少于600mm; 窗台下200mm 高度内 砌块应采用不低于C15 细石混凝土填实或加设钢筋混凝土窗 台板。 4.3.5 当砌体墙面有吊挂设备时,可在墙面挂钢丝网或耐碱玻 纤网增强,并应将孔洞回填堵实。 10 5 结 构 设 计 5.1 一 般 规 定 5.1.1 砌块建筑的结构设计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 设计方法,可靠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执行。 5.1.2 承重砌块不得用于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大于 50年的砌体建筑。 5.1.3 植物纤维工业灰渣混凝土砌块不得用于基础或地下室外 墙砌筑。 5.1.4 首层室内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内墙,五层及五层以上的砌 体建筑的底层墙体,以及受振动或层高大于6m 的墙、柱,所用 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U7.5。 5.1.5 砌块砌体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整体稳定 性验算表达式,弹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刚性方案的静力设计规 定及其相应的横墙间距要求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 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执行。 5.1.6 砌块砌体结构的受压构件承载力计算、局部受压承载力 计算、受剪构件承载力计算及墙、柱的高厚比验算,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中关于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砌体的规定执行。 5.1.7 砌块建筑的结构构造措施除满足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和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 50011中关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相关规定。 5.2 抗 震 设 计 5.2.1 本节适用于丙类、丁类砌块建筑的抗震设计。 11 5.2.2 抗震设防地区的砌块建筑,除应满足静力设计的要求外, 尚应进行抗震设计。 5.2.3 用于抗震设防地区的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 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b7.5。 5.2.4 砌块砌体建筑的总高度和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宜超过表5.2.4的规定。 表5.2.4 砌块砌体建筑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 m 建筑类别 最小抗震墙 厚度mn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6 7 8 0.05g 0.10g 0.15g 0.20g 0.30g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多层砌体建筑 190 15 5 15 5 12 4 12 4 6 3 底层框架- 抗震墙砌体 建筑 190 16 5 16 5 13 4 10 3 一 一 注1建筑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 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允许从室外地面算 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2 当室内外高差大于0.6m 时,建筑总高度允许比表中数据适当增加,但增 加量不应大于1.0m。 2 横墙较少的砌块砌体建筑,总高度应比表5.2.4的规定 降低3m, 层数相应减少一层;各层横墙很少的砌体建筑,还应 再减少 一层。 3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的横墙较少的丙类多层 砌体建筑,当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其总高度和层数 可按表5 .2 .4的规定采用。 5.2.5 砌块砌体建筑的层高不应超过3 . 6m; 底层框架-抗震墙 砌体建筑的底层层高不应超过4.5m。 12 5.2.6 砌块砌体建筑的最大高宽比宜符合表5.2.6的规定。 表5.2.6 砌块砌体建筑的最大高宽比限值 抗震设防烈度 6 7 8 最大高宽比 2.5 2.5 2.0 注1单面走廊建筑的总宽度不包括走廊宽度; 2 建筑平面接近正方形时,其高宽比宜适当减小。 5.2.7 砌块砌体建筑抗震横墙最大间距不应超过表5 .2 .7的 规定。 表5.2.7砌块砌体建筑的抗震横墙最大间距m 建 筑 类 别 抗震设防烈度 6 7 8 多层砌体建筑 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15 15 11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11 11 9 木屋盖 9 9 4 底层框架-抗震 墙砌体建筑 上部各层 同多层砌体建筑 底层 18 15 11 注砌体建筑的顶层,除木屋盖外的最大横墙间距允许适当放宽,但应采取相应 加强措施。 5.2.8 砌块砌体建筑的局部尺寸限值宜符合表5.2.8的规定。 表5.2.8砌块砌体建筑的局部尺寸限值m 部 位 抗震设防烈度 6度 7度 8度 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 1.0 1.0 1.2 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 1.0 1.0 1.2 非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 1.0 1.0 1.0 13 续表5.2.8 部 位 抗震设防烈度 6度 7度 8度 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 1.0 1.0 1.5 无锚固女儿墙非出人口处最大高度 0.5 0.5 0.5 注1局部尺寸不足时,应采取局部加强措施弥补,且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4层 高和表列数据的80; 2 出入口处的女儿墙应有锚固。 5.2.9 计算地震作用时,砌块砌体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 结构与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各可变荷载 的组合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的规定执行。 5.2.10 对于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砌体结构构件,其截面承载力 应除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YE 。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 5.2.10采用。 表5.2.10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结构构件类别 受力状态 YRE 两端均设构造柱的砌体抗震墙 受剪 0.9 自承重墙 受剪 0.75 其他抗震墙 受剪 1.0 5.2.11 砌块墙体的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V≤LfvwA0.3f.A 。0.05f,A5 。1/Ye5.2.11 式 中 V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墙体剪力设计值; fvE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 A- 墙体横截面面积; f. 构造柱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A. 构造柱截面总面积; fy 构造柱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A. 构造柱钢筋截面总面积; 5.构造柱参与工作系数,可按表5.2.11采用; 14 Y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表5.2.11 构造柱参与工作系数 填孔率p p0.15 0.15≤p0.25 0.25≤p0.50 p≥0.50 5e 0.00 1.00 1.10 1.15 注填孔率指构造柱数量与墙体孔洞总数之比。 5.2.12 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下式 计算 fve5nfv 5.2.12 式中fve 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 fv 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 5N砌体抗震抗剪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应按表 5.2.12采用。 表5.2.12 砌体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 0o/fv 1.0 3.0 5.0 7.0 10.0 12.0 ≥16.0 5N 1.23 1.69 2.15 2.57 3.02 3.32 3.92 注do 为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砌体截面平均压应力。 5.2.13 砌块砌体建筑的结构体系、防震缝设置、结构构件抗震 设计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 规定。 5.3 结构构造措施 5.3.1 在砌块墙体的下列部位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的灌 孔混凝土灌实砌体的孔洞 1 首层室内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内墙砌体; 2 无圈梁的檩条和钢筋混凝土楼板支承面下的高度不小于 200mm 的砌体; 3 未设置混凝土垫块的屋架、梁等构件支承处,且灌实高 15 度不应小于600mm, 长度不应小于600mm 的砌体; 4 挑梁支承面下,其支承部位的内外墙交接处,且纵横应 各灌实3个孔洞,灌实高度不应小于600mm。 5.3.2 砌块建筑的纵横墙交接处、距墙中心线每边不小于 300mm 范围内的孔洞等,应采用不低于C20 灌孔混凝土灌实, 且灌实高度应为墙身全高。 5.3.3 跨度大于4 . 2m 的梁,其支承面下应设置混凝土或钢筋 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宜与圈梁浇成整体。当大 梁跨度不小于4 . 8m, 且 墙 厚 为 1 9 0mm 时 , 其 支 承 处 宜 加 设 壁柱。 5.3.4 砌块墙体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mm 在水 平灰缝内设置直径不小于4的焊接钢筋网片图5.3.4。 ≥400 ≥400 3 ≥900 2 图5.3.4 砌块墙体与后砌隔墙交接处钢筋网片 1砌块墙体;2后砌隔墙;34焊接钢筋网片 5.3.5 混凝土楼盖、屋盖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当采用混凝土 预制装配式楼盖、屋盖时,应从楼盖体系和构造上采取措施确保 各预制板之间连接的整体性;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墙上或圈梁上 支承长度不应小于80mm。 5.3.6 山墙处的壁柱宜砌至山墙顶部;屋面构件应与山墙可靠 拉结。 5.3.7 当砌块墙体中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6 1 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 的承重墙体和独立柱内埋 设管线; 2 在砌块墙体中宜避免开凿沟槽,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 必要的加强措施或按削弱后的截面验算墙体的承载力; 3 砌块墙体中预留的设备或弱电洞口边,距墙体端部不宜 小于400mm。 5.3.8 门窗洞口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验算过梁下砌体 局部受压承载力时,可不考虑上层荷载的影响。 5.3.9 砌块砌体建筑在外墙转角、楼梯间四角的纵横墙交接处 宜设置构造柱;5层及5层以上的砌块砌体建筑在外墙转角、楼 梯间四角的纵横墙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 5.3.10 砌块建筑的墙体构造柱最小截面宜为190mm190mm, 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构造柱与砌 块墙连接处宜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600mm 设置焊接钢 筋网片,伸入墙体不应小于1000mm。 5.3.11 砌块建筑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宽度不应小于190mm, 高度不应小于200mm, 配筋不应少于4Φ10,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300mm,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圈梁设置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相关规定。 5.3.12 未设置圈梁的现浇楼面板应沿墙体周边加强配筋,并应 与相应的构造柱可靠连接。 5.3.13 为防止或减轻建筑顶层墙体的裂缝,可根据情况采取下 列结构构造措施 1 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与墙体圈梁的接触面处设置水平滑 动层,滑动层可采用两层油毡夹滑石粉或橡胶片等;对于长纵 墙,可仅在其两端的2~3个开间内设置,对于横墙可仅在其两 端各L/4 范围内设置l 为横墙长度; 2 顶层屋面板下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并沿内外墙拉 通,建筑两端圈梁下的墙体内宜适当设置水平钢筋; 3 顶层挑梁末端下墙体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246 17 钢筋,钢筋网片或钢筋应自挑梁末端伸人两边墙体不小于1m; 4 顶层墙体有门窗等洞口时,在过梁上的砌体水平灰缝内 设置2~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2P6钢筋,并应伸入过梁两端墙内 不小于600mm; 顶层横墙在窗口高度中部宜加设3~4道钢筋 网 片 ; 5 顶层及女儿墙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b5; 6 女儿墙应设置构造柱,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m, 构造柱 应伸至女儿墙顶并与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整浇在一起; 7 加强顶层构造柱与墙体的拉结,拉结钢筋网片的竖向间 距不宜大于400mm, 伸入墙体长度不宜小于1m; 8 建筑顶层端部墙体内适当增设构造柱; 9 顶层建筑山墙可采取设置水平焊接钢筋网片或在山墙中 增设构造柱。在山墙内设置水平焊接钢筋网片时,其间距不宜大 于400mm; 在山墙内增设构造柱时,其间距不宜大于3m。 5.3.14 为防止或减轻建筑底层墙体裂缝,可根据情况采取下列 措 施 1 增大基础圈梁的刚度; 2 在底层的窗台下墙体灰缝内设置3道焊接钢筋网片或 266 钢筋,并伸人两边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 3 在底层墙体窗洞口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板,窗台 板嵌入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 5.3.15 砌块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宜沿竖向每隔400mm 设焊接钢筋网片或26拉结钢筋,埋人长度从墙的转角或交接处 算起,每边不应小于1000mm。 5.3.16 砌块砌体各层门、窗过梁上方的水平灰缝内及窗台下第 一和第二道水平灰缝内宜设置焊接钢筋网片或26钢筋,焊接钢 筋网片或钢筋应伸人两边窗间墙内不应小于600mm。 当墙体长 度大于5m 时,宜在每层墙高度中部设置2~3道焊接钢筋网片 或346的通长水平钢筋,且竖向间距宜为400mm。 5.3.17 建筑顶层两端和底层第一、第二开间门窗洞口处应采取 18 下列防裂措施 1 在门窗洞口两侧不少于一个孔洞中设置不小于1Φ12钢 筋,且钢筋应在楼层圈梁或基础锚固,并应采用不低于C20 灌 孔混凝土灌实或设置钢筋混凝土抱框柱; 2 在门窗洞口两边的墙体的水平灰缝中,设置长度不小于 900mm 、竖向间距为400mm 的焊接钢筋网片; 3 在顶层和底层设置通长钢筋混凝土窗台梁,且窗台梁的 高度宜为块高的模数,纵筋不宜少于4Φ10,箍筋宜为6200, 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为C20。 5.3.18 进行抗震设计的砌块砌体建筑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构造柱 1 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应符合表5.3.18的规定; 2 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建筑,应根据建筑增加一层 后的层数,按表5.3.18的规定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 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 3 横墙较少的建筑,应根据建筑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 5.3.18的规定设置构造柱;当横墙较少的建筑为外廊式或单面 走廊式时,应按本条第2款要求设置构造柱,当6度不超过四 层、7度不超过三层和8度不超过二层时,应按增加二层后的层 数设置构造柱; 4 各层横墙很少的砌块砌体建筑,应按增加二层后的层数 设置构造柱。 表5.3.18 构造柱的设置部位 建筑层数 构造柱设置部位 6度 7度 8度 四、五 三、四 二、三 楼、电梯间的四角,楼 梯踏步板段上下端对应的 墙体处;建筑物平面凹凸 角处对应的外墙转角; 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 交接处;大房间内外墙交 接处;较大洞口两侧 隔12m或单元横墙与外 纵墙交接处;楼梯间对应 的另一侧内横墙与外纵墙 交接处 / 五 四 隔开间横墙轴线与 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 墙交接处 注较大洞口,内墙指不小于2.1m的洞口;外墙在内外墙交接处已设置构造柱时 允许适当放宽,但洞侧墙体应加强。 19 5.3.19 进行抗震设计的砌块砌体建筑中构造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190mm190mm, 纵向钢筋宜采 用4中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 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 外墙转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2 构造柱与砌块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与构造柱相邻的 砌块孔洞,6度时宜填实,7度时应填实,8度时应填实并插筋 1中12;砌体房屋墙体交接处及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沿墙高每隔 600mm 应设置焊接钢筋网片,并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对于 6、7度时底部1/3楼层,8度时底部1/2楼层,焊接钢筋网片沿 墙高间距不应大于400mm; 3 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并上下 贯 通 ; 4 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 500mm, 或与埋深小于500mm 的基础圈梁相连; 5 应先砌筑砌块墙体,再浇筑构造柱混凝土; 6 当建筑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本规程表5.2.4的限值时,纵、 横墙内构造柱间距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