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万盛矿业有限公司镇平夫子岈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称 南阳市万盛矿业有限公司镇平夫子蚜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南阳市万盛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栾鲁刚 编制单位名称 南阳市万盛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栾鲁刚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2020年12月10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名 单附后通审函审,对南阳市万盛矿业有限公司编制的阳市万盛矿业有限公司镇平夫子 蚜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成员 提出修改意见,经过编制单位修改,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1. 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 制规程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内容全面,附图、附件 齐 全 。 2. 方案收集利用了相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查明了矿山地 质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基本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程度。矿山基本情 况和矿区基础信息调查清楚,方案编制目的任务明确、原则正确、依据充分。 3.该矿山位于镇平县二龙乡、老庄镇和石佛寺镇三个乡镇交界处,采矿证面积为 10.2505km,持证矿山,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金矿,550m~200m,保有可采储量设 计利用金矿石储量共计11.692010t,生产规模310t/a,剩余生产服务年限4年。项目概 况介绍清楚 4.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4年,地表沉陷稳定期1年,治理期1.0年,管护期3年,方 案服务年限为8年2021年1月2028年12月。本方案适用年限8年2021年1月2028 年12月,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5.矿区外开采无影响,矿区范围即评估范围,评估区面积10.2505km,评估范围适 当。评估区为较重要区,矿山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确定评估级别 为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合适。 6.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评估区均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对含水层破坏影响程 度为较轻,工业场地、废石场、矿山道路等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均严重,预测1、 3号矿体采空区地面塌陷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较严重,2号矿体采空区地面塌陷对地 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较轻。矿区水土环境污染较轻。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与预测分析到 位,影响评估结论正确。 7.经土地损毁分析和预测,采矿活动对土地损毁方式为塌陷、压占和挖损。现状条 件下项目已损毁土地面积为4.5319hm,损毁方式为压占、挖损,损毁土地类型为有林地; 拟损毁土地面积为8.2505hm,损毁方式为塌陷、压占,损毁土地类型为有林地、采矿用 地、村庄;无重复损毁土地,实际损毁土地面积12.7824hm。时序分析正确,损毁土地预 测科学,损毁土地类型和损毁程度分析评价结论明确;损毁土地利用现状经南召县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8.在现状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将评估区1、3采区工业场地,1、3采区废石场,2 采区工业场地,2采区废石场,5个区划为重点防治区面积5.1577hm,将预测1、3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地面塌陷区2个区划为次重点防治区面积7.6247hm,其它区域划为一般防治区面积 1012.2676hm。 9.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审核情况本项目未破坏基本农田。 10.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分析,现状条件下项目已损毁土地面积为4.5319hm,损毁方式为 压占、挖损,损毁土地类型为有林地;拟损毁土地面积为8.2505hm,损毁方式为塌陷、压占 损毁土地类型为有林地、采矿用地、村庄;无重复损毁土地,实际损毁土地面积12.7824hm。 其中玉皇庙村面积12.1566hm,东马沟村面积0.6258hm,土地权属清晰。 11.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认为在从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等方面 是可行的。通过对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认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复垦适宜 性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面积12.7824hm,包含有林地10.8370hm,采矿用地1.6894hm, 村庄0.2501hm。治理分区和复垦责任范围确定正确,土地复垦方向正确。经水土资源平衡分 析,复垦责任范围内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要求。提出的复垦工程质量要求与标准符合实际。 12. 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矿区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工程等,目标任务明 确,技术措施得当,工程设计科学,工程量测算较适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总体部署合适,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符合实际。 13. 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在方案服务期内,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 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223.79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费用121.69万元,治理 投资0.6347万元/亩,生产矿石投入治理资金11.83元/吨。土地复垦静态费用84.79万元, 单位面积静态投资4422元/亩,动态投资102.28万元,单位面积动态投资0.5334元/亩。费 用估算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果基本合理,近期年度经费安排合适。 1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筹资分析正确,基金预存、管控、提取 和使用措施到位,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提出的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得力, 基本能够保证方案顺利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15.建议矿山企业应以“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 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开采和治理,并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规范开采行为,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建议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竣工 验收、后期管护等阶段应邀请村民参与,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质量,实现 矿山企业和村民共赢。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与设计科学,经费估算合理,符合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制要求。专家 组同意通过评审。 编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同意上报。 专家组组长 2020年12月29日