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红海酒厂新建白酒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祁县红海酒厂新建白酒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祁县红海酒厂 编制日期 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祁县红海酒厂新建白酒生产线项目 项目代码 2112- 140727-89-05-381766 建设单位 联系人 郝挺仰 联系方式 15534438888 建设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西六支乡秦村北 950m 处 地理坐标 东经 37 度 23 分 31. 108 秒,北纬 112 度 21 分 20.364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1512 白酒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二、酒、饮料制造业25 酒的制造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 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文号 2111- 140727-89-05-381766 总投资 (万元) 800 环保投资 (万元) 26 环保投资 占比() 3.25 施工工期 5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 是 目前本项目处于停产状态,属于未批先建的违 法项目。企业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向晋中市生态环境 用地面积 (m2) 12667(19 亩) 局祁县分局(原祁县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见附件 4)。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 情况 无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 无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无 其他 符合性 分析 1 、产业政策及相关政策符合性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白酒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 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 8951-2016) 相符性分析 1 项 目 与 食 品 安全 国家 标 准 蒸馏 酒及 其配 制 酒 生产 卫 生规 范(GB 8951-2016)相符性分析见表 1。 表 1 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 8951-2016) 相符性分析表 名称 规范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分析 选址及厂 区环境 应符合 GB 148812013 第 3 章的相关规定 1 、厂区不应该选择对食品 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如某地 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宜食用性 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且无 法通过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应避免在该地址建厂。 2 、厂区不应选择在有害废 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 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3 、厂区不宜择易发生洪涝 灾害的地区,难以避开时应 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4 、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 量滋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 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 施。 1 、本项目选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祁 县西六支乡秦村北 950m 处,属于农村 地区,选址不属于对食品有显著污染 的区域。 2)本项目位于祁县绿源再生物资利 用有限公司西北 0.26km 处,且位于其 侧风向,该公司从事废塑料回收加工, 除此外本项目周边无其他污染企业。 祁县绿源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废塑 料回收加工项目年产 4000 吨再生颗粒 废塑料,该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大气污 染物主要为原料破碎时产生的粉尘及 再生颗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1)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且 产生量较小,对本项目影响很小。 2)祁县绿源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原 料种类为废旧编织袋,采用湿法破碎, 粉尘排放量很小,且无组织排放在全 封闭钢结构车间内,经过车间抑尘后, 排放到环境中的粉尘量很小。 3)本项目生产在全封闭钢结构车间内 进行,粉尘、非甲烷总烃对本项目的 影响很小,基本可以有效清除。 4)本项目厂址不存在放射性物质和其 他扩散性污染源。 综上,祁县绿源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 司对本项目白酒生产的影响较小。 3 、本项目选址不属于宜发生洪涝灾害 的地区。 4 、本项目厂区无有虫害大量滋生的潜 在场所。 综上,本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符合 设施 1 、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 应的供汽系统。 2 、供汽设施、设备应定期检 查、维护保养。 本项目采用 1 台 WNS2 一 1.0 一 Y.Q 型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用汽,可满 足项目用汽。委托第三方定期对该锅 炉检查、维护保养。 符合 2)与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8 年第 7 号)相 符性分析 2 项目与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8 年第 7 号)相 符性分析见表 2。 表 2 与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8 年第 7 号) 相符性分析表 规范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分析 白酒、啤酒、黄酒制造业应加强原料储存与输 送过程的污染控制,原料宜采用标准化仓储、 密闭输送。 本项目原料高粱采用标准化仓 储,密闭输送。 符合 鼓励蒸馏冷却系统以风冷代替水冷,降低耗水 量。 本项目蒸馏冷却系统采用风冷。 符合 提高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蒸馏用冷却水应 封闭循环利用,洗瓶水经单独净化后回用。 本项目蒸馏冷却系统采用风冷; 本项目生产原酒不进行灌装,无 洗瓶水产生。 符合 应推进粉碎车间采用大功率、低能耗的新型制 粉成套设备,并安装高效的除尘设备及降噪系 统。 高粱粉碎车间、曲块粉碎车间均 采用了低能耗的粉碎机,并安装 有高效的除尘设备及降噪系统。 符合 大气 污染 治理 原料输送、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应采用 封闭粉碎、袋式除尘或喷水降尘等方法 与技术进行收集与处理。 本项目原料高粱输送、粉碎工序 产生的粉尘采用封闭粉碎、袋式 除尘。 符合 酒糟、滤渣堆场应采取封闭措施对产生 废气进行收集,采用化学吸收法或活性 炭吸附法等技术对收集废气进行处理。 本项目酒糟库房采取全封闭措 施对产生废气进行收集,采用 生物滤池技术对收集废气进行 处理。 符合 水污 染治 理 高浓度废水(锅底水、黄水、废糟液、 麦糟滤液、酵母滤洗水、洗糟水、米浆 水、酒糟堆存场地渗滤液等)宜单独收 集进行预处理,再与中低浓度工艺废水 (冲洗水、洗涤水、冷却水等)混合处 理,综合废水宜采取“预处理(厌氧) 好氧” 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路线。 本项目生产废水进入一套污水 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采 用“格栅调节池厌氧好氧沉 淀过滤”,经处理后出水回用于 厂内外道路洒水、车间地面冲洗 等用途,不外排。 符合 固体 废物 酒糟、麦糟宜作为优质饲料或锅炉燃 料。 酒糟作为优质饲料出售给养殖 厂 符合 二次 污染 防治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应收 集和处理,采用生物、化学或物理等技 术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采用生 物滤池进行处理。 符合 鼓励将废水生物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 沼渣等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 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池干化, 同时用生石灰进行消毒,后由当 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符合 酒糟、滤渣等堆场应防雨、防渗。 酒糟暂存于全封闭钢结构酿造 车间内西南处 1 座 30m2 酒糟库 房内,地面水泥硬化,四周设置 围堰。该车间防雨、防渗。 符合 2 、选址可行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 3 (1)祁县县城总体规划 根据祁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范围由规划城市建成区及其 外围控制区、水源保护区、重要的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四大部 分组成。 祁县城市建成区及外围控制区范围四至边界为县城区为西至大运高速,北、 东部至榆祁高速及昌源河,西南至县界,东南至大西高铁以东部分地区;东观区 为北、东部至县界,西至榆祁高速及昌源河,南至南同蒲铁路以南部分地区。祁 县县城规划城市建成区及外围控制区域范围总用地为 237.3km2 ,其中,以昌源河 为界线 ,西侧县城区控制范围面积为 114.2km2 ,东侧东观区控制范围面积为 123. 1km2。 本项目位于昌源河以南,西六支乡秦村北侧,属于祁县城市建成区范围。 祁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将祁县划分为 3 个功能区,分别为重点 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区和生态功能区,功能区规划范围如表 3。 表 3 祁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功能区规划范围表 祁县城乡 格局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 内人口 规划范围 面积 重点开发区 昭馀镇全域 14 个行政村、西六支乡 11 个行政村、东 观镇 25 个行政村、贾令镇的长头村,共计 51 个行政 村。 15.2 万人 144.6km2 现代农业 产业区 贾令镇 17 个行政村、城赵镇全域 21 个行政村、古县 镇 22 个行政村、西六支 1 个行政村、东观镇 11 个行 政村、峪口乡 9 个行政村,共计 81 个行政村。 10.6 万人 261.7km2 生态功能区 来远镇全域 9 个行政村、古县镇 14 个行政村、峪口 乡 5 个行政村,共计 28 个行政村。 0.9 万人 447. 1km2 项目位于重点开发区,项目与祁县县城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见附图 1。项目与 祁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重点开发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符合性分析 见表 4。 表 4 项目与祁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重点开发区符合性分析 重点开发区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功能定位 县域人口、经济和公共服务的集聚区,县域城 镇化推进主要承载区(推进城市建设、承接人 口转移),县域工业化发展主要承载区,县域 农业产业化发展重要平台。 本项目为白酒 制造项目 不违背 发展方向 1 、以县城、东观镇区和祁县经济开发区为依 托,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 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承接县域农业人口转移。 2 、重点发展玻璃器皿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 工业,同时注重发展、包装、中介、运输等相 关配套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 3 、因地制宜发展餐饮、商贸、旅游等服务业, 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4 、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 本项目为白酒 制造项目,属于 农副产品精深 加工业 符合 4 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产业质量安全水 平。 5 、控制开发强度,保护好基本农田等农业空 间、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提供一定数量的农 产品和生态产品。 综上,项目建设不违背祁县县城总体规划要求。 (2)祁县生态功能区划 祁县共分为 2 个生态区、2 个生态亚区、2 个生态功能区、2 个生态功能亚区 及 5 个生态功能小区,具体为 Ⅱ 东部太行山山地丘陵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灌草丛生态区 ⅡB 太岳山山地丘陵针阔叶混交林与农牧业生态亚区 ⅡB- 1 太岳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ⅡB- 1-3 平遥、祁县东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农业生态功能亚区 ⅡB- 1-3- 1 西部水土流失敏感环境与生态保育生态功能小区 ⅡB- 1-3-2 东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 Ⅲ 中部盆地农业生态区 ⅢB 汾河流域农业生态亚区 ⅢB 2 晋中盆地农业与人文景观保护生态功能区 ⅢB 2-2 盆地中部生态农业与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功能亚区 ⅢB 2-2-5 北部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区 ⅢB 2-2-6 中部城乡协调发展与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区 ⅢB 2-2-7 南部水土保持与旱作农业生态功能小区 项目位于ⅢB-2-2-6 昭馀镇、西六支地区城乡协调发展与生态农业生态功能小 区,与该生态功能区相符性分析见表 5。 表 s 项目与该生态功能区相符性分析 生态 功能区 内容 本项目 分析 结果 ⅢB-2-2- 6 昭馀 镇、西六 支地区 城乡协 调发展 与生态 农业生 态功能 小区 发展方向调整工业布局,开 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工业污 染防治力度,控制环境恶化趋 势;完善基础设施,尤其是环 保基础设施,加大环保投资的 力度;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和昌 源河水域涵养区,恢复功能退 化的湿地生态系统;加强城镇 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防治; 推进城镇绿色廊道的建设,通 过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相交融 的景观格局,营造良好的生态 人居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通过采取严格的大 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以达标排 放,对大气影响较小;项目生活污水排 入旱厕,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产废 水、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水经 1 套污水 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厂内外道路 洒水、车间地面冲洗等用途,不外排; 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池体通过采用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200mm 水泥硬化层 2mm 厚高环氧树脂漆防渗防腐措施, 渗透系数≤10-10cm/s ,可以避免对土壤、 地下水造成污染;固废可实现综合利用 和合理处置。 符合 5 综上,项目建设不违背祁县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祁县生态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2。 (3)祁县生态经济区划 祁县经济区划划分结果如下 Ⅰ 禁止开发区 ⅠA 四县垴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禁止开发区 Ⅱ 限制开发区 ⅡA 古县、峪口农林业及生态旅游开发生态经济区 Ⅲ 优化开发区 ⅢA 昭馀、西六支综合产业与旅游业发展生态经济区 Ⅳ 重点开发区 ⅣA 北部生态农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经济区 ⅣB 东观、城赵工业发展生态经济区 项目位于ⅢA 昭馀、西六支综合产业与旅游业发展生态经济区,与该生态经 济区相符性分析见表 6。 表 ‘ 项目与该生态经济区相符性分析 生态 经济 区 发展方向 本项目 分析 结果 ⅢA 昭 馀、 西六 支综 合产 业与 旅游 业发 展生 态经 济区 禁 止 城区新建高耗能、排放量大、对环境 污染严重的工业,对现存污染企业要 逐步搬迁。 本项目不位于城区。项目为 白酒制造项目,属于农副产 品精深加工业,不属于高耗 能、排放量大、对环境污染 严重的工业。 不属 于 限 制 1 、限制城区周围村庄可适当发展规模 化畜禽养殖业,并同时配备畜禽粪便 集中处理设施,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为白酒制造项目,不 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业。 不属 于 2 、淘汰落后工艺,注重合理搭配、链 系发展,实现资源、能源梯度利用。 本项目大曲白酒生产酿造工 艺采用传统的“清蒸二次清” 法,利用地缸固态发酵,不 属于落后工艺。 不属 于 鼓 励 1 、利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一资源 优势,合理规划,打造“晋商文化名城” 品牌效应; 本项目为白酒制造项目,项 目建设不影响该区利用“ 国 家历史文化名城” 资源进行 规划发展。 不违 背 2 、在城镇实现集中供气、供热、加快 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排水实现污、 雨、分流系统,实现污水、垃圾集中 处理,实现中水利用; / 不违 背 3 、针对区内玻璃器皿企业的集中的地 区如温曲、丰泽、下申等,建设分工 明确、一体化的新型玻璃工业园区, 并辐射边缘村庄其他相关企业,促进 该区的产业化发展; 本项目不属于玻璃器皿企 业。 不违 背 6 4 、加快对玻璃器皿等主导产业的循环 经济改造,积极开发和推广电熔炉、 天然气炉,淘汰落后的土圆炉和旧工 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 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 长方式。 本项目不属于玻璃器皿等主 导产业。 不违 背 综上,项目建设不违背祁县生态经济区划要求。祁县经济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3。 (4)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①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概述 根据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晋政发〔2014〕9 号),山西省主体功能区 划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级,分别包括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 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区域。 国家级主体功能区是全省范围内能够达到国家战略高度,对全国整体空间结 构具有重大影响的功能区域,是国家级主体功能区名录确定的范围,分为国家级 重点开发区域、国家级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国家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 能区、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四种类型。前三种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后者以 自然或法定边界为基本单元,分布在其他类型主体功能区域之中。 省级主体功能区是在综合评价全省国土空间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国家级主体 功能区的区域进行划分,实现省域国土空间的全覆盖,分为省级重点开发区域、 省级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省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级禁止开发 区域四种类型。前三种以县级行政单位为基本单元;后者以自然或法定边界为基 本单元,分布在其他类型主体功能区域之中。山西省主体功能区面积统计见表 7。 表 7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面积统计表 序号 主体功能区 级别 面积(万 km2) 占省域面积比例() 1 重点开发区 国家级 1.59 10. 14 20.15 省级 1.57 10.01 2 限制开 发区 农产品主产区 国家级 2.57 16.40 28.65 省级 1.92 12.25 重点生态功能区 国家级 2.92 26.66 51.20 省级 5.10 24.54 3 禁止开发区 / 2.22 14.20 ②项目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的关系 根据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位于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农产品主 产区,不在禁止开发区,项目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位置关系见附图 4(a ),项 目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限制开发区位置关系见附图 4(b),项目与山西省主体功 能区禁止开发区位置关系见附图 4(c )。 ③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的相符性分析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中的“开发” ,特指 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限制或禁止开发,特指在这类区域限制或禁 7 止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并不是限制或禁止所有的开发行为。 将一些区域划为限制开发区域,并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类区域 的农业生产力和生态产品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附图 4 可知,项目位于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不涉及禁止开发区,不与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相冲突。与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相比,项目占 地较少,不占用基本农田,对生态及农业的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的建设不违背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敏感因素的界定原则,项 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 及其他要求禁止建设的环境敏感区。 水源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水源地为河湾水源地。河湾水源地位于祁县县城 东部,河湾村以南,下古县村以北的昌源河古河道上。本项目位于河湾水源地西 北 6. 1km 处,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祁县水源地分布图见附图 6。 山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根据山西昌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山 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南起来远镇东鱼沟口,沿昌源河河床向北经子洪水库、九 沟至刘家堡桥北 100 米处,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湿地恢复区、宣教展示区、合理 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并根据不同功能区实施不同级别的保护措施,保护区范围 及符合性分析见表 8。 表 8 项目与山西省昌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保护区符合性分析 保护区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级保护区 主要针对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以水质保育、 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严禁在该保护级别范围内 从事采砂、耕作、捕捞、垂钓、采伐林木、建设 与保护无关的其它设施等破坏湿地活动,限制旅 游活动,规范相应的人为行动准则。 本项目位于 山西昌源河 国家湿地公 园西北 1.2km 处, 不在其保护 范围。 不违背 二级保护区 主要针对湿地恢复区,在湿地恢复的基础上,保 护河流形态及水资源,禁止在该区域从事采砂、 种植农作物、采伐河道两岸林木等破坏湿地的人 为活动。 三级保护区 湿地公园内除一、二级保护区外的其它区域,可 以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科研、宣教、生态旅游 等合理利用活动,但必须以不破坏自然景观、不 影响生态系统保护为前提。 本项目位于山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西北 1.2km 处,不在其保护范围,位置 关系见附图 7。 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8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 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其范围主要包括重 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 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 陆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具体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 多样性维护区等类型;陆地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具体包括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 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禁止 开发区主要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 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类型;其他区域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 草原、极小种群生境等。 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祁县西六支乡秦村北 950m 处,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 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 感、脆弱的区域,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本次评价收集了 2021 年度祁县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的数据进行分析,NO2、 SO2、CO 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PM10、 PM2.5 、O3 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项目所在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本次评价特征污染物 TSP 、H2S 、NH3 引用“ 祁县金昌源农牧业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项目”环评时 TSP 、H2S 、NH3 现状监测数据。特征污染物 TSP 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H2S、NH3 监测结果满足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 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Ⅴ类;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通过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对大气影响较小;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产废水、锅 炉及软化水系统排水经 1 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厂内外道路洒水、车 间地面冲洗等用途,不外排;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池体通过采用 2mm 厚高密度聚乙 烯200mm 水泥硬化层2mm 厚高环氧树脂漆防渗防腐措施,渗透系数≤10- 10cm/s, 可以避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固废可实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 本项目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3)资源利用上线 9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电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 总量较少,未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 政发[2020]26 号)符合性分析 2020 年 12 月 31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 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祁县 西六支乡秦村北 950m 处,属于“晋政发[2020]26 号”文中的重点管控单元,其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等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重点区域,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 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要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区“两高”企业搬迁,完善能源消费 双控制度。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 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太原及周边“ 130” 汾河谷 地区域在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区域管控要求基础上,以资源环境承 载力为约束,全面推进现有焦化、化工、钢铁、有色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逐步退出 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建成区,推动焦化产能向资源禀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 散条件优、铁路运输便利的区域转移。鼓励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实现“ 飞地经 济” 。汾河流域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污染统筹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实 施汾河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积极推行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厂- 网-河(湖)”一 体化运营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城镇生活再生水 资源化分质利用。 本项目属于白酒制造业,不属于“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行 业及“两高”企业;运营期生产车间不采暖,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废气可达标排 放,整个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外排。 项目建设不违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见重点管控单元要求。 (2)与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市 政发[2021]25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市 政发[2021]25 号),晋中市划分 3 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 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 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 10 系见附图 5。 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 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 污染治理为主,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 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项目与晋中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比对情况见表 8。 表 8 与晋中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比对情况表 管控类别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空间布局 约束 1.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原则上按照禁 止开发区进行管理,严格禁止开发性、生 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 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 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2.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 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要 求。 3.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 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 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 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 4.全市严格管控新增钢铁、焦化、水泥、 平板玻璃等产能;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建设 项目,对确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 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 置换。 5.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 养老院、幼儿园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 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1.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 2. 本 项 目 为 白 酒 制 造 项 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 染项目。 3.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 代煤化工项目。 4.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新 增钢 铁、焦化、水泥、平板玻 璃铸造等产能的建设项 目。 5.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池体 通过采用 2mm 厚高密度 聚乙烯200mm 水泥硬化 层2mm 厚高环氧树脂漆 防渗防腐措施,渗透系数 ≤10-10cm/s,可以避免对土 壤、地下水造成污染,不 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6 、项目厂区周围无居民 区、学校、医院、疗养院、 养老院、幼儿园等单位。 符合 污染物排 放管控 1. 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应推动 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2.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 行业建设项目区找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 知要求,依据区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 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 容量。 3.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 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 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 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 施。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 1 、项目不属于“ 两高“ 项 目,不在“两高“行业为主 导产业的园区范围。 2、本项目营运期颗粒物执 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 1996) 表 2 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 求;锅炉废气执行山西省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14/1929-2019) 表 3 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3、项目不新建燃煤自备锅 炉。 符合 11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或地方已出 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 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5.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 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 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 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环境风险 防控 1.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 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 2.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贮存、转运、利 用、处置。 1、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健全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 制,提高预防、预警、应 对能力。 2 、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 物。 符合 资源利用 效率 1. 水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 “ 十四五“相 关目标指标。 2.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鼓励支持企业 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再生水回用。 3.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形成水资源 利用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新格 局。 4.能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 相关要求以及“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 5.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十四五“相 关目标指标。 6.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实现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 1、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 一定的水资源,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 较少,未突破 “十四五“相 关目标指标。 2 、项目消耗水资源较少,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后用 于周围农田施肥,生产废 水、锅炉及软化水系统排 水经 1 套污水处理设施处 理后出水回用于厂内外道 路洒水、车间地面冲洗等 用途,不外排。 3 、本项目不涉及碳达峰、 碳中和相关要求。 4、本项目厂址位于山西省 晋中市祁县西六支乡秦村 北 950m 处, 占地 19 亩, 租用西六支乡秦村场地, 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 地,选址符合政策规定。 5、项目不属于新建矿山项 目。 符合 本项目符合晋中市“三线一单” 的管控原则。 综上,项目选址可行。 12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2019 年 1 月 4 日,祁县红海酒厂租赁祁县西六支乡秦村场地兴办白酒生 产线企业。项目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企业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向晋中 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原祁县环境保护局)缴纳罚款。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现已建成 1 条白酒生产线,其酿造车间、发酵车间、 高粱粉碎车间、曲块粉碎车间、辅料库、产品储酒区、办公区、门房、锅炉 房均已建设,生产设备均已安装,但未安装环保设施。 企业已于 2019 年主动停止建设,至今未投产,待环保手续办理完成后再 建设。 1 、本工程概况 本工程概况见表 9。 表 9 本工程概况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 祁县红海酒厂新建白酒生产线项目 2 建设单位 祁县红海酒厂 3 建设性质 新建 4 建设规模 年产白酒 624 吨 5 建设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西六支乡秦村北 950m 处 6 占地面积 12667(19 亩) 7 劳动定员 全厂定员 25 人 8 总投资 800 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9 工作制度 年工作 300 天,每天 1 班,每班 8h/d 2 、主要建设内容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酿造车间、发酵车间、高粱粉碎车间、曲块粉碎车 间、辅料库、产品储酒区、办公区、门房、锅炉房均已建设,生产设备均已 安装,但未安装环保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10。 13 表 10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 进度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主体 工程 酿造车间 位于厂区西南,1 座, 占地面积 685.47m2 ,长宽为 29.47m23.26m。全封闭轻钢结构,地面水泥硬化。主要 功能配料、润糁、蒸馏、酿造。内设 2 个 800* 1000 型 不锈钢活动甑锅、1 台2000 1500 型冷却器、1 台3000*350 型搅拌机、1 套 2.8t 蒸粮钢架平台。 已建 无。酿造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