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192万吨_年炭化室高度7.6米顶装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docx
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92 万吨/年炭化室高度 7.6 米顶装焦化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稿) 二。二二年二月 1 概述 1 概述 1.1 项目建设背景 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由盛隆化工有限公司、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古 县正泰煤气化有限公司按照 522424 的比例合资兴建的现代化混合所有制煤化工企 业, 公司创立于 2021 年 1 月 9 日,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 区。盛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境内,是由枣矿集团、马钢集团和沙 钢集团三方强强联合、合资建设的煤化工高科技企业,被列入滕州市重点培育的五大 “航母级龙头企业” 。现有年产 300 万吨焦炭、33 万吨甲醇、以及年配送 400 万吨物流 中心项目。实现年产值过 100 亿元、利税过 10 亿元, 成为苏、鲁、豫、皖地区煤化工 行业的典范企业,跃身全国独立焦化企业先进行列。公司坚持资源化和无害化并重的 建企思路,合理布局循环经济项目,拉长产业链条,探索出“煤-焦-化-钢-贸”一体化、 跨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古县正泰煤气化有限公司位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公司始建于 1985 年 11 月, 2000 年产权置换为民营企业,现有职工 600 余人,历经多年拼搏,现已建 成集煤、焦、电、气、化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为响应山西省政府关于企业合并重组 的有关精神, 正泰公司于 2010 年又兼并了古县锦华焦化有限公司, 使企业焦炭产能达 到 120 万吨/年(其中包括正泰焦化 60 万吨锦华焦化 60 万吨,均为炭化室高 4.3 米 焦炉),压减重组整合后为 96 万吨/年,配套 1 亿立方米/年焦炉煤气制备天然气项目。 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位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 公司成立于 1994 年,于 1997 年 10 月 18 日经古企改发【1997】10 号文批准改制为“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拥有利达及晋豫两个焦化厂, 拥有 120 万 t/a 焦化产能 (其中包括利达焦化 60 万吨晋豫焦化 60 万吨, 均为炭化室高 4.3 米焦炉) ,压减重 组整合后为 96 万吨/年,配套剩余焦炉煤气制 10 万 t/a 甲醇联产 6 万 t/a 合成氨项目, 公司曾获得临汾市十佳优秀企业称号,也是古县的支柱企业和纳税大户之一,为古县 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 1 1 概述 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省 政府批转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 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临汾市政府提出了为全面落实推动全市焦化行业转 型升级,提高先进产能占比,推进全市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此,盛隆化工 有限公司本着跨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与古县正泰煤气化有限公司和古县利达焦 化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组建了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拟通过置换古县利达焦 化有限公司、古县正泰煤气化有限公司现有焦化产能,实施“上大关小” ,建设 192 万 吨/年炭化室高度 7.6 米顶装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了项 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 2107- 140000-89-02-565205,明确该项目焦化产能来源合规, 并 负责将剩余焦炉煤气分别送至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现有甲醇合成氨项目及山西国新 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作生产原料气利用,解决了这两家公 司现有 4.3 米小焦炉关停后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原料气供应问题。项目总占地面积 436259 m2 ,安置就业 300 余人,带动周边就业 2000 余人。项目投产后预计实现产值 55 亿元。 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区下冶村西北部, 古县经济 技术开发区于 2020 年 2 月经省政府批复设立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氢 能源、新材料、煤化工,开发区由原涧河工业园和华宝工业园整合而成,形成“一区两 园” 的格局。开发区规划面积 10.85 平方公里,其中涧河工业园 8.21 平方公里,华宝工 业园 2.64 平方公里。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于 2021 年 7 月 8 日以晋环函(2021)298 号对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 (见附件)。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92 万吨/年炭化室高度 7.6 米顶装焦化技 术升级改造项目为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签约近期重点落地项目。 本项目剩余焦炉煤气外供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及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 司作甲醇和 SNG 生产原料气, 以及本项目生产用氮气、开工蒸汽由古县利达焦化有限 公司供应, 涉及相互间管线问题, 经三方友好协商,为保证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 公司 192 万吨/年焦化正常建设实施, 焦炉煤气管网、氮气及蒸汽管网与 192 万吨/年焦 化同步建成, 由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及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焦炉煤气、 氮气及蒸汽管网的建设,建至 192 万吨焦化工程厂界外 1m 预接口处(具体详见附件)。 由于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这两家公司属于不同投资主体,因此,本次评价 2 1 概述 范围不包括焦炉煤气、氮气及蒸汽管线相关内容。 本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已开始实施, 存在“未批先健”环境违法行为, 临汾市生态 环境局出具了针对本项目的处罚通知(详见附件),目前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停止动工 建设,正在加紧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 1.2 建设项目的特点 1.2.1 工艺技术特点 (1)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拟通过置换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古县正泰 煤气化有限公司现有焦化产能,充分整合现有产能资源,实施“上大关小”,建设 192 万 吨/年炭化室高度 7.6 米顶装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机焦生产,取代并 逐步消灭简易小机焦,保护并合理利用优质煤炭资源” 的产业政策,大大减轻由于小机 焦生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是我国焦炭生产的发展方向。符合山西省焦化 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 展三年行动计划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 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 号) 等文件要求。 (2)新建焦炉选用 2 座 67 孔 SWJ76-2 型 7.6m 单热式顶装焦炉,该焦炉为双联 火道、废气循环、分段加热、空气侧入、焦炉煤气下喷、单侧烟道的单热式顶装焦炉。 焦炉砌体结构严密不窜漏, 采用了源头控硝/过程控硝及低耗炼焦技术、抗形变多段式 保护板技术、单孔调压技术等一系列优化技术,实现焦炉流程功能重构及优化, 焦炉 稳定运行,焦炉氮氧化物排放低,是代表世界一流工艺水平的大型绿色智能焦炉。 (3)通过 VAP 组装技术,进行炉体三维设计, 具有焦炉预砌筑、砖型碰撞检查、 自动生成材料表等功能, 设计砖型准确, 炉体结构严密、合理, 避免炉体窜漏。VAP 组 装技术可以综合分析炭化室中心距、炭化室宽度、炉顶厚度等对炉体结构强度的影响, 焦炉使用寿命长。 (4)蓄热室封墙采用隔热砖新型硅酸镁保温材料结构,通过多层密封及隔热, 增强焦炉的严密性及隔热性能,既避免了炉体窜漏,又提高了炉体的隔热效果, 降低 了炉体的散热,节能增效。 (5)燃烧室底部和上部以及机焦侧炉头均采用加厚设计, 提高了炉墙强度及稳定 性。焦炉砌体砖型相互咬合, 结合紧密, 且显著减少水平砖缝数量, 提高炉体严密性, ; 避免了炉体窜漏。 (6)SWJ76-2 型顶装焦炉炉顶区下部高温区使用硅砖砌筑, 上部低温区使用粘土 砖砌筑,两者之间设置滑动层,并用保护板在烘炉前压紧粘土砖, 烘炉过程中炉顶耐 材有保护板压力保护,粘土砖不随硅砖的膨胀而移动,避免烘炉结束后在炉顶区出现 大量裂缝; 烘炉末期炉体不需要灌浆, 炉头不需要重砌, 且更加严密,保证了炉体的 严密性。 (7)焦炉 NOx 排放控制 7.6m 顶装焦炉采用 FAN 火焰分析技术分析焦炉燃烧 室燃烧状况,最优化焦炉炉体及加热系统设计,采用分段供空气助燃加热、薄炉墙、 双联火道、废气循环等一系列低氮燃烧技术,从源头治理氮氧化物,有效降低氮氧化 物的产生量。 (8)炼焦阵发性排放烟尘治理技术 1)源头控制 本项目采用 7.6m 顶装焦炉能够大幅度减少装煤和推焦次数, 从源头减少阵发性大 气污染物排放量。 2)装煤除尘 A.装煤车采用装煤密封导套装置,装煤时密封导套与装煤孔底座密封严密,避免 装煤孔处烟气外溢。 B.焦炉设置侧导烟工艺。焦炉炭化室顶部设置水封式导烟孔,装煤时装煤车上的 侧导烟装置通过水封式导烟孔将本孔炭化室产生的部分装煤烟气导入相邻炭化室(第 N- 1 孔,起始炭化室导入第 N1 孔),两炭化室内烟气继而通过上升管、桥管、单调 阀及隔离阀进入集气管,使装煤期间产生的大量烟气顺利导入荒煤气系统。 C.焦炉采用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系统, 集气管负压操作, 装煤过程中单调阀全开, 吸力达到最大,快速将装煤烟气导入集气管。 D.每座焦炉设计采用单侧三段集气管、三个吸气管,有利于各阶段荒煤气的顺利 导出和稳定集气管压力。 E.上升管顶部设有水封盖,导烟孔设有水封盖, 装煤及结焦时水封盖均处于密封 状态,阻断烟气向炉体外逸散。上升管底座及导烟孔底座与炉体连接处埋置且密封于 炉体之中, 上升管底座与上升管间、导烟孔底座与导烟孔本间采用石棉绳及密封料密 封,防止冒烟冒火。 4 通过上述措施, 实现无烟装煤。 3)机侧炉头烟除尘 焦炉推焦时产生的机侧炉头烟尘、平煤时产生的烟尘及炉门清扫时产生的烟尘均 由推焦车上的烟尘捕集罩捕集,通过皮带小车密封式集尘管道送至机侧炉头烟除尘地 面站,经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入大气。 4)推焦除尘 焦炉推焦产生的焦侧烟尘由拦焦车上的大型集尘罩收集, 通过皮带小车密封式集 尘管道送至出焦除尘地面站,经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入大气。 5)自动放散点火装置 在集气管上设置自动点火放散装置,可将集气管放散的荒煤气经燃烧后再排放, 避免污染环境。 (9)炼焦连续性排放烟尘治理 1)抗形变多段式保护板技术 保护板优化设计为抗形变多段式结构,有效消除机械应力和保护板的弯曲,最大 限度避免保护板的变形,使保护板始终与炉体紧密贴合, 有效延长炉体寿命,杜绝炉 体冒烟冒火。 2)焦炉炉门采用不锈钢弹性刀边、弹簧门栓、悬挂式空冷炉门, 炉门对位时位置 的重复性好,弹性刀边对炉门框能始终保持一定压力,防止炉门冒烟冒火。 3)装煤孔盖采用球面密封, 装煤孔盖与座间为球面接触, 并且设置装煤孔盖自动 清理及自动浇浆装置,防止装煤孔盖烟尘逸散。 4)炉顶上升管盖采用水封结构,可以杜绝上升管盖处的冒烟现象。 5)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阀与隔离阀连接采用双层承插结构, 并用陶瓷纤维绳及沥 青密封,可减少烟尘外逸。 6)上升管根部采用铸铁座, 并填充陶瓷纤维绳, 杜绝了上升管根部的冒烟冒火现 象。 7)采用稳定可靠的护炉铁件技术, 在不影响焦炉耐材特性条件下, 对炉体的保护 力提高,有效保护焦炉炉体,避免出现不均匀膨胀,保证炉体的严密性。 8)全部采用干熄焦工艺。干法熄焦与湿法熄焦相比, 采用干法熄焦工艺可以使焦 炭质量有显著的改善 ,同时干法熄焦可 回 收约 80 的红焦显热。本工程建设 5 1 概述 1260t/h1190t/h 干法熄焦装置、配套 35MW 干熄焦余热发电机组, 可充分利用干熄 焦产生的热能进行发电,产生的电能不仅满足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92 万吨 /年炭化室高度 7.6 米顶装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生产需求。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 实现用电自给、利益共享,减少消耗国家电力,符合国家碳减排政策要求。 9)本项目充分依托园区现有甲醇合成氨企业、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企业实现对剩余 焦炉煤气的高效综合利用,大大节约了项目投资成本。 1.2.2 工程排污特点 (1)废气 本项目严格按照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 号要求,从源头及过程防控、末端治理方面,对生产过程各工段以及大宗物料产品储 存运输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等环节, 通过采取先进工艺 装备水平、选择严格环保措施,使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控制 指标。 主要措施包括建设炭化室高度 7.6 米大型绿色智能顶装焦炉,焦炉采用废气循 环、三段加热相结合的低氮燃烧技术、焦炉烟气治理采用“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低 温 SCR 脱硝”净化工艺,装煤采用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系统实现无烟装煤,平煤、推 焦机侧烟气导入机侧炉头烟除尘地面站处理(采用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处理措施), 推焦废气送推焦焦侧除尘地面站(采用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处理措施) ,干熄焦装 焦、排焦溜槽废气送干熄焦除尘地面站, 采用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处理工艺,干 熄焦循环风机放散口、预存室放散气和排焦双岔溜槽废气经单独袋式除尘后送焦炉烟 气治理系统;强化无组织废气治理减少 VOCs 和恶臭气体的排放,冷鼓、洗脱苯各槽 放散气、油库区呼吸气、化产品装车产生的逸散气等,经压力平衡方式返回负压煤气 净化系统; 脱硫再生尾气、脱硫废液提盐工段废气及全厂污水处理站高浓度恶臭气体 经预处理后送全厂 RTO 处理系统,全厂污水处理站低浓度恶臭气体进行有效收集治 理。本项目大宗物料采用铁路运输及新能源厢式车辆运输相结合方式,铁路运输比例 在 80以上,可有效的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实现绿色物流。建设无组织排放管控一 体化技术平台,采用先进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技术、智能监测识别技术,实现对企业内 部无组织排放的网格化、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治理, 提升企业的环保工作效率, 6 1 概述 实现绿色生产。 (2)废水 本项目整个厂区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生产生活污废水、清净废水等送 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设有生化处理系统、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及浓水处理 系统。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 ,不外排。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焦油渣、沥青渣、酸焦油、脱苯残渣、 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掺混炼焦,脱硫废液送提盐装置; 焦炉烟气脱硫灰暂按危 废进行管理,待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废除尘布袋、反渗 透系统废膜均由厂家回收,机修废机油、废催化剂、污水处理蒸发结晶杂盐由相应 危废回收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同时,厂区内建设符合规范要求一座危废暂存间 及一座杂盐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 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机械生产设备、各类泵、风机以及生产及装卸过程物 料碰撞等过程,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1.3 分析判定相关过程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 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拟通过置换古县利达焦化有限公司、古县正泰煤气 化有限公司现有炭化室高 4.3 米焦化产能, 实施“产能置换、上大关小 ”,建设 192 万 吨/年炭化室高度 7.6 米顶装焦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 , 本项目焦炉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 脱硫废液提盐为资源化利用 属于鼓励类。 1.3.2 项目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区下冶村西北部, 处于涧河 工业园中的核心产业组团。厂址位于古县县城总体规划中的中部经济区,不在古县中 心城区规划范围内, 为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签约近期落地项目, 占地属于工业用地, 项目拟选厂址符合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 7 和审查意见的要求, 工程严格按照焦化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版) 、山西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 〔2021〕48 号) 、 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 号 等要求进行工艺装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废气污染治理, 废水经治理后实现零排放, 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各项措施并确保其 正常稳定运行,严格管理的情况下,拟选厂址从环境角度分析可行。 1.3.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 1.3.3- 1 与临汾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别 管控要求 本工程 空间布局 约束 1.遏制“两髙”项目盲目扩张。新建、改建、 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 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 求。 2.新建“两高” 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 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 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 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采取有效的污 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 3.新建、扩建“两高” 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 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 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依法制定 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 施。 4.优化焦化钢铁企业布局。汾河谷地平川 区域焦化企业按照“退城入园、退川入谷” 的原则, 钢铁企业按照“ 入园入区, 集聚发 展” 的要求,实施关小上大、转型升级、布局 调整。 本项目属于两高项目,该通过产能置换实施 “ 上大关小”进行 192 万吨/年焦化工程建 设。选择 7.6 米顶装焦炉, 配套干熄焦和余 热利用发电机组, 剩余焦炉煤气供园区现有 企业作甲醇、SNG 生产原料。本项目严格按 照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 案(晋环发【2021】17 号要求配套建设废 气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设有生化处理系 统、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及浓水处理系统, 提 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废水零排放;采取严 格的防渗措施, 防止发生渗漏污染土壤和地 下水。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及煤炭消 费和能耗均低于被置换的原有 4.3 米小焦 炉。并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 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了 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具体见附件。项目厂 址位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区, 属于临汾市提出的“上大关小、退川入谷、 退城入园, ” 引导全市焦化企业向安泽、古 县、浮山等环境容量充足的山区县工业园区 集聚的其中园区之一。综上,项目建设符合 空间布局的总体要求。 污染物排 放管控 1.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于 2023 年底前全 部完成。 2.年货运量 150 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公路运 输的车辆要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 其 中位于市区规划区的钢铁等企业,进出厂 大宗物料 2021 年 10 月 1 日前要全部釆用 铁路或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 运输, 公路运输采用国六排放标准及以上 的汽车或新能源车辆。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按 照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 案推荐的治理措施进行选择, 污染物排放 也按照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中的指 标进行管控。项目大煤焦宗物料采用公铁联 运方式, 其中铁路运输比例不低于 80,汽 运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 排放标准的厢式汽车运输。因此, 本项目与 污染物排放管控相符合。 环境风险 防控 1.项目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 范要求。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符合危 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 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要求。 2.在环境风猃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 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 功能区等, 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 经计算, 本工程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集中 区;工程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 产装置区、储罐区等进行监控和管理;项目 建立完善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 制订环 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出 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风险应急预案、监控计 划后,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风险水平是 8 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堿内,禁止新建或扩建 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 3.加强汾河、沁河等流域及饮用水水源地 水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确定重点水环境风 险源清单,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及保障机 制。 可以接受的,能够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水资源利 用率 1.水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十四五”相关 目标指标。 2.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控,加强岩溶泉域 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本项目已取得取水许可, 生产取水水源为古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活取水水源为 古县“三合一”引水工程,不取用地下水; 同时,工程自身通过采用分类分质处理与水 资源的回用方案,大大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降低水耗,符合水资源管控要求。 能源利用 保持煤炭消费总量负増长, 积极推进碳达 峰碳中和目标愿景。 本工程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提高清洁生产水 平, 配套干熄焦余热回收、上升管余热回收 等, 提高生产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大宗 物料运输采用公铁联运, 其中铁路运输比例 不低于 80,汽运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 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汽车运输,符 合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经测算,本工程 煤炭消费量 255.5 万吨/年、年综合能源消费 量 22.07 万 tce,低于被置换的现有 4.3 米小 焦炉耗煤量 265.87 万吨/年、能耗 42.52 万 tce。项目建设与临汾市能源利用管控相符 合。 土地资源 利用 1.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 划和“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 2.严守耕地红线, 坚决遏制耕地“ 非农化”, 防止“非粮化”。 本工程厂址位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 工业园区,占地属于工业用地, 符合土地资 源利用管控要求。 汾河流域 管控 (一)空间布局约束 1、在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不得开凿新 井。已建成的水井依法限期封闭。 2.禁止在河道内私挖滥采,确保河道防洪安 全。禁止在引调水工程沿线保护范围内从 事采石、采砂、取土、爆破等活动。 3.禁止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汾河流域内一 级保护林地和天然草甸;禁止随意变更水 源涵养林地和天然草甸用途。 (二)污染物排放管控 1.持续开展重点河流河道疏浚和清淤,清理 河道河岸垃圾,提高河流自净能力。 2.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确保动态 “清零”。 3.加强沿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强化农灌退 水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环境风险防控 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检测系统建设, 实 现汾河干流监测监控糸统全覆盖。 (四)资源利用效率 1.统筹调配区域水资源,对汾河水资源进行 统一调配,加快实施引沁入汾工程。 2.实施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统筹生活生产 生态用水需求,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三条 红线”和国家节水行动, 明确汾河临汾段流 域水量分配指标。 工程生产用水使用地表水和中水,不开采地 下水; 厂址厂界东南距洪安涧河 1030m,属 于规划工业用地, 未占用汾河流域内一级保 护林地和天然草甸。本工程废水按照零排放 进行管控,不设置入河排污口, 有效杜绝废 水外排污染水环境;对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固 废均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综合利 用和安全收集处置措施,不乱堆乱放;项目 建立完善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制订环 境风险应急预案及水环境监测方案等, 防治 事故水直接排入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工程建 设中通过采用分类分质处理与水资源的回 用方案,大大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水耗, 符合水资源管控要求。综上,本工程建设符 合汾河流域管控要求。 9 1 概述 项目厂址 图 1.3.3- 1 本项目与临汾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关系图 10 2 总则 1.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 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专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 集,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工作,根据工程特征和区域环境特点, 按照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 确定了项目评价内容及评价 重点。评价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要求编制了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 有限公司 192 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6 米顶装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20 日在太原市主持召开山 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92 万吨/年炭化室高度 7.6 米顶装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技术评估会, 根据审查意见, 我公司对报 告书进行了认真补充修改, 最终完成了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92 万吨/年 炭化室高度 7.6 米顶装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由建设单 位提交环境管理部门审批。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通过区域生态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如下 区域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有超标现象,属于不达标区,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 本次 评价主要关注以下环境问题 (1)分析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按照环环评〔2021〕45 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 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 (2)项目建设能否满足晋环发(2021)48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 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 中的要求。 (3)分析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按照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 环发【2021】17 号要求落实污染防控措施, 并分析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能稳定 达标、经济技术是否可行。 (4)分析本项目建设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联动。 11 2 总则 (5)核算项目实施后碳排放,提出降碳措施与控制要求。 (6)分析项目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 生态环境影响程度。 (7)项目产生各类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处理处 置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措施是否可行。 (8)项目存在的风险类型, 以及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 项目采取的风险防 控措施是否能降低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是否可控,三级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产能置换建设 192 万吨/年炭化室高度 7.6 米顶 装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不新增煤炭资源消耗量,充分利用炼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余热余能, 提高焦化生产能源利用效率, 降低能耗, 符合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该项目位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区,处于涧河工业园中的核心产业组团, 厂址占地为工业用地。厂址位于古县县城总体规划中的中部经济区,不在古县中心城 区规划范围内, 为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签约近期重点项目。 项目建设符合山西省主 体功能区划、符合临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临汾市焦化产业 “退城入园、退川入谷”的要求, 与古县经济技术开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协调, 所选 工艺技术路线适宜、拟选厂址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工艺技术装备满足清洁生产 要求;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工程采用了国内先进的工艺技 术和污染治理措施; 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实 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通过实施区域污染源倍量削减,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环境风 险在可接受范围。因此,项目严格工程环保设计,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 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在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区域削减方案和 风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2 2 总则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任务依据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 2021 年 5 月 18 日; (2)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92 万吨/年炭化 室高度 7.6 米顶装焦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备案的证明(项目代码 2107- 140000-89-02- 565205),2021 年 7 月 2 日。 2.1.2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1.2.1 国家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 7 月 2 日)。 2.1.2.2 国家法规及规章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2 焦化行业规范条件(2020 年版); 3 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 号); 4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 [2014]30 号); 5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6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13 2 总则 7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8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11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13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14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 年 6 月 16 日; 15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8]22 号); 16 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 36 号); 17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 环评〔2021〕45 号) ; 18 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 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 号), 2021 年 08 月 31 日; 1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站的意见(2021 年 11 月 2 日)。 2.1.2.3 山西省地方法律、 法规及规章 1 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 年 3 月 15 日实施); 2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0 月 1 日实施); 3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 4 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 5 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6 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 270 号),2020 年 01 月 23 日; 14 2 总则 7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晋政发〔2014〕9 号); 8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 许可函〔2018〕39 号; 9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晋环发〔2015〕 25 号);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焦化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晋环环评函〔2018〕 494 号), 2018 年 8 月 30 日; 11 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98 号), 2018 年 9 月 30 日。 12 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66 号), 2019 年 8 月 12 日; 13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晋环大气〔2019〕153 号), 2019 年 9 月 5 日; 14 关于印发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 晋环环评函〔2017〕102 号; 15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及周边区域(130)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9〕9 号), 2019 年 8 月 20 日; 16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