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 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 示 本 )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二 O 二二年三月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 1.1 建设单位概况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厂址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经 济开发区。现有工程为炭化室高度 5.5 米、265 孔 ZHJL5552D 型捣固焦炉,焦炭 生产能力达到 130 万吨/年,同时配套 300 万吨/年重介洗煤生产线。焦化工程副产 煤焦油、煤气、硫铵、硫磺、粗苯等。 1.2 项目背景和特点 1.2.1 建设背景 本项目位于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金 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焦化工程在 2008 年环评时是作为城市煤气气源二 期工程规划建设,焦化工程剩余煤气规划作为城市煤气气源为城市供气, 规划时 项目区域不具备天然气供气条件。目前天然气西气东输工程已实现对交城县城及 周边居民的供气,县城及周边地区气源由开发区煤气变更为天然气,且已实现稳 定送气用气局面,不再需要园区的焦炉煤气和高炉煤气。 目前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130 万吨/年焦化项目副产的焦炉气除了供本 厂作为燃料自用外,剩余煤气供周边企业作为燃料利用。而焦炉煤气是生产合成 氨的理想原料, 项目产生的剩余焦炉煤气作为原料合成氨,可以有效的利用剩余 煤气资源,与规划初衷即煤气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相符合;同时还可促进焦化行业 发展,延长煤化工产业链,提高焦化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结合拟建项目的生 产地区合成氨销售市场可观的情况,该项目不仅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还可以 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1.2.2 项目特点 项目工艺特点焦炉煤气自焦化厂化产工段来,送入气柜进行缓冲,然后送 至焦炉气预压缩单元进行加压。加压后的焦炉煤气送至合成氨厂区的变温吸附 (TSA)进行焦油和萘的脱除。焦油和萘脱除后的焦炉气再经过精脱硫装置,将 总硫含量降至 0.1ppm 后送至变换,将原料气中的 CO 通过变换反应生成 H2 ,变 换气的热量通过废热锅炉、余热锅炉给水回收,最终用循环冷却水冷到常温后进 入变压吸附(PSA)装置进行变压吸附,提纯得到氢气与氮气占比大于 99.9的气 体,其解析气重新送回焦化厂作为回炉煤气使用。得到的较高纯度的 H2 与空分制 氮来的氮气一起进入压缩工段的联合压缩机,经加压再送至氨合成装置,合成的 1-1 1 概述 液氨送至氨库,再通过装卸站外售。 项目排污特点 变温吸附(TSA)、变压吸附(PSA)装置解析气重新送回 焦化厂焦炉燃烧;合成氨分离器弛放气送焦炉燃烧系统燃烧;氨合成闪蒸气、液 氨储罐不凝气经过氨回收装置进行洗氨,得到氨水送至焦炉烟气脱硫装置,尾气 送焦炉燃烧。合成氨装置区废气无组织排放,评价要求采取密封措施等,制定和 实施 LDAR 工作,减少跑冒滴漏来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厂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施,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进行回用和处理。压缩 机分离器产生的污水以及地坪冲洗水、火炬系统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焦 化公司酚氰污水处理单元处理,出水再经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单元处理;循环水站 排污水、废锅排污水和脱盐水站不经过酚氰污水处理单元,直接进入焦化公司深 度处理中水回用单元处理,深度处理出水全部由回用为循环水系统补充水。采取 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全部回用。同时设有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 池,可实现厂区废水“零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中,各类催化剂、脱硫剂、脱苯剂、吸附剂及废 矿物油等危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存。采取 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 本次评价要求在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声设备;对压缩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厂房 隔声和减振基础降噪措施;对各种泵类采取隔声罩减振基础弹性连接降噪措施; 在总图布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绿化植物吸收噪声 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对噪声操作岗位工人进行个体防护,发放耳塞、耳 罩等措施,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021 年 3 月,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委托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为金 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附件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成项目评价组,投入评价工作。评价期间项目组多 次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选址进行了全面地了解,收集了相关的工程技术、环境 资料。 同时与工程可研和设计单位、行业专家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请教,根据工程 特征和区域环境特点,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技术规 范,确定了项目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2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针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环评工作在做好工程分析及环境质量现状调 查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工程和运营特点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 固体废物、生态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了较充分的分析及论述,并就影响分析结果 提出切实可行及具体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监测单位对项目区域开展了环境质量现状监 测。 2021 年 12 月,环评结合项目建设进展和可研资料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编制 完成了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 审稿)。 受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 25 日在太原市以线上、线下的方式主持召开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 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估会。,评价 单位根据技术评估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修改补充,完成了金桃园煤焦 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1.4 项目选址及相关政策判定结果 本项目位于交城经济开发区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用 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项目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 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经预测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产业及环保政策本项目为焦炉气制氨项目,为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修正,本 项目属于鼓励类的“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 ,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于2020 年 12 月 经山西交 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 2012- 141199-89-02-521644)(附 件 2)。 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5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收集了交城县 2020 年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结果 表明六项基本污染物中 NO2、PM10、PM2.5 和 O3 的评价指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 和 CO 满足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 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本次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包括柰林 1-3 1 概述 村(代表厂址)、前火山村(最多风下风向)和交城县城(次多风下风向)三个监 测点,监测因子为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小时监测值均满足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 中浓度限值、非甲烷总 烃小时监测值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1577-2012。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卦山-玄中寺省级风景名胜区监测点 PM10、PM2.5、SO2、 NO2 、CO 、O3 和 TSP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氨 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1 参考限 值。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除个别监测点的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 存在超标外,其他各监测点所有监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准,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的超标跟区域水文地质 条件有关。 根据收集到项目区距离最近的白石南河美锦桥断面 2018 至 2020 年水质数据 及 2020 年逐月例行监测数据,2018-2020 年美锦桥断面水质为劣 V 类, 但水质超 标情况逐年改善; 2020 年 2 月未获得水质监测数据,除 2020 年 8 月外,其余 10 个月指标全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 类标准,氨氮仅在 2020 年 8 月出现超标现象,氨氮的超标可能与雨季降雨增多,白石南河周边农田 肥料等随雨水流入白石南河,通过美锦桥断面出境有关。 建设单位委托监测单位对厂界四周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厂界各监测 点位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2 类标准。 对该项目厂区内及厂址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均为建设用地,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及附近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含量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污染风险筛 选值。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污染物浓度贡献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 工程采取了有效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工程 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固废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 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1-4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 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成熟可靠,可实现大气污染 物排放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废水全部回用零排放、固废妥善处理处 置,环境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环 境风险将处于可控状态。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1-5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任务依据 1)项目委托书,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 3 月。 2.1.2 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 年 12 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 8 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2 月;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0 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0 年 11 月修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 11 月; 12 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6 年 12 月修订; 13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14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4 月; 15 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 月; 16 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 年 3 月; 17 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2022 年 1 月); 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 年 11 月; 19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 年 11 月。 2.1.3 相关政策及规划 2.1.3.1 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划 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 部,环发[2012]77 号, 2012 年 7 月 3 日; 2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2]98 号, 2012 年 8 月 8 日。 3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3]37 号, 2013 年 9 月 10 2-1 2 总则 日; 4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 通知,环境保护部等,环发[2013]104 号, 2013 年 9 月 17 日; 5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境 保护部,环办[2014]30 号, 2014 年 3 月; 6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 2014 年 4 月 3 日 7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2015〕4 号, 2015 年 1 月 8 日; 8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5〕17 号, 2015 年 4 月 2 日; 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 34 号, 2015 年 6 月 5 日施 行; 10 关于发布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 5 份指导性文件的公告 (合成氨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5 年 第 90 号) 11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国发[2016]31 号, 2016 年 5 月 28 日; 12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 2016 年 10 月 26 日; 13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8]22 号, 2018 年 6 月; 14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 年第 43 号,原环保部,2017 年 8 月。 15 关于印发“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7〕121 号, 2017 年 9 月 13 日; 16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 环评〔2017〕84 号, 2017 年 11 月 14 日; 17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 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18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8 号, 2019 年 8 月修正 ; 1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2-2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号, 2021 年 12 月; 20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20〕61 号, 2020 年 10 月 28 日。 21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 〔2020〕36 号,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5 号,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3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国家发改委,发改环资 [2021]1310 号, 2021 年 9 月) 24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 年 10 月) 25 关于印发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 大气〔2021〕104 号, 2021 年 10 月) 26 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 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晋发改工业发[2021]404 号, 2021 年 10 月) 27 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焦协[2021]1 号, 2021 年 1 月) 2.1.3.2 地方相关政策及规划 1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山西省人民政府, 晋政发[2014]9 号, 2014 年 3 月; 2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 〔2014〕13 号, 2014 年 5 月 16 日; 3 山西省环保厅晋环发[2015]25 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 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 ,2015 年 2 月 28 日; 4 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 3 月 1 日; 5 山西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的通 知晋环许可〔2017〕101 号; 6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 政办发〔2017〕178 号, 2017 年 12 月 25 日; 7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晋环许可函〔2018〕39 号, 2018 年 1 月 17 日; 8 关于在全省范围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山西省环保 2-3 2 总则 厅,山西省质监局(2018 年第 1 号),2018 年 6 月; 9 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62 号, 2019 年 4 月;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管的通知山西省生 态环境厅晋环审批〔2019〕117 号 ,2019 年 6 月 28 日; 11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本), 2019 年 8 月。 12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 2020 年行动计划晋水防办发〔2020〕16 号; 13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决战计 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7 号, 2020 年 3 月 13 日; 14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晋 政办发〔2020〕50 号,2020 年 6 月 12 日; 15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 〔2020〕26 号,2020 年 12 月 31 日; 16 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 2021 年行动计划晋环发〔2021〕24 号 ,2021 年 6 月 22 日; 17 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 2021 年 行动计划晋政办发电〔2021〕16 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 年 5 月 13 日; 18 山西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 2021 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21〕64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 年 7 月 19 日; 19 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山西省生态 环境厅、工信厅,晋环发〔2021〕17 号, 2021 年 4 月 20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山西省人民政府,晋环发〔2021〕7 号, 2021 年 4 月 21 山西省“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 经济发展规划山西省人民政府,晋环发〔2021〕34 号, 2021 年 9 月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山 西省生态环境厅,晋环发〔2021〕48 号),2021 年 11 月) 23 关于进一步加强吕梁市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 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吕梁市工信局,吕环发〔2021〕169 号),2021 年 12 月) 24 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 月 1 日; 2-4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5 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 月 1 日; 26 吕梁市人民政府文件吕政办发[2020]19 号文关于印发吕梁市打赢蓝天 保卫战 2020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0 年月 4 日 9 日; 27 交城县人民政府文件交政办发[2020]09 号文关于印发交城县打赢蓝天 保卫战 2020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0 年 3 月 27 日。 28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吕政发〔2021〕5 号,2021 年 6 月 30 日; 29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 2021 年行 动计划和吕梁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 2021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吕政办发[2021]38 号, 2021 年 7 月 1 日。 30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2021 年 7 月 7 日; 31 交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32 交城县生态功能区划,2009 年 12 月; 33 交城县生态经济区划,2009 年 12 月; 2.1.4 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 964-2018 9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 10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11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2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747-2012 13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GB 50684-2011 14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 1190-2009 15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 2-5 2 总则 1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17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1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2008 19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 20 石油化工企业可 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 50493-2009 21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2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肥工业-氮肥(HJ864.1-2017) 2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肥工业-氮肥HJ948.1-2018 24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2.1.5 有关技术文件和工作文件 山西省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2021 年 3 月。 2.1.6 编制中引用的资料 1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化项目调整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赛鼎 工程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 2 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09 年 1 月; 3 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09 年 1 月; 4 山西金桃源焦化有限公司 130 万吨年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报告,2019 年 12 月; 5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详勘),2021 年 6 月; 6 交城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地 质评价报告,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2021 年 4 月; 2.2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2.2.1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2.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项目特点及环境特点,项目建设期和投产后对当地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识别见表 2.2.1- 1。项目建设期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 2-6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运行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 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和环境安全等的影响。鉴于建设期环境影响 短暂且可逆,因此评价时段主要为运行期。本次评价从水、气、固废、噪声等方 面全面分析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见表 2.2.1- 1 给出本次环评的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表 2.2.1- 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环境要素 工程内容 自然环境 社会环境 环境 空气 土壤 地下 水 声环 境 生态环 境 工业发 展 环境 安全 土地 利用 产品 施工期 占地及场 地清理 -1E -1E -1E -1E 1E 物料运输 -1E -1E 1E 地表开挖 -1E -1E -1E 1E 运行期 大气污染 物排放 -1E -1E -2E 废水 -1E -1E -1E -1E 固废暂存 -1E -1E -1E -2E -1E 噪声 -1E 产品销售 1E 1E 注 “E”代表“影响” ;ℼ - ℽ表示负效应; “”表示正效应;“1、2、3”表示影响程度 由于项目场地位于焦化厂内部建设,占地面积较小,施工期的影响较运营期 小,因此确定项目运营期为本次评价重点关注时段。本项目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主要表现项目建成运行时对周边环境空气、地下水及土壤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2.1.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上述各环境要素识别分析,结合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及排污现状确定本项 目评价因子。详见表 2.2.1-2。 表 2.2.1-2 评价因子识别表 环境 要素 评价类型 因 子 大气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PM10 、PM2.5 、SO2、NO2 、O3 、CO 、NH3 、H2S、非甲烷总烃 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工况 NO2 、NH3 非正常工况 NO2 说明 硫化氢和非甲烷总烃不是本项目正常排放特征因子,考虑焦炉 煤气泄漏事故非正常排放, 因此作为现状评价因子, 不作为预 测因子 地下 水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K 、Na 、Ca2 、Mg2 、CO32- 、HCO3- 、pH、氨氮、硝酸盐、 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 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 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苯、萘、石油类、硫化 2-7 2 总则 物。 环境影响评价 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 土壤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GB36600 表 1 中 45 项石油烃(C10-C40)、氰化物、pH、氨 氮 环境影响评价 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烃 声环 境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等效连续 A 声级 LAeq 环境影响评价 等效连续 A 声级 LAeq 固体 废物 环境影响评价 一般工业固废废脱硫剂、废氧化铝吸附剂、废活性炭吸附剂、 废分子筛吸附剂、废氧化铝吸附剂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焦炭吸附剂、废活性炭吸附剂、废吸 油剂、废铁、钴钼催化剂、废合成氨催化剂 环境 风险 环境影响评价 大气 CO、氨 水环境 氨氮 2.2.2 评价标准 2.2.2.1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各项因子具体标准值见表 2.2.2- 1。 表 2.2.2-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浓度限值 浓度 单位 标准来源 年平均 24 小时(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GB3095-2012 PM10 40 70 50 150 - - PM2.5 15 35 35 75 - - SO2 20 60 50 150 150 500 NO2 40 40 80 80 200 200 O3 - - 100 160 160 200 CO - - 4 4 10 10 mg/m3 NH3 - - 200 μg/m3 HJ 2.2-2018附 录 D H2S - - 10 非甲烷总 烃 - - 2.0 mg/m3 河北省地方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1577-2012 2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 III 类水质标准, 标准值见表 2.2.2-2。石油类参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II 类标准。 表 2.2.2-2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 mg/LpH 除外 项目 pH 总硬度 溶解性总 固体 氨氮 硝酸盐 亚硝酸盐 挥发性酚类 标准值 6.5~8.5 ≤450 ≤1000 ≤0.50 ≤20.0 ≤1.00 ≤0.002 项目 氰化物 耗氧量 氟化物 氯化物 硫酸盐 Fe Mn 标准值 ≤0.05 ≤3.0 ≤1.0 ≤250 ≤250 ≤0.3 ≤0.10 2-8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焦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 Hg As Pb Cd Cr6 菌落总数 CFU/mL 总大肠菌群 CFU/100mL 标准值 ≤0.001 ≤0.01 ≤0.01 ≤0.005 ≤0.05 ≤100 ≤3 项目 苯 萘 石油类 硫化物 标准值 ≤10g/L ≤100g/L ≤0.05 ≤0.02 (3)地表水环境 企业废水不外排。雨水通过厂外东侧排洪渠约 5.7km 后排至白石南河,白石 南河汇入磁窑河,最终汇入汾河。流经河段主要为白石南河(源头-磁窑河)和磁 窑河(坡底-入汾河)。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 白石南河(源头-磁窑河)和磁窑河(坡底-入汾河)河段水环境功能为农业用水保 护,水质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质要求,具 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 2.2.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 mg/L ,pH 无量纲 污染物 pH COD BOD NH3-N 石油类 硫化物 氟化物 氰化物 标准值 6-9 40 10 2 1.0 1.0 1.5 0.2 污染物 镉 锌 铁 铬 砷 汞 铅 挥发酚 标准值 0.01 2.0 0.3 0.1 0.1 0.001 0.1 0.1 4 声环境区域为声功能2 类区,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2 类标准。标准值见表 2.2.2-3。 表 2.2.2-3 声环境质量标准 dB(A) 类 别 标准值dBA 昼 间 夜 间 2 类 60 50 5 土壤环境项目位于交城开发区,项目占地及附近用地类型均为建设用 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表 2.3.2-4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序 号 污染物项目 第二类用 地筛选值 重金属和无机物 1 砷 60 5 铅 800 2 镉 65 6 汞 38 3 铬(六价) 5.7 7 镍 900 4 铜 18000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2.8 22 1,1,2-三氯乙烷 2.8 2 9 2 总则 序号 污染物项目 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序 号 污染物项目 第二类用 地筛选值 9 氯仿 0.9 23 三氯乙烯 2.8 10 氯甲烷 37 24 1,2,3-三氯丙烷 0.5 11 1,1-二氯乙烷 9 25 氯乙烯 0.43 12 1,2-二氯乙烷 5 26 苯 4 13 1,1-二氯乙烯 66 27 氯苯 270 14 顺-1,2-二氯乙烯 596 28 1,2-二氯苯 560 15 反-1,2-二氯乙烯 54 29 1,4-二氯苯 20 16 二氯甲烷 616 30 乙苯 28 17 1,2-二氯丙烷 5 31 苯乙烯 1290 18 1,1,1,2- 四氯乙烷 10 32 甲苯 1200 19 1,1,2,2- 四氯乙烷 6.8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20 四氯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